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724-2007 建筑节能检测技术规范 第2部分: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部分

DB37/T 724-2007 Energy-saving Building Inspection Technology Guidelines Part 2: On-site Physical Inspection of Enclosure Structur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724-2007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7-10-29
实施日期
2007-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20.99

P3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724-2007

建筑节能检测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部分

2007-10-29发布2007-12-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山东省建设厅

DB37/T724-2007

前言

本规范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规范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山东省建设科技中心、山东省建筑节能监督检验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朱洪祥、郑宜涛、李硕、陈欣然、王成霞、耿华、崔昌义。

I

DB37/T724-2007

建筑节能检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外墙节能构造、围护结构各部位传热系数、外窗及窗口气密性、冬季平均室内温

度的检测方法和判定规则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J14-036-200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14-037-2006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7/T723-2007建筑节能检测设备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3.1

钻芯法

指利用钻芯检测设备对外墙节能构造进行检测的方法。

3.2

同类建筑物

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同一类建筑物:

1)相同的外围护结构做法;

2)相同的建筑体形系数控制类别;

3)相同的窗墙面积比。

3.3

辅助热(冷)箱-热流计法

把热箱和冷箱置于墙体一侧,使箱内恒温,并与室外空气产生一定的温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热流

计法检测。

3.4

外窗窗口单位空气渗透量

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当窗内外压差为10Pa,单位窗口面积单位时间内由室外渗入的空气量,包括

窗缝隙渗透的空气量和外窗与围护结构之间安装缝隙渗透的空气量。

3.5

房间平均室温

在某房间室内活动区域内一个或多个代表性位置测得的,不少于24h检测持续时间内室内空气温度

逐时值的算术平均值。

3.6

户内平均室温

由住户内除厨房、设有浴盆或淋浴器的卫生间、淋浴室、储物间、封闭阳台和使用面积不足5m2的

1

DB37/T724-2007

空间外的所有其它房间的平均室温通过房间建筑面积加权而得到的算术平均值。

3.7

建筑物平均室温

由同属于某居住建筑物的代表性住户或房间的户内平均室温通过户内建筑面积(仅指参与室温检测

的各功能间的建筑面积之和)加权而得到的算术平均值,代表性住户或房间的数量应不少于总户数或总

间数的10%。

3.8

室内活动区域

在室内居住空间内,由距地面或楼板面为100mm和1800mm,距内墙内表面300mm,距外墙内表面或

固定的采暖空调设备600mm的所有平面所围成的区域。

3.9

热流密度

单位面积所传递的热量q,称为热流密度。

4基本规定

4.1节能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围护结构各部位的传热系数和外

窗的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

4.2节能建筑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项目、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采用的检测

设备应符合DB37/T723-2007的规定。

4.3节能建筑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项目包含应检项和宜检项,其中节能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

造、围护结构各部位传热系数、外窗气密性为应检项,冬季平均室温为宜检项。

4.4检测抽样应按照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在同一类建筑物中随机抽取。

5围护结构外墙节能构造检测

5.1检测目的

验证外墙保温材料的种类和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

要求。

5.2检测机构

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并由监理人员见证,也可委托有资

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5.3检测数量

5.3.1外墙节能构造现场检测,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

范的要求。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下列规定抽样。

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种以上节能保温做

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

5.3.2钻芯检测外墙节能构造的取样部位,应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取样部位应由监理(建设)与施工双方共同确定,不得在外墙施工前预先确定;

2)取样部位应选取节能构造有代表性的外墙上相对隐蔽的部位,并兼顾不同朝向和楼层;取样部

位必须确保钻芯操作安全,且应方便操作;

3)取样部位均匀分布,不宜在同一个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5.4检测方法

5.4.1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检测应采用钻芯法检测,可采用空心钻头,从保温层一侧钻取直径

70mm的芯样。钻取芯样深度为钻透保温层到达结构层或基层表面,必要时可钻透墙体。当外墙的表层

坚硬不易钻透时,也可局部剔除坚硬的面层后钻取芯样。但钻取芯样后应恢复原有外墙的表面装饰层。

2

DB37/T724-2007

5.4.2钻取芯样时应尽量避免冷却水流入墙体内及污染墙面。从空心钻头中取出芯样时应谨慎操作,

以保持芯样完整。当芯样严重破损难以准确判断节能构造或保温层厚度时,应重新取样检测。

5.5检测结果及判定

5.5.1对钻取的芯样,应按照下列规定检查和判定。

1)对照设计图纸观察、判断保温材料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也可采用其他方法加以判断;

2)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尺,在垂直于芯样表面(外墙面)的方向上量取保温层厚度,精确到1mm;

3)观察或剖开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5.5.2在垂直于芯样表面(外墙面)的方向上实测芯样保温层厚度,当实测芯样厚度的平均值达到设计

厚度的95%及以上且最小值不低于设计厚度的90%时,应判定保温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应判定

保温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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