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174-2019 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导则

DB21/T 3174-2019 Guidelines for energy efficiency census of coal-fired industrial boilers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174-2019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8-30
实施日期
2019-09-30
发布单位/组织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60.01

F10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174—2019

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导则

Generalsurveyguideforenergyefficiencyofcoal-firedindustrialboiler

2019-08-30发布2019-09-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T3174—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能效普查原则........................................................................1

5能效普查组织........................................................................2

6能效普查程序........................................................................2

7能效普查方法与内容..................................................................3

8能效普查报告........................................................................6

9能效普查数据库......................................................................7

附录A(资料性附录)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联系卡..................................................................................8

技术资料和现场条件明细表..............................................................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原始记录.................................9

附录C(规范性附录)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数据汇总表..............................18

I

DB21/T3174—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导则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起草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辽宁科技

大学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王林,赵亮,于在海,靳兵,刘晨,高喜龙,高军,高绪镇,朱宇环,钱玉芬,

陈莹,刘红,霍兆义

本标准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的方式进行反馈,我

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024-31512632。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C座,

024-23891311。

II

DB21/T3174—2019

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导则

1范围

1.1本导则规定了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工作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形式与

验收要求。

1.2本导则适用于额定压力小于或等于3.8MPa的燃煤蒸汽锅炉、燃煤热水锅炉以及燃煤有机热载体锅

炉的能效普查。

1.3燃油锅炉、燃气锅炉、余热锅炉的能效普查可以参照本导则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48电工名词术语固定式锅炉

GB/T10180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TSGG0002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G0003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NB/T47035工业锅炉系统能效评价导则

DB21/T1683工业锅炉房系统能效评价导则

DB21/T1798工业锅炉能效定期检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能效普查Generalsurveyforenergyefficiency

对某一区域内某类在用燃煤工业锅炉及辅机和附属设备的设计与现状信息、人员及运行管理状况等

影响能效的数据进行调查和采集的活动(以下简称能效普查)。

3.2

能效普查数据库energyefficiencygeneralsurveydatabase

综合运用计算机、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数据进行录入、存储、查

询、统计、分析、更新和应用的数据技术系统。

4能效普查原则

4.1全面性

能效普查应不遗漏普查范围内的每一台在用燃煤工业锅炉。

4.2准确性

1

DB21/T3174—2019

能效普查采集的数据应客观真实。

4.3一致性

能效普查程序、方法和内容应规范统一。

5能效普查组织

5.1能效普查管理机构

能效普查管理机构是能效普查的组织和管理主体,工作职责应包括:

a)制定能效普查计划并下达各能效普查机构;

b)组织能效普查人员专业培训;

c)对能效普查工作进行监督;

d)对能效普查结果进行验收;

e)建立和维护能效普查数据库。

5.2能效普查机构

能效普查机构是能效普查的实施主体,应取得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并覆盖锅炉能效测试项目,且计

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工作职责应包括:

a)认真执行能效普查管理机构决议,按时完成能效普查计划;

b)配备能效普查必需的资源条件;

c)对能效普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d)对能效普查数据库录入数据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负责;

e)对能效普查数据进行归档保存;

f)出具能效普查报告;

g)对能效被普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密;

h)遵守能效被普查单位的相关规定。

5.3能效被普查单位

能效被普查单位是待普查燃煤工业锅炉的使用主体,工作职责至少包括:

a)积极配合能效普查,提供能效普查必需的技术资料、现场条件、资源和人员条件;

b)提供能效普查所需的活动场地和安全防护措施,对能效普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c)对能效普查数据进行确认。

6能效普查程序

能效普查程序见图1。

2

DB21/T3174—2019

开始

制定能效普查计划

下达各能效普查机构

组建能效普查项目组

联系能效被普查单位

能效被普查单位

准备资料、现场条件等

不满足要求与能效被普查单位

现场确认

重新确定工作时间

满足要求

基本数据采集现场测试数据采集其他数据采集

不满足要求

数据核查

满足要求

数据后处理

(热效率计算)

