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654-2006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37/T 654-2006 Fire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venu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654-2006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6-12-04
实施日期
2006-12-10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8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654-2006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报批稿)

2006-12-04发布2006-12-10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654-2006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亓延军、马德法、王忠、张伟书、焦培文、石莹、周升光、孙金杰、王林静、

陈兵、王鹏宇、孙厚杰、闫宏。

I

DB37/T654-2006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

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

检查指导。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5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1987年1月19日发布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

3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3.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

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b)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

工作计划;

c)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g)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3.2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

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

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g)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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