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992-2020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DB41/T 1992-2020 Environmental Surve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untain, Water, Forest, Field, Lake, Grass Ecosystem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5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992-2020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0-23
实施日期
2021-01-23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5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01

CCSZ09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992—2020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Technicalstandardforecologicalenvironmentinvestigationoflandscapeforestlake

2020-10-23发布2021-01-23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1992—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3

5调查实施方案编制与审查............................................................6

6调查内容..........................................................................7

7调查技术方法与要求...............................................................13

8调查成果分析与综合研究...........................................................16

9成果编制.........................................................................17

10数据库建设......................................................................17

11验收与审查......................................................................17

附录A(规范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调查实施方案编写提纲.........................19

附录B(资料性)现状调查表样式...................................................21

附录C(规范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调查成果报告编写要求.........................46

I

DB41/T1992—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南省有色

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二地质大队、河南省煤田地质局资源环境调查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秀全、王西平、商真平、任鸿飞、戚赏、陈怀玉、向世红、王继华、史冲、

郑琳、郝玉昭、刘国印、刘念、闫晋龙、王道山、李宏伟、曹芳芳、张项、王少辉、张东兴、方林、陈

显、豆靖林、徐郅杰、赵振杰、韩君健、姚兰兰、王开、吴成斌、贾宏辉、张维、段玲玲、王春永、寇

正卫、徐子钦、杨冬冬、张建奇、朱军涛、王喜亮、穆亚蓬、侯合明、甄娜、赵伟、刁良勋、司冬冬。

II

DB41/T1992—2020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调查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调查实施方案编写与审查、调查内

容、调查技术方法与要求、综合评价与区划、数据库建设、成果编制与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中生态环境本底调查、自然灾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土地退化、水土环境问题、森林、草地退化、湿地萎缩与生物多样性丧失或下降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

境调查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DZ/T0261—2014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

DZ/T0282—2015水文地质调查规范(1:50000)

DZ/T0288—2015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规范

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LY/T1690—2017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LY/T1814—2009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规范

LY/T2241—2014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监测与评估规范

LY/T2250—2014森林土壤调查技术规程

NY/T2998—2016草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SL190—200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DD2014-05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规范

DD2019-08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1:50000)

DD2019-19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试行)

DB41/T1507—2017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规范(1:25000)

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试行)林湿发〔2008〕265号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38号

3术语和定义

1

DB41/T1992—2020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山水林田湖草

山水林田湖草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而实现循环的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生命共同体。

3.2

生态系统

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之间、生物与非生物环境(如温度、土壤、各种有机质和无机物

等)之间,通过不断的物质循环和能量交流而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所形成的一个具有一定结构的生态学

功能统一体。生态系统是由生物和非生物环境两个部分构成,前者为生命系统,后者则称为环境系统。

3.3

生态环境

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

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

3.4

生态环境问题

由于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导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严重失调,从而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现

象。本文件所指的生态环境问题,仅限于自然灾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土地退化、水土环境问题、森

林、草地退化、湿地萎缩与生物多样性丧失或下降。

3.5

生态环境调查

本文件所指的生态环境调查是指采用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等手段掌握和了解区域生态功能定位、自

然生态(地理)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等生态环境本底,识别与判断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生态环境影响预

测和分区评价,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的勘查设计提供依据的活动和过程。

3.6

自然灾害

影响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和生物生长的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暴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

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地火灾等。

3.7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受采矿活动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的现象。主要包括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

石流、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水土环境污染等。

3.8

土壤污染

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

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3.9

水土流失

又称土壤侵蚀。土壤及其母质受水力、风力、重力等作用以及人为因素的影响,结构发生破碎和松

散,被水流大量搬动、散失的现象。其所造成的耕地破坏、土壤肥力降低、水旱灾害频繁发生、河道淤

塞、地下水位下降、道路和建筑物破坏等危害,都引起环境质量变坏和生态平衡破坏。

3.10

土地退化

2

DB41/T1992—2020

土地受到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或人为、自然综合因素的干扰、破坏而改变土地原有的内部结构、理

化性状,土地环境日趋恶劣,逐步减少或失去该土地原先所具有的综合生产潜力的演替过程。

3.11

石漠化

在自然与人类活动影响下,植被遭受破坏、土地生产力下降、岩石裸露的过程及其现象。

3.12

水环境

影响人类与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外界水体及其自然因素的总和。

3.13

森林生态系统

森林群落与其内的非生物成分在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自调控能力

的综合体。

3.14

低效林

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迟滞,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导致

