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316-2024 节约型机关评价

DB63/T 2316-2024 Efficient Government Evaluation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2316-2024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8-21
实施日期
2024-09-25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10

CCSF01

备案号:114447-2024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316—2024

节约型机关评价

2024-08-21发布2024-09-25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2316—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青海改革发展研究院、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永靖、杨继林、张学全、多杰卓玛、王孔容、文莉萍、杨占福、王天祥、王

海娟、徐梓珩、黄晓琪、宋娜、马晓莉、张昊然。

本文件由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实施。

I

DB63/T2316—2024

节约型机关评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节约型机关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对象分类和方法、评价指标内容和要求、计分方

法与评价等级、评价周期与程序,以及依据评价结果的相关整改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节约型机关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9149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节约型机关

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建立和实施节约能源

资源管理制度,采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集约、

循环利用,达到评价要求和达标分值的机关。

3.2

独立办公

在具有独立门牌号码的单体建筑或多栋建筑群中,仅有一家机关单位办公的办公形式。

3.3

集中办公

在具有独立门牌号码的单体建筑或多栋建筑群中,至少有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机关单位一起办公的办

公形式。

3.4

统计报告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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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的统计时间期限。

注:本文件中按照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评价的时间范围,在统计时间期限内,对未获节约型机

关评价的单位进行集中评定,对已获得节约型机关评价的单位,采取抽样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

3.5

节能改造

对经过节能评估后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照明系

统、电梯系统、给水排水、能耗监测计量系统等实施改造,以达到节能要求的活动。

4评价对象分类和评价指标体系

4.1评价分类

节约型机关分为独立办公和集中办公两类:单位独立办公,应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栋计量。多个

单位合署办公,具备分户条件的,应实现分户、分楼栋计量。

4.2评价指标

目标管理评价指标内容和要求见6.1,计算方法按附录A执行。运行管理评价指标内容和要求见6.2,

各项指标评价要素按附录B执行。

4.3评价条件

各项目标管理评价指标全部达到要求的机关方可开展节约型机关评价,运行管理评价指标评分达到

达标分值的机关可评为节约型机关。

5计分方法

5.1节约型机关评价的满分为100分。

5.2节约型机关评价总分为目标管理评价指标计分和运行管理评价计分的总和。

5.3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计分方法及评价内容见附录B。

6评价指标内容和要求

6.1目标管理评价指标内容和要求

6.1.1节约型机关的目标管理评价指标包括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具体见

附录A。

6.1.2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管理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指标下降要求或符合定额

管理要求。

6.1.3集中办公的机关单位水、电、暖、气未分户的,各单位资源利用水平指标计分按照平均分记取。

6.1.4各单位应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

6.2运行管理评价指标内容和要求

6.2.1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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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管理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明确分管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领导,在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

统筹配置能源资源;

b)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明确节能工作负责人,做到权责清晰、分工

明确、责任落实;

c)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设备的操作岗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有关制度、措施与方案的

制定和实施。

6.2.1.2管理制度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制定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其中重视制定能耗、水耗管理目标;

b)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

以节水节能节支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

c)按GB/T29149规定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

d)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每季度在本

单位公示栏、网站等至少公示1次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制定落实其他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

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以及数据中心、中央空调、电梯系统等重点用能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等

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落实反食品浪费督导员日常巡查、劝导机

制;

e)建立能源资源降耗增效的自我完善机制,通过考核评价、分析改进等方式,持续提升能源资源

管理绩效;

f)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建立节约能源资源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

g)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

6.2.2绿色办公

6.2.2.1绿色办公环境营造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采用无纸化办公、双面打印等节约纸张措施。宜尽量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

品;

b)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安排照明灯具数量和布局。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区域杜绝长明灯现象,

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公共场所采用智能控制措施,合理控制室外景观照明时间;

c)设置提醒标识。如随手关灯、空调温度设定、设备节电、节约用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

标识。

6.2.2.2绿色出行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鼓励干部职工践行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b)实行公务用车能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并将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及运行费用进行公示。

6.2.3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6.2.3.1源头减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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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对墨盒等耗材实行以旧换新的原则,做到保护环

境,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b)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办公场所应当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c)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从倡议自备茶杯、增加配套笔芯采购比例等方面减少使用

签字笔、水杯等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准许使用一次性杯具;

d)采取其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

6.2.3.2分类投放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具体而言,将

办公所产生的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五大类垃圾归为可回收垃圾,单位供餐等活动

中产生的垃圾归为厨余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归

为有害垃圾,将其他危害比较小,没有再次利用的价值的生活垃圾归为其他垃;

b)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根据收运垃圾的种类对应粘贴符合要求的标志;

c)垃圾集中处理投放点应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引导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通过颜色、标识区

分垃圾袋用途;

d)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

6.2.3.3分类收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单独分类存放有害垃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并规范单位内部收运处置

记录;

b)统一回收可回收物,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并规范单位内部收运处置记录;

c)餐厨垃圾根据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处置。食堂应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厨余垃圾,并建立

记录厨余垃圾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与有资质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或实施厨余垃圾就地资

源化处理;

d)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定期公示清运量。

6.2.4反食品浪费

6.2.4.1公务活动用餐

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标准,提出节俭安排用餐具体措施,加强管理,带头厉

行节约,反对浪费。

6.2.4.2食堂用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加强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到节约

减损;

b)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采取反食品浪费措施,落实反食品浪费督

导员日常巡查、劝导机制;

c)在用餐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开展“文明餐桌”等反

食品浪费活动,推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化。

4

DB63/T2316—2024

6.2.5设施设备应用与管理

6.2.5.1绿色产品和技术应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实行绿色采购,带头采购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

b)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时,应当配备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国产汽车,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c)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区域避免长明灯现象,高效照明光源和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

d)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降碳、节水、节粮、节材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

e)公共区域用能采用分时段供热、制冷模式等智能控制,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机关用能管理,实

现能耗动态采集、统计、能效评估和监测预警等功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6.2.5.2设设备

施管理

加强用能用水设施设备节能降碳、节水运维管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维护保养、诊断调试,

提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

6.2.6宣传教育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优秀节能实践推介、节能低碳知识讲座、绿色低

碳消费和绿色低碳出行引导等宣传活动;

b)在新闻媒体或管理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总结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

法,联系新闻媒体报道或报送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宣传;

c)将节能降碳、节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纳入培训内容,定期举办知

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

d)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定期举办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重

复);持续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6.3创新举措

6.3.1宜根据青海省的实际情况,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如浅层地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鼓励统一

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实现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供应生活热水、采暖空调、光电转换和照明。

6.3.2提高节约型机关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安装远程计量表具,对能耗数据

进行采集、分析、汇总并上报。通过对纳入能耗监测系统的分项计量及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优化

办公设备协调运行的能力;采用“互联网+垃圾分类”等多种垃圾分类回收方式,通过科技赋能,引导形

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垃圾的习惯,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水平。

6.3.3合理应用市场化机制,激活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节水管理。采用非传

统水源利用技术,如雨水或中水等非传统水源。

7节约型机关评价程序

7.1基本要求

7.1.1节约型机关一年一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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