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1664-2019 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
DB32/T 1664-2019 Car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0年10月
-
2019年0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江苏省交通物流协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协会汽车运输分会
- 起草人:
- 陆元良、汪学君、李云飞、顾敏、彭民军、李素珍、丁建中、陈俭娟、李明晖、花有梅、潘琴、胡徐辉、姚力平、王鸿峰、曹晓华、王平、帅艾明、朱建东、徐建波、陈挚、胡桂林、张杰
- 出版信息:
- 页数:40页 | 字数:6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R11
备案号: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1664—2019
代替DB32/T1664-2010
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
Coachstationservicestandard
2019-01-12发布2019-01-30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1664-2019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基本要求...........................................................................1
4旅客服务...........................................................................3
5车辆服务...........................................................................5
6行包服务...........................................................................6
7信息服务...........................................................................7
8旅游服务...........................................................................8
附录A(规范性附录)站务人员形象规范...................................................9
附录B(规范性附录)站务人员着装规范..................................................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站务人员岗位语言规范..............................................21
附录D(规范性附录)旅客乘车须知......................................................27
附录E(规范性附录)旅客禁止携带物品..................................................30
附录F(资料性附录)运营车辆进站协议..................................................32
II
DB32/T1664-2019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2/T1664-2010《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本标准与DB32/T1664-2010的主要差异如
下:
——修改了“3基本要求”,主要增加了3.2“安全管理要求”、3.9“品牌服务建设”等要求;
——修改了“4旅客服务”,将4.1-4.3进行合并,在4.2、4.7中增加有关实名售、检票的要求;
——修改了“5车辆服务”,主要修改了5.1“车辆进站服务”、5.2“调度服务”、5.5“出站服务”
等要求;
——修改了“6行包服务”,主要增加了6.1“行包托运服务”的要求;
——修改了“7信息服务”,主要修改了7.3“网络信息服务”、7.4“电话咨询服务”等要求,增
加了7.5“智能信息服务”等要求;
——增加了“8旅游服务”,汽车客运站转型升级,为旅客提供优质的旅游集散服务。
本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修订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江苏省交通物流协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协会汽
车运输分会。
本标准修订人:陆元良、汪学君、李云飞、顾敏、彭民军、李素珍、丁建中、陈俭娟、李明晖、花
有梅、潘琴、胡徐辉、姚力平、王鸿峰、曹晓华、王平、帅艾明、朱建东、徐建波、陈挚、胡桂林、张
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2/T1664-2010。
III
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旅客服务、车辆服务、行包服务、
信息服务、旅游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的服务管理。三级及以下汽车客运站参照本规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672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T31381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
