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399-2013 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DB37/T 2399-2013 DB37/T 2399-2013 Indoor air temperature measurement method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399-2013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9-22
实施日期
2013-10-30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规定的供暖期内,用温度测量器具在集中供暖室内进行的空气温度测量(包括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的室温测量和日常室温监测)。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青岛市计量测试所、枣庄市计量测试所
起草人:
周宁宁、李杰、王毅、尹遵义、梁兴忠、吕亚林、郭沈辉、程继军、管静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7.200

A54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399-2013

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2013-09-22发布2013-10-30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399-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济南市计量检定所、青岛市计量测试所、枣庄市计量测

试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宁宁、李杰、王毅、尹遵义、梁兴忠、吕亚林、郭沈辉、程继军、管静。

I

DB37/T2399-2013

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的测量仪器技术要求、测量条件、测量方法、数据处理及测量

记录与报告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定的供暖期内,用温度测量器具在集中供暖室内进行的空气温度测量(包括第三方

测量机构进行的室温测量和日常室温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204.13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术语和定义

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温度测量器具

用以直接或间接测量出被测物体的温度值的计量器具。

4测量仪器技术要求

4.1测量仪器、设备

应满足下列条件:

a)玻璃水银温度计或数字式温度测量仪器,不包括测量物体表面温度的计量器具;

b)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1℃;

c)在0℃~25℃温度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在±0.3℃范围内。

4.2辅助设备

应至少包括:

a)钢卷尺、钢直尺;

b)电子秒表。

4.3检定/校准

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

1

DB37/T2399-2013

5测量条件

5.1测量时应关闭户门和外窗。

5.2测量时传感器应避免阳光直射或其它冷、热源干扰。

5.3测量时,应携带并出示测量仪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5.4读数时应避免人员走动。

5.5测量时,应记录测量环境的即时状态。

5.6室内的装修、装饰应无遮挡散热设备。

6测量方法

6.1测量点的选取

6.1.1温度测量器具不应受到太阳辐射或室内冷、热源的直接影响,应符合GB/T18204.13的要求,

离开墙壁和冷、热源不小于0.5m。

6.1.2对空间的地面为长方形的居室,以距实际空间的地面对角线交汇点正上方(1.00±0.05)m处

为中心测量点,实际测量点偏离规定测量点的水平距离误差不大于0.05m。

6.1.3温度测量点位置及数量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室内面积不足16m2的,测室中央1点;

b)室内面积16m2以上但不足30m2的,测2点(居室对角线3等分,取离房间门较远的房间对角

线的2个等分点设点);

c)室内面积30m2以上但不足60m2的,测3点(居室对角线4等分,取离房间门较远的房间对角

线的3个等分点设点);

d)室内面积60m2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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