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09-2019 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程

DB11/T 1709-2019 Assembly-type building equipment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and acceptance regulation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709-2019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2-25
实施日期
2020-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可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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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709-2019 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程-第1页
DB11/T 1709-2019 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程-第2页
DB11/T 1709-2019 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程-第3页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编号:DB11/T1709-2019

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forprefabricatedbuildingequipmentandelectrical

engineeringconstructionqualityandacceptance

2019-12-25发布2020-04-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标准

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forprefabricatedbuildingequipmentandelectrical

engineeringconstructionqualityandacceptance

编号:DB11/T1709-2019

主编单位:北京天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0年04月01日

2019北京

前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质监发

〔2018〕20号)的要求。本规程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

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5建

筑通风与空调工程;6建筑电气工程等。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北京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天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天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黄村镇市场东巷5号,邮编:102600,电话:69236223,邮箱:zhanglixin1964@126.com)。

主编单位:北京天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公司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博大经开建设有限公司

太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宅产业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建筑产业化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张立新杨香福张彦青程峥焉志远何巍吴余

颜勇朱准伍学智朱杰杜晓亮张丽平洪兵

何攀廖钢林黄能芳孙宗安孙殿文白国岩明亮

韦晓峰刘嘉茵孙维振张小平宋曙亮李琨周斌

吴京汉李波安红印彭孟珍张国栋霍俊李玉梅

沙雨亭孟迪付效铎王文周陈彬冯凯黄倩

郝长江郝慧李相凯蒋保胜孙国庆马建光李晓东

张宏英贠杰严心军张洪峰

主要审查人员:郑卫红雷丽英袁小林王毅杨丽莉金杉施宇红

目次

1总则…………………………01

2术语…………………………02

3基本规定……………………03

4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05

4.1一般规定………………05

4.2预制构件的预留预埋…………………07

4.3管道及配件安装………………………08

4.4集成厨房安装…………11

4.5集成卫生间安装………………………12

4.6户内中水系统安装……………………14

4.7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安装………………15

4.8管道支吊架安装………………………16

4.9系统调试………………19

5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21

5.1一般规定………………21

5.2预制构件的预留预埋…………………22

5.3风管及配件安装………………………23

5.4新风系统设备安装……………………25

5.5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安装……………26

5.6管道支吊架安装………………………28

5.7防腐与绝热……………29

5.8管道与设备标识………………………30

5.9系统调试………………32

6建筑电气工程………………34

6.1一般规定………………34

6.2预制构件的预留预埋…………………35

6.3导管、槽盒敷设………………………35

6.4导管、槽盒内配线……………………37

I

6.5配电箱安装……………39

6.6照明器具安装…………40

6.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42

6.8防雷与接地……………43

6.9抗震支吊架安装………………………45

6.10系统试运行……………46

附录A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表………48

附录B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过程验收记录……50

本规程用词说明………………53

引用标准名录…………………54

附:条文说明……………………55

II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01

2Terms…………………………02

3Basicrequirements…………03

4Buildingwatersupplydrainageandheatingengineering……………05

4.1Generalrequirements…………………05

4.2Prefabricatedcomponentwithreservedholesandembeddedparts………………07

4.3Pipeandfittinginstallation………08

4.4Integratedkitcheninstallation……………………11

4.5Integratedbathroominstallation……………………12

4.6Indoorwatersysteminstallation……………………14

4.7Hotwaterfloorradiantheatingsysteminstallation……………15

4.8Pipesupportandhangerinstallation………………16

4.9Systemdebugging………………………19

5Building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engineering……………21

5.1Generalrequirements…………………21

5.2Prefabricatedcomponentwithreservedholesandembeddedparts………………22

5.3Ductandfittinginstallation………23

5.4Freshairsystemequipmentinstallation……………25

5.5Multi-connectedsplitairconditioningsysteminstallation…26

5.6Pipesupportandhangerinstallation………………28

5.7Anticorrosionandthermalinsulation………………29

5.8Pipeandequipmentlabel………………30

5.9Systemdebugging………………………32

6Buildingelectricalengineering…………34

6.1Generalrequirements…………………34

6.2Prefabricatedcomponentwithreservedholesandembeddedparts……………35

6.3Trunkingandconduitlaying…………35

III

6.4Conduitandtrunkingwiring…………37

6.5Distributionboxinstallation………39

6.6Lightingwaresinstallation…………40

6.7Automaticfirealarmsysteminstallation…………42

6.8Lightningandgrounding………………43

6.9Seismicbracinginstallation…………45

6.10Systemtestrun…………46

AppendixAPrefabricatedbuildingequipmentandelectricalengineering

sub-divisionandSub-itemprojectdivisiontable………48

AppendixBPrefabricatedbuildingequipmentandelectricalengineering

constructionprocessacceptancerecord…………………50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especification……………53

