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127-2012 救生艇及吊钩释放系统定期检验维护方法

GB/T 29127-2012 Measures for periodic servicing and maintenance of lifeboats and release gear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9127-2012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12-31
实施日期
2013-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船舶舾装标准化委员会救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29/SC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救生艇及其吊钩释放系统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的准备,检验和维护项目以及相关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吊索降放式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全封闭救生艇及其吊钩释放系统的定期检验和维护。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王力、赵建国、卢卫东、刘永梅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4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47.020.50

U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29127—2012

救生艇及吊钩释放系统定期

检验维护方法

Measuresforperiodicservicingandmaintenanceof

lifeboatsandreleasegears

2012-12-31发布2013-07-01实施

GB/T29127—2012

目次

刖有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定期检验和维护的准备1

4救生艇的定期检验及维护2

5吊钩释放系统的定期检验及维护7

6检验结论8

7检验记录9

8检验报告9

附录A(资料性附录)救生艇及吊钩释放系统的周检及月检项目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检查记录表13

表B.1救生艇定期检验结构及密性检查记录表13

表B.2救生艇定期检验发动机及推进系统检查记录表13

表B.3救生艇定期检验电气系统检查记录表15

表B.4救生艇定期检验喷水系统检查记录表15

表B.5救生艇定期检验应急供气系统检查记录表16

表B.6救生艇定期检验操纵系统检查记录表16

表B.7救生艇定期检验排污系统检查记录表17

表B.8救生艇定期检验舸装件检查记录表17

表B.9救生艇定期检验属具配备情况检查记录表18

表B.10救生艇定期检验标志及标牌检查记录表19

表B.11吊钩释放系统年度检验检查记录表20

表B.12吊钩释放系统5a检验检查记录表21

表B.13救生艇及吊钩释放系统定期检验报告22

GB/T2912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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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舶丿牺装标准化委员会救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9/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力、赵建国、卢卫东、刘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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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9127—2012

救生艇及吊钩释放系统定期

检验维护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救生艇及其吊钩释放系统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的准备,检验和维护项目以及相关的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吊索降放式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全封闭救生艇及其吊钩释放系统的定期检验和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135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13004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

3定期检验和维护的准备

3.1救生艇应满足的国际公约情况

对于不同时期制造的救生艇,在技术性能上应满足SOLAS公约及海大决议在不同时期的修正案

的要求。

3.2救生艇详细资料

3.2.1救生艇产品证书

证书应有下列主要信息:

a)救生艇的发证机关;

b)救生艇的制造厂家;

c)救生艇制造年月;

d)救生艇的型号、尺度、额定乘员人数、总质量等参数;

e)救生艇发动机型号;

f)救生艇吊钩及释放机构的型号及安全工作负荷。

3.2.2救生艇维护及检修记录

定期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前,应先核查救生艇执行周检及月检的记录情况参见附录A,在确认周检和

月检被正常有效地执行后,再进行相关的检验。

3.2.3救生艇技术资料

救生艇应有下列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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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救生艇总布置图;

b)救生艇使用维护手册(含吊钩释放系统、柴油机等主要设备使用维护手册)。

3.3检验时间的确定

检验时间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a)在母船停泊及天气状况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检验;

b)应考虑到检修时会发生的不可预见事件,对母船启航造成的影响;

c)考虑入级船级社及现场验船师的要求。

3.4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a)执行定期检验维护的机构及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得到生产厂家或船籍国政府的授权,定

期检验人员应持有可进行相关检验的资格证书;

b)救生艇及吊钩释放系统的检验和维护通常由不少于两个人共同完成,其中一人可以是检验人

员的助手;

c)检验人员应备有必要的计量器具,这些器具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d)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被检方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各项要求。

