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760-2023 农村改厕粪尿还田技术规范

DB14/T 2760-2023 Fecal slurry return to farmland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s for rural toilets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2760-2023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4-17
实施日期
2023-07-14
发布单位/组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 19)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改厕后粪尿无害化处理和粪肥还田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原则、粪肥收集、运输和储存、施用方法、还田限量、监测及采样分析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经无害化处理的粪尿以及以粪尿为主要原料制成肥料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科技大学、山西大地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
起草人:
李天昕、程世昆、杨成立、王小芬、靳东升、王宁、李子富、韩扬文、李娟娟、翁锐、李新颖、李勇、秦俊梅、王雪梅、门聪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30

CCSB10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760—2023

农村改厕粪尿还田技术规范

2023-04-17发布2023-07-14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2760—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2

5收集、运输和储存....................................................................2

6无害化处理..........................................................................2

7安全使用............................................................................3

附录A(资料性)回用前粪肥建议贮存时间................................................6

附录B(资料性)施用于规模化种植作物建议的尿液贮存时间................................7

附录C(资料性)施用的粪肥中重金属含量限值............................................8

附录D(资料性)施肥量计算的公式及相应参数的确定......................................9

附录E(资料性)常见的农作物粪肥施肥使用限量.........................................13

参考文献..............................................................................14

I

DB14/T276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山西大地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山西农

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天昕、程世昆、杨成立、王小芬、靳东升、王宁、李子富、韩扬文、李娟娟、

翁锐、李新颖、李勇、秦俊梅、王雪梅、门聪。

II

DB14/T2760—2023

农村改厕粪尿还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改厕后粪尿无害化处理和粪肥还田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原则、粪肥收集、运输

和储存、施用方法、还田限量、监测及采样分析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经无害化处理的粪尿以及以粪尿为主要原料制成肥料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795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T17138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419含有机质叶面肥料

GB/T17420微量元素叶面肥料

GB/T23349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GB/T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26622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

GB38400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39229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NY/T525-2021有机肥料

《消毒技术规范》(卫法监发〔2002〕282号)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改厕

在农村地区通过厕所改建、重建或新建实现粪尿的无害化处理,改厕类型主要包括三格化粪池厕所、

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粪尿分集式生态卫生厕所、双瓮漏斗式厕所、双坑交替式厕所等。

粪肥

以户用厕所或公共厕所粪尿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经过无害化处理后,能作为安全利用的堆沤肥、肥

水、沼肥、商品有机肥和农家肥。

无害化处理

1

DB14/T2760—2023

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处理人粪尿,减少、去除或杀灭粪肥中的肠道致病菌、病毒、寄生虫

卵等病原体,使处理后的粪肥达到还田利用要求的技术过程。

兼性厌氧消化

在不完全厌氧的情况下降解粪便中有机物的处理方法,其处理设置包括三格化粪池、双瓮化粪池等。

安全使用

粪肥施用于农田,对人体健康、农田及周边坏境、种植的作物及农产品等没有危害。

4总体要求

应遵循卫生安全、资源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应尽量保留对农业生产有益和有用的有机质和营养成分。

应满足作物对营养元素的需要。

应尽量避免人与粪肥接触。

有传染病疫情或自然灾害发生时,应根据专业人员的指导对粪肥、贮存池及粪便可能污染的场所、

容器等进行应急消毒。处理过程与处理效果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

对于大规模施用农田的粪肥,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监测和卫生学评价。粪肥使用前监测一次即可。

5收集、运输和储存

收集、运输

5.1.1对于三格式卫生厕所应在第三池清掏粪液,沼气池的沼液应经沉淀后溢流贮存或应用,双瓮式

卫生厕所应在后瓮取粪液。

5.1.2粪尿或粪肥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止跑、冒、滴、漏、洒,防止臭气逸出等措施。

5.1.3粪尿或粪肥收集、运输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运行状况正常,消除安全隐患。

5.1.4大规模(1000户及以上)的粪尿或粪肥收集、运输宜采用智能化管理,实现动态监控。

5.1.5粪尿或粪肥收集、运输应有记录,收集运输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填写故障记录。

储存

5.2.1大规模施用粪肥宜配备专用的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具备防雨、防渗、密闭等功能,可利用现

有池和坑塘等条件。贮存池应采取防雨水措施,贮存池底部和池壁应铺设HPDE防渗膜,进行防渗漏处

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5.2.2贮存设施应有足够的空间来贮存粪肥。在满足最小贮存体积条件下设置预留空间,一般在能够

