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DSZ 02-202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

T/QDSZ 02-2023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smart construction evaluation standard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4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QDSZ 02-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3-02
实施日期
2023-03-02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为规范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提高工地建设管理效率,实现工程建设各要素的标准化、数字化、可追溯化管控,助推工地建设高质量发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山东省《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有关要求,立足青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标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市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青岛地铁第一建设分公司、青岛地铁第二建设分公司、青岛地铁第三建设分公司、青岛地铁西海岸建设分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同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申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海博科技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孔乐、李金东、赵为磊、陈修哲、刘佳、宋帅、冯展平、张潇潇、柳华荣、蒋成军、刘本华、张秋华、周燚、李世明、郭廷科、付琳、杨尚震、王聪、邢文涛、李坤、林梅、于晓晓、李城军、隋昌祚、张金龙、赵瑞、宋超、孙健、白雅慧、米保伟、周运刚、王振勇、韩东明
出版信息:
页数:4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

T/QTDSZ0B2-2023

团体标准

T/QDSZ02-202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

建设评价标准

Constructandevaluationstandardforsmartconstructionsit

ofurbanrailtransitproject

2023-03-02发布2023-03-02实施

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发布

T/QDSZ02-2023

目次

前言..................................................................................I

引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2

4.1智慧工地建设规定...............................................................2

4.2智慧工地评价规定...............................................................3

5智慧工地建设要求...................................................................4

5.1平台管理.......................................................................4

5.2人员管理.......................................................................6

5.3安全管理.......................................................................9

5.4质量管理......................................................................14

5.5绿色施工......................................................................16

5.6进度管理......................................................................18

5.7平台智慧技术..................................................................19

5.8智慧建造及智慧设施............................................................19

6智慧工地评价标准..................................................................20

6.1基础项........................................................................20

6.2推广项........................................................................28

6.3综合评价......................................................................32

附录A(资料性附录)基础项综合评价表.............................................33

附录B(资料性附录)推广项综合评价表.............................................34

附录C(资料性附录)非标准项综合评价表...........................................35

附录D(资料性附录)智慧工地综合评价表...........................................36

T/QDSZ02-202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标准由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管理,由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青岛城市轨道交

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

识别专利的责任。在本标准的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

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函告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地址:青岛市南九水路2号甲,邮编:

266022,电子邮箱:qdgdjd@163.com),以便修订时研用。

本标准首次制定。

本标准主编单位: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城市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青岛地铁第一建设分公司、青岛地铁第二建设分公司、青岛地铁第三建设分公司、

青岛地铁西海岸建设分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同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申江工程

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海博科技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乐、李金东、赵为磊、陈修哲、刘佳、宋帅、冯展平。

本标准参编人员:张潇潇、柳华荣、蒋成军、刘本华、张秋华、周燚、李世明、郭廷科、付琳、杨

尚震、王聪、邢文涛、李坤、林梅、于晓晓、李城军、隋昌祚、张金龙、赵瑞、宋超、孙健、白雅慧、

米保伟、周运刚、王振勇、韩东明。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季成涛、王守慧、张海波、罗情平、高永冬、尹文纲、苟国强、孙宏哲、黄子

春、刘宏斌、宁维巍、朱俊阳、刘小川。

I

T/QDSZ02-2023

引  言

为规范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

代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提高工地建设管理效率,实现工程建设各要素的标准化、数字化、可

追溯化管控,助推工地建设高质量发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山

东省《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有关要求,立足青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标准。

II

T/QDSZ02-2023

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轨道、机电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设与评价。

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1167-2014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

GB/T36951-2018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感知终端应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25069-2022信息安全技术术语

JGJ/T29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

JGJ/T43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

T/SDJSXH01-2021智慧工地建设评价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智慧工地smartconstructionsite

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云计算等信息技术,通过终端设备与项目管理过程、流程

及标准深度融合,支持对人和物全面感知、施工技术智能管理、工作协同、信息共享,辅助科学决策,

具有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协同化特点的智能建造工地。

3.2

智慧工地管理平台smartconstructionsitemanagementplatform

应用于智慧化工地施工现场的信息管理平台,利用人脸识别、视频监控、各类传感器等现场智能硬

件设备,实时采集现场信息,实现对工地现场人员、物资、设备、技术、环境等要素的全面采集、监测、

管理,数据共享和协同运作。

3.3

智能硬件设备intelligenthardwaredevice

1

T/QDSZ02-2023

智慧化工地用于收集、传输、处理各类信息的软硬件设备,包括各类传感器、视频监控、环境监测、

考勤机、闸机等设备。

4基本规定

4.1智慧工地建设规定

4.1.1实施智慧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编制智慧工地专项建设方案和管理制度。

4.1.2智慧工地建设内容应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和培训。

4.1.3智慧工地建设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基础设施应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现行相关标准。