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相同林分平均水平,不符合培育目标的林

分总称。低效林按起源可分为低效次生林和低效人工林。

3.15

草地生态系统

以各种草本占优势的生物群落与其环境构成的功能综合体,是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之一。

3.16

湿地生态系统

地表过湿或经常积水,生长着湿地植物的地区。湿地植物、栖居于湿地的动物、微生物及周边环境

所组成的统一整体。

3.17

生物多样性

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

生态综合体等,这包含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3.18

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亦称生态恢复。是指协助退化、受损生态系统恢复的过程。生态修复方法包括自然恢复、

保育保护、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生态修复目标可能是针对特定生态系统服务的恢复,也可能是针对

一项或多项生态服务质量的改善。

4总则

4.1目的

为提高全省生态环境调查程度和研究水平,规范生态环境调查活动与成果,服务于我省生态文明建

设和高质量发展,调查区域生态功能定位、自然生态(地理)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等生态环境本底,识

别与判断自然灾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土地退化、水土环境问题、森林、草地退化、湿地萎缩与生物

多样性丧失或下降等生态环境问题,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的勘查设计提供依据,为国土

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提供支撑。

3

DB41/T1992—2020

4.2任务

4.2.1调查生态环境条件的现状分布及历史演化过程,分析各生境相关要素变化规律和相互作用过程。

4.2.2调查生态环境问题类型及其分布,分析其控制与影响因素,预测发展趋势。

4.2.3评价生态环境问题的影响程度,提出国土空间利用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议。

4.2.4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库,编制生态环境系列图件。

4.3原则

4.3.1系统性原则

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为重要理念指导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调查工作,为实

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整体保护、系统修复提供基础资料。

4.3.2针对性原则

针对调查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特征,进行空间分布调查,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供依据。

4.3.3规范性原则

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

4.3.4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

环境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4.4基本要求

4.4.1生态环境调查应以地球系统科学理论为指导,突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重点部署在

人类活动强烈地区、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历史上形成的生态破坏较严重区。

4.4.2生态环境调查应以县(区)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以流域、山系为单位合理区划生态功能区,

注重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岸下、流域上下游的整体性,部署开展1:50000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

境调查工作。

4.4.3生态环境调查应从区域生态环境条件、重点区生态环境问题、典型地段生态环境相互作用机理

三个层次开展,并注重工作的相互衔接。

4.4.4生态环境调查应广泛收集已有资料,并注重资料的二次开发;根据生态环境特征和实际需要,

充分应用遥感、无人机探测等现代技术,合理安排地面调查、物探、取样测试、浅钻等工作量的投入。

4.4.5加强“大数据”平台应用,充分搜集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已有资料较丰富、研究程度较高的地

区,可采取补充调查、编测结合的方法开展工作。

4.4.6应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提高生态环境调查的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

4.4.7生态环境调查已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参照相关规范执行。

4.5工作量定额

4.5.1调查区复杂程度可划分为简单、中等和复杂三级,分类原则见表1。

4.5.1.1简单:生态环境条件简单,生态环境问题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弱。

4.5.1.2中等:生态环境条件中等,生态环境问题较多,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4.5.1.3复杂:生态环境条件复杂,生态环境问题很多,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4

DB41/T1992—2020

表1生态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类别

简单中等复杂

1.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发育程度弱。1.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中等,发育程度中1.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大,发育程度强。

2.地形地貌简单,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

条件良好,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2.地形地貌较简单,工程地质、水文地2.地形地貌复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动一般。质条件较差,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条件不良,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

3.地表水排放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简活动较强烈。动强烈。

单,水域规模小,水质良好;地下水水3.地表水排放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中3.地表水排放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复

质变化不明显或天然水质较差,地下水等,水域规模中等,水质中等;地下水杂,水域规模大,水质差;有明确污染

资源需求一般,有少量潜在污染源。资源需求较强,潜在污染源较多。源,地下水污染严重。

4.土壤破坏程度未破坏或轻度破坏,危4.土壤破坏程度中度破坏,危害程度具4.土壤破坏程度为强度破坏,危害程度

害程度无污染或一般无污染。有潜在危害。具有实际危害。

5.群落结构复杂,无砍挖现象,生态系5.群落结构较为简单,存在砍挖现象,5.无灌木或草本结构,普遍存在砍挖现

统完好,土壤无受侵蚀痕迹,植被覆盖中度破坏生态系统,土壤受中度侵蚀,象,剧烈破坏生态系统,土壤受剧烈侵

度高植被覆盖度一般。蚀,植被覆盖度低。

6.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合理,湿地无退化6.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基本完整,湿地中6.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破碎,功能大部分

