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155-2008 进出口儿童服装绳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GB/T 23155-2008 Safe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of drawstrings and cords on children's clothing for import and export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3155-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09-09-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儿童服装上绳带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儿童服装上的绳索或束带,其他儿童纺织产品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附录A中所列产品。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华大学、上海申美商品检测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吴雄英、陈李红、袁志磊、丁雪梅、谢吉鸿、褚乃清、李丽霞、周丽萍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3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59.080.01

W04O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155—2008

进出口儿童服装绳带

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Safetyrequirementsandtestmethodsofdrawstringsandcords

onchildren'sclothingforimportandexport

2008-12-30发布2009-09-01实施

发布

GB/T23155—2008

-1.Z-—1—

刖弓

本标准的附录B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附录E和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华大学、上海申美商品检测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雄英、陈李红、袁志磊、丁雪梅、谢吉鸿、褚乃清、李丽霞、周丽萍。

T

GB/T23155—2008

进出口儿童服装绳带

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儿童服装上绳带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儿童服装上的绳索或束带,其他儿童纺织产品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附录A中所列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557服装术语

GB/T18746拉链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儿童服装children'swear

设计、生产或销售给14岁以下儿童的服装。

3.2

低龄儿童youngchild

从出生到7岁(年龄<7岁)的所有儿童。

3.3

大龄儿童olderchildandyoungperson

7岁到14岁(7岁£年龄<14岁)的所有儿童。

3.4

绳带drawstringandcord

束带和绳索的总称,指任何纺织或非纺织材料的绳索、链带、条带、细绳或狭带,包括绳带末端的饰

物,如绳索扣、毛绒球、羽毛或珠子等。

3.5

束带drawstring

任何纺织或非纺织材料的绳索、链带、条带、细绳或狭带,包括绳带末端的饰物,如绳索扣、毛绒球、

羽毛或珠子等。束带通过通道、扣祥、纽眼或其他类似装置调整开口尺寸,或调整服装局部尺寸,或收紧

服装本身。

3.6

功能性绳索functionalcord

任何纺织或非纺织材料的带有或没有饰物的绳索、链带、条带、细绳或狭带,这些通常被用来调整开

口尺寸,或调整服装局部尺寸,或收紧服装本身。

1

GB/T23155—2008

3.7

装饰性绳索decorativecord

任何纺织或非纺织材料的非功能性的带有或没有饰物的绳索、链带、条带、细绳或狭带,这些不是用

来调整开口尺寸或收紧服装本身,而是永久固定的起装饰性作用的绳索。

3.8

肩带shoulderstrap

连接服装前后片位于肩部的功能性绳索,这条带子是接近合体的,并且完全通过肩部。

3.9

颈部系带halterneckcord

系在颈部后面,固定服装顶部贴在肩部和后背(如:裙子、女吊颈衫、三点式泳装)的功能性绳索。

3.10

打结腰带或装饰腰带tiedbeltorsash

系在服装腰部周围宽度不少于30mm的纺织材料的束带、装饰性或功能性的绳索或布条。

3.11

箍筋stirrup

纺织或非纺织材料的附在裤脚口、紧贴在脚下或鞋子下通过的狭带。

3.12

绳索扣toggle

附在绳带上的木质、塑料、金属或其他材质的扣环。

3.13

绳圈loop

用绳索或狭条的面料弯曲成的绳圈,可以被固定,也可以调整长度,两端都被固定在服装上。

3.14

拉链拉片zippuller

是拉头的一个组件,它可设计成各种几何形状与拉头体连接或通过中间件与拉头体连接,实现拉链

开合。

3.15

拉链拉头zipslider

使链牙啮合和分开的滑动部件,主要由拉头主体和拉片组成。

注:拉头可以加入锁定装置。拉头上装上倒逆拉片和双拉片形成功能不同的拉头,方便里外操作。

3.16

可调节搭祥adjustingtab

调节服装开口的宽度不小于20mm的狭条面料,如裤脚口和袖口。

3.17