数据录入

数据归档

能效普查数据库能效普查报告

不满足要求能效普查机构

能效普查验收

组织整改

满足要求

结束

图1能效普查程序

7能效普查方法与内容

7.1准备工作

3

DB21/T3174—2019

7.1.1能效普查管理机构根据能效普查范围内在用燃煤工业锅炉的特点,制定能效普查计划并下达各

能效普查机构。

7.1.2能效普查机构确定能效普查负责人,组建能效普查项目组,根据能效普查任务制定能效普查方

案,向各能效被普查单位发放《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联系卡》见附录A。

7.1.3能效被普查单位应指定1名熟悉待普查燃煤工业锅炉的技术人员作为能效普查联系人,准备能

效普查所需的技术资料和现场条件,并与能效普查项目组协商确定能效普查时间和工作安排。

7.2现场确认

能效普查项目组进驻现场后,应首先对照《现场条件检查确认表》见附录B.4逐项检查现场条件,

如不满足能效普查要求应给出改进意见,通知能效普查联系人,重新确定能效普查时间。

7.3数据采集

能效普查数据采集按数据的来源和类别可分为基本数据采集、现场测试数据采集和其他数据采集。

7.3.1基本数据采集

基本数据指反映待普查燃煤工业锅炉及辅机和附属设备的基本情况、调节控制、监测计量、维修保

养、人员配置、管理状况、运行参数及所属使用单位和锅炉房基本情况的数据。

7.3.1.1基本数据采集内容

基本数据应按照《能效普查基本数据记录表》见附录B.5进行采集,主要采集内容包括:

a)锅炉使用单位基本信息;

b)锅炉所在锅炉房基本信息、设计负荷、年出力、年耗能量、水(介质)处理和泵系统设计与现

状信息及运行状况、人员配置、节能运行管理情况;

c)锅炉注册、制造、使用基本信息;

d)锅炉类别、型式及基本设计参数;

e)锅炉本体、辅机和附属设备,如锅炉受热面、燃料输送与除渣设备、燃烧设备、燃烧室、风机

和环保设施等的设计与现状信息及运行状况;

f)锅炉调节控制项目设置情况、监测计量仪器仪表配置和检定(校准)情况;

g)锅炉维护保养情况;

h)锅炉采用节能措施情况;

i)锅炉实际运行工况的燃料、烟气和可燃物分析以及运行操作参数。

7.3.1.2基本数据采集方法

基本数据的采集方法主要包括:

a)现场巡查和现场读取设备铭牌;

b)读取锅炉系统上已配置监测计量仪器仪表显示数据;

c)利用锅炉技术资料提供数据。

对于基本数据的采集,应优先采用“a)现场巡查和现场读取设备铭牌”或“b)读取锅炉系统上已配

置监测计量仪器仪表显示数据”的方法,如两种方法无法获得基本数据,可以采用“c)利用锅炉技术资

料提供数据”的方法。

7.3.1.3基本数据采集准确性

4

DB21/T3174—2019

能效普查组应对所采集基本数据的准确性负责,除采用“b)读取锅炉系统上已配置监测计量仪器仪

表显示数据”的方法采集的基本数据可直接记录外,对于其他方法采集的基本数据的准确性应由负责采

集的能效普查组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进行判断,如有怀疑可以采用与锅炉技术资料提供数据比较的方法

进行基本数据准确性确认:

a)如所有的锅炉技术资料均无法提供与待确认数据进行比较的数据,则以待确认数据作为应采集

的基本数据;

b)如任意一种锅炉技术资料提供的数据与待确认数据一致,则以待确认数据作为应采集的基本数

据;

c)如所有的锅炉技术资料提供的数据与待确认数据均不一致,且所有的锅炉技术资料提供的数据

也均不一致,则以待确认数据作为应采集的基本数据;

d)如所有的锅炉技术资料提供的数据与待确认数据均不一致,但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锅炉技术

