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227-2023 农村厕所管护检查技术要求

DB12/T 1227-2023 Check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ural toilets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227-2023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7-19
实施日期
2023-09-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起草人:
殷巍、陈兴盛、张鹏、陈杉、王雪梅、吴艳辉、张昂、王皓、王鑫、佟盟、赵彦、袁佳明、张天经、王立芳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10

CCSC51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227—2023

农村厕所管护检查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inspectionofruraltoiletmaintenance

2023-07-19发布2023-09-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122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巍、陈兴盛、张鹏、陈杉、王雪梅、吴艳辉、张昂、王皓、王鑫、佟盟、赵

彦、袁佳明、张天经、王立芳。

I

DB12/T1227—2023

农村厕所管护检查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厕所管护情况检查的基本要求及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涉农区村庄、镇域厕所管护情况的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4.1应具备完善的农村公厕管护体系,明确镇、村对农村公厕管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公厕管护台账,

公厕管护人员落实到位。

4.2农村户厕建设实施档案管理,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应有户厕维护管理的责任制度,保障相关

配件的供给与及时维修,保证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4.3厕所管护单位应制定设施的维护、维修规程,对公厕定期、定时进行检查,及时掌握设施完好情

况,包括建筑物外立面粉饰、室内洁具、设施等。

4.4厕所管护单位应备有公厕内各设施的型号记录及操作说明,并且有易坏、易损件的备品、备件。

4.5厕所管护单位应建立对设施损坏、报修以及修复等信息进行记录的制度。公厕、户厕设施损坏、

破损,应及时修复。

4.6应在公厕内明显位置公示监督投诉电话、维修服务电话、服务规范、保洁人员姓名、工号等。

5检查内容

5.1公厕

5.1.1设施要求

5.1.1.1农村公厕的类别及设置要求参见附录A。

5.1.1.2厕屋整体结构应完整,公厕内干净整洁、采光、照明、冬季采暖设施和通风良好,公厕标志

牌设置醒目。

5.1.1.3公厕内设备设施应完好,照明灯具、洗手盆、镜子、挂衣钩、冲水设备正常使用,保持洁净。

5.1.2维护要求

5.1.2.1公厕应保持正常开放使用。

5.1.2.2公厕外环境整洁,公厕周边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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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1227—2023

5.1.2.3公厕内应有保洁制度、每日保洁工作记录等。

5.1.2.4地面应清洁,无积水,无明显的纸屑、烟蒂等杂物且无明显异味。

5.1.2.5蹲位、小便器应整洁,无粪便、水锈、尿垢、垃圾等,管道畅通。

5.1.2.6墙面、顶棚、门窗,隔离板应整洁、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无积灰、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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