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917-2005 小艇 艇主手册

GB/T 19917-2005 Small craft—Owner′s manual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9917-2025 |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9917-2005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5-09-14
实施日期
2006-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小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第七八研究所
起草人:
林德辉、张伟东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31847

荡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917-2005

小艇艇主手册

Smallcraft-Owner'smanual

2005-09-14发布200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9917-2005

前言

本标准根据ISO/DIS10240:2002小《艇艇主手册》(英文版)制定。

本标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d)将第6章“其他国际标准的要求”改为“其他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要求”;

e)在附录B中增加国家标准编号;

f)在本标准中未引用ISO6185;

8)在本标准中引用了ISO14945,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小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第七O八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德辉、张伟东。

GB/T19917-2005

小艇艇主手册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艇体长度不大于24m小艇的艇主手册应包括的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eqvISO1000:1992)

GB/T11686-2002小艇厕所废水集存系统(ISO8099:2000,IDT)

GB/T11700-2003小艇船用推进发动机和推进装置功率的测定和标定(ISO8665:1994,

IDT)

GB/T18814-2002小艇电气系统交流装置(ISO13297:2000,IDT)

GB/T18821-2002小艇液化石油气(LPG)系统(ISO10239,2000,IDT)

GB/T18822-2002艇体长度小于8m的小艇最大推进额定功率的确定(ISO11592;2001,

IDT)

GB/T19311-2003小艇电气系统超低压直流装置(ISO10133:2000,IDT)

GB/T19312-2003小艇汽油机和/或汽油柜舱室的通风(ISO11105;1997,IDT)

GB/T19313--2003小艇起动运行保护(ISO11547:1994,IDT)

GB/T19315-2003小艇最大装载量(ISO14946;2007,IDT)

GB/T19319-2003小艇防止人员落水和重新登艇(ISO15085:2003,IDT)

GB/T199162005小艇主要数据(ISO8666;2002,IDT)

GB/T19918-2005小艇图形符号

ISO8999;1993往复式内燃机图形符号

ISO9094-1小艇防火第1部分:小于或等于15。的艇

ISO9094-2小艇防火第2部分:大于15m的艇

ISO12217-1小艇稳性和浮性的评定与分类第1部分:艇体长度不小于6m的非帆艇

ISO12217-2小艇稳性和浮性的评定与分类第2部分:艇体长度不小于6m的帆艇

ISO12217-3小艇稳性和浮性的评定与分类第3部分:艇体长度为6m以下的艇

ISO14945”小艇制造者标牌

ISO15083小艇舱底泵系统

ISO15084小艇锚泊、系泊和拖曳强力点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设计类别designcategory

评定艇所适用的海浪和风的状态的描述。

1〕正在出版中

GB/T19917-2005

注:采用下列设计类别:

A:“远洋”适用于扩大航线其所经受的海况为风力可超过8级(蒲氏风级)、有义波高不小于am,且基本白给

自足的艇的设计。不包括诸如四风等不正常海况.

B:“近海”:适用于近海航线所经受的海况为风力不大于8级、有义波高不大于召m的艇的设计.

C“沿海”:适用于在沿海水域、大的海湾、港湾、大湖和大河中航行,所经受的海况为风力不大于6级、有义波高

不大于Zn、的艇的设计

D:遮“蔽水域”:适用于在遮蔽水域,例如小的海湾、港湾、小湖、小河和运河中航行,所经受的海况为风力不大于

4级、最大波高不大于0.5m的艇的设计

3.2

危险的程度和危险标记degreeofdangerandhazardlabels

在表1中规定了危险的程度和相应的危险警告标记

注:在本标准中已将可能的警告标记分成了3种主要程度.

表1危险程度和相应标记的定义

危险表示存在极其实质性的危险,若不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将导致高死亡率或无可挽回的伤害

.告表示存在危险,若不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可能导致伤害或死亡

注意表示对安全的提示,或者是对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者损坏艇或部件的不安全的提示

4一般要求

4.1内容要求

艇主手册应提供适当考虑环境的关于安全操纵艇、设备和系统的必要内容。

此内容不要求包括除为操纵艇所需进行的例行检查外的维护内容。艇主手册可包括在使用之前应

予以考虑的检查作业明细表。

可使用通用的艇主手册,只要作出修改(若必要),以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可通过增补完成。

4.2格式

艇主手册应以艇预定使用国家所能接受的语种编写,以印刷本的方式制成。它可以是多语种的

手册应包括可供参照页码的索引或目次表。

除纯粹的说明之外,内容可以文字、符号、象形图表述。

注:若切实可行,应把相关的文字和图形编排到一起,以便查看。

4.3单位

艇主手册中所用的单位应符合GB3100的规定;可在括号内附加其他单位。

4.4插图

可以使用图样、原理图、照片和示意图:

—不要求图样按比例画;

一一若合适,可使用ISO符号(见IS08999和GB/T19918)

5艇主手册的内容

5.1至5.9规定了与该小艇类型相适应或与所提交小艇有关的艇主手册应包括的内容

5.1手册的引言

每本艇主手册均应有一段引言,说明拟使用该艇的艇主的职责。

附录A为这一内容的示例,它可以修改,以适合特定的艇。

5.2一般内容

应提供与有关制造者标牌上相同的内容.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主要数据均按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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