4.1.4智慧工地建设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所处环境和项目目标等实际情况进行需求分析,选用适宜

的软件、设备、工具、技术,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动态控制和协同管理。

4.1.5智慧工地采用的软硬件接口和协议应满足监管平台的数据接口要求,保证与监管平台对接的一

致性和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实时性。

4.1.6智慧工地数据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共享、分析、处理等应用,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密

的规定,对不同使用人员进行身份认证,实现分权分域管理,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4.1.7施工现场应配置通信网络系统,并能满足智慧工地建设应用的需要,且现场的信息处理、存储、

传输设备应有防干扰措施。

4.1.8智慧工地应建设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由用户层、应用层、业务层、通信层、

感知层构成。用户层应包括建设单位、参建单位等。应用层应包括人员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绿

色施工、进度管理等功能。业务层应包括人员信息化中心、安全生产中心、施工过程管控中心、绿色施

工管控中心、进度管控中心、报警及消息中心、AI智能分析中心、BIM应用中心等。通信层应包括互联

网、物联网、4G/5G移动通讯等,实现各类信息数据的实时稳定传输。感知层应用考勤机、人员闸机、

监控视频、环境监测设备等各类IOT设备对现场信息进行采集、识别、存储。

4.1.9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应根据需求向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提供相应的数据服务。

4.1.10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应提供PC端和移动端两种访问方式。

4.1.11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应根据需求向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提供相应的

应用服务。

4.1.12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宜采用公有云架构,根据发展需要也可采用私有云和混合云架构;非云架构

下的系统宜向云架构升级过渡。

4.1.13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应支持访问集成、应用集成、数据集成、运行环境集成等。

4.1.14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网络环境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具有开放性、可扩充性、可靠性

和安全性。

4.1.15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应选择可靠稳定的、具有完整资格认证的主机服务商。

2

T/QDSZ02-2023

4.1.16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企业服务上云时应进行备灾处理,宜在多个位置部署相同的服务,增强数据

安全性。

4.1.17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应有运行维护体系作为支撑,包括建立运行与维护规范、日常软硬件维护,

以及根据实际应用和技术发展需要,对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进行扩展和升级。

4.2智慧工地评价规定

4.2.1智慧工地按本标准建设应用运行至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时,可由施工单位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

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智慧工地建设应用评价。

4.2.2智慧工地评价主要分为基础项、推广项和非标准项三部分内容。其中基础项为智慧工地建设基本

内容,申报项目应达标总分80%以上才可进行评价。推广项为鼓励推荐建设内容。本标准内未提及的智

慧工地相关建设内容,可作为非标准项提报,经专家审核确认即可加分。

4.2.3基础项的评定以表4.2.1中的六项内容进行评价得分,基础项单项总分100分。评分内容及权重

如下表所示。

表4.2.1基础项评分内容及权重表

序号评价项目权重(%)

1平台管理15

2人员管理20

3安全管理25

4质量管理20

5绿色施工10

6进度管理10

4.2.4推广项评分按实际实施项数进行评定,单项功能内容大于等于4条,单条0.5分,最高分2分。

单项功能内容3条,每条0.5分,共1.5分。单项功能内容2条,每条0.5分,共1分。单项功能内容

1条,共1分。

4.2.5智慧工地有其它非标准项功能,经专家评定满足条件,可根据专家打分评定加分,非标准项不

大于4项。打分规则:专家可打分0、1、2,取平均值。如平均值小于1则不加分,平均值大于等于1

小于1.5加1分,平均值大于等于1.5小于2加1.5分,平均值等于2加2分。非标准项综合评价表见

附录C。

4.2.6智慧工地经相关专家现场确认评价后,综合评价按规定公式计算综合评价得分。由于土建、轨

道、机电专业工程管理内容的不同,对应的智慧工地管理项并不统一,根据各专业管理项与智慧工地建

设评价标准评价项的对比,得出以下计算公式。

3

T/QDSZ02-2023

土建项目综合评价分=(基础项得分相应权重系数)0.8+推广项得分+非标准项得分

轨道项目综合评价分=(基础项得分相应权重系数)0.9+推广项得分+非标准项得分

机电项目综合评价分=(基础项得分相应权重系数)1.2+推广项得分+非标准项得分

4.2.7智慧工地评价结果分为A、AA及AAA3个等级,评价结果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智慧工地评价结果表