JT/T200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1135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
DB32/T1228汽车客运站建设规范
3基本要求
3.1服务管理要求
3.1.1岗位设置
客运站应以满足旅客和进站经营车辆的需要设置服务岗位。一般应设置值班站长、问询、售票、行包
托运、小件寄存、实名查验、候车、检票、广播、车场管理、安全检查、调度等岗位,根据岗位设置配备
站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3.1.2岗位培训
客运站应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开展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服务理念、服务礼仪、心理素质、突发事
件处置等方面培训。
3.1.3管理制度
客运站应建立劳动管理制度、营运管理制度、车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各项规
章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3.2安全管理要求
3.2.1客运站应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
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
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乘客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出站。
3.2.2客运站应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按规定配备安全人员,在售票、候车等区域实施安全巡查。
3.2.3客运站安全防范系统应满足DB32/T1228的要求。
3.2.4客运站应制定反恐防暴、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客运量骤增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
二次应急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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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1664-2019
3.2.5客运站应配备完好有效的电子安全监控设备,覆盖站前广场、售票厅、电梯、行包安检处、候车
厅、检票口、发车区、下客区、车辆进出站口以及其他重要的办公监视区域。
3.2.6客运站应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并防止相关信息泄露。采集的视频
图像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天。
3.2.7客运站宜在重要的服务或监督岗位配备具有同期录音功能的监控设备,回放画面清晰完整,并按
规定保存资料七天以上。
3.3服务设施设备要求
3.3.1客运站服务设施、设备的配备应满足JT/T200和DB32/T1228的要求。
3.3.2客运站应保持设施性能完好,设备齐全配套,运转正常,功能布局合理,满足旅客集散需要,方
便旅客,便于管理。
3.3.3客运站应配置售、取票机,宜配置自助寄存柜、取款机,以及手机充电等设施设备。
3.4服务环境要求
3.4.1站前广场绿化美化,卫生、秩序良好。
3.4.2车站内整洁明快,空气清新无异味,通风照明良好,服务标志齐全醒目,地面无污水、垃圾、痰迹。
公益性广告不得少于广告总量的10%。
3.4.3停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场地整洁,无闲杂人员。
3.5服务秩序要求
3.5.1旅客进站购票、候车、检票、上车有秩序,出站标志明显,疏导旅客离站有序。
3.5.2车辆进、出站畅通有序,发车区、下客区与停车场分区明确。
3.6服务质量要求
3.6.1安全责任事故为0。
3.6.2客运班车正班率99.9%以上。
3.6.3发车正点率98%以上。
3.6.4旅客正运率99.95%以上。
3.6.5行包正运率99.9%以上。
3.6.6售票差错率0.5‰以下。
3.6.7旅客满意率98%以上。
3.6.8旅客意见处理率100%。
3.6.9经营者满意率95%以上。
3.6.10经营者意见处理率100%。
3.6.11运费结算率100%。
3.7站务人员形象规范
3.7.1仪容规范
站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循仪容整洁、修饰得体原则。具体规范见附录A。
3.7.2仪表规范
站务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规定统一着制式服装。具体规范见附录B。
3.7.3仪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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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循文明礼貌、大方优雅原则。具体规范见附录A。
3.8岗位语言规范
3.8.1文明礼貌用语
站务人员在工作中应讲普通话,态度和蔼、语言亲切,杜绝服务忌语。具体文明礼貌用语见附录C。
3.8.2岗位服务用语
站务人员在售票、检票、问询等不同的服务岗位上,应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使用不同的服务用语。具
