国际标准分类(ICS)
19 试验
29 电气工程
31 电子学
37 成像技术
45 铁路工程
61 服装工业
65 农业
67 食品技术
71 化工技术
77 冶金
79 木材技术
85 造纸技术
93 土木工程
95 军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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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41994-2022 Industrial furnace and associated processing equipment—Safety requirements for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for production of steel by electric arc furnacese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不含放射性物质的电弧炉(EAF)炼钢通用安全要求。 注:放射性物质在进入钢厂前进行检测。 本文件涉及表1中列出的与EAF相关的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危险事件,当按照设想和制造商预期条件下使用时,还包括可预见失灵和误用时的故障。 本文件规定了生产过程中集成设备和装备的准则。 本文件规定了在设备设计、运输、装配、调试、运行、维护和退役过程中保证人员安全的要求。 本文件假定由经过充分培训的人员操作和维护设备,将手动设置、调整和维护作为设备正常使用的一部分。【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80.10电炉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1工业电热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2-10-12 | 实施时间: 2023-05-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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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40816.11-2021 Industrial furnaces and associated processing equipment—Method of measuring energy balance and calculating energy efficiency—Part 11: Evaluation of various kinds of efficiency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炉及其相关工艺设备(TPE)的能效评估方法的分类和名称,包括与焓方面的能效。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TPE类型:--高炉、碱性氧化炉、焦炉;--产生的气体用作燃料的炉子(包括副产物气体);--特殊气体发生器;--为化工厂或石油厂设计的工业炉;--在露天环境下进行加热或燃烧的设施;--燃烧固体燃料的装置;--垃圾焚烧炉。【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80.10电炉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1工业电热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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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20115.1-2021 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industrial fuel fired installations—Part 1:General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对各类工业燃料加热装置(以下简称燃料加热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供货。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加热,且用于加热、熔炼、热处理、理化反应等各种工业用途的燃料加热装置。 注: 如精炼炉、轧钢加热炉等炼钢和锻造用燃气加热炉,井式、台车、推杆、步进式、罩式、网带式、振底式、辑底式热处理用淬火、退火、正火、回火、时效、渗碳、渗氮、保温炉,以及其他如陶瓷窑、隧道窑、推板窑、辊底窑、罩式窑、水泥窑、回转窑,排气炉、扩散炉、外延炉、单晶炉、焙烧炉、干燥炉、烧结炉、钎焊炉、焚烧炉等各种形式和用途的燃料加热炉炉窑。 本文件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燃料加热器具、取暖设施、烘烤设备等,以及以生产规定温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工业锅炉。【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80.10电炉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1工业电热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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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4706.110-2021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robotic battery powered electrical lawnmower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由电池供电的智能转盘式草坪割草机及其外围设备的设计、结构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法,其电池额定电压不大于75 Vd.c. 除噪声外,本文件未考虑电磁兼容和环境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内燃机、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驱动的机器及相关充电系统有关的额外风险。 本文件规定了由电池供电的智能草坪割草机及其外围设备按用途使用及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条件下所产生的所有显著危险。 本文件中,机器一词特指智能草坪割草机,不包括它的充电站。 本文件也对由电网电源供电的充电站和边界分隔器信号源的安全提出了要求。 附录KK规定了额外的智能草坪割草机电池操作和充电要求,包括锂离子电池的充电,取代IEC 60335-1:2020中的附录B。 本文件不适用于本文件正式生效前生产的机器。 注: 附录FF提供了一种试验规范以便于本文件的使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8-20 | 实施时间: 2022-03-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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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10066.32-2021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ing and electromagnetic processing installations—Part 32:Induction through-heating installations适用范围:本文件描述了测定感应透热装置主要性能参数和运行特性的试验程序、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工作频率为低频、工频或中频(高至100 kHz),为后续热成形(如锻造、挤压和轧制等)而对金属坯料或工件进行整体或局部透热的感应加热装置,也可供热处理和其他用途的感应加热装置以及超导直流感应透热装置参考。【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80.10电炉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1工业电热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实施时间: 2021-12-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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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10067.36-2021 Basic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heating and electromagnetic processing installations—Part 36:Induction through-heating installations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感应透热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 本文件适用于工作频率为低频、工频或中频(高至100 kHz),为后续热成形(如锻造、挤压和轧制等)而对金属坯料或工件进行整体或局部透热的感应加热装置。热处理和其他用途的感应加热装置以及超导直流感应透热装置也可参照执行。