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869-2022 农民工服务规范

DB51/T 2869-2022 Migrant worker service specifications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2869-2022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2-24
实施日期
2022-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农民工服务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要求、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农民工服务机构开展的农民工服务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川省农民工服务中心、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胡斌、黄晓东、孙智明、张凯钇、秦家雷、邓维、彭蕊、李白杨、韩艾、刘帅、郭鹏、曹骖、靳西彪、万春美、吕开平、赵宇超、郭飞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03.080.01ICS

CCSA1616ACCS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2869—2022

农民工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migrantworkersservice

2022-02-24发布2022-04-01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T2869—20222869—2022DB51/T

目次

前言................................................前言II................................

1范围.............................................范围11.................................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21............................

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31..............................

4服务机构...........................................服务机构41...............................

5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52............................

6评价与改进..........................................评价与改进66..............................

附录A(资料性)各级农民工服务机构服务范围..........................附录各级农民工服务机构服务范围(资料性)A8...............

附录B(资料性)农民工基本信息管理台账............................附录农民工基本信息管理台账(资料性)B10................

I

DB51/T2869—20222869—2022DB51/T

前言

本文件按照第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定起草。

本文件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归口并解释。本文件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农民工服务中心、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农民工服务中心、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斌、黄晓东、孙智明、张凯钇、秦家雷、邓维、彭蕊、李白杨、韩艾、刘帅、

郭鹏、曹骖、靳西彪、万春美、吕开平、赵宇超、郭飞。郭鹏、曹骖、靳西彪、万春美、吕开平、赵宇超、郭飞。

II

DB51/T2869—20222869—2022DB51/T

农民工服务规范

1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农民工服务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要求、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农民工服务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要求、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农民工服务机构开展的农民工服务工作。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农民工服务机构开展的农民工服务工作。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公共信息图形符号10001.1GB/T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第1部分:标志消防安全标志13495.1GB

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第1部分:总则设置原则与要求公共信息导向系统15566.1GB/T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15630GB

GB/T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公共信息导向系统20501(所有部分)GB/T

DB51/T1174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1174DB51/T

3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3.1

农民工migrantworkersworkersmigrant农民工

具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主要在非农产业就业的人员。具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主要在非农产业就业的人员。

3.23.2

农民工服务机构migrantworkersserviceorganizationorganizationserviceworkersmigrant农民工服务机构

党委、政府服务农民工的机构。党委、政府服务农民工的机构。

44服务机构

4.14.1服务场所

4.1.14.1.1按各级规划要求、服务对象需求、服务辐射范围等,宜设置农民工服务场所提供农民工服务,

各级农民工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参见附录A。

4.1.24.1.2农民工服务场所应选址于本区域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地方。

4.1.34.1.3农民工服务场所外观应简朴整洁、庄重大方,宜根据服务农民工总量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以及满足集中办理服务事项需求为原则,确定农民工服务场所面积。

4.1.44.1.4农民工服务场所宜按功能划分不同区域,设置办公区、窗口服务区、公共休息区、停车场等。

4.1.54.1.5农民工服务场所其他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DB51/T2869—20222869—2022DB51/T

a)信息网络系统应满足场所局域网、互联网专线、电子政务外网、专网系统、电话通信等信息网

络需要;

b)场所内照明应照度适中,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并配备应急照明系统和不间断电源系统;

c)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设置紧急逃生通道;

d)可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档案柜、多媒体电视屏幕、触摸屏式信息查询、饮水机、

手机充电台、排号机等设施设备。

4.1.64.1.6农民工服务场所标识设置应清晰、醒目,公共信息标识应符合15566.1、10001.1、GB/TGB/T

GB/T20501GB/T要求,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13495.1GB和15630GB要求,政务公示牌应符合1174DB51/T

要求。要求。

4.24.2制度建设

4.2.14.2.1各级农民工服务机构应完善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发

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4.2.24.2.2各级农民工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等。

4.34.3服务人员

4.3.14.3.1服务人员的配置数量应与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范围的需求相适应。

4.3.24.3.2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应按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标牌。

4.3.34.3.3服务人员应亲切热情,文明用语,选择能与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沟通的语音和语速,宜使用普通

话或服务对象易于接受的地方语言服务。

4.3.44.3.4服务人员应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和信息安全。

4.3.54.3.5服务人员应具备服务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55服务内容及要求

5.15.1信息服务

5.1.15.1.1信息登记

应提供农民工信息登记服务,农民工基本信息管理台账参见附录B。

5.1.25.1.2信息推送服务

应通过农民工服务平台(网站、APP、微信小程序等)、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为农民工推送以下

信息:信息:

a)农民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b)城市资讯、岗位招聘、家乡动态等重要信息;

c)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证照办理、社会保障、健康医疗等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d)留言咨询、投诉建议等互动交流内容;

e)农民工典型事迹和服务保障农民工经验做法;

f)诗歌、散文、音乐、书画等农民工创作的优秀文艺作品。

5.1.35.1.3信息咨询服务

2

DB51/T2869—20222869—2022DB51/T

应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

a)服务窗口;

b)服务热线;

c)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

d)农民工服务平台(网站、APP、微信小程序等)、政务平台、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

e)其他。

5.25.2就业服务

5.2.15.2.1就业引导

5.2.1.15.2.1.1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引导服务。有条件的可通过驻外服务站、商会、协会等建立

岗位供需对接平台。

5.2.1.25.2.1.2可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时节,通过走访、座谈、会议、电话等方式,了解就业需求,引导农

民工就业。民工就业。

5.2.25.2.2就业招聘

5.2.2.15.2.2.1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例如“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

5.2.2.25.2.2.2结合东西部劳务合作机制和成渝双城经济发展劳务合作机制等省内外帮扶机制,提供双向就

业岗位推介服务,例如开展“送农民工到园区进企业”“送岗位下乡”等活动。

5.2.35.2.3就业扶持

5.2.3.15.2.3.1协助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申请乡村保洁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

岗位。

5.2.3.25.2.3.2提供促进就业专项帮扶服务。

5.35.3技能培训服务

5.3.15.3.1培训内容

5.3.1.15.3.1.1劳务品牌培训

5.3.1.1.15.3.1.1.1提供“川茶”“川厨师”“川妹子”“川建工”“川保安”等“川字号”传统劳务品牌培

训服务。

5.3.1.1.25.3.1.1.2宜以县域为单位,培育本地知名劳务品牌并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5.3.1.1.35.3.1.1.3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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