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840-2019 尾矿库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36/T 840-2019 Tailings dam safety inspe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江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6/T 840-2019
标准类型
江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1-05
实施日期
2020-05-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3.020

D09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840—2019

代替DB36/T840-2015

尾矿库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tailingspondsafetydetection

2019-11-05发布2020-05-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840—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基本规定..........................................................................4

5检测技术要求......................................................................6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主要仪器设备清单................................................9

附录B(规范性附录)尾矿库安全检测表...............................................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尾矿库调查表...................................................12

I

DB36/T840—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DB36/T840-2015《尾矿库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完善;

——明确不包括尾矿设施内部强度结构;

——新增了初期坝、副坝和堆积坝检测,其中初期坝又分为土石坝和重力坝检测;

——新增了尾矿库下游一公里范围内检查内容。

本标准由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018)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海港、王建伟、李佳、郑小龙、王清和、王建峰、郑宇、江鑫、谭安、吴鹰

翔、陈尚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6/T840-2015。

II

DB36/T840—2019

尾矿库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尾矿库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检测技术要求

等条文的内容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在用尾矿库、氧化铝厂赤泥库。其它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及干

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涉及到尾矿设施结构检测、鉴定的内容不在本规范范围之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L551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63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

AQ2030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DL/T5178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尾矿库tailingspond

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

3.2

在用尾矿库usingthetailingspond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闭库之前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尾矿库,不含尾矿库的回采。

3.3

全库容wholestoragecapacity

坝顶标高平面以下、库底面以上所围成的空间的容积(不含非尾矿构筑的坝体体积)。

3.4

有效库容effectivestoragecapacity

沉积滩面以下、库底以上用于贮存尾矿(含悬浮状尾矿浆体)的空间容积。

1

DB36/T840—2019

3.5

调洪库容floodregulationstoragecapacity

正常水位以上、设计洪水位以下可蓄积洪水的容积。

3.6

总库容totalstoragecapacity

设计最终坝顶标高时的全库容。

3.7

尾矿坝tailingdam

拦挡尾矿和水的尾矿库外围构筑物,通常指初期坝和尾矿堆积坝的总体。

3.8

初期坝starterdam

用土、石材料等筑成,作为尾矿堆积坝的排渗或支撑体的坝。

3.9

尾矿堆积坝embankment

生产过程中用尾矿堆积而成的坝。

3.10

上游式尾矿筑坝法upstreamembankmentmethod

在初期坝上游方向堆积尾矿的筑坝方式,其特点是堆积坝坝顶轴线逐级向初期坝上游方向推移。

3.11

中线式尾矿筑坝法centerlineembankmentmethod

在初期坝轴线处用旋流器分离粗尾砂筑坝方式,其特点是堆积坝坝顶轴线始终不变。

3.12

下游式尾矿筑坝法downstreamembankmentmethod

在初期坝下游方向用旋流器分离粗尾砂筑坝方式,其特点是堆积坝坝顶轴线逐级向初期坝下游方向

推移。

3.13

浸润线phreaticline

坝体中渗流水的自由表面的位置,在横剖面上为一条曲线。

3.14

2

DB36/T840—2019

临界浸润线criticaledpositionofthephreaticline

坝体抗滑稳定安全系统能满足规范最低要求时的坝体浸润线。

3.15

控制浸润线controledpositionofthephreaticline

既满足临界浸润线要求、又满足尾矿堆积坝下游坡最小埋深浸润线要求的坝体最高浸润线。

3.16

沉积滩depositedbeach

水力冲积尾矿形成的沉积体表层,按库内集水区水面划分为水上和水下两部分。

3.17

滩顶beachcrest

沉积滩面与子坝外坡面的交线。

3.18

干滩长度beachwidth

库内水边线至滩顶的水平距离。

3.19

最小干滩长度minimumbeachwidth

设计洪水位时的干滩长度。

3.20

安全超高freeheight

在非地震运行条件下,尾矿堆积坝为滩顶标高与设计洪水位的高差;挡水坝和一次性筑坝尾矿坝为

设计洪水位加最大波浪爬高和最大风壅水面高度之和与坝顶标高的高差。在地震运行条件下,尾矿堆积

坝为滩顶标高与正常生产水位加地震沉降和地震壅浪高度之和的高差;挡水坝和一次性筑坝尾矿坝为正

常生产水位加最大波浪爬高、最大风壅水面高度、地震沉降和地震壅浪高度之和与坝顶标高的高差。

3.21

调洪高度floodregulationheight

正常泄洪起始水位与设计洪水位的高差。

3.22

尾矿坝高tailingsdamheight

上游式筑坝为堆积坝坝顶与初期坝坝轴线处原地面的高差;中线式、下游式筑坝为坝顶与坝轴线处

原地面的高差。

3

DB36/T840—2019

3.23

总坝高totaldamheight

设计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坝高。

3.24

堆坝高度或堆积高度embankmentheightoraccumulationheight

上游式尾矿坝为尾矿堆积坝坝顶与初期坝坝顶的高差;中线式和下游式尾矿坝为尾矿堆积坝坝顶与

坝顶轴线处原地面的高差。

3.25

尾矿库挡水坝waterdamoftailingspond

长期或较长期挡水的坝体,常指不用尾矿堆坝的主坝及副坝。

3.26

库长lengthoftailingspond

由滩顶(对初期坝为坝轴线)起,沿垂直坝轴线方向至尾矿库最远水边线的距离,对于多面堆坝的

尾矿库则为各处堆坝坝顶至库内排水口的距离。

3.27

一次建坝one-stepconstructeddam

全部用除尾矿以外的筑坝材料一次或分期建造的尾矿坝。

4基本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尾矿库安全检测应由具备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

测。

4.1.2涉及到尾矿设施内部强度结构的,应参照SL632执行。

4.2要求和程序

4.2.1尾矿库安全检测工作程序,按图1进行。

4

DB36/T840—2019

接受检测委托

成立检测工作组

资料收集

制定检测方案

确认仪器、设备状况

现场检测

检测数据记录与整理

计算分析与结果判定

出具检测报告

图1尾矿库安全检测工作程序

4.2.2现场检测需要收集的资料,应包含下列内容:

——尾矿库工勘、稳定性分析文件、评价、设计及竣工资料;

——尾矿库基准点的资料;

——尾矿库日常观测记录等;

——尾矿库运行记录(含事故记录);

——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尾矿量、粒径及浓度。

4.2.3现场检测数据应记录在专用的原始记录表中。检测记录应有现场检测人员的签字(章)。

4.3仪器设备

4.3.1安全检测所采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相关设备见附录A。

4.3.2检测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经法定专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处于正常状

态。

4.3.3检测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在测试中发现故障、损伤或误差超过允许值,应及时更换或

修复;经修复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应符合第4.3.2条规定。

4.4报告

4.4.1检测完成后,应出具检测报告。

4.4.2检测报告应明确所检测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设计文件要求。

4.4.3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委托检测单位、被检单位名称;

5

DB36/T840—2019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依据;

——检测项目结果汇总;

——检测日期、报告签发日期;

——检测、审核和批准人员签名。

4.4.4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坝体检测、排洪(水)构筑物检测、排渗设施检测、水位检测;

——上游式尾矿筑坝法的干滩检测、浸润线埋深、监测系统检查、库区及坝址下游1公里范围内构

筑物、居民点等现状调查。

4.5周期

尾矿库安全检测实行定期检测,检测周期为三年,异常情况下宜增加检测频次。

5检测技术要求

5.1检测内容

安全检测内容见4.4.4。见附录B和附录C。

5.2坝体检测

5.2.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