现象,系统稳定,恢复能力很强。度退化,系统较不稳定,恢复能力减弱。丧失,湿地中度退化,系统不稳定,对

7.物种丰富,特有属、种较多,生态系7.物种较少,特有属、种不多,局部地外界的干扰响应迅速。

统类型较多,适合人类生活。区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较适合人类生7.严重干旱少雨,生态系统类型单一、

活。脆弱,生物多样性极低,存在着明显限

制人类生活的因素。

注:每类条件中,生态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有一条符合条件者即为该类复杂类型。

4.5.2主要工作量定额执行表2的规定,部署具体工作量时,应本着继承前人成果原则,符合质量要

求的已有资料成果可纳入工作量定额。

表21:50000生态环境调查每百平方千米基本工作量

调查点路线调查剖面测量遥感调查物探槽探或浅井浅钻

地区类别

个kmkmkm2点个个

简单15~2430~401~210045~6015~24--

丘陵山地地区中等24~3040~502~310060~7524~30--

复杂30~4050~603~410075~9030~40--

简单15~2030~401~210020~4020~30--

平原地区中等20~3040~502~310040~5030~40--

复杂30~4050~603~510050~7040~60--

简单15~2030~401~210020~4030~50--

黄土地区中等20~3040~502~310040~5040~60--

复杂30~4050~603~510050~7050~70--

简单30~4020~300.5~110050~6010~201~2

岩溶地区中等40~5030~401~1.510060~10020~302~3

复杂50~6040~501.5~210080~12030~403~4

5

DB41/T1992—2020

4.6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包括资料收集、调查实施方案编审、现场调查、取样测试、分析评价、报告编写与图件编

制、成果提交、数据库建设等。

5调查实施方案编制与审查

5.1资料收集

5.1.1区域地质、物化遥、水工环、生态环境、生物地球化学等基础地质和专项调查研究的原始资料

与成果资料。

5.1.2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地貌图等研究资料。

5.1.3土壤、植被和微生物群落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我国各行业开展的典型生态系统定位观测与研

究数据资料,包括生物数据、土壤数据、水分数据等。

5.1.4河流、湖泊、水库等水系及森林、草地和湿地等分布情况。

5.1.5气象站和水文系统多年统计资料。

5.1.6水利、环保、林业、农业等专项的调查研究资料和重大工程情况。

5.1.7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包括社会经济(GDP、人口)环境、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利用情况、旅游

资源与规划、人类活动范围和强度、已有生态保护工程情况。

5.2资料整理分析

5.2.1根据调查的目的、任务与要求,整理、汇编各类资料,对各类量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编制专

项和综合图表。

5.2.2分析调查区基础生态环境背景、生态环境问题,并编制相应的生态环境工作程度图等。

5.2.3分析调查目标与工作程度之间的差距和问题,草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5.3野外踏勘

5.3.1野外踏勘应根据工作程度、植被类型、交通地理情况,结合调查区生态环境条件和初步了解的

生态环境问题,制定踏勘工作计划。

5.3.2踏勘应选择典型路线,了解主要生态环境条件及主要问题分布情况,为确定生态环境调查的重

点内容提供依据。

5.3.3编写野外踏勘总结。

5.4调查实施方案编写的主要依据

5.4.1项目任务书或委托书、资料清单、野外踏勘总结。

5.4.2生态环境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以往工作程度。

5.4.3相关技术标准和经费预算标准。

5.5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内容与要求

5.5.1主要内容

项目来源、目标任务,调查区自然地理概况、以往工作程度及存在主要问题,拟调查的生态环境条

件及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等工作内容,总体部署、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时间安排,项目预期成果、组织