Listofquotedstandards……………………54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55

IV

1总则

1.0.1为推进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规范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市

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工程内设备与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及验

收。

1.0.3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过程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方

便的原则,并应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北京

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

2.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building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2.0.2集成厨房integratedkitchen

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器具及设备与电气工程管线通过集约设计、工厂订制和现场干式工

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3集成卫生间integratedbathroom

地面、吊顶、墙面和卫生器具及设备与电气工程管线通过集约设计、工厂订制和现场干式工法装配

而成的卫生间。

2.0.4同层排水same-floordrainage

在装配式建筑排水系统中,器具排水管及排水支管不穿越本层结构楼板到下层空间、与卫生器具同

层敷设并接入排水立管的排水方式。

2.0.5低温热水辐射供暖系统lowtemperaturehotwaterradiantheatingsystem

敷设在预制沟槽地板内的加热管,以温度不高于60℃的热水为热媒循环流动加热地表面,以辐射

和对流的热传递方式,向室内供热的一种供暖系统。

2.0.6执行机构exectiveagency

利用手动或电动操作方式,以实现直线或旋转运动的驱动装置。

2.0.7新风系统freshairsystem

为满足室内空气质量需求,向室内送入新风,并将室内空气排出室外的机械通风系统。

2.0.8多联机空调系统multi-connectedsplitairconditioningsystem

一台(组)空气(水)源制冷或热泵机组配置多台室内机,通过改变制冷剂流量,以适应各房间负

荷变化直接膨胀式空气调节的系统。

2.0.9抗震支吊架aseismicsupportandhanger

与建筑结构体牢固连接,以地震力为主要荷载的抗震支撑设施。由锚固体、加固吊杆、抗震连接构

件及抗震斜撑组成。

2

3基本规定

3.0.1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包括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

智能建筑工程等。

3.0.2装配式建筑施工前,应按施工图设计要求,结合作业部位,完成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深化设计,施

工单位应编制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方案,且审批手续应齐全。

3.0.3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和器具等进场后,应进场检

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0.4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中应具有节能要求的设备、材料,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

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要求,其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齐全、

有效,产品性能复试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0.5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的深化设计应与建筑结构工程深化设计同步进行,宜利用BIM技术、

管线布置综合平衡技术,避免同平面管道间发生碰撞。预留孔洞、预埋构件应满足建筑、结构、设备、

电气、智能化、装修等专业的要求,严禁对预制混凝土构件进行沟槽、孔洞的剔凿。

3.0.6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各系统水平方向的管道、风管、槽盒和导管宜在架空层或吊顶内布置;

各系统垂直方向的管道、风管、槽盒和导管宜集中敷设。

3.0.7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各系统的设备、器具和管线在标准层的预留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配式建筑标准层的计量仪表、给水立管、中水立管、采暖立管、控制阀门、配电箱、控制箱、槽

盒和导管等,应统一集中设置在管道竖井、电气竖井内;

2电表箱、智能化控制箱应统一集中设置在公共区域;

3标准层居室内的配电箱、开关面板、插座面板、卫生洁具、分集水器、新风风口、消防探测器等其

规格型号,及其预制墙体、叠合楼板的位置、标高应标准化设计。

3.0.8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各系统管道、风管、槽盒和导管穿越预制混凝土墙体、梁柱、叠合楼

板时,应对其洞口采取防水、防火、隔声、密封等措施,并应满足设计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的要求。

3.0.9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各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

定。

3.0.10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

样时,合格率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

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均应合格;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

记录应齐全、有效;

3设备与电气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

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有效;有关建筑节能、安全功能和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

3

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观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

4工程资料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填写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质量验收记录应齐全、有

效。

3.0.11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中,设备与电气专业需要与土建专业进行交接时,其交接部位和交接工序

应填写在交接检查记录表。

3.0.12装配式建筑设备与电气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容应符合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并应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0.13施工资料应真实反映设备与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现状,并应与装配式建筑施工进度同步填写。

4

4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进场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道所选用的管材和管件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应齐全有效,其管材

和管件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2管道内外表面光滑,无污染。管道外表面应有生产厂家名称或商标、规格和品种的明显标识;