3.5安全条款

进行救生艇尤其是涉及艇的吊钩释放系统的检验维护时,应做好以下安全工作:

a)检验前应确认救生艇的外部环境安全可靠;

b)检验前应确认整个降放装置(包括吊艇架、艇机、吊索等)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c)检验前应确认救生艇在吊艇架上进行了安全可靠的固定;

d)检验前应将吊钩的转移负荷装置与吊艇架的相应部件进行安全可靠的连接,

4救生艇的定期检验及维护

4.1救生艇定期检验分类

救生艇的定期检验分为周检、月检及年度检验。周检及月检由船员完成并进行记录,参见附录A,

年度检验由获得授权的专业人员完成。本标准中如果未进行特殊说明,定期检验是指年度检验。

4.2艇体结构及密性

4.2.1定期检验要求

根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老化规律,并结合救生艇结构设计的特点,对于使用年限在5a以内的

艇,只需进行常规外观检查。对于使用年限在5a以上的艇,既要进行常规外观检查,必要时还要进行

超负载试验来检验艇的结构强度(通常在5a检验时进行)。

4.2.2艇体常规外观检查

艇体常规外观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艇外应进行以下检查:

1)检查胶衣层。如果胶衣层出现划伤或裂纹,应给予修补;如果胶衣层出现严重的色变,应

及时联系专业厂家进行颜色的复原处理,以满足醒目的国际橙色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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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艇体外型。如果艇体出现严重的变形,应及时联系专业厂家进行修理;

3)检查艇体结构完好性。对艇体结构层是否有损伤进行检查,特别是吊钩/吊座区域。对艇

体出现的裂纹、断裂、孔洞等结构损伤,应及时联系专业厂家进行等强度修补。

b)艇内应进行以下检查:

1)检查艇内所有的外露部位,表面如果有裂纹,应确定是胶衣层还是结构层的损伤,并根据

损伤程度进行修复;

2)检查重点:机舱、舱壁及二次胶接的部位。

4.2.3超负载试验

依次将空载(载有全部属具的重量)、满载(载有全部属具及核定乘员的重量).25%超载、50%超载

状态的救生艇通过吊钩吊起,测量各种状态下的龙骨变形并对艇体进行认真检查。救生艇经受25%超

载时的龙骨变形不应超过艇长的1/400,而在各种状态下其结构不应有任何损坏。

超载重量的分布应与救生艇在作业条件下的载荷成比例。

4.2.4艇体密性检查

艇体密性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将救生艇放入水中,检查水线以下艇体密性;尤其应注意对腥轴、舵杆、喷水泵进水口、静水压

力释放器进水口、艇底塞等处的检查;

b)采用冲水试验检查水线以上艇体密性。尤其应注意对登艇门、舱盖、驾驶楼窗等处的检查;冲

水试验在喷嘴处的压力应不小于0.1MPa,喷嘴离试验项目的距离不大于3m,喷嘴直径不小

于16mmo

结构及密性检查记录表参见表B.10

4.3发动机及推进系统检查

4.3.1检查项目及要求

发动机及推进系统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根据发动机使用说明书要求,更换滑油、齿轮箱油、冷却液等;

b)根据发动机使用说明书要求,更换燃油滤器、滑油滤器、空气滤器等;

c)检查发动机自由端传动皮带的张紧度应正常,如果磨损严重,应换新;

d)检查发动机海水泵叶轮及泵轴密封圈应T作正常;

e)检查燃油管路应无泄漏;燃油箱上的各附件功能正常,无泄漏;

f)检查发动机排烟管的外包隔热层正常完好;

g)检查冷却水管路及接头应无泄漏,管体及附件应无严重锈蚀、老化现象;

h)检查发动机在安装位置上可靠固定,紧固螺栓已锁紧,发动机无走位现象;

1)检查联轴器应可靠连接、紧固及锁紧;

j)检查尾轴密封装置安装固定牢固,并有效锁紧;

k)检查发动机在全速运转时,尾轴无异常振动、声响及异常发热现象;

l)螺旋桨应可靠固定并有效锁紧,外表面无严重的锈蚀现象,桨叶形状应光顺,无卷曲及缺痕,桨

叶表面不应有海生物及其他附着物,

4.3.2试验验证

试验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应确认有足够的燃油储备量供试验使用;确认发动机遥控软轴安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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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到位;检查油底壳滑油量、齿轮箱油量、冷却液量等应满足试验要求。