序号智慧工地等级评分要求

1A级70分≤得分<80分

2AA级80分≤得分<90分

3AAA级得分≥90分

5智慧工地建设要求

5.1平台管理

5.1.1用户管理

应支持通过PC端和移动端,进行系统登录。支持通过短信验证码进行快速登录鉴权。

应支持各子系统在用户中心进行系统注册,获取门户接入权限,并支持系统的注销和停用等

操作。

应支持对工程相关的组织架构、对业主相关的组织架构的管理,可管理多种组织机构的层级、

部门、职位数据,支持对用户进行关联。

应支持接入功能菜单的树状层级管理,可按照目录、菜单、组件的层级,对系统各功能模块

的功能进行管理。

应支持按照目录、菜单、组件层级,所属功能模块,对用户的功能权限进行管理,可细化至

组件。

应支持按照智慧工地的组织层级,所属功能模块,对用户的数据权限进行控制。

应支持按照智慧工地的消息通知规则、工作流程规则,对用户的岗位权限进行管理,满足对

工作流程、消息通知规则的支持。

应支持对智慧工地项目用户的账号管理需求,可对账号进行创建、修改、角色配置、重置密

码、冻结和删除等操作;可根据账号的所有者的身份,关联不同的组织机构和职位,以及多个功能角色、

数据和岗位权限。

5.1.2工程信息管理

应支持按照施工的专业、人员主体等多种维度提供工程组织层级。

单位工程信息包括单位工程基本信息管理,单位工程信息编制、维护、更新等业务服务。

4

T/QDSZ02-2023

a)单位工程基本信息管理包括单位工程位置信息、各项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施工组织措施、施

工许可证、责任及负责方信息、监测方案等。

b)根据施工信息、施工组织措施、工程进度等相关情况更新单位工程相关信息。

支持单位信息管理,单位信息编制、维护、更新等业务服务。

a)单位基础信息管理包括单位概述、单位干系信息等。

b)根据施工信息、施工组织措施等相关情况更新单位相关信息。

应提供土建、轨道、机电阶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第三

方检测单位、机电单位、轨道单位、轨道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标段基本信息管理、单位工程、通讯录、

组织措施、图纸等相关信息管理功能。

5.1.3工作流程管理

应支持流程审批功能。

流程应支持日程管理,保障用户的精细化管理及任务催办和超时处理功能,满足相关业务需

求。

宜支持轨道交通业务场景下多种动态干预流程运转的方式,使流程更具灵活性。提供的干预

方式如跳转、回退、代办、沟通、转办等,同时支持可指定流程实例当前节点的下一节点为流程实例,

动态改变节点实例办理人。

宜支持流程自定义,设置人员、角色、岗位、变量、实例创建者等多种参与者类型。在运行

期,也可以动态指定一组人,顺序、或并行处理某个任务等。

宜支持使用户指定某个时间段内将自己的待办任务由他人办理。该功能支持委托给多个人、

多个角色,同时支持针对特定流程进行委托设置。

在流程定义时,宜支持指定动态参与人、动态子流程、动态分支、动态条件、动态时限、动

态应用程序等多种功能。

宜支持设置人员对流程模板的可见性和是否可根据该模板创建流程权限,并提供相关接口获

取这些信息。

宜提供图形化的流程实例监控工具,实时监控流程实例的流转情况,跟踪各项工作的进度和

信息,并可对其进行相应的操作。

宜支持异常数据的自动恢复功能,以及详细、完备的日志体系,保证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异

常也可快速的恢复。

0宜提供包括数字签章基本信息管理、数字签章分配管理、数字签章使用记录管理等业务服

务。

5.1.4报警及消息中心管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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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信息管理

a)应提供报警信息查看功能,可进行简单的分类归档及增删查改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b)应提供报警信息的审核管理服务,调整或修改报警信息内容、级别等相关信息,可及时通过人

工审核介入规避相关错误报警情况。

c)宜支持报警信息上传,将报警信息推送至相关人员,其他业务管理中心产生的报警信息也可通过

映射关系与报警及消息中心关联。

消息管理

a)应提供消息查看功能,可进行简单的分类归档及增删查改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b)应提供消息的审核管理服务,调整或修改消息内容、消息通报优先级等相关信息,可及时通过