【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80.10电炉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1工业电热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实施时间: 2021-12-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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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3883.309-2021 Safety of motor-operated hand-held,transportable and garden tools—Part 309: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ransportable mitre saws适用范围: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可移式斜切锯: 安装有带齿锯片用来锯割木料及类似材料,如塑料、有色金属(镁除外),且锯片直径不超过360 mm。下文可简称为锯或工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用来锯割其他金属,如镁、钢或生铁等的斜切锯。本文件也不适用于带有自动进给装置的斜切锯。 注101: 锯割黑色金属的可移式锯由IEC 62841-3未来某个部分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砂轮片的锯。 注102: 使用砂轮的可移式工具由GB/T 3883.311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带有台锯功能和斜切功能【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4-30 | 实施时间: 2021-11-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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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3883.209-2021 Safety of motor-operated hand-held,transportable and garden tools—Part 209: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nd-held tappers and threaders适用范围:除下述条文外,GB/T 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手持式攻丝机和套丝机。【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4-30 | 实施时间: 2021-11-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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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3883.305-2021 Safety of motor-operated hand-held,transportable and garden tools—Part 305: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ransportable bench grinders适用范围: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可以安装以下一种或两种附件的可移式台式砂轮机: ——直径不大于310 mm、厚度不超过55 mm的1型磨削砂轮(如图106); ——直径不大于310 mm,厚度不超过55 mm的钢丝刷轮; ——直径不大于310 mm的抛光轮; 且任意附件的线速度在10 m/s至50 m/s之间。 注: 抛光轮也称为打磨轮。【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4-30 | 实施时间: 2021-11-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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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3883.211-2021 Safety of motor-operated hand-held,transportable and garden tools—Part 211: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nd-held reciprocating saws适用范围: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本文件适用于往复锯,例如曲线锯和刀锯。【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4-30 | 实施时间: 2021-11-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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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3883.302-2021 Safety of motor-operated hand-held,transportable and garden tools—Part 30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ransportable table saws适用范围:除下述条文外,GB/T 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增加:本文件适用于可移式台锯,其带有:--开齿的单锯片;或--锯切单沟或单槽的堆叠锯片;或--成型刀具。用于锯割木材和类似材料、塑料和除镁之外的有色金属且锯片直径在105 mm和315 mm之间,下文中简称为锯或工具。本文件不适用于锯割其他金属,如镁、钢和铁的台锯。本文件不适用于带自动进料装置的台锯。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砂轮的锯。【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4-30 | 实施时间: 2021-11-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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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10066.12-2020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ing installations—Part 12:Infrared electroheating installations适用范围:GB/T 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红外电热装置的试验程序、条件和方法,根据这些内容确定了它们的主要参数和主要工作特性。 本部分的范围限制为:在空气或真空中,最大光谱辐射波长在780nm以上,且通过热辐射或高压弧等发射宽波段连续光谱的红外发射器。 在工业红外电热装置中,红外辐射通常是由红外发射器产生的,而且红外辐射明显超过热对流和热传导,作为传热方式,向工件传递能量。 GB/T 5959.1—2019将红外定义为频率范围在大约400 THz~300 GHz之间的光学辐射。在真空中的对应波长范围在780 nm~1 mm。工业红外加热通常使用额定温度在500 ℃~3 000 ℃的红外源,从这些红外源发出的辐射主要位于780 nm~10 μm的波长范围内。 本部分范围内的装置非常典型地利用焦耳效应,将一个或多个红外源内的电能转化为红外辐射后发射到工件上。下列红外发射器尤为特别: ——内部具有电阻元件的管状、板状或其他形状的陶瓷热红外发射器; ——以高温灯丝作为热源的红外石英玻璃管或卤素灯发射器; ——由二硅化钼、碳化硅或类似材料制成的非绝缘元件; ——由镍基合金或铁铬铝合金制成的电阻金属加热元件; ——宽光谱电弧灯。 本部分不适用于: ——以激光或发光二极管(LED)作为主要辐射源的红外装置(GB/T 20145-2006[9]、GB 7247.1-2012[6]及IEC/TR60825-9:1999[7]适用于此类装置); ——公用电器用具; ——实验室用电器用具(IEC61010-1:2010[8]适用于此类器具); ——电阻加热裸导线、电热管或电热棒作为加热元件,且红外辐射并非预期应用中占支配地位的副作用的电热装置,由GB 5959.4-2008[5]规定; ——所有红外发射器的标称总功率小于250W的红外加热设备; ——手持红外【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80.10电炉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1工业电热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3-31 | 实施时间: 2020-10-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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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5959.12-2020 Safety in installations for electroheating and electromagnetic processing—Part 1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infrared electroheating适用范围:GB/T 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通常由红外发射器产生的红外辐射在装置内明显超过热对流和热传导,作为传热方式,向被处理材料传递能量的工业电热设备和装置的安全要求。