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T 123-2009 海域使用分类

HY/T 123-2009 Sea area use classification

行业标准-海洋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Y/T 123-2009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海洋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03-23
实施日期
2009-05-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海洋局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域使用的分类原则以及分类体系的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海域使用权取得、登记、发证、海域使用金征缴、海域使用执法监察以及海籍调查、统计分析、海域使用论证、海域评估、海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对海域使用类型和用海方式的界定。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海洋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司、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起草人:
刘百桥、阿东、李文君、李巧稚、张绍丽、徐伟、朱凌、毛会悦、刘利东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17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

07.060;35.040

A24

HY

中华人民共禾口国海洋行业标准

123—2009

HY/T

海域使用分类

Seaareauseclassification

2009-03-23发布2009—05—0

1实施

国家海洋局发布

123—2009

HY/T

刖置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海洋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司、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刘百桥、阿东、李文君、李巧稚、张绍丽、徐伟、朱凌、毛会悦、刘利东。

123—2009

HY/T

海域使用分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域使用的分类原则以及分类体系的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海域使用权取得、登记、发证、海域使用金征缴、海域使用执法监察以及海籍调查、统

计分析、海域使用论证、海域评估、海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对海域使用类型和用海方式的界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areause

海域使用sea

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

2.2

ofseaareause

海域使用类型type

根据不同的海域使用方式和特点所形成的海域差异性划分的海域类别。

2.3

use

用海方式seapattern

根据海域使用特征及对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划分的海域使用方式。

2.4

coastline

有效岸线effective

能被认定为海岸线的海陆分界线。

2.5

sea

填海造地filling

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土地,并形成有效岸线的用海方式。

2.6

sea

围海enclosing

通过筑堤或其他手段,以完全或不完全闭合形式围割海域进行海洋开发活动的用海方式。

2.7

seaareawithstructure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usingwater-impassable

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不形成围海事实或有效岸线的码头、突堤、引堤、防波堤、路基等构筑物的用海

方式。

2.8

seaareawithstructure

透水构筑物用海usingwater-passable

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码头、海面栈桥、高脚屋、人工鱼礁等构筑物的用海方式。

2.9

seaareawithwater

开放式用海usingopen

不进行填海造地、围海或设置构筑物,直接利用海域进行开发活动的用海方式。

3分类原则

3.1以海域用途为主要分类依据,并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及相关产业等的分类相协调。

1

123--2009

HY/T

3.2区分海域使用的具体用海方式,反映用海活动特征及其对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

3,3在海域使用类型划分上保持项目用海的完整性,反映项目用海的总体特征。

4分类体系

4,1海域使用类型体系

4,1.1海域使用类型体系结构

海域使用类型采用两级分类体系,共分为9个一级类和31个二级类。

4.1.2海域使用类型编码

海域使用类型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一级类用1位数字表示,二级类用2位数字表示。

4.1.3海域使用类型名称和编码表

海域使用类型名称和编码表见附录A。

4.2用海方式体系

4.2.1用海方式体系结构

用海方式采用两级层次体系,共分为5种一级方式和21种二级方式。

4.2.2用海方式编码

用海方式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一级方式用1位数字表示,二级方式用2位数字表示。

4.2.3用海方式名称和编码表

用海方式名称和编码表见附录B。

5海域使用类型与用海方式

5,1渔业用海

5.1.1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渔业基础设施用海是指渔船停靠、进行装卸作业和避风,以及繁殖重要苗种等所使用的海域,包括

渔业码头、引桥、堤坝、渔港港池(含开敞式码头前沿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渔港航道、附属的仓储地、海

水育苗设施及陆上海水养殖场延伸人海的取排水VI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如下:

a)填成土地(形成有效岸线)后用于建设顺岸渔业码头、渔港仓储设施和海水育苗设施等的海域,

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

b)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的不形成围海事实或有效岸线的渔业码头、堤坝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

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

c)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的渔业码头、引桥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d)陆上海水养殖场延伸人海的取排水口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

e)有防浪设施圈围的渔港港池、开敞式渔业码头的港池(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等所使用的海域,

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

D渔港航道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5.1.2围海养殖用海

围海养殖用海是指通过筑堤,以闭合或部分闭合方式进行养殖生产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围

海养殖。

5.1.3开放式养殖用海

开放式养殖用海是指无须筑堤,在开敞条件下进行养殖生产所使用的海域,包括筏式养殖、网箱养

殖及无人工设施的海底人工投苗或自然增殖生产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

5.1.4人工鱼礁用海

人工鱼礁用海是指通过构筑人工鱼礁进行增养殖生产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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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009

HY/T

5.2工业用海

5.2.1盐业用海

盐业用海是指用于盐业生产的海域,包括盐田、盐田取排水口、蓄水池、盐业码头、引桥及港池(船舶

靠泊和回旋水域)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如下:

a)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的不形成围海事实或有效岸线的盐业码头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

非透水构筑物;

b)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的盐业码头、引桥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

c)盐业生产用取排水口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

d)盐田、盐业生产用蓄水池等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盐田;

c)盐业码头的港池(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所使用的海域,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

5。2.2固体矿产开采用海

固体矿产开采用海是指开采海砂、底土及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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