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17/T 294-2020 畜禽产品及排泄物兽药残留监测抽样规范

DB4117/T 294-2020 The specification for sampling and monitoring of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in animal products and excrement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17/T 294-2020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0-15
实施日期
2020-10-31
发布单位/组织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B40

DB4117

驻马店市地方标准

DB4117/T294—2020

畜禽产品及排泄物兽药残留监测抽样规范

2020-10-15发布2020-10-31实施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17/T294—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文件由驻马店市畜牧局提出。

本文件归口于驻马店市畜牧兽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文件起草单位:驻马店市兽药饲料(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济源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

中心、西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正阳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遂平县农业农村局口市川汇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上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

队、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漯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直属分所、遂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周口市川汇区

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大队、确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上蔡县农业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新蔡县顿岗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宁、张振宇、王若冰、胡红伟、马云、宋晨、贾趁、刘克超、尼金荣、周生

喜、刘晓亚、魏峰、韩勇、黄天义、杨丽、肖焕新、申华伟、冯启星、汪亚飞、赵子良、杨瑞、徐秋英、

孙威、贾太青、袁彦。

I

DB4117/T294—2020

畜禽产品及排泄物兽药残留监测抽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产品及排泄物兽药残留监测的术语和定义、抽样要求和抽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风险监测抽样、监督抽查抽样、委托检验抽样,企业抽样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5169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NY/T1897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

NY/T763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

NY/T5344.6无公害食品产品抽样规范第6部分:畜禽产品

NY/T541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农牧发[2011]1号

《2020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农牧发〔2020〕8号

3术语和定义

3.1

样品

按照抽样规则从总体中取出的一部分个体,代表产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3.2

抽样

在无固定的有效工作日内,抽取和构成一个样的过程。

3.3

样本数

个体的数目、材料的量或样品的组成。

3.4

抽样数

足以满足实验室进行样品筛选、常规和确认分析所必需的最低数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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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随机抽样

随机抽样是具有统计学意义样品抽取的过程。

3.6

同一时间抽取的具有一定数量,已知或有抽样人员认定,来源于同一产地、属于同一物种、同一生

产者,其有同样的包装材料,采用同样的包装方式,采用同一的标志、标签等特性的商品。

4抽样要求

4.1抽样人员

4.1.1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样人员抽样前应接受培训,熟悉、了解国家抽样法律法规、标准及

相关文件规定,掌握抽样程序和技术要求。

4.1.2监督抽查抽样前应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有关文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告知本次抽查的性质、抽样方

法、检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等内容后,方可进行抽样。

4.1.3抽样人员不得委托其他人抽样。

4.2抽样工具

4.2.1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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