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2208.5-2024 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标准 第5部分:评价

DB42/T 2208.5-2024 Smart Hospital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s Part 5: Evaluation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T 2208.5-2024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3-26
实施日期
2024-07-26
发布单位/组织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4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20

CCSC04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2208.5—2024

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标准

第5部分:评价

Intelligenthospital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standards—

Part5:Evaluation

2024-03-26发布2024-07-26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42/T2208.5—2024

目次

前言................................................................................III

引言..................................................................................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1

5评价准则与评价指标.................................................................2

6评价步骤...........................................................................2

附录A(资料性)智能医院评分细则.....................................................8

参考文献.............................................................................25

条文说明.............................................................................28

I

DB42/T2208.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42/T2208《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标准》的第5部分。DB42/T2208已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技术体系框架;

——第5部分:评价。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烈云、周迎、骆汉宾、郑琪、王伟、黄艳红、唐洲平、李霆、刘晖、白晓霞、

南在国、周丹、周诚、孟浦、李晨爽、王灵灵、朱颖秋、金颖、罗继军、贾宇超、杨晓亮、崔建刚、王

硕志、宋思佳、裴雷、刘青、王子若、兰益群、赵晨旭、徐沙贝、余地华、汪隽、孙同盼、金晖、张颂

民、欧阳明勇、姚莘、武超、李国忠、倪朋刚、毛佩玲。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7-68873088,邮箱:

;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华中科技大学,联系电话:027-87557124,

邮箱:ying_zhou@。

III

DB42/T2208.5—2024

引言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智能医院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加强医院与患者之

间信息的互联共享,推进医院智能化管理和发展,制定本文件。

智能医院评价应对智能医疗建筑、面向医护人员的智慧医疗、面向患者的智能服务以及面向医院管

理者的医院信息管理这四个方面内容,按构建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还应对医院创新与提高项进行

加分。地方标准《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批准发布。《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标准》由五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技术体系框架。明确智能医院总体定义,确定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的总体目标和

要求,提出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的总体技术体系框架,指导智能医院规划设计、施工验收、

运维管理和评价。

——第2部分:设计。从建筑平台层、感知执行层、网络传输层、平台层、应用层及安全等层面

对智能医院的设计提出要求。

——第3部分:施工及验收。根据智能医院设计规范,明确智能医院的施工及验收要求。

——第4部分:运维。本文件从智能医院建成后运行维护管理角度,明确医院智能化运维要求。

——第5部分:评价。本文件从智能医疗建筑、智能服务、智慧医疗、医院信息管理这四个方

面,基于医院的智能化和信息化程度,评价确定智能医院等级。

本文件主要解决如何评估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问题,以指导医院开展智能医疗

应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V

DB42/T2208.5—2024

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标准

第5部分:评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的评价准则与评价指标、评价步骤、评价结果和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二级、三级智能医院的建设和管理评价,其他类型

医院在技术条件相同时可参照本文件对医院的建设和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进行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清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19666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

GB/T2027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和终端隔离产品安全技术要求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35428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7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T50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50849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T51153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

GB5502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9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JGJ312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建标110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DB42/T2208.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缩略语

1

DB42/T2208.5—2024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ICU: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CareUnit)

APP:应用程序(Application)

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thGenerationMobileCommunicationTechnology)

BIM: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

VR: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Reality)

PC:个人计算机(PersonalComputer)

CPU:中央处理器(CentralProcessingUnit)

CT: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dTomography)

MR:磁共振(MagneticResonance)