管理、经费预算等。

6

DB41/T1992—2020

5.5.2附图附件

调查实施方案基本附图应包括生态环境工作程度图、工作部署图,资料清单以及其他综合调查图表

等。

5.5.3编写要求

应做到任务明确,依据充分,各项工作部署合理、技术方法先进可行、措施有力,文字简明扼要、

重点突出,所附图表清晰齐全。调查实施方案编写提纲按照附录A执行。

5.6调查实施方案审查

5.6.1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与审批。

5.6.2按照审批后的调查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6调查内容

6.1自然资源环境条件调查

6.1.1自然地理状况

重点查明调查区地形地貌,河流、湖泊(水库)的水文状况,水文地质状况,气候与气象特征等。

6.1.2社会经济概况

评价范围内的人口规模、分布,经济规模与增长率,交通运输结构、空间布局等;重点关注评价区

域的产业结构、主导产业及其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及建设情况等。

6.1.3环境质量现状

6.1.3.1地表水环境调查:水功能区划、保护目标及各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主要水污染因子和特征

污染因子、水环境控制单元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地表水控制断面位置及达标

情况、主要水污染源分布和污染贡献率(包括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移动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

废水及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等。

6.1.3.2地下水环境调查: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含(隔)水层结构及分布特征、地下水补径排条

件等;地下水利用现状,地下水水质达标情况,主要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因子等。

6.1.3.3土壤环境调查:土壤主要理化特征,主要土壤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因子,土壤中污染物含量,

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区及防控目标;河流沉积物质量达标情况。

6.1.4生态状况及生态功能

生态保护红线与管控要求、生态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系统的类型(森林、草地、湿地、

水域、农田、城镇等)及其结构、功能和过程、植物区系与主要植被类型,珍稀、濒危、特有、狭域野

生动植物的种类、分布和生境状况、主要生态问题的类型、成因、空间分布、发生特点等。

6.1.5资源利用

6.1.5.1主要用地类型、面积及其分布,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开发利用状况,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

6.1.5.2水资源总量、时空分布,水资源利用上线及开发利用状况和耗用状况(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再生水利用状况,水资源重点管控区。

7

DB41/T1992—2020

6.1.5.3能源利用上线及能源消费总量、能源结构及利用效率、矿产资源类型与储量、生产和消费总

量、资源利用效率等。

6.1.5.4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的地理位置、范围和开发利用状况等。

6.1.5.5重要生物资源(如林地资源、草地资源、渔业资源)和其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

的资源地理分布、储量及其开发利用状况。

6.1.6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单位国内生产

总值固体废物产生量,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产生源分布、处置方式等。

6.1.7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及运行情况

评价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治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环保工程、土地整治、国土绿

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实施情况及效果。

6.2生态环境问题调查

6.2.1自然灾害调查

6.2.1.1洪涝、干旱灾害、冰雹、暴雪等自然灾害调查内容如下:

以收集资料为主,查阅地方志等相关资料,调查因洪涝、干旱、冰雹、暴雪等原因造成的农作物减

产、生物植被受灾;调查因降水量过于集中而产生大量的积水和径流,致使土地、房屋等渍水,受淹而

造成的灾害;调查受灾人口、水淹耕地面积、倒塌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6.2.1.2崩塌调查内容如下:

a)崩塌区基本特征调查,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岩层产状及其与陡崖坡向的关系、构造断裂

和水文地质特征;

b)先期崩塌体特征调查,包括崩塌体产出位置、规模与物质组成及结构、运移的斜坡形体、稳定

状况;

c)潜在崩塌体(危岩体)特征调查,包括危岩体产出位置、规模、地层岩性、边界、开裂缝的组

数与特征、内部组构,稳定状况和可能运移的斜坡形态及最终堆积场地,崩塌后可能的影响范

围;

d)崩塌成因的因素调查,包括自然动力因素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对崩塌发生与发展的影响;

e)崩塌危害调查和崩塌防治工程及其效果调查;

f)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1填写。

6.2.1.3滑坡调查内容如下:

a)滑坡区的基本地质、地貌特征调查,包括地貌部位、地层岩性、岩层产状及其与坡向的关系、

构造断裂和水文地质特征;

b)滑坡体特征调查,包括形态及规模和边界、岩体结构、岩性组成,滑坡物质成分、滑动面的特

征及与其他结构面的关系,地下水活动与赋存情况;

c)滑坡变形活动特征调查,包括变形活动现状、变形活动阶段、滑动方向与滑动距离、滑动的方

式与力学机制、稳定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d)滑坡成因因素调查,包括自然动力因素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对滑坡发生与发展的影响;

e)滑坡危害调查和滑坡防治工程及其效果调查;

f)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2填写。

6.2.1.4泥石流调查内容如下:

8

DB41/T1992—2020

a)流域形态特征、流域面积、流域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松散固体物质(含固体废弃

