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922-2023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36/T 922-2023 Fire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Public Entertainment Plac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6年09月
-
2023年08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 理处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4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20
CCSC8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922—2023
代替:DB36/T922-2016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firesafetymanagementofpublicentertainmentoccupancies
2023-08-09发布2024-02-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922—2023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消防安全职责................................................................................................................................................2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4
6场所设置要求................................................................................................................................................6
7消防安全管理..............................................................................................................................................10
8防火巡查和检查..........................................................................................................................................14
9火灾隐患整改..............................................................................................................................................15
10消防宣传教育培训....................................................................................................................................16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与演练........................................................................................................17
12火灾事故处理............................................................................................................................................19
13检查考评....................................................................................................................................................19
14消防档案....................................................................................................................................................19
附录A(资料性附)安全引导员配备要求及职责....................................................................................21
附录B(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设置要求及图例........................................................................22
附录C(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巡查、故障维修记录............................................................................31
附录D(资料性)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细则........................................................................................38
附录E(资料性)消防水泵房标准化管理细则........................................................................................40
附录F(资料性)防火巡查、检查记录.....................................................................................................42
I
DB36/T922—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
则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6/T922-2016《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与DB36/T922-2016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a)修改、增加了目次部分的内容(见7、13、14、修订版、2016版);
b)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修订版、2016版);
c)修改、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修订版、2016版);
d)修改了公共娱乐场所的术语和定义(见3.1、3.2,修订版、2016版);
e)删除了术语和定义(见3.3、2016版);
f)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3、3.4、修订版);
g)修改、增加了消防安全职责的内容(见4.1、4.2、4.3、4.5、4.6、4.7、4.8、修订版、
2016版);
h)修改、增加了场所设置要求的内容(见修订版、2016版);
i)修改、增加了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见修订版、2016版);
j)修改了防火巡查和检查的内容(见修订版、2016版);
k)修改了火灾隐患整改的内容(见修订版、2016版);
l)修改了消防宣传教育的内容(见修订版、2016版);
m)修改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与演练的内容(见修订版、2016版);
n)修改了火灾事故处理的内容(见修订版、2016版);
o)增加了检查考评的内容(见修订版);
p)修改了消防档案的内容(见修订版、2016版);
q)删除了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见附录A、2016版);
r)修改了安全引导员配备要求与职责(见附录A、修订版、2016版);
s)修改、增加了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设置要求与图例(见附录B、修订版、2016版);
t)增加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故障维修记录(见附录C、修订版);
u)删除了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检查、测试要求(见附录D、2016版);
v)修改了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细则的内容(见附录D、修订版、2016版);
w)修改了消防水泵标准化管理细则的内容(见附录E、修订版、2016版);
x)修改、删除了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内容(见附录F、修订版、2016
版)。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
理处。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帅欢、江平华、黄颖、刘峰、彭妮娜、黄振宇、程樱、周文纪。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6/T922-2016,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36/T922—2023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
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的编制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检查考评及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符合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公共娱乐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其他
公共娱乐场所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125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503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T38315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T4024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T1245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DB36/T433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DB36/T1085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DB36/T1086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B36/T1087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DB36/T922—2023
3.1
公共娱乐场所publicentertainmentoccupancy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
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
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songanddance,entertainment,screeningandamusementoccupancy
包括歌厅、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和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或包房、各类游艺厅、
桑拿浴室的休息室和具有桑拿服务功能的客房、网吧等场所,不包括电影院和剧场的观众厅。
3.3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scriptentertainmentbusinessoccupancy
在特定受限空间场景内进行真人逃脱、剧本杀、情景剧类等活动的场所。
3.4
火灾高危单位firehigh-riskunit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
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单位。
4消防安全职责
4.1一般规定
4.1.1公共娱乐场所应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
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4.1.2公共娱乐场所应明确各级各类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严格落
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接受社会监督。
4.1.3公共娱乐场所应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并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消
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4.1.4公共娱乐场所在与承包、租赁、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各方
的消防安全责任。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涉及
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公共娱乐
场所应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训练演练测试和灭火救援。
4.1.5公共娱乐场所应结合本场所的特点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自行开展或委托消防
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委托具有国
家规定的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当地消防
救援机构备案。
4.1.6歌舞厅、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鼓励和引导其他公共娱乐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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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消防安全责任人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任,对本
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
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b)统筹安排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c)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
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g)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3消防安全管理人
公共娱乐场所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预算、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
b)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c)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
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走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e)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业务训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f)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管理场所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h)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i)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和消防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d)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持有相应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履行下列职责:
a)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和操作规程,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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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规程测试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保证消防控制室设备正常运行;
b)应严格执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值班情
况,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c)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确认
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确认相关消防设施成功启动,拨打“119”电话报警,并启动单位
