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213-2023 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营建技术规程

T/CI 213-2023 Constr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ecological and protective forest system in the low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I 213-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07
实施日期
2023-12-07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营建区域与类型分区,确立了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构成与配置,提出了造林树种选择、防护林营造、抚育管理的要求,给出了改造更新和检查验收等工作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营建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南林亚奥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国林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江苏长江三角洲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南京博地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胡海波、焦 丽、邓文斌、周 健、刘鑫宇、李 骁、俞 妍、丁冬霞、杨 淼、夏尚光、周 鹏、邢 玮、许瑞芬、李世杰、卢鑫昱、何辅有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40

CCSB64

团体标准

T/CI213—2023

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营建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theconstructionofecologicalprotectionforestsystemin

themiddleandlowerreachesoftheYangtzeRiver

2023-12-07发布2023-12-07实施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发布

T/CI213—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营建区域与类型分区.................................................................2

5体系构成与配置.....................................................................2

6造林树种选择.......................................................................3

7防护林营造.........................................................................4

8抚育管理...........................................................................5

9改造更新...........................................................................7

10检查验收..........................................................................9

附录A(资料性)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营建类型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表....................13

附录B(资料性)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树种耐淹程度表..................................15

附录C(资料性)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陆域缓冲区适生树(草)种表......................16

附录D(资料性)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水生植物表......................................17

附录E(资料性)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18

参考文献.............................................................................19

I

T/CI21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南林亚奥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国林林业科技有限公

司、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江苏长江三角洲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南京

博地源空间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海波、焦丽、邓文斌、周健、刘鑫宇、李骁、俞妍、丁冬霞、杨淼、

夏尚光、周鹏、邢玮、许瑞芬、李世杰、卢鑫昱、何辅有。

II

T/CI213—2023

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营建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营建区域与类型分区,确立了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构成

与配置,提出了造林树种选择、防护林营造、抚育管理的要求,给出了改造更新和检查验收等工作的建

议。

本文件适用于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营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7908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15163-2018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15776-2023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81-2015森林抚育规程

GB/T18337.3-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18337.4-2008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

LY/T1000容器育苗技术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ecologicalprotectionforestsysteminthemiddleandlower

reachesoftheYangtzeRiver

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以生态防护为主要功能,由纵向空间结构体系和横向空间结构体系构成的多林

种、多树种、多层次的综合防护林系统。

3.2

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营建constructionofecologicalprotectionforestsysteminthe

middleandlowerreachesoftheYangtzeRiver

依据长江中下游地区立地条件和生态防护需求等,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和因害设防的原则,进

行防护林体系的空间布局、规划设计、树种选择、植树造林和经营管理等建设。

3.3

纵向空间结构体系verticalspatialstructuresystemofecologicalprotectionforest

根据水系分布、地形地貌特点和生态防护需求,从上游、中游到下游方向布设的防护林体系。

3.4

横向空间结构体系horizontalspatialstructuresystemofecologicalprotectionforest

根据河岸、湖滨和库岸的海拔高度、淹水状况,沿河岸垂直方向布设淹水林带-周期性淹水林带-

陆地林带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

3.5

沿江丘陵区hillyareasalongtheriver

长江中下游地区以丘陵为主要地形地貌的区域。

3.6

沿江平原区plainareaalongtheriver

1

T/CI213—2023

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平原为主要地形地貌的区域。

3.7

陆域缓冲区terrestrialbufferzone

河岸由多年平均最高水位线向陆域延伸一定范围的岸带空间,具体宽度根据河流岸带类型确定。

3.8

滨岸消落带riparianrangeofwaterfluctuation

河岸多年平均最低水位线和多年平均最高水位线之间的区域。

3.9

水源涵养林waterconservationforest

主要分布在河川上游水源地区或河岸、湖滨、库岸集水区范围,以调节水源流量和改善水质为主要

目的的防护林。

3.10

水土保持林soilandwaterconservationforest

以防治、减少水土流失为主要目的的防护林。

3.11

农田防护林farmlandshelter-forest

为改善农田小气候和保证农作物丰产、稳产为主要目的而营造的防护林。

3.12

道路防护林roadshelter-forest

以保护公路、铁路、乡村道路和农田机耕路等道路为主要目的而营造的防护林。

3.13

护岸护滩林shoreandbeachshelter-forest

在河流、水库、湖泊等水陆交错带营造,以护岸护滩为主要目的的防护林。

3.14

低效林lowfunctionforest

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迟滞,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

产量或生物量显著降低,不符合培育目标的林分总称。

3.15

低效林改造renovationoflowfunctionforest

为充分发挥低效林地的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稳定性和效益水平,而采取的优化林分结构、调

