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试验
65 农业
77 冶金
  • GB/T 38051.1-2021 家用烹饪电器 第1部分:电灶、烤箱、蒸箱和烤架 性能测试方法 现行
    译:GB/T 38051.1-2021 Household electric cooking appliances—Part 1:Ranges,ovens,steam ovens and grills—Methods for measuring performance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电灶、烤箱、蒸箱和烤架的性能测试方法。 本文件所涉及的烤箱可具有或不具有微波功能。 制造商宜明确器具的主要烹饪功能——微波功能或加热。宜根据现有的方法对主要烹饪功能进行能耗测量。如果使用说明中声明主要烹饪功能为微波功能,则采用IEC 60705进行能耗测量。如果声明的主要烹饪功能为加热,则采用本文件进行能耗测量。 如果制造商未声明主要功能,则宜尽可能地测量微波功能和加热的性能。 注1:对于负载加热的能耗和时间的测量(见7.4),不适用于: ——微波组合功能; ——带有往复式托盘或转盘的烤箱; ——小型腔体烤箱; ——不带可调温度控制的烤箱; ——3.12~3.14中的定义以外的加热功能; ——只有单独的蒸汽功能的器具(3.15)。 注2:本文件不适用于: ——微波炉(IEC 60705); ——用于煮、烤、蒸及类似用途的便携式器具(IEC 61817)。 本文件规定了这些器具用户感兴趣的主要性能特征,并指定了这些特征的测量方法。 本文件未指定性能的分类或等级排序。 注3:本文件中规定的一些试验不视为具有可重复性,因为不同实验室得出的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这些试验仅用作比较试验。[ZK)] 注4:本文件不涉及安全要求(IEC 60335-2-6和IEC 60335-2-9)。 注5:本文件所述的器具可以是嵌入安装或放置在工作台面上或地面上。 注6:关于烧烤和蒸汽功能,没有可用的能耗测量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97.040.20炉灶、工作台、烤箱和类似器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3家用电热器具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实施时间: 2021-12-01
  • GB/T 38609-2020 家用深油炸锅 性能测试方法 现行
    译:GB/T 38609-2020 Deep-fat fryers for household use—Methods for measuring the performance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油或油脂容量不超过4.0 L的家用电深油炸锅。 本标准的目的是说明和定义用户感兴趣的深油炸锅的主要性能特征,描述测量这些特征的试验方法并给出某些用于评价试验结果的准则。 考虑到由于时间、试验材料、组分以及受试验测试人员主观判断等变化因素带来的低准确性和低可重复性,所述测试方法更切实地适用于对若干器具,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内,由相同的测试员,用相同的工具,在同一实验室进行的比对试验,而不是在不同的实验室测试单个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97.040.20炉灶、工作台、烤箱和类似器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3家用电热器具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3-31 | 实施时间: 2020-10-01
  • GB/T 38051.2-2019 家用烹饪电器 第2部分:灶台 性能测试方法 现行
    译:GB/T 38051.2-2019 Household electric cooking appliances—Part 2:Hobs—Methods for measuring performance
    适用范围:GB/T 38051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电灶台的性能测试方法。 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可内置或放置在工作台面上工作。灶台也可以是电灶的一部分。 本部分不适用于烹饪、烧烤和其他类似功能的便携式电器(见IEC 61817)。 本部分规定了用户感兴趣的灶台主要性能特性,并指定了这些性能特性的测量方法。 本部分未指定性能的分类或等级排序。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97.040.20炉灶、工作台、烤箱和类似器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3家用电热器具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0-18 | 实施时间: 2020-05-01
  • GB 4706.36-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现行
    译:GB 4706.36-2014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water electric boilers and liquid heaters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庭使用的用于煮沸或加热制造饮料液体的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性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注101:这些器具用于如餐馆、食品店、医院和诸如面包房、肉食店之类的商业企业。 注102:该设备可能被嵌入自动售卖机中,在这种情况下GB 4706.72—2008也可适用。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注103:以下情况应予注意: ——对于打算专供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需的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还应考虑国家卫生、劳动保护、供水和其他类似权力机构所规定的附加要求; ——对于压力器具,许多国家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104: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空气(粉尘、蒸气或可燃气)等特殊状态的场所使用的器具; ——具有电极加热器的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97.040.20炉灶、工作台、烤箱和类似器具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3家用电热器具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4-12-05 | 实施时间: 2016-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