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d)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并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
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6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应持有相应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b)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管道阀门
处于正确位置;
c)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d)做好消防设施检查、运行操作、故障排除和维护保养记录。
4.7志愿消防队员
公共娱乐场所应组建志愿消防队,并依托志愿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消防自救呼吸器、手持扩音器、充电手电筒、对讲机、消防梯、消防斧、辅助逃生装置等消防紧急备
用物资、工具仪表和个人防护器具。微型消防站人员不宜少于6人,且不得由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兼任。
志愿消防队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本场所基本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情
况;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消防知识,掌握报警、灭火与引导疏散技
能,会使用装备器材;
c)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及规程;
d)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
伤员、保护现场等工作。
4.8员工
公共娱乐场所的员工应履行下列职责:
a)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b)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
整改的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c)监督他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劝导、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d)清楚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e)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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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
规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根据变化适时修订。
5.2消防安全制度
5.2.1消防组织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活动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5.2.2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记录等内容。
5.2.3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
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内容。
5.2.4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
情况记录等内容。
5.2.5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应包括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
管理要求、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情况记录等内容。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门、疏散走道、疏散楼
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以及消防自救呼吸器、逃生缓降器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
5.2.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特殊工种资格、动火审批程序、临时用电审批程
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5.2.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程序、注意事项、情
况记录、演练小结与评估等内容。
5.2.8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培训频次、培训对象、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内
容。
5.2.9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内容。
5.2.10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职能、人员组成、日常管理、训练演练内容及频次,装备器材、灭火药剂配备、使用
保养及补充维修,情况记录等要点。
5.2.11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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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还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库房等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度。
5.3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公共娱乐场所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建筑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
c)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d)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电、气焊操作规程;
f)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场所设置要求
6.1一般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建筑内外部
装修除符合本规范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6.2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
6.2.1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建筑物内。
6.2.2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设置在地铁车站的公共
区,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与
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防火分隔。
6.2.3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6.2.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布置和分隔,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布置在地下一层及以上且埋深不大于10m的楼层;
b)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c)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时,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d)厅、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
e)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f)厅、室疏散门、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采用的防火门其耐火性能不应低于乙级防火门的要
求,且其中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相应部分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g)厅、室开向走道的窗不应低于乙级防火窗的要求。
6.3安全疏散
6.3.1公共娱乐场所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
且不应少于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设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间的水平
距离不应小于5m。
6.3.2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6.3.3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楼梯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设置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或者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中的室内疏散楼梯,应
采用防烟楼梯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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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室内疏散楼梯间外,设置在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
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裙房或者多层建筑中的室内疏散楼梯,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6.3.4公共娱乐场所外墙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6.4.1公共娱乐场所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a)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
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兼作人员疏散的天桥和连廊;
b)观众厅、演艺厅、多功能厅及其疏散口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等人员密集的
场所及其疏散口;
c)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d)建筑面积大于50m2的包房。
6.4.2建筑内消防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
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
b)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
c)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0lx。
6.4.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
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6.4.4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
或顶棚上。
6.4.5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标
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间距不应大于20m;与疏散方向平行时,间距不应大于10m;对于袋形走
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6.4.6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礼堂,应在
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6.4.7公共娱乐场所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
定:
a)场所设置在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中的,不应小于1.5h;
b)场所设置在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或者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
下建筑中的,不应小于1.0h;
c)场所设置在其他建筑中的,不应小于0.5h。
6.4.8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日常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a)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b)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c)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6.5灭火器
6.5.1灭火器的配置类型、灭火级别应与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相适应。
6.5.2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灭火器的数量不宜多于5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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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
高度不应小于0.08m。
6.6消火栓系统
6.6.1下列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a)所在建筑体积大于5000m3的公共娱乐场所;
b)特等和甲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乙等剧场,座位数大于800个的电影院,座位数大于
1200个的礼堂等建筑;
c)设置在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
d)设置在体积大于5000m3的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中内的公共娱乐场
所;
e)设置在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
f)设置在人防工程内的电影院、礼堂;
g)设置在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人防工程内的除电影院、礼堂外的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6.6.2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6.7自动灭火系统
6.7.1下列公共娱乐场所或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a)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
b)设置在单、多层民用建筑内的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大于1500个的乙等剧场,座位数大于
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等;
c)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多层建筑的地上第四层及以上楼层、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
游艺场所,设置在多层建筑第一层至第三层且楼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所;
d)设置在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人防工程内的公共娱乐场所;
e)设置在人防工程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f)位于地下或半地下且座位数大于800个的电影院、剧场或礼堂的观众厅;
g)公共娱乐场所中按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其他部位。
6.7.2人防工程中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小于等于1000m2影剧院、礼堂、健身场所等宜设置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
6.7.3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但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大空间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其他自动
灭火系统,并宜采用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6.7.4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400m2的演播室,特等和甲等剧场的舞台葡萄架下部,座位数大于1500
个的乙等剧场的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44/T 1985-2017 三网融合产业应用示范展示服务规范 2017-03-10
- DB44/T 1980-2017 锥螺纹连接式薄壁不锈钢管材及管件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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