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7/T 23-2020 地理标志产品 达县乌梅

DB5117/T 23-2020 DB5117/T 23-2020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Products - Daxian waxberries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17/T 23-2020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1-25
实施日期
2020-11-25
发布单位/组织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达州市林业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达县乌梅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栽培环境要求、栽培技术、产品质量要求、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地理标志产品达县乌梅的生产。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达州乙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强林、唐宇、杜雪燕、王道斌。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CCSB05

DB5117

四川省(达州市)地方标准

DB5117/T23—2020

地理标志产品达县乌梅

Productofgeographicalindication—ArmeniacamumeDaxian

2020-11-25发布2020-11-25实施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17/T23-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达州市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达州市达川区林业开发与保护中心、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达州乙亿农

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强林、唐宇、杜雪燕、王道斌。

DB5117/T23-2020

地理标志产品达县乌梅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达县乌梅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栽培环境要求、

栽培技术、产品质量要求、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地理标志产品达县乌梅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70号公告)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破伤果

指表层破碎或有裂痕、裂缝的果实。

3.2

发育不良果

指外形瘪小萎缩、变形或外皮着色不良的果实。

3.3

虫蛀、病害果

被害虫或病菌侵蚀而影响外观或质量的果实。

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

DB5117/T23-2020

达县乌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达川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E。

5栽培环境要求

5.1气候

达县乌梅栽培应选择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良好,污染物限量能控

制在允许范围内,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林业生产区域。年平均气温16℃~23℃,1~2月平均气温

5℃~8℃,4~6月平均气温19℃~21℃,极端最低温度不低于-5℃。全年日照时数在1000h以上,

年降雨量800mm~1200mm,海拔500mm~1000m。

5.2土壤

背风向阳、光照充足、土层深厚、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坡地,距离污染源2km以上。主要土壤质

量指标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5.3灌溉水

主要灌溉水质量指标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5.4空气

主要空气质量指标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6栽培技术

6.1整地

6.1.1时间

栽植前10~15d。

6.1.2方式及规格

沿等高线带状整地,清除石块、树根、杂草,翻垦深度25cm~30cm;定植穴规格60cm×60cm×60cm,

挖穴时将表土和心土分开堆放。

6.2种苗

6.2.1栽培品种

达梅1号及新审(认)的本地优良品种。

6.2.2苗木规格

一年生嫁接苗,地径0.6cm~0.8cm,苗高60cm~70cm;一年生实生苗,地径0.3cm~0.5cm,苗高

60cm~70cm。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茎干组织充实,根系发达。

6.3建园

6.3.1栽培模式

DB5117/T23-2020

纯林、间作、四旁三种模式。

6.3.2栽植株行距

根据品种、立地条件和栽培模式确定栽植株距2m~4m,行距3m~5m。

6.3.3栽植

6.3.3.1时间

11月至次年2月下旬。

6.3.3.2底肥

每穴施腐熟的农家肥2kg~3kg、钙肥1kg与表土充分混合均匀,回填至种植穴,再回填心土10cm。

6.3.3.3定植

栽直扶正,保持根系舒展,与土充分接触,填土至高出原根际土痕2cm~3cm。

6.3.3.4定根水

栽后灌足定根水。

6.4定干、抹芽

苗木栽后当年或第二年在饱满侧芽处定干,留干高度40cm~60cm;及早抹除苗干下部芽及砧木上的

萌蘖。

6.5间作与中耕除草

栽植后1~3y,可间作豆类、蔬菜、瓜类、1~2y生中药材,间作梅园结合间作物的管理进行中耕除

草。未间作梅园在生产季节中耕除草3次~5次,深度15cm~20cm,以树干为中心达到树冠外缘。秋冬季

节翻土一次,深度10cm~30cm。

6.6肥水管理

6.6.1基肥

11月上旬停止生长且修剪后,施基肥,肥料以农家肥为主;幼树采用条沟状、环状施入,结果树采

用树冠投影外围处沟施或全园撒施后翻入土中;幼树每株施农家肥2kg~3kg,结果树每株施农家肥5kg~

8kg。

6.6.2追肥

6.6.2.1花前肥

12月上旬至1月中旬施入,结果树每株按NO2100g、K2O200g和农家肥3kg混合施入。

6.6.2.2壮果肥

2

果实发育期用0.3%的H2PO4和0.3%的尿素水溶液常规喷施叶面,按1500kg/hm连续喷3次~4次,每次

间隔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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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花果管理

6.7.1保花保果

盛花期按1500kg/hm2的0.2%硼砂水溶液喷洒一次。

6.7.2疏果

4月上旬疏除虫蛀、病害果,破伤果,发育不良果,再根据果实在树冠各部位均衡分布的原则决定

取舍,保持每株总叶果比为7:1。

6.8整形修剪

6.8.1树形

自然开心形,主干高40cm~60cm,均匀分布3个~4个主枝,6个~8个副主枝,25个~30个大侧枝,

树高控制在2m~2.5m。

6.8.2修剪

6.8.2.1幼树

栽植后翌年,从当年生长的枝条中,选留3个~4个壮枝作为主枝,呈放射状向四周伸展,与主干成

50°~60°角张开。第3年冬季,再在主枝上选留3个~4个壮枝培育为副主枝。以后再在副主枝上选留3

个~4个壮枝。通过3年~4年的整形修剪,形成树冠开张、外圆内空。

6.8.2.2结果树

保持主枝生长势,适当搭配副主枝。夏季修剪,在4月下旬抹去剪口背生枝、竞争枝,5月上旬内膛

背生枝10cm~20cm处摘心和扭头,6月上旬疏除重叠枝、徒长枝;冬季修剪,在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搭建主枝呈45°,副主枝呈55°~60°的树冠骨架,当年抽生的营养枝去强留弱,去直留斜,控制树冠

外移。

6.8.2.3衰老树

落叶后至萌芽前,重度修剪,回缩复壮,利用新枝重新形成健壮树冠。

6.9病虫害防治

6.9.1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营林、生物、物理、化学等综合防治。

6.9.2营林措施

加强抚育管护,及时剪除病虫枝和枯枝,提高抗病虫能力。

6.9.3物理防治

推行灯光诱杀,适时采取人工捕杀。

6.9.4生物防治

DB5117/T23-2020

推广使用BT、白僵菌生物制剂和阿维菌素、甲基阿维菌素等仿生制剂。

6.9.5化学防治

根据需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量的农药品种。按照附录B执行。

6.9.5.1病害防治

按照附录C执行。

6.9.5.2虫害防治

按照附录D执行。

6.10果实采收

在果实充分肥大,果皮表面出现光泽,种仁已形成且充实时采收。

6.11果实处理

采摘后及时装运,以防发霉变质。

7产品质量要求

7.1感官指标

乌梅鲜果的果实椭圆形,青中透黄。乌梅干果呈不规则的耳扁球形,气微,味极酸。

7.2理化指标

乌梅鲜果果肉率≥82%。乌梅干果枸橼酸含量≥27%。

7.3安全指标

应符合GB2762和GB2763的规定。

8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签和标志

应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170号公告)

执行。应符合GB/T17924相关规定。

8.2包装

产品包装材料应选用安全卫生的材料,材料应符合GB4806.1、GB4806.7、GB4806.8的要求。

8.3运输

运输时注意小心轻放,防止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污染的物品混装。

8.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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