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B 3080-2023 被动式住宅空气调节器

T/ZZB 3080-2023 Passive house air conditioner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ZZB 3080-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6-30
实施日期
2023-07-30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浙江省质量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被动式住宅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气调节器)的分类与标记、基本要求、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被动式住宅用的空气调节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浙江普瑞泰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德普莱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名泉、张凌云、艾清林、吴挺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30

CCSP46

团体标准

T/ZZB3080—2023

被动式住宅空气调节器

Passiveresidentialairconditioner

2023-06-30发布2023-07-30实施

浙江省质量协会发布

T/ZZB3080—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分类与标记........................................................................1

5基本要求..........................................................................2

6一般要求..........................................................................3

7技术要求..........................................................................3

8试验方法..........................................................................7

9检验规则.........................................................................11

1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3

11质量承诺........................................................................14

I

T/ZZB308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归口管理。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普瑞泰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浙江德普莱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名泉、张凌云、艾清林、吴挺挺。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吴和平。

II

T/ZZB3080—2023

被动式住宅空气调节器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被动式住宅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气调节器)的分类与标记、基本要求、一般要求、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被动式住宅用的空气调节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4706.3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T5296.2消费者使用说明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T14925空气过滤器

GB/T21087—2020热回收新风机组

GB21551.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GB/T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40438—2021热泵型新风环境控制一体机

3术语和定义

GB/T40438—2021和GB/T21087—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被动式住宅passiveresidential

指适应气候特征和场地条件,采用高效的围护结构保温系统、高性能的外门窗系统、良好的建筑气

密性系统、无热桥的建筑节点构造、高效热回收的通风系统,以及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太阳辐射利用

与遮蔽等被动式节能技术,大幅度降低建筑本体的能源需求,进而通过优化能源供应方案、提升能源利

用效率,同时满足室内环境热舒适性和建筑能效性要求的居住建筑,其总一次能源需求(包括采暖、制

冷、通风、照明、生活热水、设备)应不大于120kWh/(m2·a)。

4分类与标记

4.1分类

4.1.1按热泵低位热源类型可分为空气源型和地(水)源型,代号分别为K和S。

4.1.2按能量回收类型可分为全热型和显热型,代号分别为Q和X。

4.1.3按安装方式可分为落地式、吊装式、嵌入式和壁挂式,代号分别为LD、DZ、QR和BG。

4.1.4按热泵压缩机控制方式可分为定转速型和变转速型,代号分别为D和B。

4.1.5按净化类型可分为静电式、阻隔式和混合式,代号分别为J、Z和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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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3080—2023

4.1.6按功能类别可分为防冻、再热除湿、容尘、臭氧、紫外线、循环空气净化,代号分别为F、S、

R、C、Z、X。

4.2标记

空气调节器的标记方式如下:

示例:空气源热泵、额定新风量为200m3/h、额定送风量为600m3/h、额定制冷量为4200W、额定制热量为4

500W、额定内循环制冷量3500W、额定内循环制热量为3800W、全热回收式、吊装、变速、阻隔式、防冻功能的空气

调节器,标记为IEU-K-2/6-42/45(35/38)-Q-DZ-K-Z-F。

5基本要求

5.1设计研发

5.1.1采用三维造型软件进行产品结构及工艺设计。

5.1.2采用产品模块化设计。

5.2原材料及零部件

5.2.1金属材料按GB/T2423.17规定试验48小时后不得出现镀层腐蚀。

5.2.2换热芯体按照GB/T43048规定的试验方法应满足100Pa静压下漏风率≤2%。

5.2.3空气过滤器的PM2.5过滤效率按GB/T14295进行试验后应不小于97%的要求。

5.2.4应采用环保型制冷剂R410A或R32。

5.2.5原材料及零部件有害物质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

溴二苯醚(PBDE)应符合GB/T26572规定的限量要求。

5.3工艺与装备

5.3.1钣金、冲压、注塑、喷塑等工序应采用自动化设备,采用流水线装配工艺。

5.3.2应使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或光伏发电。

5.4检验检测

5.4.1应具备金属材料盐雾试验、换热芯体泄漏率、空气过滤器过滤效率、产成品电气安全、新风过

滤净化效率、送风净新风量、噪声等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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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应配备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接地电阻、电气综合测试设备、噪声检测设备、焓差试验室等检

