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980-2009 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技术规范

DB51/T 980-2009 Electrical Protection Design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s (English version)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980-2009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11-20
实施日期
200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A47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980—2009

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designevaluationofstructuresagainstlightning

2009-12-01发布2009-12-01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980—200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原则和依据......................................................................3

5基本规定............................................................................3

6评价资料............................................................................4

7建筑物防雷设计内容评价..............................................................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物防雷类别的划分.............................................8

A.1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8

A.2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8

A.3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8

附录B(规范性附录)防雷装置技术指标.................................................9

附录C(规范性附录)接地电阻值要求..................................................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等电位连接材料选择..............................................12

附录E(资料性附录)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表格式样..............................14

I

DB51/T980—2009

前言

鉴于目前建筑物防雷设计技术评价的需要,需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技术

规范,以弥补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的空白,在引用、参考并认真分析现行标准及结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评

价的实践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气象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防雷中心、成都市防雷中心。

本标准由四川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国庆、徐志敏、靳小兵、余勇、王基全、魏强、黄晟、王宁、刘婷立、卜俊

伟。

II

DB51/T980—2009

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对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作了基本规定,并对防雷设计的评价原则、评价依据、评价项目与内

容等进行了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及工业用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规范

GB/T19271.1-2003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第1部分:通则(IEC61312-1:1995,IDT)

GB/T19663-2005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术语

99D501-1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

03D501-4接地装置安装

02D501-2等电位联结安装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直击雷Directlightningflash

闪电直接击在建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防雷装置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效应。

3.2

雷电感应lightninginduction

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

3.3

雷电波侵入lightningsurgeonincomingservices

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

设备。

3.4

防雷装置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

LPS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合。

3.5

接闪器air-terminationsystem

直接截受雷击的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3.6

引下线down-conductorsystem

1

DB51/T980—2009

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3.7

接地装置Earth-termination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3.8

共用接地系统commonearthingsystem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PE)、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

接地和信息设备逻辑地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装置。

3.9

等电位连接equipotentialbonding

为减小雷电流产生的电位差,而将分开的装置、诸导电物体用等电位连接导体或电涌保护器实现的

电气连接。

3.10

电子信息系统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

由计算机、有/无线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的电子设

备构成,按照一定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3.11

电涌保护器surgeprotectivedevice

SPD

目的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走电涌电流的器件,它至少含有一非线性元件。

3.12

防雷区Lightningprotectionzone

LPZ

需要规定和控制雷击电磁脉冲环境的区域。

3.13

雷击电磁脉冲Lightningelectromagneticimpulse

是一种干扰源,指闪电直接击在建筑物防雷装置和建筑物附近所引起的效应。绝大多数是通过连接

导体的干扰,如雷电流或部分雷电流、被雷电击中的装置的电位升高以及电磁辐射干扰。

3.14

外部防雷装置ex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雷的防护装置。

3.15

内部防雷装置internal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

由等电位连接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屏蔽系统、合理布线系统、浪涌保护器等组成,主要用于减小

和防止雷电流所产生的电磁效应。

3.16

自然接地体naturalearthingelectrode

具有兼作接地功能的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与大地有良好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

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埋地金属管道和设施的统称。

3.17

接地端子earthingterminal

将保护导体,包括等电位连接导体和工作接地的导体与接地装置连接的端子或接地排。

3.18

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mainequipotentialearthingterminalboard

2

DB51/T980—2009

MEB

将多个接地端子连接在一起的金属板。

3.19

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floorequipotentialearthingterminalboard

建筑物内,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供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做等电位连接用。

3.20

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localequipotentialearthingterminalboard

LEB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内,作局部等电位连接的接地端子板。

3.21

等电位连接网络bondingnetwork

由一个系统的诸外露导电部分作等电位连接的导体所组成的网络。

3.22

综合防雷系统synthelicalprotectionagainstlightningsystem

建筑物采用外部和内部防雷措施构成的防雷系统。

4评价原则和依据

4.1科学性: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具有科学性,在实施的过程中按照科学的程序,并采用科学的理论