人工审核介入规避错误消息播报情况。

c)宜提供消息上传服务,将消息播报、推送至相关人员,其他业务管理中心产生的消息信息也可

通过映射关系与消息管理业务关联。

移动端推送管理

a)应提供移动端消息查看功能,可进行简单的分类归档及增删查改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b)宜提供移动端消息上传服务,将移动端消息播报、推送至相关人员,其他业务管理中心产生的

消息信息也可通过映射关系与移动端推送管理业务关联。

c)应支持报警及消息资源的关联查询。

d)应支持相关的上层业务功能开发所需的业务服务。

5.1.5设备管理

应支持智慧工地相关智能设备的基础信息和监测数据。

应对设备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及分析。

5.1.6文件管理

应支持用户登录,访问文件管理系统。

应支持文件上传,文件下载,文件查看,文件删除,文件检索等功能,可以方便快捷的管理

和访问文件存储。

应支持用户管理,组管理等资源访问权限校验。

应支持存储状态监控信息的查看和操作访问日志记录信息。

宜支持分布式存储,可实现动态扩展、管理存储资源。

5.2人员管理

5.2.1人员履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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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实时采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员打卡数据并存储。

应与人脸识别设备相互关联,实现对参建各方的主要合同人员有效、全面的监管。

应支持输出履约人员考勤报表功能。

5.2.2人员变更管理

应支持自动生成固定格式的人员变更审批表,各参建方可进行线上编辑、审批、查阅、导出、

打印、归档等一系列后续工作。

应支持根据各单位填写的情况自动分析各单位的人员变化率,并形成台账的功能。

应支持形成人员变更台账功能。

对人员变更流程主要环节进行监控提示、对超时限或未执行的工作流程进行预警通知、记录、

统计,分线路导出统计汇总表以便于绩效考核或信用考核使用。

5.2.3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

应支持与参建各方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网络连接,采集详细的考勤记录数据。

应支持对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的信息、出勤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

应支持对考勤不达标人员进行预警与报警。

考勤硬件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通讯方式:TCP/IP,选配WIFI。

b)基础功能:记录查询、简单门禁、ADMS、PHOTOID。

c)可提供固定IP地址的HTTP传输协议的平台数据接口,或设备支持通过HTTP或MQTT等传输协

议上传至指定的网络地址或网络接口。

5.2.4门禁管理

应支持与施工区域出入口通道人脸识别设备网络连接,采集数据进行存储,并支持多系统数

据上传功能。

应支持下发出入白名单功能,有效控制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第三方等各级人员

的出入,并且记录所有进出的详细情况。

应支持实时查询当天、当月或指定任意时段、任意单位、任意职务等类别的考勤记录及考勤

统计分析报表功能,并能导出打印。

应支持查询当天、当月或指定时段内人员迟到、早退情况,能生成详细的日报表、月报表。

人员进场出现超龄或未成年、身份证过期时、资格证书到期、未接受安全教育、存在不良记

录、黑名单成员等情形,系统应提示预警。

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硬件设备应能与考勤硬件设备联动,确保考勤人员经过门禁即可等同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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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DSZ02-2023

勤打卡。

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硬件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通讯方式:TCP/IP,选配WIFI。

b)基础功能:记录查询、简单门禁、ADMS、PHOTOID。

c)可提供固定IP地址的HTTP传输协议的平台数据接口,或设备支持通过HTTP或MQTT等传输

协议上传至指定的网络地址或网络接口。

5.2.5劳务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宜支持将作业人员的体检情况通过手工录入系统并形成台帐,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上传体

检报告后方可进场作业。

宜支持与门禁系统相互关联,通过下发出入白名单的方式确保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体检

后方可进场作业。

5.2.6教育培训管理

宜支持教育培训功能或支持对接教育培训系统,读取劳务人员培训计划下达信息及培训结果

数据,实现劳务人员在线教育培训的管控。

宜支持管理劳务人员档案信息,包含基本信息登记表、三级安全教育档案记录表、安全教育

培训记录表及违规行为登记表,实现新进场人员一岗一训、一人一档管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不得

上岗。

应支持管理三特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能力测试申报计划及能力测试结果反馈,实现新

进场的三特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及能力测试合格证方可上岗。

应支持管理三特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获取时间及复审时间信息,实现对即将过期或已过期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预警或报警提示。

宜支持联动门禁系统,确保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劳务人员、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能力测试