5评价准则与评价指标

5.1评价准则

智能医院建设与管理评价综合考虑分级分域因素,遵循全面性、客观性、科学性,评价指标设定以

反映医院智能化发展水平为原则,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智能化建设、智能化管理

运维、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能医院奠定基础。

5.2评价指标

智能医院评价指标体系由智能医疗建筑、智能服务、智慧医疗、医院信息管理4类指标体系组成。

a)智能医疗建筑评价指标,用于综合评价医疗建筑物智能化的发展水平。

b)智能服务评价指标,用于评价面向患者提供的智能化服务的发展水平。

c)智慧医疗评价指标,用于评价医院信息化诊疗的发展水平。

d)医院信息管理评价指标,用于评价医院管理信息化的发展水平。

供选择参考评分项和创新项评价指标见附录A。

6评价步骤

6.1基本要求

智能医院评价指标体系是智能医院评价、评奖和标识工作的指导标准,由智能医疗建筑、智能服务、

智慧医疗、医院信息管理四类指标体系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两部分,其中控制项是智能

医院的必备条款,智能医院必须满足本文件中所有控制项要求,只有控制项都达到要求时才可以进行下

一步评分项的评价。同时,为鼓励医院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降低建筑能耗,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评价指标体系增设创新项。

6.2控制项评价

6.2.1智能医疗建筑控制项评价符合下列规定:

a)智能医院建设策划阶段应具有明确的医疗、服务、管理功能需求指标;

b)智能医院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要严格执行医院建筑安全的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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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建筑全生命周期内,医院总体规划应具有适应未来变化和发展的灵活性,为智能设施体系预

留机房、公共环境等特定相应的空间;

d)建筑平面布局中机房周围应避免高湿、电磁辐射及振动的影响;

e)医院的医疗工艺设计、选址、总平面设计等应符合GB51039的有关规定;

f)医院建筑室内光系统、温湿度、室内静压、室内空气品质等应符合GB/T51153的有关规定;

g)医院应根据需求进行智能化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并应满足医院总体规划要求;

h)不同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医疗设备的配置,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医疗机构基

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i)传染病医院应为隔离病人和易感者设置“三区二缓冲二通道”,且建筑设计应符合GB50849的有

关规定,特殊传染病患者的病房环境应符合GB/T35428相关规定;

j)医院应设置有智能化建筑信息系统,且建筑信息系统应设置安全保密措施,应建立相应的管理

制度,应配置与公共安全系统等安全相关的管理接口;

k)智能化系统的子系统设置应满足医院应用水平及管理模式要求,并应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l)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50314对医疗建筑信息接入系统的规

定;

m)医院建筑信息化信息系统应设置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且应在医院大厅、挂号及药物收费处、

门急诊候诊厅等公共场所配置发布各类医疗服务信息的显示屏和供患者查询的多媒体信息查询

端机,并应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互联;

n)医院建筑信息化应满足GB50314对于医疗建筑的相关要求。

6.2.2智能服务控制项评价符合下列规定:

a)医院设有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提供自助预约挂号、快速问诊分诊、线上支付、个人健康档案、

电子病历等基础功能;

b)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医疗服务信息;

c)从急诊、门诊到住院有合理连贯的流程,无纸化服务覆盖门急诊挂号、缴费支付、电子票据、

电子病历、医技检查报告单等医疗业务;

d)医院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超过3

个。

6.2.3智慧医疗控制项评价符合下列规定:

a)医院应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化系统,且电子病历数据符合国家标准;

b)病人在电子病历系统中具有唯一识别标识;

c)使用计算机系统处理医疗业务数据,所使用的软件系统可以是通用或专用软件,可以是单机版

独立运行的系统;

d)住院医嘱、检查、治疗、住院药品等信息处理使用计算机系统,并能够通过使用移动存储设备、

复制文件等方式将数据导出供后续应用处理;

e)病案首页、住院医嘱、病程记录、门诊处方有分级访问控制机制,可以按照使用部门内部的等

级划分进行访问控制;

f)诊疗系统医疗信息应设置加密程序,且应对数据备份;

g)诊疗系统医疗信息应具有完整的运行维护记录;

h)医院诊疗系统应有医疗行业从业人员全流程参与设计,并有相关的会议纪要;

i)应设置公共服务安全体系,保护患者隐私,并切实保障各项医疗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条例、