资料提供的数据一致,则以该数据对待确认数据进行校正,以校正后数据作为应采集的基本数据。

7.3.2现场测试数据采集

现场测试数据指反映待普查燃煤工业锅炉在实际运行工况下能效状况的热效率测试数据。

7.3.2.1现场测试数据采集内容

现场测试数据应按照《能效普查现场测试数据记录表》见附录B.6进行采集,主要采集内容包括:

a)TSGG0003规定的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的测试项目;

b)锅炉实际运行出力测试项目:蒸汽锅炉的蒸汽流量、压力、温度,给水流量、温度和压力;热

水锅炉的循环水流量、进/出口温度和进/出口压力;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循环油流量、进/出口温度和进/

出口压力;

c)烟气环保测试项目:排烟处SO2、NOx和O2含量;

d)炉墙和烟道保温测试项目:各处炉墙(炉前、炉后、炉左、炉右和炉顶)外表面温度和烟道外

表面温度。

7.3.2.2现场测试数据采集方法

现场测试数据的采集方法按照TSGG0003规定的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的测试方法以及

GB/T10180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按照TSGG0002要求,计量仪表配置齐全且在检定周期内的,可直接

采用仪表信息并将相应仪表检定证书存档。

7.3.3其他数据采集

其他数据指反映待普查锅炉能效状况的图像数据、交流信息等辅助性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7.3.3.1图像数据

能效普查组应现场拍摄反映锅炉本体、辅机和附属设备缺陷、监测计量情况以及现场测试情况等的

照片作为图像数据,所拍摄的照片应清晰且能反映现场实际情况,照片应进行统一的编号。具体拍摄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

a)锅炉本体、辅机和附属设备缺陷,如炉墙破损、受热面积灰、管道阀门泄漏、运行异常设备等;

b)锅炉监测计量控制盘或仪表盘;

c)锅炉现场测试所用测量仪器设备的安装与使用情况;

d)其他可反映锅炉能效状况的图像内容。

7.3.3.2会议纪要

5

DB21/T3174—2019

能效普查组应组织由能效普查组成员、能效被普查单位负责人或联系人、待普查燃煤工业锅炉所在

锅炉房负责人、技术人员、司炉人员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就待普查燃煤工业锅炉能效、运行操作、能源

管理、节能措施应用等方面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交流,并做会议纪要。

7.4数据核查

为了确保能效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由能效普查组长对采集的能效普查数据进行核查并确

定最终的能效普查数据,如发现问题应进行核实和修改。

7.5数据后处理(热效率计算)

能效普查组应于能效普查数据采集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TSGG0003规定的计算方法对所采

集的现场测试数据进行热效率计算,形成《锅炉运行工况能效测试报告》,并于30个工作日内发送能效

被普查单位。

7.6数据录入

能效普查组应将所采集的能效普查数据(含后处理热效率计算数据)录入能效普查数据库,所录入

数据应与能效普查数据保持一致。

7.7数据归档

能效普查组应将所采集的能效普查数据及相关的化验分析报告、《锅炉运行工况能效测试报告》等

资料整理形成统一格式的《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原始记录》(附录B),由能效普查组长按照《能效

普查数据记录汇总确认表》(附录B.3)逐项检查确认后归档并妥善保存以备验收和复查,保存期限至

少应至下一次能效普查。

8能效普查报告

8.1一般要求

能效普查机构应于完成能效普查任务后20个工作日内内完成锅炉能效测试报告,汇总数据后完成

《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报告》,经能效普查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上报能效普查管理机构。

《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报告》是能效普查机构对能效普查的分析和总结,主体结构分为摘要、正

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编制应满足能效普查验收的需要。

8.2报告摘要

报告摘要应简要概述能效普查情况,并包括能效普查结果、锅炉能效主要影响因素、提升锅炉能效

的对策措施和节能潜力以及主要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分析结论。报告摘要叙述应简捷,字数应在3000

