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312-1988 压水堆核电厂运行及事故工况分类

EJ 312-1988 Classification of operating and accident conditions for pressurized water reactor nuclear power plants

行业标准-核工业 中文(简体) 废止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NB/T 20035-2011 | 页数: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EJ 312-1988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核工业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88-06-05
实施日期
198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J312-88

h。贮液罐或气体衰变箱破裂;

1.控制棒提升程序有误,以致超过了规定的安全限值;

j。反应堆加入无法解释的反应性。

5工况W—极限事故

5.1定义工况V是在核电厂规定寿期内预计不会发生的假想事故。这类事故可能会放出大量的放

射性物质,它代表了设计的极限情况,是最严重的工况。在此工况下,释放到周围环境的放射性裂变

产物不应对居民的健康和安全造成过度的危害,以致超过国家规定的剂量标准。单一的工况V事故不

应使对付这类事故所需系统的功能丧失,如堆芯应急冷却系统和安全壳的功能。

5.2工况V的典型事例

a。反应堆冷却剂管道大破口,直到并包括管道的最大可信断裂;

b.安全壳内和套全壳外给水系统管道大破口;

e.安全壳内和安全壳外蒸汽系统管道大破口;

d。单台反应堆冷却剂泵转子卡住或泵轴断裂;

e.控制棒组件各类弹棒事故;

F.燃料装卸事故;

g.燃料或堆内构件因堆芯掉落而移动;

h。蒸汽发生器单根传热管断裂。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工业部生产技术司和核电局提出。

本标准由核工业部一院设计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一民。

78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