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432-2014 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

DB35/T 1432-2014 Urban Bus Operating Service Specification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432-2014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5-21
实施日期
2014-08-21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中管理制度、场站要求、运营要求、车辆技术要求、人员要求、服务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评价体系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起草人:
郑仲苹、祝可人、李文松、吴斯特、陈文兰、郭堃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P51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432—2014

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citybusandtrolleybusoperation-service

2014-05-21发布2014-08-21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1432—201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管理制度..........................................................................3

6场站要求..........................................................................3

7运营要求..........................................................................4

8车辆技术要求......................................................................5

9人员要求..........................................................................6

10服务要求.........................................................................6

11安全要求.........................................................................7

12服务评价体系.....................................................................8

附录A(规范性附录)车辆整洁情况检查表.............................................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行车服务情况检查表.............................................14

附录C(规范性附录)车内服务设施检查表.............................................15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场站服务设施检查表.............................................16

附录E(规范性附录)乘客满意度调查表...............................................17

I

DB35/T1432—2014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运输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仲苹、祝可人、李文松、吴斯特、陈文兰、郭堃。

II

DB35/T1432—2014

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中管理制度、场站要求、运营要求、车辆技术要求、人

员要求、服务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评价体系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845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22484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GA/T507公交专用车道设置

CJ/T107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设施城市公共汽、电车候车亭

CJ/T162城市客车分等级技术要求与配置

CJJ1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CJJ/T119城市公共交通工程术语标准

DB35/T164汽车维护工艺规范

DB35/T749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公共汽(电)车bus

有固定的线路和车站,供公众乘用的汽车、电车。

3.2

站牌stopboard

车站处设置的乘车指示标识。

3.3

城市公共汽(电)车交通覆盖率thecoveredarearateofpublictransport

1

DB35/T1432—2014

按一定的车站服务半径计算,城市公共汽(电)车交通覆盖面积与城市建成区面积之比。

[GB/T22484-2008,定义3.2]

3.4

发车间隔departureheadway

同一线路的同向相邻两车次驶离起点站的时距。

[GB/T22484-2008,定义3.3]

3.5

运营调度scheduling

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与管理。

3.6

首末站origin-terminalstation

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的起点站和终点站的统称。

3.7

枢纽站junctionstation

有多条不同方向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汇集,具备调度、管理、停车、维护、换乘、便民服务

等功能或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的乘客换乘场所。

3.8

中途站stop

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沿途供乘客上下车的停靠点。

3.9

停车场parking

分为专用停车场和综合车场。专用停车场用于公交车辆停放及配套管理用房;综合车场具备车辆停

放、车辆清洗、车辆维修、运营管理、值班轮休、加油加气、电动车辆充电、驾驶员公寓、后勤保障设

施等功能。

3.10

公交专用道buslanes

只允许公交车辆行驶的车道。

[GA/T507-2004,术语3.1]

3.11

港湾式停靠站busbay

在道路车行道一侧,采取局部拓宽路面的方式,设置的供公交车辆停靠的站点。

[GA/T507-2004,术语3.2]

3.12

高峰时段peaktime

一天中出现大客流量的时间段。

4基本要求

4.1城市公共汽(电)车交通覆盖率

按车站服务半径300m计算,城市建成区应不低于50%,中心城区应不低于70%;按车站服务半径500m

计算,城市建成区应不低于90%,中心城区应达到100%。

2

DB35/T1432—2014

4.2平均站距

城市公共汽(电)车市区站距为300m-500m,郊区站距为500m-1000m;快速公共汽车(BRT)站距为

800m-1200m。

[GB/T22484-2008,定义4.3]

4.3换乘距离

在路段中同向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00m;在平交路口换乘距离不大于200m;在立交桥区换乘距离不大

于300m。

[GB/T22484-2008,定义4.4]

4.4首末站规模

首末站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运营车辆总数来确定。一般配车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50辆的为大型

站;26-50辆的为中型站;等于或小于25辆的为小型站。

[CJJ15—2011,定义2.1.1]

5管理制度

5.1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隐患

排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5.2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包括岗前适任培训制度、继续教育制度、驾驶人员星级考核评定制度等。