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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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医院信息管理控制项评价符合下列规定:

a)以大数据平台和机器学习(算法平台)为核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医院进行运营和维护管理;

b)智能运维需要与监控、服务台、自动化系统联动,智能运维需要从各个监控系统中抽取数据、

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有执行智能运维产生决策模型的自动化系统;

c)应制定合理的运维系统管理制度;

d)具备跨技术领域的综合性运维人才;

e)具有完整的网络安全制度体系;

f)建立具备数据共享功能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信息系统处理医院管理的有关数据;

g)重要管理信息系统具备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当出现系统故障时,可恢复医疗关键业务;

h)应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符合GB/T22239要求。

6.3评分项评价

6.3.1智能医疗建筑评分项评价符合下列规定:

a)智能医疗建筑评价宜对建筑规划、设施设备智能化、医院信息系统这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

应符合GB50348、GB51039、GB55024、GB55029、GB/T50378的规定,评分用𝑄1表示;

b)建筑规划宜对医院选址、规划设计、物理环境这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分;

c)设施设备智能化宜对智能监测、智能管控、智能预警这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分;

d)医院信息系统宜对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机房工

程这5个二级指标进行评分。

6.3.2智能服务评分项评价符合下列规定:

a)智能服务评价宜对诊前服务、诊中服务、诊后服务、全程服务、服务安全这5个一级指标进行

评价,符合《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的

规定,评分用𝑄2表示;

b)诊前服务宜对智能诊疗预约、智能急救衔接和智能转诊服务这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分;

c)诊中服务宜对个性化信息推送、标识与智能导航、患者便利保障服务这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

分;

d)诊后服务宜对患者反馈处理、患者诊后管理、药品调剂与配送、家庭服务和基层医师指导这5

个二级指标进行评分;

e)全程服务宜对智能费用支付、智能导医、在线健康宣教和远程医疗这4个二级指标进行评分;

f)服务安全宜对患者信息管理和服务监督这2个二级指标进行评分。

6.3.3智慧医疗评分项评价符合下列规定:

a)智慧医疗宜对门诊救治、病房医护、电子病历基础、医疗保障这4个一级指标进行评分,符合

GB51039、《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的

规定,评分用𝑄3表示;

b)门诊救治宜对在线预约与申请、门急诊救治管理、5G+院前急救和智能检验处理与评估这3个

二级指标进行评分;

c)病房医护宜对患者状态监测、病房信息处理和患者管理与评估这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分;

d)电子病历基础宜对病历质量控制、病历数据存储、电子认证与签名、基础设施与安全管控和系

统灾难恢复体系这5个二级指标;

e)医疗保障宜对智能医生办公、数字化手术室和远程会诊这3个二级进行评分。

6.3.4医院信息管理评分项评价符合下列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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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医院信息管理宜对智能数据处理、医疗护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设施设备运

维、药品耗材管理、运营管理、运行保障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办公管理、基础与安全这11个

一级指标进行评价,符合GB/T20279、《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和《医院智慧管理

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规定,评分用𝑄4表示;

b)智能数据处理宜对数据收集、数据分析、数据保密系统、临床数据整合、医院间数据共享5个

指标进行评分;

c)医疗护理管理宜对医疗、护理质控管理、医疗准入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不良事件管理