物)形成与特征、气象水文特征,确定泥石流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及其范围;

b)泥石流的形成条件及其类型、形成区洪水汇流量和补给泥石流的固体物质类型及数量,流通区

的沟谷类型、坡度及其对泥石流运移的控制作用,堆积区的地形地貌、堆积形态与规模、堆积

物期次及物质组成、堆积体稳定状况,泥石流目前所处发展阶段与发展趋势;

c)泥石流危害程度和泥石流防治工程及其效果的调查;

d)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3填写。

6.2.1.5不稳定斜坡调查内容如下:

a)边坡的成因(自然或人工)类型、形态、规模和边界条件;

b)边坡坡体的结构类型与岩性组合特征,包括地层岩性、产状、断裂、节理、裂隙发育特征,软

弱夹层的岩性与产状,风化残坡积层的岩性与厚度、坡度、坡向、地层倾向与斜坡坡向的组合

关系,确定控制边坡稳定性的主要结构面;

c)边坡水文地质条件,上部汇水坡体在暴雨情况下,地表水渗入或地下水对边坡的影响;

d)人为活动对边坡的改造或破坏情况、边坡土地利用情况、植被类型及覆盖情况;

e)边坡不同地段发生崩塌、滑坡等变形破坏的可能性及影响范围的分析预测;

f)进行边坡稳定性分区评价;

g)边坡变形破坏的危害和防治措施与效果;

h)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4填写。

6.2.1.6岩溶塌陷调查内容如下:

a)岩溶塌陷区调查,包括地貌成因类型与形态,可溶岩层岩性与岩溶发育特征,上覆第四系松散

覆盖层的厚度、结构与工程地质特征,岩溶地下水类型、水文地质结构和岩溶水的补径排条件

及其动态变化特征;

a)岩溶塌陷特征调查,包括分布与规模、形态特征,发育强度与频度,发育过程与发育阶段,塌

陷的伴生现象,上覆土层中土洞的发育与分布等;

b)岩溶塌陷成因调查,包括自然动力因素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对岩溶塌陷发生与发展的影响,确

定主要成因与类型;

c)岩溶塌陷危害调查和防治现状及效果调查。

6.2.1.7地裂缝调查内容如下:

a)地裂缝特征调查,包括地裂缝分布范围与几何特征、地裂缝活动特征和变化活动速率、确定地

裂缝类型;

b)地裂缝成因调查,包括地裂缝发生区的地貌及微地貌单元、地层岩性、岩土体结构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特征和地裂缝与区域新构造活动的关系,地裂缝与同地区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或崩塌、

滑坡的关系,地裂缝与气象水文的关系,地裂缝与人为活动的关系等,判定地裂缝成因的主要

原因;

c)地裂缝危害调查和防治现状及效果调查;

d)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5填写。

6.2.1.8地面沉降调查内容如下:

a)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的形成特点、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已有建筑物的影响;

b)地下水开采量强度大、地下水位降深幅度大的地段的井管较地面有无上升、房屋有无变形等情

况;

c)管线的破裂情况,建筑设施的变形、倾斜、裂缝的发生时间和发展过程;

d)第四纪松散堆积物的岩性、厚度和埋藏条件,收集和分析不同地区地下水埋藏深度和承压性,

各含水层之间及其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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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地面沉降的防治措施、效果及存在问题;

f)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6填写。

6.2.1.9自然灾害具体调查内容参照DZ/T0261—2014、DD2019-08执行。

6.2.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

6.2.2.1矿山地质灾害调查内容:

a)矿业活动直接引发或加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规

模、致灾程度、形成原因、处置情况等;

b)调查地质灾害体特征、致灾范围、威胁对象、潜在危害及防治措施等;

6.2.2.2含水层破坏调查内容:

a)采矿抽排地下水的疏干排水量及利用量,地表水与地下水漏失范围;

b)含水层结构破坏的范围、层位、破坏程度;

c)导致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的途径、方式、特征污染物及影响范围;废水净化处理的措施及利用

