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783-2018 水产养殖病害测报预报技术规范

DB13/T 783-2018 DB13/T 783-2018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etection and Forecast of Aquaculture Disease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783-2018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9-21
实施日期
2018-10-2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50

B5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783—2018

代替DB13/T783-2006

水产养殖病害测报预报技术规范

2018-09-21发布2018-10-2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783—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3/T783-2006《水产养殖病害测报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DB13/T783-200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标准名称改为《水产养殖病害测报预报技术规范》;

——增加了水产养殖病害预报;

——增加了通过“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系统”上报的要求;

——修改了月度报表的内容;

——增加了《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月度统计报表》;

——删除了《主要测报水产养殖病害种类名录》;

——增加了《新发病例和水产养殖动植物重大疾病紧急报送表》;

——增加了《重大水生动物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表》。

本标准由河北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监测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红旗、李全振、张志华、石洁卿、刘晓丽、李同庆、孙伟彬。

I

DB13/T783—2018

水产养殖病害测报预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养殖病害测报预报的术语和定义、测报组织及条件、水产养殖病害测报、水产

养殖病害预报、测报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区域内水产养殖病害测报预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C/T7011.2水生动物疾病术语与命名规则第2部分:水生动物疾病命名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测报点measuringpoint

纳入测报范围的水产养殖单位。

3.2

新发病例neopathy

测报区域发生未有病史的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

3.3

发病面积比例proportionofpothogenesyarea

测报区域某一监测对象发生某一疾病的面积与该对象测报面积的百分比。

3.4

测报区域月初存塘量theamountofstorageinpondofsurveyareaatthebeginningofthe

month

测报区域内监测对象月初的存活数量。

3.5

发病区域月初存塘量theamountofstorageinpondofpothogenesyareaatthebeginning

ofthemonth

发病区域内监测对象月初的存活数量。

1

DB13/T783—2018

3.6

测报区域死亡率mortalityofsurveyarea

测报区域某一监测对象发生某一疾病导致死亡数量与该对象测报期当初存塘量的百分比。

3.7

发病区域死亡率mortalityofpothogenesyarea

发病区域某一监测对象发生某一疾病导致死亡数量与该对象测报期当初存塘量的百分比。

4测报组织及条件

4.1测报单位

县级以上水产技术推广站或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为病害测报工作的实施单位,应配备病毒、

细菌、真菌、寄生虫等水生生物病原体及水质检测的仪器设备和人员,能够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水生

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系统、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系统。

4.2测报点

4.2.1筛选

各市、县(区)应根据当地水产养殖品种结构特点确定测报点,涵盖本辖区主要水产养殖品种与

养殖方式。以养殖场、苗种场等为基本单位,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及规

模较大的养殖场应确定为测报点。

4.2.2布设

一般每县同一养殖品种同一养殖方式应设置测报点不少于3个。同一辖区测报面积应占其总养殖面

积的10%左右。

4.2.3代码

测报点代码为行政区划代码(6位阿拉伯数字)+序号(2位阿拉伯数字:01~99)。如河北省保定

市阜平县1号测报点代码为13062401。

4.3测报员

4.3.1资格

具备水产养殖相关知识和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3.2配置

省、市、县(区)测报机构应配备2名以上,测报点至少1名。测报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5水产养殖病害测报

5.1测报内容

5.1.1病害种类

2

DB13/T783—2018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规定的36种水生动物疫病为主,兼顾其他易发、多发疾病。

病害名称应符合SC/T7011.2的规定。

5.1.2养殖类别与品种

养殖类别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藻类及其他种类。养殖品种名称使用通用名。

5.1.3养殖方式标识

养殖方式编号应按下列标识填写,A1:海水池塘,A2:海水普通网箱,A3:海水深水网箱,A4:

海水滩涂,A5:海水筏式,A6:海水工厂化,A7:海水底播,A8:海水其他,B1:淡水池塘,B2:淡

水网箱,B3:淡水工厂化,B4:淡水网栏,B5:淡水其他。

5.1.4监测月度

每年4~10月。

5.2测报方法

5.2.1诊断

5.2.1.1现场诊断

依据水生动物病害症状、行为和环境进行诊断。

5.2.1.2实验室诊断

依据寄生虫学、细菌学、真菌学、组织病理学、病毒学进行诊断。

5.2.2月报

5.2.2.1数据采集

测报员根据现场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采集各测报点疾病信息,逐级上报。

5.2.2.2月度报表

由测报点填写,参见附录A。

5.2.2.3月度统计报表

由县级以上测报机构填写,参见附录B。

5.2.2.4防控情况表

由测报点填写,参见附录C。

5.2.2.5月报时间

5.2.2.5.1纸质月报时间

每个监测月度的翌月3日前,各县级测报机构将辖区内的月度测报数据汇总后报送市级测报机构。

每个监测月度的翌月6日前,各市级测报机构将辖区内的月度测报数据汇总后报送省级测报机构。每个

监测月度的翌月9日前,省级测报机构汇总整理全省水产养殖病害测报数据,形成全省月度水产养殖病

害监测情况通报,印发各市渔业主管局与水产技术推广站,并抄报国家级测报机构。

3

DB13/T783—2018

5.2.2.5.2网络月报时间

通过“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系统”上报时,县级、市级和省级测报机构自动上报日期分

别为每个监测月度的翌月3日、6日、9日24:00。

5.2.3专报

当辖区内发生疑似新发病例或重大疾病时,测报员应立即向所在地的县级主管部门和测报机构报

告,并填写《新发病例和水产养殖动植物重大疾病紧急报送表》(参见附录D),逐级上报至省级主管

部门和测报机构;或测报员及时通过“全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系统”逐级上报。

5.2.4重大水生动物疾病流行病学调查

发生重大水生动物疾病,由省、市、县测报机构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重大水生动物疾

病流行病学调查表》(参见附录E),起草调查报告。

6水产养殖病害预报

6.1预报方法

市级以上测报机构根据以往病史、周边病情、环境条件、病原检测等情况,对重点养殖区域、主

要养殖种类、易发疾病和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对月度发病趋势进行预判,形成月度水产养殖病害

预报报告。

6.2预报内容

包括养殖品种、可能发病病名、发病区域等。

6.3预报时间

市级测报机构每年3~9月预报下月情况,每月15日前报送省级测报机构,省级测报机构每月20日

前发布下月全省水产养殖病害预报情况。

7测报管理

7.1备案

每年4月20日前将测报点备案表和测报员备案表逐级上报至国家级测报单位备案。

7.2测报点备案表

参见附录F。

7.3测报员备案表

参见附录G。

7.4保密

测报数据信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执行。各级测报机构应有专

人负责存档、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查阅、外借。

4

DB13/T783—2018

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测报点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月度报表

测报点代码:测报员:日期:年月日

诊断养殖

发病水域水质情况发

依据a模式c

发病

放测发

发病测报区死测发

养报病

养病种区域域亡报病

密面面

溶殖面类月初月数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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