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307-2020 分级护理质量规范
DB13/T 5307-2020 Nursing quality standard for grading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0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CCSA0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307—2020
分级护理质量规范
2020-12-29发布2021-01-29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307—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沧州市中心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桂梅、贾汝福、王亚飞、季姗姗、冯肖、刘晓璇。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
DB13/T5307—2020
分级护理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分级护理质量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护理分级、内容及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WS/T431—2013护理分级
3术语和定义
WS/T431—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分级护理
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而确立护理级别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
理。分级护理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4护理分级
按WS/T431—2013中第3章的规定执行,包括护理级别、分级方法和分级依据。
5内容及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制定本机构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
5.1.2病区有符合实际的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容及要求并公示。
5.1.3有疾病护理常规和符合专业特点的健康教育资料。
5.1.4根据患者护理级别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责任护士。
5.1.5每名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相符,并有明确的标识。
5.1.6各种记录客观、及时、完整。
5.1.7各级护理管理组织应定期对分级护理进行质量评价,并体现持续改进。
5.2规范内容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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