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1/T 575-2019 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DB4201/T 575-2019 Wuhan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Operations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9年06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4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01
C51
DB4201
武汉市地方标准
DB4201/T575-2019
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EnvironmentalsanitationworkingstandardofWuhancity
2019-06-28发布2019-07-26实施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01/T575-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环境卫生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喻晓、汤建化、苏宇光、宋圻、吴珂、郑婷、杜石峰、罗毅、李文、刘东、
戴毅、朱志怀、余明强。
I
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收运和处理、餐
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理、公共厕所清扫保洁、水域保洁、其他环卫设施及其运行管理、环卫作业机械设备
操作与管理、环卫作业人员行为规范、保障与应急环卫作业等环境卫生作业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武汉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地区,包括中心城区、功能区
以及新城区区政府所在地。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T1877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GB/T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25030建筑物清洗维护质量要求
GB5122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
CJJ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T47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71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
CJJ9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T107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
CJJ/T108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
CJJ109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T126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CJJ128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CJJ133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CJJ13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T137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
CJJ150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
CJJ/T156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
CJJ/T174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
CJJ179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CJJ184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20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
HJ/T393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1
DB4201/T575-2019
建标117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40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54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点状污染物pointedcontaminant
面积在20cm2以下的单个废弃物。
3.2
块状污染物lumpycontaminant
与周边废弃物有密切关联的、面积在20cm2以上的废弃物。
3.3
条状污染物stripedcontaminant
在一个面上,一个污染物长度或若干个点状、块状(各点或块的间隔距离不超过0.5m)污染物连
续分布长度在5m以上的,称之为条状污染物。
3.4
感官污染物控制指标sensoryequivalentcontaminant
