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FPSA 001-2024 青团及青汁糕团

T/JSFPSA 00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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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JSFPSA 001-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05
实施日期
2024-08-05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4  技术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大米应符合 GB/T 1354 和 GB 2715 的规定。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 馅料应符合 GB/T 21270 的规定。4.1.4 麦苗、 艾草(学名艾(Artemisia argyi?H. Lév. & Vaniot),被子植物门菊科蒿属多年生草本或略成半灌木状植物,植株香气浓烈)等可食用的绿色植物及其制品应符合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4.1.5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4.4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4.5  微生物限量4.6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其中青团应符合“06.02.04 米粉制品”的规定,青汁糕团应符合“07.02糕点”的规定。4.7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JJF 1070的规定方法检验。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和GB 8957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连续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6.2  抽样方法与数量按GB/T 30642以及有关规定执行,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和留样的要求。6.3  出厂检验6.3.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4  型式检验6.4.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应每12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除4.1以外的全部要求。6.5  判定规则6.5.1 出厂检验产品按6.3.2要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6.5.2  型式检验6.5.2.1  型式检验项目指标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定为合格产品。6.5.2.2  型式检验结果有两项或两项以下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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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泸溪河食品(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南京西丽食品有限公司、南京清真桃源村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座上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好一朵茉莉花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创诚食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黄进、陈晓红、陈清海、王鑫、熊丽莎、张斐、高超、谢云明、范剑武、杨燕、陈斌、汪开银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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