整树种组成和改善立地条件等营林措施的总称。

4营建区域与类型分区

4.1营建区域

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营建区域包括:湖北省(武汉、黄冈、随州、荆门、荆州、孝感、宜昌

等)、湖南省(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常德等)、江西省(南昌、九江、抚州、景德镇等)、

安徽省(合肥、芜湖、安庆、池州、铜陵、马鞍山等)、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扬州、镇

江、泰州、南通等)、浙江省(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台州等)和上海市6个省份和1个直辖

市。

4.2类型分区

根据长江中下游重要水系分布特点、立地状况和生态防护需求,将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从西

到东划分为汉江流域防护区、洞庭湖流域防护区、鄱阳湖流域防护区、江淮防护区和长江三角洲防护区

5个建设类型区,见附录A。

5体系构成与配置

5.1体系构成

2

T/CI213—2023

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由纵向空间结构体系和横向空间结构体系构成。根据长江中下游水系和

地形地貌特点及系统治理原则,规划纵向空间防护林结构体系;同时,根据长江中下游河岸、滨湖和库

旁的淹水状态,设置陆域缓冲区-滨岸消落带相结合的横向防护林结构体系。

5.2体系类型

5.2.1沿江丘陵区生态防护林体系

以长江中下游丘陵地形地貌特点为基础,坡顶以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为主,坡中和坡下以水源

涵养防护林和护岸护滩林为主,同时与道路防护林、农田防护林等其他防护林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对

于河岸滨湖库旁防护林,因地制宜地设置陆地防护林与水生植物群落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形成以丘陵

-陆地缓冲带-浅水区相结合横向空间结构的防护林体系。

5.2.2沿江平原区生态防护林体系

以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形地貌特点为基础,总体上以农田防护林和道路防护林为主,同时与水源涵养

防护林、水土保持防护林、防洪护岸林等其他防护林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对于河岸滨湖库旁防护林,

因地制宜地设置河堤顶部防护林、坡面水土保持防护林和水生植物群落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形成以陆

域缓冲区-滨岸消落带相结合横向空间结构的防护林体系。

5.3防护林体系功能配置

根据生态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在划分建设类型区(附

录A)和类型亚区基础上,突出各区域的主体防护功能,合理布局,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增强综合防

护功能,提高抵御灾害能力。

6造林树种选择

6.1树种选择原则与方法

6.1.1基本原则

树种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a)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草)原则;

b)因害设防,注重功能原则;

c)乡土树种为主,外来树种为辅原则;

d)抗逆性和适应性强原则;

e)多树种和多效益相结合原则。

6.1.2树种选择

6.1.2.1水源涵养林

选择适应性广,抗逆性强,枯枝落叶深厚、改土功能强的乔灌草种,形成多树种、多层次乔灌草复

层结构。

6.1.2.2水土保持林

选择适应性强、根系发达、固土力强、耐瘠薄、抗干旱的乔灌草种。

6.1.2.3农田防护林

选择生长迅速、树冠较窄、不易风倒风折、耐淹耐湿,且与农作物不具有共同病虫害或为其中间寄

生的乔灌木树种。

6.1.2.4道路防护林

选择树形美观、生长迅速、绿化景观效果好且净化大气和防噪音污染功能强的乔灌木树种,注重常

绿树种和落叶树种尤其花灌木(草本植物)的配置。

3

T/CI213—2023

6.1.2.5护岸护滩林

选择耐水湿、水淹的湿生、水生乔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实现消浪促淤、抗蚀防崩和固土护岸的目的。

不同耐淹程度树种选择见附录B。

6.1.2.6陆域缓冲区

选用固土效果好、适应性强、生长迅速、管理粗放、持续稳定并具有一定景观效果的树(草)种。

陆域缓冲区植物主要包括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见附录C。

6.1.2.7滨岸消落带

选择耐水湿、水淹能力强、生长迅速的水生植物,包括沉水植物、浮叶植物、挺水植物等,以起到

消浪促淤、保持水土的作用,见附录D。

当河道有行洪排涝需求时,不宜种植沉水植物、浮叶植物,乔木树种应适当稀植且沿水流方向布局。

6.2主要造林树种

主要造林树种参见附录B、附录C和附录E。

7防护林营造

7.1种苗要求

所采用的林木种子、苗木质量均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Ⅱ级以上要求:

a)林木种子质量执行GB7908的规定;

b)造林树种苗木质量执行GB6000的规定;

c)容器苗质量执行LY/T1000的规定。

使用上述相关规定中未包括的种苗造林,以省级林木种苗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为准。

