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323-2010 原发性肺癌诊断

WS 323-2010 Diagnosis criteria for primary lung cancer

行业标准-卫生 中文简体 废止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WS 323-201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卫生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08-03
实施日期
2011-03-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发性肺癌(简称肺癌)的诊治流程、诊断依据、诊断、组织学分类、分期、鉴别诊断、筛查和随访。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肺癌的诊断。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北京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市胸科医院、复旦大学医学院附属中山医院、北京胸科医院、四川大学附属华西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
起草人:
赫捷、周纯武、王绿化、牟巨伟、周清华、张力健、傅剑华、陈文虎、王群、许绍发、卢铀、李强、匡裕康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2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1.020

C05

备案号:—

29528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3232010

原发性肺癌诊断

Dianosiscriteriaforrimarluncancer

gpyg

2010-08-03发布201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WS3232010

前言

、、、、,。

本标准的第章第章第章第章第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45678

、,、。

本标准的附录附录是规范性附录附录附录是资料性附录

BCAD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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