试验项目及内容如下:

a)将救生艇置于水中进行以下内容空车运转试验:

1)启动发动机空车怠速运转5min;

2)空车额定转速(或全速)的50%转速运转5min;

3)空车额定转速(或全速)的75%转速运转10min;

4)空车额定转速(或全速)运转10min;

5)试验期间,检查各仪表指示稳定;无水温及油压报警;柴油机无异常声响及发热现象。

b)在上述空车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内容的带负荷运转试验:

1)正车怠速运转5min;

2)正车额定转速(或全速)的50%转速运转20min;

3)止车额定转速(或全速)的75%转速运转Z0rmn;

4)正车额定转速(或全速)运转30min;

5)倒车额定转速(或全速)运转5min;

6)试验期间,检查各仪表指示稳定;无水温及油压报警;发动机无异常的声响及发热现象;尾

轴前密封无泄漏,尾轴无异常振动及发热现象。

发动机及推进系统检查记录表参见表B.2。

4.4电气系统检查

电气系统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蓄电池及电缆应进行以下项目检查:

1)检查确认蓄电池安装固定牢固可靠;

2)检查确认蓄电池电缆接头无腐蚀现象、连接固定可靠无松动;

3)检查确认电缆无破损或腐蚀;

4)检查确认蓄电池电压正常;

b)检查确认舱内灯应丁作正常并有备用灯泡;

c)检查确认搜索灯应丁作正常;

d)检查确认示位灯应丁作正常。

电气系统检查记录表参见表B.3。

4.5喷水系统检查

4.5.1检查项目及要求

喷水系统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检查喷水泵及固连件/管件的状况,应无松动、破损、无过度锈/腐蚀、漏水情况发生;

b)检查各操纵件的安装、操作正常;

c)检查喷水阀操纵软轴外皮应无破损,两端连接及固定应无松动脱落;

d)检查系统淡水冲洗接口及附件应无损坏,功能正常;

e)检查喷水系统操作说明应齐全、清晰。

4.5.2试验验证

将轻载状态的救生艇放入水中,启动发动机使其全速运转并打开喷水阀进行洒水试验以验证整个

喷水系统功能应满足要求且水膜能覆盖艇表面,并同时检查水泵及其管路和连接处应无漏水现象,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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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喷嘴应无堵塞,每一喷嘴喷水畅通。试验后应接入淡水,冲洗整个管路。

喷水系统检查记录表参见表B.4。

4.6应急供气系统检查

4.6.1进行应急供气系统检查前,应查看空气瓶及减压阀证书等相关资料。

4.6.2空气瓶的定期检验应符合GB13004的要求,检验机构应符合GB12135的要求。气瓶在使用

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尽快进行检验。

4.6.3若救生艇使用超过3a均应提供空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4.6.4应急供气系统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检查空气瓶、集气管的状况,应无过度锈蚀及损坏;

b)检查高压管路及附件应无破损漏气现象;

c)检查减压阀应工作正常读数正确,无锈蚀和损坏;

d)检查整个系统的密性,应无漏气现象;

e)检查空气瓶压力,如果压力低于使用维护手册的要求,应充气至规定的压力;

f)检查压力平衡阀状况,应无锈蚀且可正常开启和关闭;

g)检查空气系统操作说明应齐全、清晰。

应急供气系统检查记录表参见表B.50

4.7操纵系统检查

4.7.1检查项目及要求

操纵系统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检查整个系统各部件的安装应正确、完整;

b)检查舵杆应无严重锈蚀,舵杆填料函安装固定可靠并水密;

c)检查舵托固定牢固,无严重锈蚀,螺栓紧固,并有效锁紧。

4.7.2试验验证

试验验证项目及要求如下:

a)救生艇在全速下的操舵试验:正舵亠左满舵—正舵—右满舵—正舵—左满舵—正舵,操舵

正常;

b)救生艇在全速下的应急操舵试验:正舵—左舵15°»正舵—右舵15°~正舵“左舵15°—正舵,

操舵正常。

操纵系统检查记录表参见表B.6。

4.8排污系统检查

4.8.1检查项目及要求

排污系统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检查排污泵工作应正常,应无损坏;

b)检查艇底塞应无锈蚀和损坏,且附件齐全,功能正常。

4.8.2试验验证

操作排污泵进行排污试验,检验其排污水效果,应能将艇内的水排出。试验中排污管路应无漏水

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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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系统检查记录表参见表B.7。