打套结bartack

手针或机打套结。

3.18

头部/颈部区域hoodandneckarea

身体从头的顶部到胸的顶部的部分,两肩点之间的部分垂直到腋窝(见附录B中图B.1的A区)。

3.19

胸部和腰部区域chestandwaistarea

身体从胸的顶部到人体两腿分叉处(见附录B中图B.1的B区)。

GB/T23155—2008

3.20

臀部以下区域belowhiparea

人体两腿分叉处以下区域(见附录B中图B.1的C区)。

3.21

背部区域backarea

身体和腿的后部区域(见附录B中图B.1的D区)。

4使用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绳带的自由末端不应有绳结栓、花结及各种附件。

4.1.2绳索扣仅在没有自由末端的束带或装饰性绳索上使用(参见附录C中的图C.1)。

4.1.3束带要缝合在服装上,至少在两岀口点中间处要固定在服装上,如可打套结固定。

4.1.4在服装外面露出的绳圈,周长最大不应超过75mm。

4.1.5以缝纫或其他方式固定在服装上的装饰,如蝴蝶结,不应有长度超过75mm的自由末端。

4.1.6拉链拉头上拉片的长度不应超过75mm,拉片也不应垂在服装底摆以下(参见附录C中的

图C.2),包括连接在拉片上的其他任何装饰。

4.2头部/颈部区域

4.2.1低龄儿童服装

头部/颈部区域不应有任何绳带,可改用掀纽、纽扣、尼龙搭扣或橡皮筋作为服装的闭合方式(参见

附录C中的图C.3)。

4.2.2大龄儿童服装

4.2.2.1束带不应有自由末端。当服装自然展开至最大尺寸且平放时,不应有外露的绳圈;当服装自

然展开至最小尺寸,即服装目标合适尺寸时,外露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150mm(参见附录C中的图C.4),

4.2.2.2功能性或装饰性绳索,每端伸出长度均不应超过75mm,且上述绳带均不应用弹性材料

制造。

4.2.2.3颈部系带式服装在颈部区域不应有自由末端(参见附录C中的图C.5)。

4.2.2.4肩带应由连续的绳带制成且绳带的两端应固定在服装上,不应有自由末端;固定在肩带上的

装饰性绳索,不应有长度超过140mm的自由末端,且形成的绳圈周长也不应超过75mrn(见附录C中

的图C.6)。

4.3腰部区域

4.3.1当服装自然展开至最大尺寸且平放时,束带拉绳的任一端伸出绳索通道的最大长度不应超过

140mm;当服装自然收到最小腰围时,伸岀长度不应超过280rmn(参见附录C中的图C.7)。

4.3.2束带的自由末端不应有绳结栓、花结或其他附件。

4.3.3束带要缝合在服装上,至少应在两出口点中间处与服装缝牢,以避免束带拉绳从任何一端被完

全抽出。

4.3.4功能性或装饰性绳索,伸出服装的最大长度不应超过140mmo

4.3.5打结腰带或装饰腰带,当未系着时,从腰带固定点至末端的长度不应超过360irnn,且对于低龄

儿童,腰带未系着时不应超出服装底摆(参见附录C中的图C.8)。

4.4背部区域

绳带在背部不应存在自由末端或系着打结,打结腰带和装饰腰带(见4.3.5)除外。

4.5臀部以下区域

4.5.1服装底摆在胯部以下吋,底摆绳带不应垂在服装底摆以下(参见附录C中的图C.9)。

4.5.2服装底摆处的绳带应平贴在服装上,即使服装被收紧吋也要平贴。

3

GB/T23155—2008

4.5.3底摆在脚踝处的服装(如:风衣、裤子或裙子),底摆处的绳带应该完全在服装里面,但裤子底摆

的箍筋是允许的。

4.5.4底摆处可调节搭祥的长度不应超过140mm,且开口吋不应垂在服装底摆以下(参见附录C中

的图C.10)。

4.6袖子

4.6.1当袖口收紧时,长袖袖口处的绳带要完全在服装里面(参见附录C中的图C.11)。

4.6.2袖子长度在肘以上的短袖服装,当袖子自然展开至最大尺寸且平放吋,对于低龄儿童,袖摆处绳

带的伸岀长度不应超过75mm,对于大龄儿童,袖摆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140mm(参见附录C

中的图C.12)0

4.6.3袖口处可调节搭祥的长度不应超过100mm,且开口吋不应垂在袖口外边缘以下(参见附录C

中的图C.13)0

4.7其他部位

上述未提到的服装上的其他部位,当服装完全铺平吋,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140mm,外露绳

圈的周长不超过75mmo

5测试方法

所有测量在22的拉力下,依据附录D中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没有固定点的绳带的测量(参见

附录E),结果精确到1mm。

4

GB/T23155—2008

附录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不适用的儿童纺织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的儿童纺织产品如下:

——儿童护理用品,如围兜、尿布;

——靴子、溜冰鞋及类似鞋子;

手套、帽子、领巾;

——皮带和护腕;

——宗教服装、国家或地区节日上穿的庆祝服装;

-专业运动及特定吋期穿的服装,如橄榄球短裤、雨衣、舞蹈服,除了那些被看作是日常便服或晚

间家常服的服装;

戏剧表演中的戏服;

——特定吋期为防止活动中的污渍而穿着的围裙,如烹饪或用餐吋穿着的围裙。

5

GB/T23155—200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身体部位示意图

A——头部/颈部区域;

B——胸部和腰部区域;

C——臀部以下区域;

D——背部区域。

图B.1身体部位示意图

6

GB/T23155—2008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各种绳带、拉链、搭祥示意图

图C.3服装的闭合方式(见4.2.1)

7

GB/T23155—2008

图C.4帽子上的束带(见4.2.2.1)

图C.5无自由末端的颈部系带(见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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