7.2整地

7.2.1基本要求

造林整地的基本要求如下:

a)人工植苗和分殖造林应在造林前进行整地;

b)坡地宜采用局部(穴状、块状或带状)整地,禁止全面整地;

c)整地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面植被的破坏,禁止全面劈山、炼山的清理方式;

d)坡地穴状整地时,上下穴呈“品”字形布置,以防治水土流失;

e)滩地造林应建立排水系统,以减少滩面积水。

7.2.2整地方法

造林整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a)穴状整地:造林穴规格根据树种和苗龄而定,一般为长宽40cm~100cm,穴深30cm~80cm;

b)鱼鳞坑整地: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和树种生物学特性,采用小鱼鳞坑(一般坑长径60cm~80

cm,短径40cm~50cm,埂高20cm~30cm)和大鱼鳞坑(一般坑长径100cm~150cm,短

径60cm~100cm,埂高30cm~40cm)两种规格进行整地。坑面水平或向内倾斜,生土修

筑形成环状半月形土埂,熟土填入坑内,坑上方左右两角斜开引水沟,以积蓄坡面径流。适

宜于地形破碎或干旱瘠薄的坡地;

c)带状整地:在河岸上沿等高线每隔一定距离(100cm~300cm)带状翻垦土壤,带的方向与

河道平行,带宽100cm,深度30cm~80cm。适宜于植被茂密的平缓坡地;

d)垄状整地:连续长条状,垄宽30cm~70cm,垄面高于地表20cm~30cm。适宜于水分过剩

的采伐迹地和水湿地。

7.2.3整地深度

4

T/CI213—2023

灌木树种造林整地深度一般为20cm~30cm,乔木针叶树种造林整地深度一般为30cm~50cm,乔

木阔叶树种造林整地深度一般为50cm~80cm。

7.2.4整地时间

春季造林应在上一年的秋、冬季节进行整地,秋季造林应在当年雨季前整地。一般应在造林前一个

月整好地。

为防止造林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雨季不宜进行整地。

7.3造林密度

造林密度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特性、防护功能和经营水平而定。长江中下游主要防护林树种的适宜

造林密度参见附录E。

7.4造林季节

根据树种特性、地区差异、造林方法、苗木类型及处理方法而定,一般分为春季造林、秋季造林、

冬季造林和雨季造林。

容器苗和带土球苗木不宜在寒冷和高温天气栽植。各个季节的植苗与分殖造林,一般宜选择在阴天、

阴雨天、雨后初晴天气栽植。

7.5造林方法

一般采用人工造林,地广人稀的地方采用封山育林。大苗造林需搭支架,滩地消落带造林更应如此。

宜林荒山荒地采取人工造林;疏林地和郁闭度为0.2~0.5的有林地及有望培育成有林地的灌木林地,

可采用封山育林。

具体造林方法执行GB/T15776-2023和GB/T15163-2018的有关规定。

7.6树种混交

7.6.1混交类型

树种混交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a)主伴混交型:一般采用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深根性树种与浅根性树种、阳性树种与阴性树种

等混交方式,伴生树种比例一般应达到30%以上;

b)乔灌混交型:乔、灌木混交,混交比根据立地条件、防护功能而定;

c)混合混交型:采用乔木树种、伴生乔木树种、灌木和草本植物混交造林。

7.6.2混交方式

树种混交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a)株间混交:同一行内两个以上树种隔株栽植,适用于乔灌混交型或乔木混交型;

b)行间混交:一树种的单行与另一树种的单行依次相间排列栽植,适用于乔灌混交型或主伴混

交型;

c)带状混交:一树种连续栽植三行以上构成的带与另一树种构成的带相间排列,适用于种间矛

盾较大的乔木树种混交或乔灌木树种混交;

d)带行混交:一树种构成的带与另一树种构成的单行相间排列栽植,适用于主伴混交型或乔灌

木混交型。主伴混交一般主要树种成带,伴生树种成行;乔灌混交一般灌木树种成带,乔木

树种成行;

e)块状混交:一个树种构成的块与另一树种构成的块镶嵌栽植,适用于种间矛盾较大的乔木树

种,或地形破碎、立地类型镶嵌分布地段的混交造林;

f)不规则混交:仿自然状态进行多树种不规则混交造林。

8抚育管理

8.1抚育管理原则

5

T/CI213—2023

8.1.1以自然恢复为主,适度干预,长江中下游特殊用途的生态防护林原则上不允许进行抚育活动;

一般生态防护林可以进行必要的森林抚育活动。

8.1.2生态防护林抚育以不破坏原生植物群落结构为前提,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林木生长势,促进森林

生长发育,诱导形成复层群落结构,增强防护林的生态防护功能,起到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

样性的作用。

8.2林分抚育

8.2.1抚育林分适用条件

林分抚育方式有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以及补植、浇水、施肥、松土除草等。各种抚育方

式适用的条件执行GB/T15781-2015中第6章的规定。

8.2.2抚育控制指标

抚育方法执行GB/T18337.3-2001中5.2.1.2的规定,抚育后的控制指标执行GB/T1578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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