满足最小容量的前提下将深度或高度增加0.5m以上。

5.2.3贮存设施位置距离生活居住区>500m,距离生活水源>400m。

5.2.4贮存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围栏等防护措施,保证人畜安全。

6无害化处理

2

DB14/T2760—2023

6.1.1粪便宜添加草木灰(与粪便质量比约为2:1)进行干燥预处理,充分腐熟并杀灭病原菌、病毒、

寄生虫卵。粪肥还田前应进行贮存或其他处理,粪肥贮存时间根据处理条件设定,参见附录A。

6.1.2粪便直接堆肥以及以人类粪便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

其卫生学指标应符合GB7959-2012中表1的规定。

6.1.3粪便通过厌氧发酵处理制作沼肥,沼渣出池后应进行进一步堆制,充分腐熟后才能使用。其卫

生学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4对于从厕所单独收集的尿液,根据不同的作物和当地气温来选择贮存时间,参见附录B。其卫

生学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粪肥的卫生学要求

处理工艺卫生学指标卫生学要求

好氧堆肥蛔虫卵死亡率≥95%

粪大肠菌值≥10-2

苍蝇堆肥中及堆肥周围没有活的蛆、蛹或新孵化的成蝇

厌氧发酵高温厌氧消化死亡率≥95%

蛔虫卵

兼性厌氧消化和其他厌氧消化沉降率≥95%

血吸虫卵和钩虫卵在使用的沼液中不应有活的血吸虫卵和钩虫卵

高温厌氧消化≥10-2

粪大肠菌值

兼性厌氧消化和其他厌氧消化≥10-4

蚊子、苍蝇有效地控制蚊蝇孽生,沼液中无孑孓,池的周边无活蛆蛹或新羽化的成蝇

尿液密封贮存蛔虫卵死亡率≥95%

血吸虫卵和钩虫卵不得检出活卵

粪大肠菌值≥10-4

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根据施用土壤的不同pH值,最终施用的粪肥中砷、铜、锌含量限值应符合GB/T25246中的规定,

参见附录C。汞、铅、镉、铬重金属含量限值应符合GB38400的规定,参见附录C。

7安全使用

尿液施用方法

7.1.1单独收集的原始尿液需经过贮存处理(见附录B),无害化后宜加水进行稀释施用,稀释浓度

控制在1:15以内(尿液:水),稀释适宜比例为1:3-1:5。

7.1.2作物只施肥一次时,施肥时间宜在播种后7d左右。需要对作物施肥两次时,另外一次宜在播

种和收获间隔时间约1/4时进行。对于大田作物而言,应该考虑降雨量,同时可以根据作物需要进行连

续施肥。

7.1.3对于种植周期大于1个月的作物,施肥和收获之间间隔至少1个月。种植周期小于1个月的作

物,在播种和收获间隔时间3/4或2/3后应该停止施肥。

7.1.4小规模施肥过程尿液应施用在土壤内部。

3

DB14/T2760—2023

a)直接通过入地式施肥设施施用尿液。

b)直接表面使用尿液时,施肥完成之后进行覆土处理。

c)与灌溉相结合时,随着灌溉水流将尿液冲入农田,使得营养物质充分进入土壤。

7.1.5尿液应避免与作物直接接触。施用尿液时靠近地面,尽可能减少尿液喷洒。在不确定作物根部

对尿液是否敏感时,在作物播种/栽种前或在距离植株一定距离的位置施加尿液,以便营养物质能够到

达作物根部,适宜距离为10cm。

7.1.6尿液大规模回用农田可采用滴灌方式。滴灌施肥时,先通清水,等管道充满水后开始施肥,施

肥结束后立刻滴清水,将管道中残留的肥液全部排出。为了避免管道堵塞,可采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材

质管道,干管和主干管为50mm以上。

液态粪肥施用方法

7.2.1在作物生长期间,液态粪肥可采用叶面喷施等方法,迅速补充营养满足作物生长发育的需要。

液态粪肥可作为叶面肥采用叶面喷施的方法施用,其质量应符合GB/T17419和GB/T17420的技术要

求。春、秋季节,宜在上午露水干后(约10h)进行,夏季以傍晚为好,中午高温及雨天不宜喷施。喷

施时,以叶面为主。粪肥浓度视作物品种、生长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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