以人的最小感官厌恶度衡量的各种污染物所对应的指标。
3.5
普扫regularsweeping
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的全面清扫。
3.6
保洁neatnesskeeping
为了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3.7
洗路roadcleaning
利用人力和机械车辆对道路实施清洗,清除路面尘土、废弃物、粘污物,使路见本色。
3.8
高峰时段rushhour
交通高峰期分早高峰和晚高峰,指一日当中出现大车流量的一段时间。
4清扫保洁作业
2
4.1一般要求
4.1.1按照人流量、车流量、商业门店密度、重要场所分布等参数,以及主干道、次干道(连通道)、
背街小巷和社区道路分布,道路清扫保洁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道路一般为城市主干道。也包括平时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商业门店密集的路段,外事机
构,省市级党政机关,知名和标志性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和展览等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二级道路一般为城市次干道和主次干道之间连通道。也包括平时人流量和车流量适中、商业门
店密度适中的路段,区级党政机关,一般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和展览等公共场所所在路段;城
乡结合部主要道路;
——三级道路一般为背街小巷和居住人口较多的社区道路。也包括平时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少、商业
门店密度较低的路段;城乡结合部一般道路;农村地区主要道路;
——四级道路一般为居住人口适中或较少的社区道路。也包括农村地区一般道路,以及以上各等级
区域不包含的其它区域。
4.1.2应按4.1.1的原则对道路进行分级和建立台账,实行环卫作业“一路一策”分类管理。应根据
城市发展变化及时对道路分级进行动态调整。
4.1.3应实行夜间清扫作业、白天保洁维护的作业方式。白天机械保洁维护时间应尽量避免早晚交通
高峰时间。
4.1.4应统一配置扫帚、垃圾钳、撮箕等必要的作业工具。
4.1.5作业过程应做到安全、规范、文明、卫生,无明显扬尘,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市民及交
通的影响。作业完成后应做到路面无积泥、积水及各类废弃物,呈现本色。
4.1.6作业车辆尾气排放及噪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所使用的洗涤剂、涂料和装饰材料等应符
合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标准。鼓励使用低能耗环保型作业车辆。
4.1.7应针对特殊时段、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制定环境卫生保障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做好
应急指挥以及管理工作。
4.1.8清扫保洁除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CJJ/T126、GB/T25030、HJ/T393等相关规范要求。
4.2作业质量
4.2.1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
——清扫保洁作业应做到车行道、人行道、人字沟、下水道入水口、墙角、花坛绿化带等部位洁净
无积尘、污水、污渍和废弃物,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
——道路清洗作业应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路面及交通护栏、隔离带、隔音屏、花坛绿化带等道路附
属设施洁净见本色,无泥沙、浮土、污水、灰带、扬尘,地面交通标志清晰;
——保持窨井进水口清洁,隔栅板沟眼畅通,沟底无残留污水、无残积沙土、无明显污迹;
——道路两侧摆放的垃圾容器等环卫设施外表整洁,无积灰、污迹、乱贴乱画;
——沿线垃圾及时收集运输,收运过程中禁止垃圾再次落地、污水滴漏;
——桥面清扫保洁应达到与所连接的道路相同的质量标准,阶梯、扶手、桥栏杆应干净整洁,无乱
张贴、乱涂画、乱刻划;
——人行过街天桥的玻璃罩、墙、顶棚等保持干净、明亮,地面、阶梯、扶手保持干净整洁,无乱
张贴、乱涂画、乱刻划。人行地下通道地面、内壁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
画、乱刻划;
——车行隧道清扫保洁应做到路面应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隧道两壁无明显污物,隧道进出口
应达到与所连接道路相同的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道路环境卫生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3
DB4201/T575-2019
表1道路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严格限制存在的污染物
禁止存在的污
项目各区域质量控制标准
染物污染物特征描述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路面1、条状污染物点状污染物半径3m以内点状污染物≤2个
沟底2、块状污染物点状污染物半径3m以内点状污染物≤2个
人行道3、粪便点状污染物半径2m以内点状污染物≤2个≤1处≤2处≤3处≤4处
1、条状污染物
墙角点状污染物半径3m以内点状污染物≤2个
2、块状污染物
1、乱涂写
附属
2、乱招贴浮灰当划痕长度为20cm时出现浮灰堆积≤1处≤1处≤2处≤3处
设施
3、乱刻画
4.2.2公共广场与步行街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