合格证的三特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5.2.7人员定位系统

宜支持与施工单位部署的人员定位系统进行网络对接,实时采集并展示现场施工人员在岗时

间、离岗时间,运输机具实时位置,实现高效管理,发生突发情况时可通过平台及时找到人员位置。

宜支持与门禁系统关联,核查进场人员定位。

宜支持定位人员场内位置及人员位置跟踪数据,本地存储不小于30日。

宜采用UWB定位技术。如采用其他定位方式,应确保定位能力不低于UWB定位。UWB人员定位硬

件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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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DSZ02-2023

a)基础配置:网口速率支持10M/100Mbps、WIFI传输距离不小于30m、4G支持全网通、UWB通

信距离不小于100m。

b)内置UWB模块,与UWB设备进行扫描,同步时间,保证定位精度。

c)可提供固定IP地址的HTTP传输协议的平台数据接口,或设备支持通过HTTP或MQTT等传

输协议上传至指定的网络地址或网络接口。

5.3安全管理

5.3.1视频监控

应支持接入现场施工单位已经安装的监控视频,采集各施工现场的监控点的视频数据,实现

对视频实时、不间断的监控,视频本地存储,监控数据本地存储不少于30日。

应支持视频监控分组功能,满足用户群体分组管理需求。

应支持个人收藏功能,满足用户个人视频管理需求。

有夜间施工需求的,应能满足夜间监控需要。

支持移动端同步观看视频。

视频监控管理的智能硬件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施工现场应支持视频监控设备的布设、捕影、传输、显示、存储、维护保养等,技术要求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JGJ/T29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JGJ/T434《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的规定。

b)布设点位的位置基本要求应符合行业标准JGJ/T29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

视频监控安装位置应选取反映项目施工情况的最合理位置,主要设置在工地大门、竖(斜)井

门禁、炸药(雷管)库、起重吊装、土方作业、渣土处置、明挖施工区、材料(加工)堆放区、

生活办公等区域,以及其他工程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重点管理区域。安装位置的基本要

求如下:生活、办公区:监控覆盖生活、办公整个区域;地面作业区:施工现场进(出)口处、

堆料场、钢筋加工(存放)区、炸药库、雷管库及施工;围挡周边重要区域;施工竖井:竖井

口、竖井底;起吊设备:塔吊、龙门吊等;其它需要重点监控的部位。

c)土建工程视频监控安装位置要求如下:明挖基坑及附属结构:要求能够监控到明挖基坑及附属

结构施工过程中所有工序、部位的全部;矿山法暗挖工程(含横通道):暗挖作业面、马头门、

横通道等;盾构隧道:正线施工作业面、联络线施工作业面、盾构始发井、盾构接收井;高架

工程:车站工程、连续梁施工部位、挂篮施工部位、架桥机、提梁机;施工斜井:斜井口、作

业面;其它需要重点监控的部位。

d)施工单位应搭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视频专线,将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视频流上传到智慧工地管

理平台。

视频监控硬件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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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DSZ02-2023

a)监控摄像头支持巡检抓拍、延时摄影等功能。

b)可提供固定IP地址的HTTP传输协议的平台数据接口,或设备支持通过HTTP或MQTT等传输协

议上传至指定的网络地址或网络接口。

c)硬盘录像机需支持同步回放。

5.3.2AI视频违规抓拍

应支持视频监控与AI技术结合实现自动识别违规行为,并将识别出的违规行为即时上传报警

及消息中心。

违规行为包含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未穿反光衣、危险区域人员滞留等场景,自动抓拍并留

存影像资料,自动关联报警处理人,实现报警快速处理。

5.3.3起重设备管理

设备基础信息管理

建立龙门吊、塔吊设备信息维护、检查、维保等程序,按照固化的流程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

位通过系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检查,起重设备管理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a)设备信息包括设备编码、设备名称、设备类型、设备位置、进/撤场、检测状态、维保状态等

信息。

b)设备的司机、司索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电话、身份证号、资格证、工种等信息。

c)设备验收信息包括设备备案号、设备状态、单位类型、使用单位、产权单位、安装/拆卸单位、

检查单位、专业维保单位、进/撤场、下次设备检验日期、下次日常维保日期、下次专业维保

日期、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检验单位资质、维保单位资质、监理验收记录、设备照片等信息。

d)设备检验记录包括设备名称、检查单位、检察人员、检查日期、下次设备检验日期、设备状态

等信息。

e)设备维保记录包括设备名称、维保单位、维保人员、维保日期、下次维保日期、设备状态等信

息。

起重设备管理

起重硬件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施工现场龙门吊、塔吊应支持安全监测设备,安全监测设备应具有开机自检功能,安装位置便

