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77-2022 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规范

DB3201/T 1077-2022 Traffic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Planning Standard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1/T 1077-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1-10
实施日期
2022-01-13
发布单位/组织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归口单位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南京市城乡规划中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规划的技术要求。
可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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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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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 1077-2022 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规范-第1页
DB3201/T 1077-2022 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规范-第2页
DB3201/T 1077-2022 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规范-第3页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江苏苏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起草人:
徐波、周红缨、夏滢、张雅婷
出版信息:
页数:9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20

CCSP51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3201/T1077—2022

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规范

Specificationfortrafficmunicipalinfrastructureplanning

2022-01-10发布2022-01-13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1/T1077—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交通设施..........................................................................2

4.1城市对外交通..................................................................2

4.2城市内部交通................................................................1.13

4.3综合交通枢纽.................................................................24

5市政设施.........................................................................27

5.1给水工程.....................................................................27

5.2河道工程.....................................................................30

5.3排水工程................................................................0.....33

5.4电力工程.....................................................................38

5.5燃气工程.....................................................................42

5.6通信工程.....................................................................62

5.7供热工程................................................................2.....66

5.8环卫工程.....................................................................69

5.9防洪工程.....................................................................73

5.10消防工程....................................................................74

5.11综合管廊................................3....................................75

5.12管线综合....................................................................77

附录A(规范性)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79

参考文献........................................................................85

B

D

I

DB3201/T107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江苏苏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颖、陈燕平、钱健、李萍、林倞、黄玮、杨兴兵、许新、郭晶伟、吴国辉、1

杨思思、崔莹、赵桃桃、何寅、陈麒、左远洋、唐晓平、夏青、曹明旭、王的刚、孙宇、荣鼎慧、陈晶、

蔡勇、魏静雅、朱嘉慧、林熠来、吴超、周瑞。0

2

3

B

D

II

DB3201/T1077—2022

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南京市城乡规划中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规划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规划、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使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0

GB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

GB7495-1987架空电力线路与调幅广播收音台的防护间距

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3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139-2014内河通航标准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545-2010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T50853-2013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B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1102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T51274-2017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CJ/T206D-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3020-199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CJJ34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CJJ63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T141-2010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HJ338-20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JT/T402公路货运站站级标准及建设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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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DB32/1072-2018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速公路服务区highwayservice

设置在高速公路旁为高速公路的车辆和乘客服务的场所及建筑。主要包括住宿(含停车)、餐饮、

加油、汽车修理四大功能。

3.2

集疏运系统collectinganddistributingsystem

连接多种运输方式的平台和纽带,进行一体化运输组织。1

3.3

再生水reusewater

废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3.4

综合管廊utilitytunnel0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4交通设施2

4.1城市对外交通

4.1.1铁路

4.1.1.1铁路分类3

按运输功能分为普速铁路、高速铁路、城际铁路:

a)普速铁路指设计时速160km以下的铁路;

b)高速铁路指新建设计开行250km/h(含预留)及以上动车组列车,初期运营速度不小于200km/h

的客运专线铁路;B

c)城际铁路是指专门服务于相邻城市间或城市群,旅客列车设计速度200km/h及以下的快速、

便捷、高密度客运专线铁路。

4.1.1.2铁路用地

4.1.1.2.1规划铁路廊道预留宽度D

规划铁路廊道预留宽度规定如下:

a)高速铁路、城际铁路两侧廊道预留规划控制宽度应从外侧轨道中心线向外不小于50m;

b)普速铁路干线两侧廊道预留规划控制宽度应从外侧轨道中心线向外不小于20m;

c)其他铁路两侧廊道预留规划控制宽度应从外侧轨道中心线向外不小于15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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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2现状铁路廊道控制宽度

控制宽度是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

的距离。控制宽度规定如下:

a)城市城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为10m,其他铁路为8m;

b)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m,其他铁路为10m;

c)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m,其他铁路为12m;

d)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m,其他铁路为15m;

e)线路30m范围内的用地,有条件的应作为绿地,采用其他用地属性应慎重。

4.1.1.2.3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设施规模及规划用地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铁路设施规模规划用地1

高峰小时旅客发送量(人)/

项目类型用地规模(hm²)用地长度要求(m)

货运量(吨)