和技术方法进行评价。

4.2客观公正性: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独立于建设项目,评价人员客观公正地出具评价报告。

4.3经济合理性:设计评价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防护区域环境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

和后果,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4评价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评价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其依据是防雷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

5基本规定

5.1防雷设计评价程序如图1。

政务中心窗口领取

防雷设计资料

制定评价方案

组织专家评审

分析与评价

编制评价报告

资料发放与存档

图1防雷设计评价程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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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评价机构根据项目建设的资料和项目所在地的雷暴活动规律(包含雷电(暴)日数、雷击密度、

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雷电灾害综合易损度等),综合分析、计算,获得评价所需基础数据。

5.3评价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基础数据对建筑物防雷设计的依据、深度以及内容进

行评价。

5.4评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价依据、评价结论及建议,见附录E。

6评价资料

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设计的不同阶段提供以下资料:

6.1建筑物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资料

6.1.1总规划平面图。

6.1.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

6.1.3其他相关资料。

6.2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资料

6.2.1总平面图。

6.2.2建筑施工图。

6.2.3结构施工图。

6.2.4电气施工图。

6.2.5其他相关资料。

7建筑物防雷设计内容评价

7.1评价建筑物的防雷分类是否符合附录A的规定。

7.2评价接闪器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7.2.1接闪器形式、材型、规格满足附录B的要求。

7.2.2避雷针的有效保护范围计算方法应符合GB50057-94附录四的要求。

7.2.3避雷针(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避雷针除外)应设置在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易遭受雷击的屋角、

屋脊、屋顶、水塔、女儿墙等部位。

7.2.4建筑物宜采用明设避雷带,避雷带应沿女儿墙外侧安装或屋脊敷设,跨越伸缩缝和沉降缝处避

雷带采取弧型跨接,禁止断路。支撑卡间距一般要求不大于1.5米,间距均匀相等。如采用暗敷避雷带

时,宜在易受雷击点加装避雷短针。

7.2.5避雷线宜采用镀锌钢绞线,其线塔选用和组装参见99D501-1第3-50~58页。

7.2.6民爆物品厂库、烟花爆竹厂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直击雷应采用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

(网)保护,并且还应符合相应标准。

7.2.7利用金属屋面、钢屋架作为接闪装置的建筑物,应符合GB50057-94中第4.1.4条规定。

7.3评价引下线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7.3.1引下线宜沿建筑物周边均匀或对称设置,引下线材型规格应符合附录B要求。

7.3.2引下线与电子设施、弱电系统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7.3.3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装设断接卡。当利用混凝土内钢

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

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该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体和作等电位连接用。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

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处宜有明显标志。

7.3.4明设引下线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通道不应小于3m,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地

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引下线应采取暗敷或绝缘保护。

7.3.5建筑物的以下部件宜作为自然引下线:建筑物内的金属构件(金属构件的各部件间的电气连接

应可靠、截面尺寸应满足标准引下线的尺寸要求);建筑物的金属框架;建筑物的连接钢筋;建筑物外

4

DB51/T980—2009

部金属立面结构及附属结构。利用竖向结构主筋作防雷引下线,将柱内主钢筋从下至上需绑扎或焊接,

并且其上端与避雷带相接,下端与基础钢筋相连,所有连接处需连接可靠。

7.3.6当利用建筑物结构柱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柱筋直径为16mm及以上时,应采用两根钢筋作为一组防雷引下线;

(2)柱筋直径为10-16mm时,应采用四根钢筋作为一组防雷引下线。

7.3.7当利用通长金属梯、钢柱等作为引下线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

7.3.8相邻引下线之间的间距,第一类不大于12m,第二类不大于18m,第三类不大于25m。

7.4评价接地装置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7.4.1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接地装置有独立接地要求外,其他建筑物应

利用建筑物内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低压配电系统的保

护线等与外部防雷装置连接构成共用接地系统。

7.4.2第一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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