5.3车辆管理制度

包括车辆技术档案制度、车辆维护制度、车辆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5.4场站管理制度

包括首末站管理制度、枢纽站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等。

5.5其它制度

包括统计报表制度、服务投诉处理制度、服务问责制度、值班管理制度等。

6场站要求

6.1首末站、枢纽站

6.1.1车站出、入口应严格分隔并设有明显标识,使用宽度应不小于标准车宽的3倍-5倍。

6.1.2首末站、枢纽站应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停车线、行车线等交通指示标线应完整、清晰,实行人

车分流,配套建设候车廊。

6.1.3消防设施器材应按标准配备,并保证功能良好、齐全有效。

3

DB35/T1432—2014

6.1.4站内停车场地应保持平整,无积水、污物,无流动摊贩,无垃圾堆放;公厕等服务设施应保持

清洁、卫生;场内绿化率达到20%以上。

6.1.5首末站用地面积按每标台用地90m2-100m2计算。首末站用作夜间停车的,停车场用地面积按

该站所有线路营运车辆的全部车位面积计算。

6.1.6枢纽站设置运营服务、换乘引导、安全提示、平面布局图等标识应符合GB/T5845的要求。

6.2中途站

6.2.1中途站应按照安全、科学、实用的原则设置。上、下行对称的站点应在道路平面上错开,即叉

位设站。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应设置港湾式停靠站。

6.2.2停靠6条以下线路的,站台长度不少于两个停靠车位;停靠线路多于6条时,分组分区段停靠。

6.2.3中途站应在站台前端设置本站停靠的各条线路的站牌,提供本站名称及汉语拼音、各条线路名

称、沿线各站名称及行驶方向、票制及首末班发车时间等信息。站牌的文字、颜色、符号等应符合GB/T

5845的规定。不同线路的同一站点应使用同一站名。

6.2.4公交线路运营发生变化的,站牌内容应及时更新。

6.2.5建成区中途站应配置候车廊及候车椅等相关服务设施。候车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符合CJ/T

107的相关要求。

6.2.6线路站牌和候车廊等设施应安装牢固、整洁美观。

6.3停车场

6.3.1停车场用地面积按每标台用地150㎡计算。

6.3.2停车场应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出入口设置醒目统一的标识,场内标识标线完整、清晰。

6.3.3停车场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停车场内应设置单向行驶路线、限速、禁止停放车辆、禁止鸣笛、

停车位等标识标线。

6.3.4停车场应配置夜间显示装置、灯光照明、消防和通讯设备,保障停放车辆安全。

6.3.5综合车场内应配备自动洗车机,车辆停放、车辆清洗、车辆维修等功能分区合理、标示明显,

无积水、污物,环境保持整洁、卫生。

6.3.6综合车场承担城市公共汽(电)车维修业务的,应符合DB35/T749中二类及以上客车维修企业

的要求。

6.4其它要求

6.4.1安全

首末站、枢纽站、停车场应配备昼夜值班人员,登记进出车辆,维持停车秩序,维护场站设施,确

保车辆安全。

6.4.2收费

场站应按照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6.4.3广告

广告设置不得影响场站的使用性质和功能,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运营要求

4

DB35/T1432—2014

7.1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制定和实施作业计划,合理调度车辆。

7.2线路运营发生变化,原则上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

7.3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掌握客流变化及车辆运行状况,保证正常的发车间隔,中心城区高

峰时段发车间隔不大于5min。

7.4城市公共汽(电)车按行车作业计划准点营运,首末班正班率达100%,首末班发车准点率达100%。

7.5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建立公交智能调度、监控、出行查询和线路运行显示等系统,确保

设备完好,系统正常运行。

8车辆技术要求

8.1性能与配置

8.1.1城市公共汽(电)车应符合GB7258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8.1.2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按规定周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按规定对天然气、石油气

燃料车辆的气瓶进行定期检验。

8.1.3城市公共汽(电)车应配置灭火器、应急锤、车门紧急开启装置等安全应急设施设备及智能车

载终端、视频监控设备、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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