测设备。

6一般要求

6.1室外机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非金属材料应具有耐老化性能;

b)室外机箱体应具有防渗雨、防冻措施。

6.2室内机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箱体应牢固,保温层与壁板应结合密实,应具有阻燃性,且无毒、无异昧;

b)室内机应有相应措施确保冷疑水排出畅通;

c)风机应具有隔振措施;

d)热回收、净化功能段应设置检修门;

e)阀门应保证密闭性。

6.3送风机、循环风机和排风机宜为变转速风机。

6.4应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时,新风入口应设置防冻保护装置。

6.5室内机与室外机连接管道应连接牢固,并应采用保温套管保护。

6.6线路连接应整齐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接地,电线穿孔和接插头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其他绝缘保护措

施。

6.7应具备可根据反馈参数调整运行工况的运行控制器,且电气控制元器件应动作灵敏、可靠。

7技术要求

7.1外观

7.1.1空气调节器外表面应光洁、色调一致,应无明显刮伤、锈斑、压痕、流痕、气泡和剥落。外表

面所粘贴的各种标识、铭牌,位置应明显、粘贴应牢固。

7.1.2空气调节器非金属部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裂痕、气泡等缺陷。

7.2启动与运转

在8.3规定的条件试验后,空气调节器应能正常启动和运转。

7.3热泵系统密封性

热泵系统不应有制冷剂泄漏。

7.4内部漏风率

内部漏风率实测值不应大于3%。

7.5外部漏风率

外部漏风率实测值不应大于3%。

7.6空气动力性能

7.6.1风量、机外余压及输入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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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3080—2023

空气调节器在各运行模式下的风量不应小于额定值的95%,新风侧和排风侧机外余压不应小于额定

值的95%,输入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10%,单位风量耗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10%。

7.6.2送风净新风量

空气调节器送风净新风量实测值不应小于额定值的95%。

7.6.3送风净新风率

空气调节器送风净新风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7%。

7.6.4单位新风量耗功率

在新风热回收模式下,空气调节器单位新风量耗功率实测值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10%,且不应大于

0.43W/(m3/h)。

7.7热工性能

7.7.1新风热回收交换效率

新风热回收交换效率应满足表1要求,且实测值不应小于额定值的95%。

表1新风热回收限值要求

热回收交换效率(%)

类型

冷量回收热量回收

全热型全热交换效率≥65≥75

显热型显热交换效率≥75≥80

注:按表4规定工况,且新、排风量相等的条件下测量效率。

7.7.2制冷量

新风制冷模式及空调制冷模式下,空气调节器实测制冷量不应小于额定值的95%。

注1:新风制冷模式:内循环制冷量和新风制冷量之和。

注2:空调制冷模式:内循环制冷量。

7.7.3制冷消耗功率

新风制冷模式及空调制冷模式下,空气调节器实测制冷消耗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10%。

7.7.4制热量

新风制热模式及空调制热模式下,空气调节器实测制热量不应小于额定值的95%。

注1:新风制热模式:内循环制热量和新风制热量之和。

注2:空调制热模式:内循环制热量。

7.7.5制热消耗功率

新风制热模式及空调制热模式下,空气调节器实测制热消耗功率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10%。

7.7.6电热制热消耗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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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装置额定消耗功率不大于200W的,其允差为±10%;200W以上的,其允差为-10%~5%或20W,

PTC热电元件制热消耗功率的下限不受此限。

7.7.7最大运行制冷

7.7.7.1在最大运行制冷运行期间,空气调节器各部件不应损坏,并应能正常运行。

7.7.7.2空气调节器在第1h连续运行期间,其电机过载保护器不应跳开。

7.7.7.3当空气调节器停机3min后,再启动连续运行1h,但在启动运行的最初5min内允许电机

过载保护器跳开,其后不允许动作;在运行最初5min内电机过载保护器不复位时,其停机不超过30

min内复位的,应连续运行1h。

7.7.7.4对于手动复位的过载保护器,在最初5min内跳开的,应在跳开的10min后使其强行复位,

并应能够再连续运行1h。

7.7.8制冷低温运行

空气调节器在10min启动期间后的4h运行中安全装置不应跳开,内侧蒸发器的迎风表面凝结的

冰霜面积不应大于蒸发器迎风面积的50%。

注1:为防冻结面自动控制压缩机开、停的自动可复位保护器不视为安全装置。

注2:蒸发器迎风表面结霜面积目视不易看出时,可通过风量(风量下降不超过初始风量的25%)进行判定。

7.7.9最大运行制热

7.7.9.1在最大运行制热运行期间,空气调节器各部件不应损坏,并应能正常运行。

7.7.9.2空气调节器在第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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