字以内。

8.3报告正文

8.3.1能效普查简介

此部分内容应对能效普查任务、方案、人员组织和实施过程等进行介绍。

8.3.2能效普查锅炉概况和能效现状分析

此部分内容应分类汇总能效普查锅炉,说明能效普查锅炉的总体概况及特点;应从区域、数量、容

量、炉型、用途等方面分类汇总分析能效普查锅炉各项热损失及热效率,说明能效普查锅炉的能效现状

水平和特点。

6

DB21/T3174—2019

8.3.3锅炉能效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此部分内容应结合能效普查锅炉各项热损失及热效率的分析结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

燃料状况、设备情况、辅机调节、计量仪表、运行操作、人员配备、维护检修、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应

用等锅炉能效影响因素的能效普查数据进行分析,确定锅炉能效的主要影响因素。

8.3.4锅炉能效提升的主要对策与措施分析

此部分内容应针对锅炉能效的主要影响因素从设备升级、优化运行操作、提升管理水平、节能改造

等方面提出合理的对策和可行的措施。

8.3.5锅炉能效提升的节能潜力预测

此部分内容应对所提出的提升锅炉能效的主要对策与措施进行节能效果分析,结合能效普查锅炉的

能效现状水平对节能潜力以及实施后能效状况进行分析预测。

8.3.6锅炉能效提升的主要保障措施

此部分内容应从政策、资金、人才、服务、技术、产业等方面提出合理可行的保障措施,以确保提

升锅炉能效的主要对策与措施顺利实施。

8.3.7结论和建议

此部分内容应对报告正文各部分的分析研究结论进行汇总,并针对能效普查存在的主要问题给出合

理的意见和建议。

8.4报告附录

报告附录应包括《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数据汇总表》见附录C以及能效普查所发现的燃煤工业锅

炉的典型现存问题、节能技术和节能案例等的证明材料。

9能效普查数据库

能效普查数据库由能效普查管理机构根据能效普查数据的内容、格式和要求统一建立和发布,数据

库的录入由能效普查机构完成,管理和维护由能效普查管理机构负责。

能效普查数据库应至少具备以下功能:

a)录入:应提供良好的交互界面便于能效普查人员将能效普查数据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输入能效

普查数据库。

b)存储:应提供足量的存储空间保存能效普查数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及时备份能效普查数据,

防止能效普查数据丢失和非法使用。

c)查询:应能够查找出满足能效普查数据库用户特定需求的能效普查数据。

d)统计:应能够按照能效普查数据库用户特定分类条件对能效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

e)分析:应能够采用适当的方法或模型对能效普查数据进行提取、加工、关联和比对,识别其相

互关系,挖掘其内在规律性,并形成评价或判断结论。

f)更新:应能够以新的能效普查数据替换能效普查数据库中与之相对应的旧的能效普查数据。

g)应用:应充分利用和整合能效普查数据,提供数据共享接口,为管理和决策等提供数据支持。

7

DB21/T3174—2019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联系卡

(能效被普查单位名称):

贵单位在用燃煤工业锅炉已列入(能效普查管理机构名称)

下达的本年度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计划,为了解该锅炉能效现状、提升锅炉能效水平提供技术依据,

拟定于年月日对该锅炉开展能效普查。

为确保能效普查顺利进行,请贵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能效普查联络沟通,对能效普查时间进行

回复确认,并配合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现场条件。

(能效普查机构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技术资料和现场条件明细表

序号技术资料名称现场条件及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锅炉使用登记证复印件1锅炉在设计工况范围内且处于稳定的运行状态

锅炉系统设计文件(设计院提供的,如锅炉房平面图、

22锅炉辅机运行正常

设备平面图、热力系统图、燃烧系统图等)

锅炉设计文件(锅炉厂提供的,如锅炉总图、热力计

33锅炉系统不泄露

算书、锅炉水动力计算书等)

4锅炉辅机和附属设备等产品说明书4锅炉燃料为同一品种和质量

锅炉安装(调试)报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水处理距离最后一节受热面出口不大于1m尾部烟道上应

55

设备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能开设φ≥70mm检测孔

进水或出水循环管道上有≥20D直管段

6锅炉及辅机和附属设备运行操作规程6

且该直管段保温可临时拆除至少4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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