体岗位服务用语见附录C。
3.9服务品牌建设
3.9.1客运站应培树百姓满意的汽车客运站服务品牌。
3.9.2客运站应培树行业典型标杆,先进人物,传递正能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3.9.3客运站宜通过企业文化宣传阵地、报纸、网络等宣传平台,宣传本企业有特色的价值观念、企业
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客运服务品质。
4旅客服务
旅客服务是指客运站工作人员为旅客提供的客运站务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问询、售票、安检、候车、
寄存、广播、检票、下客等服务。
4.1问询服务(总服务台)
4.1.1值班站长负责站务现场服务管理工作。
4.1.2值班站长现场服务管理要求:
a)佩戴醒目臂章,方便旅客识别。
b)上岗前,做好交接工作,了解待处理的问题和当日班车、旅客、路况信息等情况。
c)集合当班站务人员,检查站务人员出勤、着装、工号牌佩戴等情况,布置当班工作任务和注意项。
d)及时掌握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班车脱班晚点等情况,协调组织好加班、顶班等工作。
e)加强现场巡查,检查站内外卫生、设施设备、站务服务、站内安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f)查阅当班旅客意见簿,接待处理旅客现场来访和投诉。
g)指挥协调各班组、岗位工作,考核当班站务人员,做好当班日志。
4.1.3客运站宜设立“旅客紧急救助基金”,值班站长负责基金的审批工作。
4.1.4问询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a)掌握本站营运线路、班次、发车时间、到达站点,以及各班次的车型、里程、票价和运行时间,
了解当天班次的调整、变更情况。
b)为旅客指引购票、取票、候车、行包托运、小件寄存、检票等有关位置。
c)及时帮助旅客广播找人、失物招领,做好旅客失物登记工作。
d)热情耐心回答旅客询问,能够简单应用日常英语和手语,帮助旅客选择最佳出行线路。
e)了解本地风土人情、名胜古迹及主要单位的地址,为旅客介绍换乘其它交通工具的最佳出行方法。
4.1.5总服务台应备有针线包、轮椅等,宜提供手推车服务。
4.1.6总服务台应公示服务承诺,设置旅客意见簿或旅客意见箱,并提供纸和笔,接受旅客的监督。
4.1.7客运站宜印制本站前往本地主要机关、商店、医院、乡镇和风景区等地的“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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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售票服务
4.2.1客运站应设有计算机售票系统,实行双屏显示。
4.2.2客运站应在售票厅明显位置电子显示班车时刻和里程票价,公示旅客乘车须知、营运线路图等,
设置儿童身高标尺,提示实名购票、免票儿童申报等信息。售票厅内应设置日历牌和时钟。旅客乘车须知
见附录D。
4.2.3售票前,应检查售票显示和柜台对讲系统是否正常。
4.2.4售票时,遵守“三问一唱三交代”操作规程,即:问到达站名、乘车时间、购票张数,唱收款找
零,交代站名、时间、售票张数。
4.2.5客运站应按规定对省际、市际班车实行实名售票,要求旅客购票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的,由公安部门按规定出具相关身份证明,作为实名售票的身份依据。
4.2.6实名购票的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车站应免费为其补办客票一次。无需实名购
票的旅客遗失客票的,应另行购票乘车,事后找到原客票,在事先申报的前提下和商定时间内,经验证无
误,退还原票价,免收退票费。
4.2.7旅客购票后,需要改变乘车时间、车次的,在不变更起、讫站的前提下,发车前30分钟可在起点
客运站售票窗口或经客运站授权的购票网站免费改签一次。
4.2.8应按照旅客意愿售票,不能满足旅客意愿的,应向旅客解释清楚或推荐最合理的班次。严禁出售
超员票。
4.2.9因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旅客退票时,应免收退票费。
4.2.10客运站宜提供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方式,方便旅客购票。
4.3安检服务
4.3.1客运站应设有安全检查服务岗位,配备检查设备,对旅客携带的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4.3.2应在安全检查处公示“旅客禁止携带物品”的种类。具体见附录E。
4.3.3安检员应佩戴“安全检查”臂章,熟悉危险品种类,熟练掌握安全检查操作程序。安全检查时,引
导员和安检员应分设。
4.3.4发现可疑物品时,应打开箱包作进一步检查,确定为“危险品”时,做好记录,并根据“危险品”
种类,采取劝说旅客拿走、代为保管、交有关部门处置等措施。代为保管的,应开据代管凭证。
4.3.5遇有不能识别性质的化学物品,安检员应要求旅客出具非危险物品的鉴定证明。
4.3.6在安全检查处应备有封箱带等包装材料。
4.4候车服务
4.4.1客运站候车厅内宜设置多媒体电子设备。
4.4.2候车厅内应免费为旅客提供饮用水等服务,设置母婴候车室,特殊旅客候车室等。
4.4.3候车室卫生和空气质量,应符合GB9672的要求。
4.4.4候车服务员应及时劝阻旅客随地吐痰、吸烟、躺卧、乱丢瓜皮果壳等不文明行为。
4.4.5候车服务员应细心观察旅客情况,及时为旅客排忧解难。
4.4.6宜配置“流动服务车”,提供开水、时刻表、报纸杂志等服务。
4.5寄存服务
4.5.1做好寄存物品安全检查,对收存物品如有疑问,应要求旅客开包检查,防止危险品寄存。
4.5.2设置储物架,挂签存放,摆放整齐,妥善保管。客运站宜配置自助寄存设备。
4.5.3旅客提取物品时,认真查验凭证,逐件核对,无误交付。旅客寄存凭证丢失,凭本人身份证件,