3不锈钢管的内、外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12771或《不锈钢卡

压式管件组件第2部分:连接用薄壁不锈钢管》GB/T19228.2的规定。

4.1.2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安装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薄壁不锈钢管与其他材料的管材、管件和附件连接时,应有防止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2公称直径DN25~DN50的薄壁不锈钢管道与其他材质管道连接时,应采用专用螺纹转换连接件(如环

压式或卡压式不锈钢管螺纹转换接头)连接;

3公称直径DN65~DN100的薄壁不锈钢管道与其他材质管道连接时,宜采用专用法兰转换连接件连

接;

4公称直径DN≥125的薄壁不锈钢管道与其他材质管道连接时,宜采用沟槽式管件连接或法兰连接。

4.1.3建筑给水铜管进场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给水铜管管道所选用的管材和管件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应齐全有效,其管材和管件

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2管道内外壁光滑,管道表面无污染、压扁等现象;

3铜管管材、管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GB/T18033、《铜管接头第1

部分:钎焊式管件》GB/T11618.1、《铜管接头第2部分:卡压式管件》GB/T11618.2的规定。

4.1.4建筑给水铜管安装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铜管的钎焊连接方式宜采用硬钎焊连接,公称直径不大于DN50、且需拆卸的铜管可采用卡套连接;

公称直径不大于DN50的铜管可采用卡压连接;公称直径不小于DN50的铜管可采用沟槽连接;

2铜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铜合金制品。如采用钢制支吊架时,铜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采用橡胶隔垫,防

止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

3如采用沟槽连接,其连接件为非铜材质时,其接触面宜采用为三元乙丙(EPDM)橡胶圈或丁腈橡胶圈,

以防止不同材质管道端面发生电化学腐蚀;

4管道连接时应选用专用扳手,不宜使用管钳旋紧管件。

4.1.5建筑给水聚丙烯(PP-R)管进场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给水聚丙烯(PP-R)管道所选用的管材和管件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应齐全有效,其

管材和管件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5

2管道内外表面光滑,无划痕。管道外表面应有生产厂家名称或商标、规格和品种的明显标识;

3按批次抽样检测进场管道的管径、壁厚、均匀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4当对管材的熔点、抗冲击性能及承压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次抽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

4.1.6建筑给水聚丙烯(PP-R)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种材质的给水聚丙烯管材和管件之间,应采用热(电)熔连接专用手持机具。直埋在墙体或地面

内的管道应采用热(电)熔连接,不应采用丝扣或法兰连接;

2给水聚丙烯管材与金属管件连接时应采用带金属嵌件的聚丙烯专用过渡管件,该管件与聚丙烯管采

用热(电)熔连接,与金属管件或卫生洁具的五金配件采用丝扣连接。

4.1.7建筑给水钢塑复合管进场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给水钢塑复合管道所选用的管材和管件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应齐全有效,其管材和

管件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2管材表面镀锌层应覆盖完整,管道内壁光滑,管道表面无锈蚀、压扁现象;内壁衬塑层应完整,与管

壁贴合牢固。管道外表面应有生产厂家名称或商标、规格和品种的明显标识;

3按批次抽样检测进场管道的管径、壁厚、均匀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4.1.8钢塑复合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螺纹连接、沟槽式连接、法兰连接方式;

2螺纹连接时不得与阀门及给水栓直接连接,与阀门连接时应采用黄铜质内衬塑的内外螺纹专用过渡

管件,与给水栓连接时应采用黄铜质专用内螺纹专用过渡管件;

3与不锈钢管、铜管、塑料管采用螺纹连接时应采用专用过渡管件,且外螺纹的端部应采取防电化学

腐蚀等措施;

4公称直径大于65mm的管道宜采用沟槽连接,且不得损坏管道的镀锌层及内壁的涂层和内衬层;

5法兰连接时应采用内衬塑凸面带颈螺纹钢制管法兰,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缘宜接近螺栓孔,不

得采用放入双垫或偏垫的密封方式。

4.1.9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PVC-U)管进场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等应齐全有效;

2管道内外表面光滑,无划痕、压扁现象。管道外表面应有生产厂家名称或商标、规格和品种的明显

标识;

3按批次抽样检测进场管道的管径、壁厚、均匀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当对管道的抗拉伸性能、抗冲击性能及密度有异议时,应按批次抽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

行检测。

4.1.10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PVC-U)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硬聚氯乙烯(PVC-U)管的连接方式应采用胶圈连接或粘结连接;