与和谐医患关系5个指标进行评分;

d)人力资源管理宜对人力资源规划、人事管理和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3个指标进行评分;

e)财务资产管理宜对医疗收入管理、财务会计、预算管理和资产账务管理指导4个指标进行评

分;

f)设施设备运维对购置管理、使用运维管理、质量管理和效益分析4个指标进行评分;

g)药品耗材管理宜对药品耗材遴选与购置、库存管理、消毒与循环物品管理和监测与使用评价4

个指标进行评分;

h)运营管理宜对成本控制和医疗服务分析评价2个指标进行评分;

i)运行保障管理宜对后勤服务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楼宇管控和信息系统保障

管理5个指标进行评分;

j)教学科研管理宜对教学管理和科研管理2个指标进行评分;

k)办公管理宜对协同办公管理和档案管理2个指标进行评分;

l)基础与安全宜对基础设施与信息安全管理、网络设备管理2个指标进行评分。

6.4创新项评价

6.4.1智能医院创新项评价符合下列规定:

a)智能医院评价时,应按本章规定对智能医院创新项进行评价,并应确定附加得分;

b)智能医院创新项应按本文件第5.4.2节的要求评分。

6.4.2智能医院有以下的创新项评价:

a)智能医疗建筑有以下的创新项评价:

1)结合智能建筑系统技术手段,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结合场地特征

和特殊医疗功能建筑特点,在建设前期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可行性分析,得2分;

2)医院建筑被评为超低能耗建筑,得1分;

3)通过机器学习和非接触式传感器能够对人群存在做出敏感反应和反馈,实现环境智能,得

2分;

4)医院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减少医护、患者及家属手部接触感染源的可能性,得2分;

5)医院主要出入口和人群聚集区域预留智能人行通道闸机等智能设备,得1分;

6)支持基于传感器网络的物联网应用架构,或基于医疗环境下的各类设备的数据采集与应

用,得2分;

b)智能服务有以下的创新项评价:

1)设置与医疗健康相关的互联网服务(APP、网站、论坛、公众号等)的,得1分;

2)基于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文本分析技术,利用临床数据分析模型和知识库,提供诊

断和治疗建议,得2分;

c)智慧医疗有以下的创新项评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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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影像诊断过程中,采用人工智能手段实现医学影像的病灶识别和分类,得1分;

2)在诊疗过程中,手术阶段应用人工智能手术机器人的,得1分;

3)在诊疗过程中,康复阶段应用智能康复训练机器人的,得1分;

4)医院设有智能医院技术观摩学习系统或其它相关培训学习系统,对智能医院的推广应用

做出积极贡献,得1分;

d)医院信息管理有以下的创新项评价:

1)利用数据中心的大数据资源,支持对医疗服务、科研管理、医院治理等的辅助决策支撑应

用得2分;

2)基于物联网等技术,支持医院资源信息自动采集,支持医院运营管理知识库,支撑医院运

营管理需求的预测、调度、决策,得2分;

3)运用激光导航、智能传感、物联网等技术设置有医院智能物流系统,取代标本、药品、污

染物等物料的人工运送工作,得2分;

4)医院设置有院长指挥舱系统,方便医院领导对医院进行集中化、可视化的运营管理,得2

分。

6.5评价结果和等级划分

6.5.1智能医院的评价结果和等级划分基本要求符合下列规定:

a)智能医院评价应以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单栋医院建筑或医院建筑群为评价对象。按照《三级

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的分类标准,智能医院评价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包括二级甲等、

二级乙等、二级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三级丙等医院。评价单栋医院建筑时,凡涉及系

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医院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b)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

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评价时应提交相应分析、测试

报告和相关文档;

c)评价机构应由相关的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按本文件的有关要求,对申

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档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智能医院等级,形成多方参与、共

同监管的评价机制。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还应进行现场核查。

6.5.2智能医院的评价方法和等级划分符合下列规定:

a)智能医院评价指标体系由智能医疗建筑、智能服务、智慧医疗、医院信息管理4类指标体系组

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两部分,并对每类指标进行详细评分规定。为鼓励医院在建

设和运营过程中降低建筑能耗,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增设创新与提高项;

b)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创新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

c)智能医院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智能医院评价的总得分应为医院智能医疗建筑、智能服务、

智慧医疗、医院信息管理4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经加权计算后与加分项的附加得分之和;

d)评价指标体系每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四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按

参评医院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值乘以100分再除以该医院建筑理论上可获得的总分值