写清寄存物品清单,核对无误交付。
4.5.4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按核定价格收费。对超过九十天,无人认领的寄存物品,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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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1664-2019
4.6广播服务
4.6.1使用普通话广播,必要时,增加外语广播。广播时,声调亲切、语速适中,音响效果良好。
4.6.2介绍本站班线、班车情况和服务项目。
4.6.3预报检票通知,提醒旅客按时乘车。及时广播寻人启示、失物招领。宣传旅客须知、旅行安全、
卫生常识。及时播报班车晚点误点、车次变更、临时停班、交通路况等信息。客运站宜使用语音播报。
4.7检票服务
4.7.1客运站应在旅客进入候车室的通道处、检票口等位置对省际、市际客运班车的旅客进行实名查验。
对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乘车。
4.7.2在实名查验过程中,应做好解释工作,发现扰乱客运站秩序或者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应当制止
并报告公安部门。
4.7.3检票前,用规范检票用语喊话,引导旅客有序排队。
4.7.4检票时,动作迅速准确。优先安排老、弱、病、残、孕等有困难的旅客检票上车。对持优待票的
旅客认真核对是否相符,禁止无票人员进入发车区。
4.7.5检票时应认真核对到达站,日期、票种、是否携带免票儿童,确保旅客不乘错车。确保在载客人
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对旅客携带身高1.2m及以上儿童
未购儿童票或超过1.5m(不含)未购全票的,以及旅客携带超重行包未办理托运手续的,督促其尽快办理
补票或托运手续。
4.7.6对临时变更、晚点运行等特殊情况的班车,应及时告知旅客,做好解释工作。
4.7.7提高防范意识,防止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保证旅客安全。
4.7.8开车前,清点旅客人数和行包票,打印或填制行车路单(结算单),对旅客进行开车前喊话,使用
规范旗笛指挥发车。
4.8下客服务
4.8.1客运站应为旅客提供下客服务,配备管理人员指挥车辆停靠,及时疏导旅客离站,维护下客区秩序。
4.8.2下客区应与发车区、停车场有效分隔。下客区应具有照明系统和避雨设施,设置公共厕所、盥洗
处,放置垃圾桶。
4.8.3客运站应设有专供接客人员等候的区域,区内放置座椅、时钟,设置班车到站时间电子显示系统,
张贴本地区交通图等信息图表。宜提供物品搬运等便民服务项目。
5车辆服务
5.1车辆进站服务
5.1.1客运站应接纳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禁止非法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5.1.2客运站应向进站经营车辆收存运管部门开具的进站通知单和物价、交通部门出具的票价审核表,建
立进站车辆运营档案。
5.1.3客运站应与经营者签订《运营车辆进站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参见附录F。
5.1.4做好新进站运营车辆的公告工作。
5.2调度服务
5.2.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运营车辆合理安排班次时刻,公平售票。
5.2.2按核定的运营线路、起讫站点、班次车型、票价、发车时间科学编制运行计划,并根据客流变化
情况,及时调整班次,组织加班或包车运输。
5.2.3对进站运营车辆实行现场调度管理,保证正班、正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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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1664-2019
5.2.4运营车辆应在发车三十分钟前备齐相关证件和运营班次相对应数量的驾驶员进站报班。
5.2.5严格执行报班制度,运营车辆每个班次都应向客运站调度室报班。宜使用智能IC卡报班系统。
5.2.6报班审查内容
a)车辆卫生状况,车辆座椅(卧铺卧具)、玻璃门窗、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完好。
b)驾乘人员着装是否整洁。
c)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客运标志牌是否齐全有效。
d)车辆《安全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33/T 236.4-1999 平阳早香茶 第4部分:鲜叶与加工技术 1999-04-10
- DB33/T 240.1-1999 新安江草莓 第1部分:商品果 1999-06-01
- DB33/T 236.3-1999 平阳早香茶 第3部分:栽培技术 1999-04-10
- DB33/T 234-1999 生鲜牛乳分等分级 1999-03-06
- DB33/T 240.3-1999 新安江草莓 第3部分:栽培技术 1999-06-01
- DB33/T 236.5-1999 平阳早香茶 第5部分:商品茶 1999-04-10
- DB33/ 240.2-1999 新安江草莓 第2部分:莓苗 1999-06-01
- DB33/T 236.2-1999 平阳早香茶 第2部分:短穗扦插技术 1999-04-10
- DB33/T 235-1999 供港瘦肉型活大猪 1999-03-06
- DB33/ 236.1-1999 平阳早香茶 第1部分:苗木 1999-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