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498-202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DB34/T 4498-2023 The hygien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and ventilation system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498-2023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7-31
实施日期
2023-08-31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的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卫生质量和卫生检测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宾馆、旅馆、招待所、公共浴室、商场、理发店、美容店、电影院、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候车(船、机)室、居民住宅、学校、医疗用房等公共场所,其他场所也可参照执行。
可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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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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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安徽中科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30

CCSC51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498—202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Hygienicspecificationforthemanagementofcentral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

systems

2023-07-31发布2023-08-3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498—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

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安徽中科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征威、金涛、叶珺、杨锡瑶、耿志、刘琦、欧阳文冲、汪嵘、黄永海。

I

DB34/T4498—202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的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卫生质量和卫生检测。

本文件适用于宾馆、旅馆、招待所、公共浴室、商场、理发店、美容店、电影院、体育馆、游泳馆、

图书馆、候车(船、机)室、居民住宅、学校、医疗用房等公共场所,其他场所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204.1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

GB/T18204.2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18204.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T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28232臭氧消毒器卫生要求

GB28235紫外线消毒器卫生要求

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HJ479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590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HJ1044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紫外荧光法

WS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395-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648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

WS69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8883、WS3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systems

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内的空气温度、相对湿度、洁净度等指标达到设定要求,由空气处理、新风输

送、管道等设施设备组成的空气调节系统,主要包括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和半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

4设备设施要求

卫生设施

1

DB34/T4498—202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配备下列设施:

a)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b)供风管(道)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检查孔或便于拆卸的风口。

新风

应通过风管(道)直接采自室外非空气污染区,不应从其他地方间接吸取。

新风口

4.3.1应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

4.3.2与污染源的水平距离宜大于10m;水平距离达不到10m的,垂直距离应大于3m。

4.3.3应与排风口处于不同侧,且垂直距离应大于3m;宜避免设置在排风口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4.3.4应避免设置在冷却塔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4.3.5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当设在屋顶时不宜小于0.3m。

4.3.6应设置耐腐蚀的防护网和过滤网。

送风口和回风口

4.4.1应远离产生异味、粉尘、油烟等区域。

4.4.2应设置耐腐蚀的防鼠装置。

冷凝水

4.5.1新风处理机组和空气处理机组的冷凝水盘出水口应设置水封。

4.5.2管道应采取防凝露措施。

冷却水

冷却水系统应设置具有杀菌消毒效果的水处理装置。

冷却塔

4.7.1不应设置在人员聚集、建筑物新风口等区域。

4.7.2水池内侧应平滑,排污口应设在塔池底部且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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