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02-2018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要求

DB37/T 502-2018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ounty-level animal health laboratories in animal disease-free zones are not specified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502-201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12
实施日期
2018-07-12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220

B42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502—2018

代替:DB37/T502—2004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县级兽医实验室

建设要求

ConstructiveStandardforCounty’sAnimalDiseaaeDiagnosticLaboratoryin

AnimalSpecific-Pathogens-freeZone

2018-06-12发布2018-07-12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502—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DB37/T502—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实验室设置(见2.2);

——修改了实验室设施(见2.3);

——修改了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见3);

——删除实验室工作人员配备,增加了工作人员管理(见4,2004年版的5);

——删除了实验室管理部分的实验室工作记录部分(见2004年版的4.2);

——增加了档案管理(见6)。

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静、王苗利、孙圣福、张月、马慧玲、孔祥华、王贵升、曹振山、王士荣、

徐聪、李玉杰、蔺晓月、刘丽萍、徐鸿。

I

DB37/T502—2018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县级兽医实验室的总体要求、仪器设备配置、工作人员管理、实验

室管理、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县级兽医实验室,也可供其他县级兽医实验室参照执行。

2总体要求

2.1实验室面积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m2。

2.2实验室设置和分布原则

2.2.1检测区域应设有:缓冲更衣室(≥5m2)、洗涤消毒室(≥10m2)、血清学诊断室(≥20m2)、

病原学检测室(≥20m2)、分子生物学实验室(≥30m2)、无菌工作间(≥10m2)、精密仪器室(≥

15m2)、试剂室(≥5m2)、天平室(≥5m2)、无害化处理室(≥10m2)。

2.2.2辅助区域应设有:档案室(≥10m2)、解剖室(≥10m2)、接样室(≥15m2)、样品保存室

(≥10m2)。

2.2.3实验室各区布局应合理,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