情况;

d)含水层破坏的防治措施、效果及存在问题;

e)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7填写。

6.2.2.3采空塌陷调查内容如下:

a)采空区基本情况调查,包括采掘类型(矿坑、隧道等)、采空区或硐室规模、埋藏深度,支护

与填充情况,形成时间,工程掘进过程中的冒顶等坑(硐)内变形情况,揭露的地层岩性与地

质构造,重点调查采空区或硐室顶板地层的岩性、岩体结构、厚度、风化与节理裂隙发育情况,

采掘方式与施工工艺、采掘强度和顶板管理情况等;

b)采空塌陷区环境地质条件调查,包括微地貌、地层岩性与产状、地质构造、岩土体性质与结构

特征和地下水的赋存状态;

c)采空塌陷特征调查,包括分布、规模、形态、发生时间,与采掘时间、采掘方式、开采强度和

空区(或硐室)范围及冒顶等坑(硐)内变形的对应关系,与采空塌陷伴生的地面沉陷、地面

倾斜、地面开裂、斜坡滑移、山体崩塌等问题及其稳定性;

d)采空塌陷的危害调查与趋势调查和防治现状及效果调查;

e)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8填写。

6.2.2.4地形地貌景观破坏调查内容:

a)露天采场、矿山固体废弃物(废石渣、煤矸石堆、尾矿库等)、地面塌陷等造成地形地貌景观

变化的地点、方式和范围;

b)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与城市、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或重要旅游景区(点)的距离;

c)地形地貌景观恢复治理的措施、成效及存在问题;

d)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9填写。

6.2.2.5土地压占与破坏调查内容:

a)露天采矿挖损、地面塌陷、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类型、位置、面积;

b)崩塌、滑坡、泥石流堆积物破坏的土地类型、位置、面积;

c)矿山废弃土地治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途径、措施、成效及存在问题;

d)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10填写。

6.2.2.6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具体调查内容参照DD2014-05执行。

6.2.3水体污染调查

6.2.3.1地表水污染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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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调查城镇生活废水、农村生活废水、畜禽养殖废水的排放量、处理方式、处理率及中性水的利

用排泄方式、排放口的位置;

b)地表水系污染区段的分布范围、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污染程度;

c)已治理地表水环境项目的位置、治理措施、成效及存在问题等;

d)具体调查内容参照GB3838—2002执行。

6.2.3.2地下水污染调查内容:

a)收集地下水水质监测分析结果,对与现有资料中已被检出超标的主要污染物和反映本区主要污

染物与水质问题的其他项目,应进行采样测试;

b)地下水污染特征调查,包括地下水污染地段的分布、含水层位及其特征,主要超标物质成分、

含量及时空分布;

c)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包括导致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类型、主要污染物质成分及含量、污染

途径与范围;

d)已治理地下水环境项目的位置、治理措施、成效及存在问题等;

e)具体调查内容参照DZ/T0288—2015、HJ/Tl64—2004执行;

f)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11填写。

6.2.3.3工矿企业废水排放调查内容:

a)工业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的种类、处理方式、排放区域,对水环境的污染途径、污染程度、污

染范围等;

b)矿山企业的矿井排水、尾矿排水、废石渣淋滤水等处理方式、排放区域,潜在特征污染物类型;

c)工业企业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及排水量,水处理后的排放浓度、排泄方式;

d)选矿废水的处理方法,以及处置不当污染水源和土壤,淤塞河流和湖泊,危害水产和植物的情

况;

e)具体调查内容参照HJ91.1—2019执行;

f)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11填写。

6.2.4土壤污染

6.2.4.1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污水灌溉所进入土壤的污染物种类、途径、污染空间分布和污染

程度等。

6.2.4.2未经处理的工矿企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直接灌溉农田的情况。

6.2.4.3工矿企业排出的废渣、污泥以及城镇垃圾堆放,在处置过程中扩散、降水淋滤等直接或间接

作用引发土壤污染情况。

6.2.4.4已实施土壤污染及土地功能退化项目的位置、成效、治理措施及资金投入等。

6.2.4.5农用地的类型、分布、布局、质量、规模、管护、耕作方式、整治条件等。

6.2.4.6土壤污染调查内容参照HJ25.1—2019、HJ/T166—2004执行。

6.2.4.7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B中的表B.12填写。

6.2.5土地功能退化调查

6.2.5.1水土流失调查内容:

a)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壤质地、土层厚度、理化性状,土地利用类型及结构、植被类型,年

降水量及分布、降雨强度,水土流失面积、强度与分布;

b)土壤平均流失厚度、土壤平均侵蚀模数和土壤侵蚀强度,水土流失区水库、河流等的泥沙淤积

特征(淤积量、淤积速率、淤积物成分)及淤积物来源;

c)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现状与综合冶理情况及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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