——路面不打滑,无污垢及附着物、积水,人行道上无粘性物;
——内部各部位干净、整洁,无浮土、渣土、污水、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粪便及其他污
物;
——内部附属公共设施完好、表面清洁,无积尘、油迹、锈迹,标识清晰可见,无乱涂写、乱招贴、
乱刻画;
——公共广场与步行街环境卫生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公共广场与步行街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严格限制存在的污染物
禁止存在的污染
项目各区域质量控制标准
物污染物特征描述
一级二级三级
广场1、条状污染物
2、块状污染物点状污染3m半径以内点状污染物≤2个≤1处≤2处≤4处
绿地3、粪便等
1、乱涂写
广场
2、乱招贴浮灰当划痕长度为10cm时出现浮灰堆积≤1处≤1处≤2处
设施
3、乱刻画
4.2.3公共绿地保洁质量应符合:
——各部位整洁,无垃圾、渣土、污水、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粪便及其他污物;
——雕塑、小品等其它绿地内设施完好且表面清洁,无积尘、油迹、锈迹,无乱涂写、乱招贴、乱
刻画;
——公共绿地环境卫生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公共绿地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4
严格限制存在的污染物
项目禁止存在的污染物各区域感官污染物控制指标
污染物
一级二级三级
绿地点状污染物每400m2≤1处每400m2≤2处每400m2≤3处
1、条状污染物
水体点状污染物每400m2≤1处每400m2≤2处每400m2≤3处
2、块状污染物
园林设施积尘每4000m2≤1处每4000m2≤2处每4000m2≤3处
4.2.4公共设施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
——垃圾容器箱门、箱体等整洁无缺损、内壁整洁、标识清晰、配置垃圾袋方便投放,箱内垃圾积
存不超过投放口;箱周围地面整洁;
——各类公共设施应保持外表完好、整洁,无破损和锈蚀,无浮灰,无乱涂写、乱招贴、乱刻画;
顶部和周边无垃圾和杂物,文字、图片、标识清晰;表面清洁,无积尘、油迹、锈迹,标识清
晰;
——环境卫生类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
表4环境卫生类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严格限制存在的污染物
设施
禁止存在的污染物各区域感官污染物控制指标
类别污染物特征描述
一级二级三级
箱门破损有1处轻微破损≤1处≤2处≤4处
垃圾容1、严重破损
当划痕长度为10cm时
器箱门2、划痕长度≤10cm时出现浮灰堆积浮灰≤1处≤1处≤2处
出现浮灰堆积
1、箱体严重破损箱体破损有1处轻微破损≤1处≤2处≤4处
垃圾容2、箱内垃圾超过投放口
外壁当划痕长度为
器箱体3、箱体表面呈条状、块状的污水痕迹浮灰≤1处≤1处≤2处
10cm时出现浮灰堆积
4、划痕长度≤10cm时出现浮灰堆积
垃圾容点状污染0.5m半径范围内地面
条状污染物及块状污染物≤1处≤1处≤2处
器周围物有点状污染物
——道路交通类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控制指标应符合表5规定;
表5道路交通类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禁止存在的各区域感官污染控制标准
设施类别污染物
污染物一级二级三级
≤10cm2污迹≤1处≤1处≤3处
亭体座1、乱涂写
位玻璃2、乱刻画划痕长度2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
公共交通候车浮灰
3、乱张贴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
亭
4、污迹
5、明显覆尘
棚顶灰土淤积未见不明显少量
5
DB4201/T575-2019
表5(续)
禁止存在的各区域感官污染控制标准
设施类别污染物
污染物一级二级三级
浮灰
电子公交站杆体箱划痕长度2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
牌、导向牌、体玻璃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
指示铭牌等
顶部浮灰未见不明显少量
公共交通站≤10cm2污迹≤1处≤1处≤3处
杆体
牌、停车场计划痕长度2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
牌子浮灰
费表、路名牌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
≤10cm2污迹≤1处≤2处≤3处
交通标杆、路杆体
划痕长度2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
灯杆、电杆灯具浮灰
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
交通隔离带
(机动、非机隔离体≤10cm2污迹≤2处≤3处≤5处
动)
——公共服务类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控制指标应符合表6规定。
表6公共服务类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禁止存在的各质量等级区域感官污染物控制指标
设施类别
污染物污染物一级二级三级
≤10cm2污迹≤1处≤1处≤2处
亭体玻璃划痕长度2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划痕长度10cm
浮灰
书报亭、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及以上出现堆积
售货亭等亭顶灰土淤积未见不明显少量
≤2m半径范围内≤1m半径范围内≤1m半径范围内
亭周围垃圾、杂物
无垃圾、杂物无垃圾、杂物无垃圾、杂物