4.9晒装件检查

価装件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检查救生绳及其安装应牢固可靠;

b)检查用于放置食品、淡水和细小属具的水密箱的箱体及附件的老化程度,确认其能正常使用;

c)检查雨水收集装置及安装附件应齐备完好;

d)检查艄缆释放装置的安装固定、锈蚀状况,确定其能正常使用;

e)检查滑架、护舷的安装固定及金属件的锈蚀情况,确定其能正常使用;

f)检查驾驶楼窗的水密性能和透光性,确定驾驶人员能够清楚地观察外部情况;

g)检查舱口盖的整体结构及其附件的状况,确定其能正常使用;

h)检查安全带应安装固定牢固可靠,锁紧扣功能完好;

i)检查登艇梯及安装附件,应能正常使用;

j)检查栏杆扶手应无严重锈蚀(或老化)且安装牢固可靠;

k)检查系缆桩应无严重锈蚀且安装牢固可靠(包括安装处的艇体无损坏);

l)检查通风装置应功能完好,无严重锈蚀(或老化),安装固定牢固;

m)检查固艇装置应无严重锈蚀且安装牢固可靠(包括安装处的艇体无损坏);

n)检查其他硒装件应功能完好且安全可靠。

価装件检查记录表参见表B.8。

4.10属具配备情况检查

4.10.1检查公约要求配备的属具齐全,缺失的应予以补充。

4.10.2对于有时效要求的属具,应检查核实其证书及属具时效。

4.10.3对部分属具应进行效用测试,确保其能够满足要求。

属具配备情况检查记录表参见表B.9。

4.11救生艇标志检查

4.11.1救生艇标志检查

救生艇标志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乘员定额标志:救生艇上应以经久的明显字迹标明所批准的救生艇的乘员定额;

b)船名及船籍港标志:救生艇所从属的船舶名称及船籍港应以粗体罗马字母标明于艇艄两侧;

c)船名及救生艇号码标志:识别救生艇所从属船舶和救生艇号码的标志,应能从空中看清;

d)反光带:反光带的分布应满足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的要求且状况良好。

4.11.2救生艇标牌检查

救生艇标牌检查项目及要求如下:

a)救生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字迹清晰、耐久;固定在救生艇登艇门附近;救生艇铭牌

应包含救生艇型号、尺度、额定乘员人数、空载及满载重量、艇的系列号、制造材料、生产日期、

证书号、验船师印章以及救生艇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

b)救生艇IM()标牌: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尺寸为0100mm,蓝底白色图案,清晰、耐久;标牌

应粘贴牢固且位置符合要求;救生艇IMO标牌包括:

1)救生艇/救助艇降落水面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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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扣紧座位安全带标牌;

3)关紧舱口盖标牌;

4)启动发动机标牌;

5)释放降落标牌;

6)开始供气标牌(油轮型艇);

7)开始喷水标牌(油轮型艇);

c)救生艇内部指示标牌:救生艇内凡需要标明名称或存放位置的设备及属具,都应有指示标牌来

标明;

d)救生艇外部标牌:用于明确救生艇运输过程中吊装操作注意事项等外部标牌,应粘贴在救生艇

外部相应位置。

标志及标牌检查记录表参见表B.10o

5吊钩释放系统的定期检验及维护

5.1吊钩释放系统定期检验和维护前的准备

进行吊钩释放系统定期检验前,除了应完成第3章所要求的准备丁作外,还应进行以下内容的

准备:

a)应将吊钩的转移负荷装置与吊艇架的相应部件进行安全可靠的连接,使救生艇负荷完全由转

移负荷装置承担;

b)吊钩释放系统进行5a定期检验时,应准备合适配载物,以便进行1.1倍工作负荷下的释放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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