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2/T 1061-2024 应急物资储备基本规范

DB3202/T 1061-2024 Emergency material reserve basic specification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2/T 1061-2024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2-01
实施日期
2024-02-08
发布单位/组织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杨鑫、徐育红、刘德华、吴真真、杨文涛、陈刚、高进东、张文涛、孙猛、姚志强、徐帅、张晓蕾、苗永春、关威、王胜荣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10

CCSA87

DB3202

无锡市地方标准

DB3202/T1061—2024

应急物资储备基本规范

Basicspecificationsforemergencymaterialstorage

2024–02–01发布2024–02–08实施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2/T1061—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储备原则..........................................................................2

5储备形式..........................................................................2

6储备品类与数量....................................................................2

7储备管理..........................................................................3

附录A(资料性)市级通用性应急物资储备推荐清单....................................5

附录B(资料性)家庭应急包推荐清单................................................8

附录C(资料性)行业部门应急物资储备.............................................11

参考文献.........................................................................12

DB3202/T106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无锡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鑫、徐育红、刘德华、吴真真、杨文涛、陈刚、高进东、张文涛、孙猛、姚

志强、徐帅、张晓蕾、苗永春、关威、王胜荣。

II

DB3202/T1061—2024

应急物资储备基本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物资的储备原则、储备形式、储备品类与数量及储备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本市预防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8565应急物资分类及编码

GC/T1402国家物资储备通用安全标志及使用规范

SB/T10846物流仓库货架储位编码

XF1131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物资emergencysupplies

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所必需的抢险救援保障物资、应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资

和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

[来源:“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

3.2

通用性应急物资universalemergencysupplies

财政安排资金,由物资储备部门负责收储,专项用于紧急安置突发事件影响人员和安排其基本生活

的各类物资。

3.3

合同储备agreementreserve

政府与企业通过合同约定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留出部分库存物资,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对其享有

优先动用权的储备形式。

3.4

产能储备capacityreserv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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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急状态下,企业能够及时将潜在产能转变为实际产量,保障物资需要的储备形式。

4储备原则

4.1应急物资储备应坚持市、市(县)区、镇(街道)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为主、统一调拨、

高效联动的原则。

4.2市、市(县)区、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应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需求,

并留有安全冗余。

4.3社区(村)宜结合本地区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型储备应急物资。

4.4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其他社会主体宜参照附录A储备应急物资。

4.5家庭宜参照附录B储备应急物资。

4.6应急物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5储备形式

5.1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储备、合同储备、产能储备等储备形式。

5.2对于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应急物资,应提高合同储备和产能储备比例,优

化储备结构。

5.3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宜建立全省、全国范围内市场保有量少的高技术、特种专用应急物资的储

备清单。

5.4市(县)区、镇(街道)应掌握应对本地风险类型的应急物资储备资源信息。

5.5对于灾害频发多发且交通不便的地区,应提高应急物资实物储备比例。

6储备品类与数量

6.1基本要求

6.1.1应急物资储备品类确定应参照GB/T38565并基于以下信息确定:

a)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b)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类型;

c)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1.2市、市(县)区两级政府实物储备、合同储备、产能储备所储备物资合计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

总量。

6.2通用性应急物资

6.2.1通用性应急物资储备总量应以满足本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紧急转移安置或

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总数为基数。

6.2.2各种储备形式的通用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应满足下列要求:

a)实物储备应能够满足基数的1%人员生活所需;

b)合同储备应结合群众需求,分品类以实物储备量的数倍储备,且保供单位应在预案规定时限内

备足货品并在第一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c)产能储备保供单位应及时投产、转产,并具有持续供给全部受灾群众生活所需的保障能力。

6.2.3市级通用性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合同储备宜参照附录A确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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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市(县)区通用性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合同储备宜参照附录A并结合推荐系数(见表1,地级

市系数为1)确定。

6.2.5镇(街道)通用性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合同储备宜参照附录A并结合推荐系数0.1(上一级政

府系数为1)确定。

6.2.6食品类物资应以协议储备为主,确需储备实物的,以方便食品、饮用水为宜。镇(街道)、村

(社区)宜对婴幼儿、有糖尿病等基础性疾病的特殊人群的食品进行协议储备。

表1市(县)区通用性应急物资储备系数

市(县)区储备系数备注

宜兴市0.5易灾地区

江阴市0.3~0.5-

其他市(县)区0.1~0.2-

6.3抢险救援保障物资和应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资

6.3.1用于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保障物资以及保障消防和各专业救援队伍

的应急救援力量的物资由所属行业部门负责储备和管理,各行业部门应储备应急物资见附录C,品类和

数量应满足本地区相应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并留有安全冗余。

6.3.2各行业部门间应建立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机制。

7储备管理

7.1日常管理

7.1.1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提出通用性应急物资(含生活类救灾物资和一些通用装备、工具)储备

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相应的通用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物资储备部门确定

年度购置计划。

7.1.2应急物资调用应坚持“就近调用”和“先进先出”原则。物资储备部门应对达到建议储存年限

后质量和性能能够满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要求的应急物资定期组织质检,优先安排调用。

7.1.3应急物资的报废和轮换应按《无锡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执行,其中未明确的应按《中央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7.1.4现有应急物资品类和数量不能满足需要时,可申请调用上级应急物资。如仍不能满足需求,应

由应急物资需求部门提出,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物资储备部门以及其他专业性物资储备部门按“特事特

办、急事急办”原则,在保证采购物资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采用比价或者通过紧急采购系统等方式采

购物资。

7.1.5应健全应急物资集中生产调度机制,在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时,引导和鼓励产能储备企业应急

生产和扩能转产。

7.2信息化管理

7.2.1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完善应急指挥系统中应急资源储备相关的数据并及时更新。

7.2.2应建立库房监控管理系统,确保24h连续不间断监控。

7.2.3物资储备部门应按SB/T10846的规定,应用信息管理体系,将库房、货架、货位进行统一分类、

编码,并标示库房、货架、货位代码。

7.2.4信息处理应贯穿物资储备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处理应完整、准确、及时、安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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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安全管理

7.3.1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库房进出人员和进出物资的安全管理制度。

7.3.2库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物资储存相关的知识和管理能力。

7.3.3应在物资储备库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告知牌或区域警戒线。安全标志的设置及使用应符合

GC/T1402的规定。

7.3.4库存物资存放至少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确保库存物资安全;

b)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腐、防晒、防虫蛀等措施;

c)物资堆垛与墙、照明灯等的间距应符合XF1131的要求;

d)应保持库存物资整洁,便于清点、检查和装运。

A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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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

附录A

(资料性)

市级通用性应急物资储备推荐清单

A.1市级通用性应急物资储备推荐清单

市级通用性应急物资储备推荐清单见表A.1。

表A.1市级通用性应急物资储备推荐清单

数量

物资分类名称及国标代码说明单位

实物储备合同储备

加工食品1100000

方便食品1100100

方便面包括袋装、碗装30000袋(碗)

饼干5000包

饮料1100400

饮用水包括瓶装、桶装100000瓶(桶)

纺织产品1110000

(棉衣裤、帽子、手套、围巾、单衣裤、鞋

服装类1110100

袜、婴儿服装、内衣裤、其他服装类)

棉大衣或防寒服5005000件

冲锋衣50010000件

长袖春秋运动服5005000套

床褥单、毯子、寝具及类似填充用品、其他

床上用织物制品1110200

床上用织物制品

基本生活防潮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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