2管道连接前应将管道切口毛刺清理干净,擦除接口处的灰尘、油污等。当采用粘结连接时,还应擦

除接口处渗出的粘结剂;

6

3管道连接2h后方可通水。

4.1.11建筑排水铸铁管进场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等应齐全有效;

2铸铁管内壁表面防腐涂层应附着完整,无漏涂、锈蚀现象;管道表面不得有裂纹、砂眼现象,管端

口应平整;管道外表面应有生产厂家名称或商标、规格和品种的明显标识;

3按批次抽样检测进场管道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4.1.12建筑排水铸铁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铸铁管的连接方式应采用卡箍连接或法兰连接;

2切割管道时应保证切口端面平整,端面应垂直管轴线,管道切口毛刺应清理干净;

3采用法兰连接时,螺栓不得一次拧紧到位,避免紧固螺栓受力不均,导致两端面不垂直管轴线,端

面连接处出现渗漏现象。

4.1.13卫生器具及配件应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产品,给水配件承压应满足系统工作压力的

要求。

4.1.14装配式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器具和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和观感等应

符合设计要求,应填写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其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齐全、有效,方可使用。

4.2预制构件的预留预埋

主控项目

4.2.1预留预埋前应对各系统管道进行排布,确定各系统管道的位置和标高,并应结合土建结构进行定

位,利用BIM技术合理解决设备与电气工程各专业管道间的碰撞问题。预留预埋工作应在预制构件厂完

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2预制叠合楼板采用预埋手提套管预留孔洞时,应对预留洞口的位置、尺寸进行复核;采用模块化

排水节水部件时,其叠合楼板预留孔洞应采用立管穿楼板专用组合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且用尺量检查。

4.2.3装配式建筑给水管道、中水管道、压力排水管道等承压管道穿越承重剪力墙或基础时应设置套管,

穿越防火墙时必须设置钢制套管,穿越墙体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4.2.4穿越预制墙体、预制梁的给水管道应预留出钢套管固定、支模的作业空间。无保温钢套管规格比

给水管道规格大两号,并应符合表4.2.4的规定。需要保温给水管道的预留钢套管规格,应根据管道保

7

温后的外径尺寸确定预留钢套管的规格。

表4.2.4给水管道预留钢套管规格

管道公称直径DN(mm)152025324050

钢套管公称直径DN1(mm)324050508080

管道公称直径DN(mm)6580100125150200

钢套管公称直径DN1(mm)10012515015020025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5装配式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的安装预留孔洞不易施工时,可采用直接预埋填充物的方法;设

置在在屋面、空调板和阳台板上的地漏、排水栓、雨水斗和局部预埋管道等也可采用直接预埋的方法施

工。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4.3.1排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排水铸铁管道的坡度

项次管径(mm)标准坡度(‰)最小坡度(‰)

1503525

2752515

31002012

41251510

5150107

620085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且用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4.3.2排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排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项次管径(mm)通用坡度(‰)最小坡度(‰)

15025.012.0

27515.07.0

311012.04.0

412510.03.5

51607.03.0

62005.03.0

8

72505.03.0

83155.03.0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且用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4.3.3供暖工程管道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水同向流动时,坡度宜为3‰,不得小于2‰;

2气、水逆向流动时,坡度不应小于5‰;

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且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4.3.4同层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坡度应符合本规程第4.3.2条、第4.3.3条的有关规定;

2排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

3排水水平管与排水立管连接时,应采用顺水三通或45°斜三通;

4排水横管90°水平转弯时,宜采用两个45°弯头。排水横管的转弯次数不宜超过两次;

5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支管连接时,应采用45°斜三通或弯头;

6排水横管与排水横管连接处,上下游横管在水平方向的倾斜角度不宜小于15°;

7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8塑料排水立管伸缩节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30%,且不得少于10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且用尺量检查。

4.3.5平衡阀及调节阀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后应根据系统

平衡要求进行调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且查阅施工图纸、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一般项目

4.3.6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且用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4.3.7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表4.3.7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

1水平管道纵钢管每米1.0

9

横方向弯曲(钢塑复合管)全长25m以上≤25

塑料管每米1.5

铝塑复合管全长25m以上≤25

每米2.0

铸铁管

全长25m以上≤25

钢管每米3.0

(钢塑复合管)5m以上≤8

塑料管每米2.0

2立管垂直度

铝塑复合管5m以上≤8

每米3.0

铸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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