≤10cm2污迹≤1处≤1处≤2处
亭体玻璃划痕长度2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划痕长度10cm
浮灰
电话亭1、乱涂写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及以上出现堆积
敞开式地面2、乱刻画垃圾、杂物无
亭顶3、乱张贴灰土淤积未见不明显少量
4、污迹≤10cm2污迹≤1处≤1处≤2处
邮筒(箱)筒(箱)体5、明显覆尘划痕长度20cm及划痕长度10cm及划痕长度10cm
浮灰
以上出现堆积以上出现堆积及以上出现堆积
表面≤10cm2污迹≤1处≤1处≤2处
棚顶灰土淤积未见不明显少量
信息栏
≤2m半径范围内≤1m半径范围内≤1m半径范围内
周边垃圾、杂物
无垃圾、杂物无垃圾、杂物无垃圾、杂物
护栏污迹无
非机动车
≤2m半径范围内≤1m半径范围内≤1m半径范围内
停放亭点亭(点)周围垃圾、杂物
无垃圾、杂物无垃圾、杂物无垃圾、杂物
6
——其他类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控制指标应符合表7规定。
表7其他类设施类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各区域感官污染物控制指标
类别禁止存在的污染物
污染物一级二级三级
电力、通讯划痕长度20cm划痕长度10cm划痕长度10cm
箱体浮灰
控制箱等1、乱涂写及以上出现堆积及以上出现堆积及以上出现堆积
2、乱刻画≤10cm2污迹≤1处≤3处≤4处
人行道栏网体
3、乱张贴划痕长度20cm划痕长度10cm划痕长度10cm
杆、围栏杆体浮灰
4、污迹及以上出现堆积及以上出现堆积及以上出现堆积
人行道树穴5、明显覆尘
表面≤10cm2污迹≤1处≤1处≤3处
盖板
4.2.5道路机械化清洗保洁作业质量应符合:
——路见本色,各类地面交通标志线清晰,路面应达到“七净”要求,即车行道净、人字沟净、人
行道净、花坛周围净、墙角净、窨井和雨污水井口净、果皮箱周围净;
——路面、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应达到“六无”要求,即无浮土、无垃圾积存、
无砖瓦石块、无污水漫溢、无粪便遗留、无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乱丢乱弃;
——路面应达到灰尘少、树叶少的“二少”要求。
4.2.6垃圾收集运输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
——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设施应保持外体干净,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
污水。;
——垃圾房构筑物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内部无积存污水、污物,无恶臭;
——垃圾收集运输容器和设施设备内及其近周无蚊蝇、鼠害孳生,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密度应少于
2只/次。
4.2.7定点清理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在车行道保持一段时间静止作业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
100m处设置醒目路障,做好防护措施。
4.3道路清扫保洁
4.3.1清扫保洁作业时间要求为:普扫时段为每天凌晨4:00~7:00;一、二级道路(主次干道)和
重点窗口地带(三环线内地铁口、重要商圈、三站一场等)巡回保洁时段为7:00~22:00,其他背街小
巷和社区道路巡回保洁时段为7:00~20:00。
4.3.2清扫保洁作业一般以人工为主,机械为辅。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工具、设备的检查,确保其整洁、
安全、有效。
4.3.3一、二级道路(主次干道)普扫前,原则上先对路面进行洒水或清洗,避免扬尘。在7:00~9:00、
16:00~19:00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得使用大扫帚(雨雪和落叶天气除外)。
4.3.4人工清扫保洁应按“七扫”的基本要求进行,即:头遍先普扫,有风顺风扫,无风两头扫,商
店门口轻轻扫,公交车站重点扫,沟底灰沙用力扫,窨井墙角不漏扫。
4.3.5在保洁作业时段内,各类区域、设施上废弃物和污染物,自产生起20min(主次干道)或
60min(其他道路)内予以清除。
7
DB4201/T575-2019
4.3.6人工清扫应按人行道路面、树穴及周边、车行道路面、窨井口的顺序按车行线反方向进行,作
业时注意以下规范:
——在清扫中间护拦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
——保洁人字沟时要带扫1m宽的路面,将废弃物扫至沟边依次归堆,并应与窨井口保持1m以上
的距离,避免垃圾落入窨井口内;
——辅以机械洒水或清洗作业时,应先推水,后清扫;
——行道树因季节原因产生较多落叶时,要增加巡回保洁次数,并及时清运枯枝落叶。
4.3.7雨量及下雨持续时间适当时,可利用雨水清洗道路,此时应注意不使泥浆飞溅过往行人。雨天
还应及时清理下水道进水篦、井眼及其周边,并进行推水作业,防止路面积水、积泥和雨后道路泥泞。
4.3.8公共广场和步行街普扫时,应对路面、人行道、人字沟、窨井口、树穴周围进行全面清扫。作
业人员应按勤走、勤看、勤扫的要求巡回保洁,随时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点状垃圾,确保路面整洁。
4.3.9对口香糖等粘性污渍,以及油污、乱涂乱写等顽固污渍,应使用铲刀、高压清洗机具以及必要
的化学清洗制剂予以清除。
4.3.10保洁作业结束后,作业工具应在规定地点摆放,不得在道路路面、墙角、绿化带、绿地中存放。
4.3.11对道路沿线的公共绿地进行清扫保洁作业时,要及时清除绿地中的垃圾及枯枝落叶,且不损及
花草树木。公共绿地全面保洁每天应不小于2次,中间做好巡回保洁。重要商业街区公共绿地应根据实
际情况延长保洁时段及频次。