计算。某类指标理论上可获得的总分值等于参评医院建筑的评分项的最大分值之和;

e)加分项的附加得分为𝑄5,其得分按本文件第5.4.2的有关规定确定;

f)智能医院评价的总得分应按式(1)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4类指标评分的权重𝑊1-𝑊4应按

表1取值;

𝑄=𝑊1𝑄1+𝑊2𝑄2+𝑊3𝑄3+𝑊4𝑄4+𝑄5…………(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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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𝑄——智能医院评价的总得分;

𝑄1——智能医疗建筑评价指标的得分;

𝑄2——智能服务评价指标的得分;

𝑄3——智慧医疗评价指标的得分;

𝑄4——医院信息管理评价指标的得分;

𝑄5——创新项的附加得分;

𝑊1——智能医疗建筑评价指标的权重;

𝑊2——智能服务评价指标的权重;

𝑊3——智慧医疗评价指标的权重;

𝑊4——医院信息管理评价指标的权重。

表1智能医院分项指标权重

智能医疗建筑智能服务智慧医疗医院信息管理

项目

𝑊1𝑊2𝑊3𝑊4

权重0.250.250.250.5

g)智能医院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个等级的智能医院均应满足本文件所有控

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二级医院3个等级的最低总得分分别

为50分、60分、70分;三级医院3个等级的最低总得分分别为60分、70分、80分。评级表

见表2。

表2智能医院星级评级表

级别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一星级50-60分60-70分

二星级60-70分70-80分

三星级70分以上80分以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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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资料性)

智能医院评分细则

表A.1给出了智能医院评分项评分细则,表A.2给出了智能医院创新项评分细则。

表A.1智能医院评分项评分细则

类别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细则分值

1.智能1.1建筑1.1.1医院

(1)医院选址邻近城市干道和支路,水和电资源充足,交通便利,方便患者就医,得2分2

医疗建筑规划选址

(1)在策划阶段,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医院业务数据、患者需求、市场趋势等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以指导医

院的智能化建设,得2分

(2)医院总体规划布局紧凑,规划为智能系统拓展有预留建设考虑,得3分

1.1.2规划

(2)功能分区合理,洁污、医患、人车等流线组织清晰,避免院内感染风险,得3分11

设计

(3)建筑空间方便患者日常就医行为,宜预防安全事故及减少其造成的危害,得2分

(4)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医院的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行维护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应用,得1分;

两个阶段应用,得2分;三个阶段应用,得3分;

(1)在医院建筑设计时,采用物联网技术,通过智能化环境监控传感器,实现光环境、热环境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1.1.3物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的规范要求,得5分

10

环境(2)通过智能自动控制对空调设备进行智能化控制调整,对空气和环境进行感染病菌监测预警、排除与确认上报、

分析和反馈,特别是对手术室、ICU等重点检测空间进行综合监测,得5分

1.2设施1.2.1智能(1)集成视频采集、算法、智能检测、统计分析功能,实现全方位的病患状态监测,得4分

8

设备智能监测(2)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控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等,得4分

化1.2.2智能(1)设置医院资产设备定位系统,实时跟踪医院设备的资产定位、追踪和损耗评价等,得3分

6

管控(2)设置有智能管控平台,如护士站电子白板等,得3分

1.2.3智能(1)设施设备具备异常状态预警功能,得3分

6

预警(2)借助健康一体化数字医院平台,实现院内外预警信息无障碍交互,得3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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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智能医院评分项评分细则(续)

类别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细则分值

1.3医院(1)设置有信息接入系统,得2分

信息系统(2)设置有布线系统,得2分

1.3.1信(3)设置有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和无线网络覆盖系统,得2分

息设施系(4)设置有会议系统,得1分10

统(5)设置有故障诊断系统,得1分

(6)设置有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得1分

(7)设置有标识系统,得1分

(1)设置有公共服务系统,能够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将各类服务分项管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