范围的进一步限制是在空气或真空中最大光谱辐射波长在780 nm以上,且通过诸如热辐射或高压电弧发射宽波段连续光谱的红外发射器。 GB/T 5959.1—2019将红外定义为频率范围在大约400 THz~300 GHz之间的光学辐射。在真空中的对应波长范围在780 nm~10 μm。工业红外加热通常使用额定温度在500 ℃~3 000 ℃的红外源,从这些红外源发出的辐射主要位于780 nm~10 μm的波长范围内。 由于大量的热发射器的发射波长可能低于780 nm或高于3 000 nm,所以本部分同样考虑了可见光和波长超过3 000 nm的辐射的安全方面的问题。【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80.10电炉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1工业电热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3-31 | 实施时间: 2020-10-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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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3883.311-2019 Safety of motor-operated hand-held,transportable and garden tools—Part 311: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ransportable cut-off machines适用范围: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用作切割金属、混凝土、砖石等材料的可移式型材切割机,装有一片下列型式的砂轮: ——41型固结增强型砂轮;或 ——金刚石切割轮,如有圆周槽,宽度不超过10 mm; 并且 ——最大直径砂轮在额定空载转速下,砂轮边缘的线速度不超过100 m/s;且 ——砂轮直径范围为250 mm~410 mm。【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0-18 | 实施时间: 2020-05-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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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3883.202-2019 Safety of motor-operated hand-held, transportable and garden tools—Part 20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nd-held screwdrivers and impact wrenches适用范围: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本部分不适用于能够安装螺丝刀批头进行拧螺钉的电钻。【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0-18 | 实施时间: 2020-05-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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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3883.204-2019 Safety of motor-operated hand-held,transportable and garden tools—Part 204: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nd-held sanders and polishers other than disc type适用范围: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除IEC 62841-2-3范围涉及的圆盘式工具以外的手持式砂光机和抛光机。 本部分涉及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带式砂光机、辊式砂光机或辊式抛光机、往复式砂光机或往复式抛光机、轨迹式砂光机或轨迹式抛光机、无规则轨迹式砂光机或无规则轨迹式抛光机。【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0-18 | 实施时间: 2020-05-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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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3883.210-2019 Safety of motor-operated hand-held,transportable and garden tools—Part 21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nd-held planers适用范围: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电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0-18 | 实施时间: 2020-05-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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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3883.205-2019 Safety of motor-operated hand-held,transportable and garden tools—Part 205: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and-held circular saws适用范围: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本部分适用于手持式圆锯,在下文中简称为圆锯。 本部分不适用于使用砂轮的锯。【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40.20电动工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4电动工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0-18 | 实施时间: 2020-05-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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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5959.1-2019 Safety in installations for electroheating and electromagnetic processing—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适用范围:GB/T 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电热(EH)和基于处理技术的电热以及物料电磁处理(EPM)的工业装置或设备的通用安全要求。【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80.10电炉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1工业电热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08-30 | 实施时间: 2020-03-01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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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GB/T 10066.2-2019 Test methods for electroheating and electromagnetic processing installations—Part 2:Direct arc furnaces适用范围:GB/T 10066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弧炉(EAF)的试验程序、条件和方法,根据这些内容确定了容量在500 kg/炉以上的交流电弧炉(EAFac)或直流电弧炉(EAFdc)的主要参数和主要运行特性。电弧炉技术同样适用于这类炉子,即炉内液态金属保持高温或过热至浇注温度[如使用交流的钢包炉(LF)]。某些特殊设备的试验方法,如直流电弧炉可控整流器,在IEC 6014611中规定。埋弧炉(SAF)的试验方法在IEC 60683中规定。【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5.180.10电炉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61工业电热设备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08-30 | 实施时间: 2020-03-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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