4.3.12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转运,并符合以下作业要求:
——清扫保洁垃圾应定时定点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其中普扫垃圾应于每天7:00前清理完毕,严
禁将垃圾裸露堆放路面;
——不得往花坛绿地倾倒垃圾,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进水篦,保持下水道沟眼干净整洁无
污物;
——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洒落、飞扬、污水滴漏等现象;
——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容器周边无洒落。垃圾容器清理后,其内应无留存垃圾及
污水、外观整洁,才能重新复位;
——清扫保洁作业人员不得将垃圾、落叶或混杂泥渣的污水直接清扫、倾倒至城市雨水收集管网;
——清扫保洁作业人员不得焚烧垃圾。
4.3.13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废弃物和泥沙积水。
作业车辆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含有泥渣等杂物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雨水收集管网,固体垃圾应在指定地
点卸料或者与垃圾运输车对接,不得随意倾倒。
4.3.14清扫时应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械化清扫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
在确保作业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下车清除。
4.3.15机械化清扫车辆所用的扫把丝等消耗品应根据使用状况及时更换。
4.3.16洒水时,洒水车车速不得超过20Km/h;清洗时,扫地车、高压清洗车车速不得超过10Km/h。
4.4道路机械清洗
4.4.1道路清洗应按以下要求确定作业频次:
——主干道(含快速路、高架桥、桥梁等)车行道至少每天全覆盖清洗1次,次干道车行道至少每
2天全覆盖清洗1次;
——主次干道人行道至少每周清洗2次;
——其他道路车行道和人行道至少每周全覆盖清洗1次;
8
——交通护栏、交通隔离墩、高架桥隔音屏、波纹板和其他须清洗的城市家具每周至少清洗1次;
——根据道路污染程度和突发污染情况,可适当增加作业频次。
4.4.2应按照“先立面、后平面,先空中、后路面”的顺序进行清洗作业,优先清洗交通护栏、隔音
屏和隔音波纹板等路面附属设施。
4.4.3根据不同路段、时段和天气情况,配置道路机械清洗保洁作业设备、设定作业程序,按照“洗、
扫、冲、收”的基本作业程序依次衔接作业。
4.4.4道路机械清洗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道路清洗作业以下半夜时段为主,对主次干道进行全方位清洗,可配合普扫作业一起进行,作
业时间为每天23:00时至次日6:00。冬季气温2℃以下时,应暂停清洗作业,以免路面结冰影
响交通安全;
——白天至上半夜作业主要安排中小水量雾洒压尘,并对污染较严重道路进行局部、临时、应急清
洗,作业时间为每天9:30~16:00,19:30~23:00。早高峰时段7:00~9:00和晚高峰时段
16:00~19:00严禁安排道路清洗作业;
——洒水作业后要对路面残留污染及积水安排吸扫收边;
——遇重大活动突击保障、突发性路面污染事故或大规模渣土、扬尘、泥沙、落叶等严重路面污染,
需要多机械综合性清洗保洁作业或临时交通管制的,应做好作业现场交通秩序管理,必要时协
调交管部门配合;
——特殊天气作业要求如下:最高气温35℃以上时,白天9:00~16:00时段至少安排1次洒水压
尘;冬春季最低气温2℃及以下时一律停止用水作业;雨天一般不安排清洗,仅针对路面顽渍
进行借雨清洗。
4.4.5雾洒压尘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水要喷射成雾状,喷洒均匀,达到路面见干见湿、见潮不见水流的效果。作业覆盖宽度应与道
路宽度适宜,做到应洒尽洒;
——宜根据作业路段宽度、车辆作业宽度、道路交通条件,采取沿道路两侧、中央隔离带或中央黄
线两侧适当位置与行车线相同方向进行压尘作业;
——根据大气重污染应急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DB62/ 253006-2001 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道(PAP)工程技术规程 2001-11-20
- DB41/T 281-2001 弹性体改性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 2002-01-16
- DB50/ 55-2002 产蛋鸡、肉用仔鸡、仔猪、生长肥育猪复合预混合饲料 2002-01-16
- DB62/ 253008-2001 建筑拒水粉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2001-11-20
- DB41/T 280-2001 塑性体改性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 2002-01-16
- DB52/ 434-2001 饮用天然泉水 2001-12-31
- DB62/ 253005-2001 建筑给水聚丙燃管道(PP-R)工程技术规程 2001-11-20
- DB50/ 56-2002 产蛋鸡、肉用仔鸡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2002-01-16
- DB62/ 253007-2001 建筑给水交联聚乙烯管道(PEX)工程技术规程 2001-11-20
- DB50/ 54-2002 产蛋鸡、肉用仔鸡、仔猪、生长肥育猪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20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