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XXH 067-2024 品牌连锁店软件及网络管理规范

T/NXXH 067-2024 Brand chain store software and network management standard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NXXH 067-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2-28
实施日期
2024-03-07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员工使用软件和网络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员工使用软件及网络的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软件管理要求管理部门信息中心负责公司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软件保管及安装。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各部室及各门店对该部门的每台计算机应指定保管人,共享计算机则由单位指定人员保管,并将名单交由信息中心备案,保管人对计算机软、硬件具有使用、保管及合法软件使用之责。各部室及各门店应指派专人管理监督该部门软件使用及授权情形,以确保该部门软件的合法使用,若发现使用之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之软件,则应移除或联络信息中心协助移除。计算机软件安装及保管公司之各类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保管,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盘点。各部室及门店因业务需要需使用时可提出申请,由信息中心依该软件之授权使用范围进行安装。严禁个人私自于公司计算机安装软件。未经信息中心授权或同意,使用者不得私自将公司计算机软件信息透露给任何个人或机构,擅自透露者信息中心有权做出处罚。公司拥有之相关计算机软件,若有人员要安装则必须先提出申请并经公司信息中心经理及以上领导同意后,信息中心人员则依据申请单位提出之申请内容,安装至各计算机之内。软件保管人对软件负保管之责,软件之使用者如有使用不当,造成毁损或遗失,应负赔偿责任。各部门软件分配使用后,保管人或使用人职务变动或离职时,应移交其保管或使用之软硬件,并办理交接。软件使用之权利及义务禁止员工使用非法软件,或私人拥有之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于公司计算机上,亦不得将公司合法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将软、硬件带回家中,如因此触犯著作权者,则该员工应负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责任,并依公司制度进行惩处。为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之合法使用,各计算机使用人,以负责管理该设备所使用之软件,若发现使用之计算机存在来历不明之软件,应联络信息中心协助处理。软件保管人或使用人,对于保管或使用之软件不可盗卖、循私营利或其它不法行为,违者除提报主管及依公司规定惩处外, 如因此触犯著作权者,则该员应负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责任。为尊重知识产权,于公司内务必使用合法软件,而由网络上所存取之任何资源,仅限其个人使用,并禁止下载有版权之音乐(尤其是MP3)、影片及非法软件。软件稽查为使软件在计算机中发挥应有之效用,并避免非法软件流入公司,信息中心可定期或不定期稽查,并依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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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内蒙古牧之源农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夏禾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阿尔巴斯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农畜产品产业协会
起草人:
苏日娜、刘百川、王桂桃、刘冬青、巴音娜、刘平、德布信吉雅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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