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ASS 095-2024 植保无人机防治水稻病虫害技术规范

T/NAASS 095-2024 Drone-based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for controlling rice pests and dise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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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NAASS 095-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11-09
实施日期
2024-12-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学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植保无人机防治水稻病虫害的作业要求、田间作业、作业质量、作业后维护等主要环节的技术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水稻生产; 主要技术内容: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作业要求植保无人机应符合NY/T 3213-2023的规定。作业人员包括飞控手、辅助作业人员、安全负责人。飞控手、安全负责人应经过培训掌握水稻病虫害发生规律及安全用药技术。飞控手必须获得相关机构的培训证书。药剂选择应符合 GB/T 8321.10-2018和NY/T 1276-2007的规定。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及周边应有适合植保无人机起落的场地和飞行航线,禁飞区域内严禁进行植保无人机作业。作业水稻田块周边应注意规避下列区域:瓜类种植区,水产养殖区,养蜂区。若在林木、高压线塔、电线、电杆等上述区域施药,需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作业前应清空水稻种植区域的人员,避免造成植保无人机伤人的严重后果。病害防治4.5.1稻瘟病防治以预防为主,生育期内一般预防2次~3次。采用生物制剂和化学药剂相结合。农药选择和用量按照DB64/T 1894.1-2023执行。叶瘟6月下旬至7月上旬,用春雷霉素或枯草芽孢杆菌等兑水喷雾预防。当急性型病斑出现时,选用稻瘟灵或醚菌氟环唑等兑水喷雾防治。穗颈瘟7月下旬至8月上旬,孕穗末至破口初期(即破口5%左右),选用三环己唑醇或稻瘟灵戊唑醇等兑水喷雾防治。虫害防治4.6.1稻飞虱选用烯啶虫胺或吡蚜酮或氟啶虫酰胺等兑水喷雾防治。4.6.2稻水象甲应符合DB64/T 1800-2021稻水象甲检疫及综合防控技术规程。4.6.3粘虫选用氯虫苯甲酰胺或高效氯氟氰菊酯等兑水喷雾防治。5田间作业气象条件作业前应查询作业区域的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等气象信息。当室外温度超过35℃或风力≥3级或出现降雨、冰雹、雷电、大雾等气象现象时禁止作业。作业参数根据作业区地理环境等情况,设置植保无人机的飞行高度、速度、幅宽、喷雾流量等相关参数。飞行高度距离水稻冠层2 m~3 m;飞行速度3 m/s~5 m/s,病虫害危害较重时适当降低作业速度;幅宽、喷雾流量等根据不同机型合理确定。药剂配置应符合GB 4285、GB/T 8321.10-2018和NY/T 1276-2007的规定。作业安全及维护应符合DB64/T 1851-2022的规定。作业记录按照附录A、附录B完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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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宁夏绿先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灵武市鱼多多家庭农场、宁夏浪顺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尹秀玲、王刚、马洪文、胡慧、康馨、李建红、杜海荣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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