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268-2014 口蹄疫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DB63/T 1268-2014 Foot-and-mouth disease epidemiological investig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268-2014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3-03
实施日期
2014-03-15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青海省农牧厅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牛、羊、猪等易感动物口蹄疫的临床调查、传染来源调查、疫病传播风险调查、疫情处置及控制措施调查、调查总结与报告等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及方法。本规范适应于动物口蹄疫流行病学调查。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王生祥、傅义娟、王云平、刘伟、齐青丽、林元清、李秀英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220

B41

备案号:41685-2014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268—2014

口蹄疫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2014-03-03发布2014-03-15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T1268—2014

前言

本规范的编写符合GB/T1.1-2009给出的规则。

本规范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生祥、傅义娟、王云平、刘伟、齐青丽、林元清、李秀英。

I

DB63/T1268—2014

口蹄疫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牛、羊、猪等易感动物口蹄疫的临床调查、传染来源调查、疫病传播风险调查、疫情

处置及控制措施调查、调查总结与报告等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及方法。

本规范适应于动物口蹄疫流行病学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935口蹄疫诊断技术

3临床调查

3.1接到养殖单位怀疑发病报告后,应由2名以上兽医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到现场对怀疑发病动物

进行流行病学特点、临床和病理学调查,检查发病动物群体状况,通过流行病学特点询问、临床观察和

病理变化检查后,按照附录A做出是否为疑似口蹄疫病例诊断。

3.2被派兽医技术人员至少3天内没有接触过口蹄疫动物及其污染物,做好个人防护。备有必要检查

和采样器械、用品和容器。

3.3诊断为疑似口蹄疫病例,按照GB/T18935的规定采集样品送至省级兽医实验室或口蹄疫参考实验

室进行病原学检测。

3.4省级兽医实验室或口蹄疫参考实验室检测为口蹄疫病原阳性的,按照附录A确诊为口蹄疫病例。

3.5根据单位时间内患病动物的发病频率,绘制病的流行曲线,做出患病动物的时间分布判断。患病

和死亡情况分别用患病率和死亡率表示。

3.6调查发病地区的环境状况、动物群分布及患病动物分布,分析地形与动物群和患病动物的分布特

点,发现患病动物间的内在联系和地区特性,掌握疫病在动物群体中的品种、性别和年龄分布,做出患

病动物的空间分布判断。

3.7画图标出患病动物地区周围20公里以内分布的有关动物群、道路、河流、山岭、树林、屏障等疫

区信息。

3.8填写《疫病临床调查表》(见附录B)。将调查结果总结归纳,形成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4传染来源调查

4.1确认为口蹄疫病例后,在临床调查的基础上,以发病的牛、羊、猪及易感的其他动物为重要疫源

宿主展开调查,对发病地区周边环境、养殖场(户)的患病动物移动、野生动物分布活动、近期家养易

感动物、人员流动等做进一步调查,调查应包括动物群体的品种、性别、年龄、营养、接种免疫、以及

环境条件、气候、饲养管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入等影响疫病发生的因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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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病毒存在于邻近的环境或动物群体中,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通过感染动物群与健康动物群

临近相互接触或接触污染的排泄物或野生动物等的自然途径传入,确定为由临近地区接触感染发病。

4.3通过引进动物,或已经运出又返回的动物等,以及访问人员、运输车辆、各种物品、饲料、空气

等这些途径传入,确定为传入性感染发病。

4.4该地区以前感染发病的动物扑杀灭病后,在没有传入病原的情况下再次发病,确定为复发感染发

病。

4.5完成《疫病传染来源调查表》(见附录C)。

5疫病传播风险调查

5.1在疫情扑灭前后,对可能造成疫病扩散的事件进行调查,追踪疫点传染源和传播媒介的扩散趋势、

自然宿主的发病和带毒情况,为可能出现的疫病扩散传播提供预警预报。

5.2调查出现第1个病例前15天至被控制期间进出疫点的人员、动物、动物产品、动物排泻物、运输

工具、饲料等可能将病原携带出去的途径。

5.3调查出现第1个病例前15天至被控制期间,家畜、车辆和人员进出家畜集散地的情况,追踪可能

污染物做限制或消毒处理。

5.4调查出现第1个病例前15天至被控制期间外出工作人员3天内接触过的所有养殖场/户,通知被

接触的养殖场/户进行防范。

5.5在发病后1个月疫区动物、野生动物及疫点疫病传染期内密切接触人员发病及监测情况。

5.6填写《疫病可能扩散范围调查表》(见附录D)。

6疫情处置及控制措施调查

6.1调查疫点内患病动物及其易感动物扑杀、无害化处理,疫点消毒,疫点隔离封锁等措施实施及效

果。

6.2调查疫区封锁的时间、范围,扑杀易感动物及其无害化处理,消毒,动物紧急免疫接种、监测等

控制扑灭疫情扩散措施实施及效果。

6.3调查受威胁区动物免疫、监测及消毒等防疫措施实施情况。

6.4填写《疫情处置及控制措施调查表》(见附录E)。

7调查总结与报告

对以上调查资料和数据分析,调查人应该做出:疫病流行类型、传染源种类、传播方式、以及对疫

情有效控制与扑灭等进行综合评价,将调查结果归纳总结分析,形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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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口蹄疫诊断标准

A.1诊断指标

A.1.1临床症状

A.1.1.1牛呆立流涎,猪卧地不起,羊跛行。

A.1.1.2唇部、舌面、齿龈、鼻镜、蹄踵、蹄叉、乳房等部位出现水泡。

A.1.1.3发病后水泡破溃、结痂,严重者蹄壳脱落,恢复期可见瘢痕、新生蹄甲。

A.1.2病理变化诊断

A.1.2.1消化道可见水泡、溃疡。

A.1.2.2幼畜可见骨骼肌、心肌表面出现灰白色条纹,形色似虎斑。

A.1.3流行病学特点

A.1.3.1偶蹄动物,包括牛科动物(牛、瘤牛、水牛、牦牛)、绵羊、山羊、猪及所有反刍和猪科动物

均易感,驼科动物易感性较低。

A.1.3.2患病动物和带毒动物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染源。感染动物可通过其排泄物及其接触过的器物,

或通过人或其他动物媒介等被污染物传播。

A.1.3.3较易从一种偶蹄动物传至另一种偶蹄动物。

A.1.3.4传播速度快,发病率高;成年动物死亡率低,幼畜常突然死亡且死亡率高,仔猪常成窝死亡。

A.1.4病原学检测方法

检测方法按GB/T18935执行。

A.2结果判定

A.2.1符合该病临床诊断、病理学诊断和流行病学诊断指标之一,即可判定为疑似口蹄疫病例。

A.2.2疑似口蹄疫病例,病原学检测方法任何一项阳性,可判定为确诊口蹄疫病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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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疫病临床调查表

表B.1疫点所在场/养殖小区/村概况调查表

疫点名称地理坐标经度:纬度:

地址县(市、区)乡(镇)村(场)联系电话

易感动物种类养殖单元(户/舍)数存栏数(头/只)发病数(头/只)初步诊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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