于观看,且不应影响司机视野及正常操作。安全监测设备安装不得损伤设备受力结构、不得改

变原有安全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安全监测设备应支持数据传输功能,可将监测

数据上传至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监测数据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基本信息(铭牌信息)、运行参数、

状态开关、参数阈值、设备定位、告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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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施工现场龙门吊、塔吊司机驾驶室应安装人脸识别打卡设备,人脸识别打卡设备应支持数据传

输功能,可将司机信息、打卡记录等信息上传至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c)施工现场龙门吊、塔吊应支持吊钩盲区可视化功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应符合行业标准JGJ/T

29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同时可将视频上传至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d)施工现场龙门吊、塔吊应加装司机驾驶室视频。视频监控布设要求应符合行业标准JGJ/T29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可将视频上传至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e)设备监测、人脸识别打卡等智能硬件设备数据可提供固定IP地址的HTTP传输协议的平台数据

接口,或设备支持通过HTTP或MQTT等传输协议上传至指定的网络地址或网络接口;吊钩盲区、

驾驶室等视频流应通过RTSP或者HLS视频传输协议上传。

起重设备监测

起重设备监测应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a)应通过网络与工程现场施工单位安装的对龙门吊、塔吊等起重吊装设备的监控系统进行对接,

采集并记录实时监控数据。可以查看各类监测参数,还应支持超重、超限等自动监测参数的统

计、分析和预警、报警、销警功能,对常规故障进行预警及报警。

b)设备运行状态,包括在线、离线。

c)实时运行数据应可以远程查看,保存项目历史生产数据。

d)龙门吊实时运行参数,包括大车行程、大车速度、小车行程、小车速度、主/副卷扬状态、小

车主/副钩重量、小车主/副钩深度、小车主/副钩速度、风速等。

e)塔吊实时运行参数,包括幅度、高度、风速、吊重、力矩、荷载比、转角、倾角等。

f)设备运行参数超过阈值范围时现场设备自动断电并进行报警,同时该报警信息可以通过报警及

消息中心推送相关管理人员。

g)龙门吊报警数据包括大车超速报警、小车超速报警、小车超重报警、小车超限位报警、风速报

警等。

h)塔吊报警数据包括倾角报警、起重量报警、幅度向内报警、幅度向外报警、高度报警、风速报

警、回转逆时针报警、回转顺时针报警等。

司机驾驶室人脸识别

司机驾驶室人脸识别应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a)应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龙门吊、塔吊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各类特种设备类型、操作人

员、设备安全验收备案等详细信息通过平台进行录入备案,对操作人员的人脸识别信息与备案

信息进行自动对比。

b)司机人员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电话、身份证号、资格证、工种等信息。

吊钩盲区可视化

吊钩盲区可视化应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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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现场龙门吊、塔吊均应实现吊钩盲区可视化。

b)吊钩盲区可视化宜与视频监控相结合,包含实时显示、视频控制、录像回放、设备管理、权限

管理等功能。

c)吊钩盲区可视化视频应支持驾驶室本地、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智慧工地移动端查看。

d)可视化视频数据本地存储不少于30日。

e)支持平台将设备位置信息标注于BIM模型、GIS地图或项目场布图上。

f)支持对设备操作人员信息实时更新,实现设备与操作人员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台账。

驾驶室监控

驾驶室监控应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a)施工单位现场龙门吊、塔吊均应安装驾驶室监控系统。

b)驾驶室监控系统宜与视频监控相结合,包含实时显示、视频控制、录像回放、设备管理、权限

管理等功能。

c)驾驶室监控系统应支持驾驶室本地、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智慧工地移动端查看。

d)可视化视频数据本地存储不少于30日。

起重设备监控相关硬件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司机识别硬件设备生物识别速度应小于1s,生物识别成功率不小于99%。

b)吊钩可视化硬件设备视频画面应支持驾驶室实时观看,远程浏览;应安装在塔吊变幅小车处或

者塔臂前端,应能实现视频信息覆盖起吊作业全过程,消除视野盲区。

5.3.4风险管理

应支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维护和查询功能。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定,安全生产风险

台账、防护措施、检查管理等。

应支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检查数据统计、查询、分析及预警功能。

重大风险源信息应包括风险源、风险源部位、风险描述、管控措施、责任人、过程排查记录

等。

5.3.5隐患排查

应支持完善的隐患排查清单及切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应支持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流程化。

应支持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留痕。

应支持隐患排查治理各环节处置提示功能。

应支持多维度隐患排查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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