特大型>10000>5001500~2500

客运站大型3000~1000030~501500~2500

中小型600~30008~301200~1800

大型>10025~50500~1000

货运站场2

中小型中型30~100,小型<306~5300~500

集装箱中心站——50~1001500~2000

大型—150~3505000~7000

编组站

中小型—350~1502000~4000

动车段——50~1502500~5000

动车所——10~501800~2500

4.1.1.3铁路与道路交叉B

4.1.1.3.1交叉形式

铁路与公(道)路交叉,宜设置立体交叉。

4.1.1.3.2D上跨形式

道路上跨铁路时,铁路建筑限界应按表2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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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铁路建筑限界

单位为毫米

铁路类别限界高度(自轨面以上)

内燃牵引5500

既有铁路

电力牵引6550(困难6200)

内燃牵引5500

新建时速200km客货共线铁路

电力牵引7500

内燃牵引6050

200km客货共线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

电力牵引7960

高速铁路、城际铁路72501

4.1.2公路

4.1.2.1公路分级

公路按照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和技术要求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0

路,分类标准如下:

a)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高速公路的年平均日

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

b)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方向、分车道行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一级公路的年平2

均日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

c)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二级公路的年平均日交通量宜为5000辆~15000辆小

客车;

d)三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三级公路的年平均日交通量宜为32000

辆~6000辆小客车;

e)四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双车道四级公路年平均日设

计交通量宜在2000辆小客车以下;单车道四级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400辆小客车以

下。B

4.1.2.2用地范围

4.1.2.2.1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

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范围内的土地;在有条件的地段,高速公路

和一级公路不小于3m、二级公路不小于2m范围内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

4.1.2.2.2在风沙、雪害、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带设置防护、整治设施时,以及在膨胀土、盐D

渍土等特殊土地带采取处治措施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

4.1.2.2.3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平面交叉、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理

设施、绿化以及其他线外工程等用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围。

4.1.2.2.4有条件或环境保护要求种植多行林带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地范围。

4.1.2.2.5改扩建公路可参照新建公路用地范围的规定执行。

4.1.2.2.6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不少于):国道20m,省

道15m,县道10m,乡道5m。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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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标准不少于30m。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

求确定。

4.1.2.3红线与隔离带宽度

城镇区外公路红线宽度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城镇建成区外公路红线宽度

单位为米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公路红线宽度40~6030~5020~4010~248~10

城镇建成区外公路廊道宽度(红线宽度与两侧隔离带宽度之和)应根据环评等分析结论综合确定。1

根据南京主要公路两侧隔离带控制宽度(绕城公路75m~100m、绕越高速公路100m、沪宁高速公

路度100m、机场高速公路75m),在缺少资料的时候,高速公路可取100m,一级公路可取20m~30

m。

4.1.2.4设计速度及车道宽度0

公路等级及设计速度按表4执行。

表4公路等级与设计速度2

单位为千米每小时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设计速度1201008010038060806040303020

公路车道宽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公路车道宽度

设计速度(km/h)120B1008060403020

车道宽度(m)3.753.753.753.53.53.253

公路车道宽度规定如下:

a)八车道及以上公路在内侧车道(内侧第1、2车道)仅限小客车通行时,其车道宽度可采用3.5

m;D

b)以通行小型客运车辆为主且设计速度为80km/h及以上的公路,经论证车道宽度可采用3.5m;

c)四级公路采用单车道时,车道宽度应采用3.5m;

d)设置慢车道的二级公路,慢车道宽度应采用3.5m;

e)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公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的宽度,宜视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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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5交叉工程

4.1.2.5.1公路与公路交叉

公路与公路交叉规定如下:

a)平面交叉:平面交叉的交角宜为直角。斜交时,其锐角应不小于70°;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

殊情况限制时,应大于45°。平面交叉岔数不应多于四条;岔数多于四条时应采用环形交叉;

b)环形交叉:环形交叉的岔数不宜多于五条,有条件实行“入口让路”规则管理时,应采用“入

口让路”环形交叉。新建公路不应直接与已建的四岔或四岔以上的平面交叉相连接;

c)立体交叉:高速公路与各级公路交叉必须采用立体交叉,其中高速公路与高速公路、一级干线

公路应采用互通式立体交叉;一级公路与交通量大的公路交叉应采用立体交叉;二、三、四级公路

间的交叉,直行交通量大时,宜采用立体交叉。

4.1.2.5.2公路与铁路交叉1

公路与铁路交叉规定如下:

a)铁路与公(道)路交叉,宜设置立体交叉;

b)铁路与公路平行相邻时,铁路用地界与高速公路用地界间距不宜小于30m,与一、二级公路

用地界间距不应小于15m,与三、四级公路用地界间距不应小于50m。

4.1.2.5.3公路与乡村道路交叉

公路与乡村道路交叉规定如下:

a)车行通道净空规定如下:2

1)通行拖拉机、畜力车时,通道净空应不小于2.70m;通行农用汽车时,通道净空应不小于

3.20m;

2)通道净宽应根据交通量和通行农业机械类型选用,一般不小于4.00m;通道过长或敷设排

水渠时,宜视情况加宽。

b)人行通道净空应符合净高不小于2.20m3,净宽不小于4.00m。

4.1.2.5.4公路与管线交叉

公路与管线交叉规定如下:

a)架空送电线路与公路相交叉时,宜为正交;必须斜交时,交叉角度应大于B45°;

b)原油管道、天然气输送管道与公路相交叉时,宜为正交;必须斜交时,交叉角度应大于30°;

c)管道与各级公路相交叉且采用下穿方式时,应设置地下通道(涵)或套管。通道或套管应按相

应公路等级的汽车荷载等级进行验算。

4.1.2.6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D

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规定如下:

a)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应根据城市规模、布局、公路网规划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设置在建

成区边缘;

b)特大城市可在建成区内设置高速公路出入口,其平均间距宜为5km~10km,最小间距不应

小于4km。如出入口间距小于4km,经论证后设置,按JTGB01-2014中9.2.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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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7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

高速公路服务区根据功能和规模大小,可分为中心服务区、普通服务区。

a)中心服务区指设置在高速公路上,具有主导地位,功能完善、规模较大,为车辆、驾乘人员和

旅客提供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

b)普通服务区指设置在高速公路上,居次要地位,功能较全、规模适中,为车辆、驾乘人员和旅

客提供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

建设规模宜符合表6的规模。

表6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规模指标推荐值

类型用地面积(hm²/处)建筑面积(m²/处)

中心服务区10.0~13.5(5000~6000)×12

普通服务区4.0~6.5(3000~3750)×2

4.1.2.8公路客运站用地

4.1.2.8.1主要功能0

汽车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是道路旅客运输网络的节点,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旅客进行运

输交易活动的场所,是为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是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载体。

4.1.2.8.2级别划分2

根据车站设施和设备配置情况、地理位置和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以下简称日发量)等因素。

车站等级划分为五个级别以及简易车站和招呼站。

a)一级车站:设施和设备符合表7和表8中一级车站必备各项要求,且日发量在10000人次以上

的车站。3

b)二级车站:设施和设备符合表7和表8中二级车站必备各项要求,且日发量在5000人次以上,

不足10000人次的车站。

c)三级车站:设施和设备符合表7和表8中三级车站必备各项要求,日发量在2000人次以上,

不足5000人次的车站B。

d)四级车站:设施和设备符合表7和表8中四级车站必备各项要求,日发量在300人次以上,不

足2000人次的车站。

e)五级车站:设施和设备符合表7和表8中五级车站必备各项要求,日发送量在300人次以下的

车站。

f)简易车站D:达不到五级车站要求或以停车场为信托,具有集散旅客、停发客运班车功能的车站。

g)招呼站:达不到五级车站要求,具有明显的等候标志和候车设施的车站。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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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汽车客运站设施配置表

设施名称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四级站五级站

站前广场●●★★★

场地设施停车场●●●●●

发车位●●●●★

候车厅(室)●●●●●

重点旅客候车室(区)●●★━━

售票厅●●★★★

行包托运厅(处)●●★━━

综合服务处●●★★━

站务员室●●●●●

驾乘休息室●●●●1●

务调度室●●●★━

用治安室●●★━━

房广播室●●★━━

医疗救护室★★★0★★

无障碍通道●●●●●

无障碍服务设施●●●●●

建饮水室●★★★★

盥洗室和旅客厕所●●2●●●

智能化系统用房●★★━━

办公用房●●●★━

汽车安全检验台●●●●●

生汽车尾气测试室3★★━━━

产车辆清洁、清洗台●●★━━

辅汽车维修车间★★━━━

辅助材料间★★━━━

助用配电室B●●━━━

用房锅炉房★★━━━

房门卫、传达室★★★★★

司乘公寓★★★★★

餐厅★★★★★

助D

商店★★★★★

注:“●”——必备;“★”——视情况设置;“━”——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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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汽车客运站设备配置表

设备名称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四级站五级站

旅客购票设备●●★★★

候车休息设备●●●●●

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基汽车尾气排放测试设备★★━━━

本安全消防设备●●●●●

设清洁清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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