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6/T 1063-2023 地下管线数据获取与建库规范

DB3206/T 1063-2023 The standard for acquiring and establishing underground pipeline data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5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6/T 1063-2023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5
实施日期
2023-12-25
发布单位/组织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管线数据获取与建库的基本规定、技术准备、管线探查、管线测量、管线规划测量、数据处理与成果编制、成果规格和命名、质量检查与验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下管线数据获取、处理和入库的相关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胡国军、黄向阳、季培荣、张凤凤、奚春华、瞿少峰、张家根、陈江烽、许鹏、马思宇、袁春东、刘占林、齐志飞、陈亮、李砾砾、龚天宇、杜帅龙
出版信息:
页数:5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40

CCSA75

3206

南通市地方标准

DB3206/T1063—2023

地下管线数据获取与建库规范

Specificationfordataacquisitionanddatebaseconstructionofundergroundpipelines

2023-12-25发布2023-12-25实施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06/T1063—2023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符号、缩略语和代号..................................................................3

5基本规定............................................................................4

6技术准备............................................................................6

7管线探查............................................................................8

8管线测量...........................................................................13

9管线放线和竣工测量.................................................................14

10数据处理与成果编制................................................................15

11成果规格和命名....................................................................29

12成果检查、验收与提交..............................................................30

附录A(规范性)管线编码、要素名称及符号图例表.......................................33

附录B(资料性)管线材质字段字典.....................................................43

附录C(规范性)管线埋设类型字段字典.................................................44

附录D(规范性)地下管线数据获取与建库安全保护规定...................................45

附录E(资料性)地下管线规划放线成果样图.............................................46

附录F(资料性)地下管线规划核实测量(竣工测量)成果样图.............................47

参考文献..............................................................................48

I

DB3206/T106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国军、黄向阳、季培荣、张凤凤、奚春华、瞿少峰、张家根、陈江烽、许鹏、

马思宇、袁春东、刘占林、齐志飞、陈亮、李砾砾、龚天宇、杜帅龙。

II

DB3206/T1063—2023

引言

为统一南通市地下管线数据获取、管线数据处理及建库的技术要求,为城市科学规划、工程建

设和精细化管理提供详实准确、现势性强的管线数据,满足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在历

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广泛调研,参考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南通

地方特点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制定了本文件,作为南通市地下管线数据获取与建库的

标准。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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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数据获取与建库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管线数据获取与建库的基本规定、技术准备、管线探查、管线测量、管线规划测

量、数据处理与成果编制、成果规格和命名、质量检查与验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下管线数据获取、处理和入库的相关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435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CJJ/T7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

CJJ/T8城市测量规范

CJJ6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T73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

CJJ18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下管线undergroundpipeline

敷设于地下,用于传送能源、信息和排输废物等的管道(沟、廊)、线缆等及附属设施的统称。

3.2

地上管线abovegroundpipeline

架空的管道、线缆等。

3.3

非开挖管线trenchlesspipeline

利用各种岩土钻掘设备和技术手段,通过导向、定向掘进等方式在地表极小部分开挖的情况下(一

般指入口和出口小面积开挖),敷设的地下管线。主要分为:顶管、拖拉管。

3.4

超深管线ultra-deeppipeline

常规探测技术方法难以满足探测精度要求的大埋深的地下管线,一般埋深大于5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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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管线点surveypointofpipeline

地下管线探查过程中,为准确描述管线的走向特征和附属物、建(构)筑物信息,在地下管线探查

或调查工作中设立的测点,包括明显管线点和隐蔽管线点。

3.6

地下管线数据获取dataacquisitionofundergroundpipeline

采用权属调绘、实地调查、仪器探查和测量等方法确定地下管线空间位置、空间关系及属性的过程,

一般也称为“管线探测”。

3.7

管线探查detectionofpipeline

采用权属调绘、实地调查和仪器探查等方法确定地下管线在地面上的投影位置、埋深、连接关系及

属性的过程。

3.8

管线普查generalsurveyofpipeline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查

明指定区域内的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相关数据,编绘管线成果和建立管线数据库的过程,包括管

线探查、管线测量、数据处理、建立管线数据文件和信息管理系统等工作。

3.9

管线修补测repairdetectionofpipeline

根据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或已有管线数据成果动态维护的需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对一定范围内的已有管线数据成果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及修正,补充探测范围内的新增管线,移除并备

份已经灭失的管线,以保持已有管线数据成果现势性的工作。

3.10

管线详查detailedsurveyofpipeline

为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采用适当的技术方法,对指定区域内的管线进行详细探测的过程。

3.11

管线专项探测specificdetectionofpipeline

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在管线详查的基础上,针对指定区域内的地下管线或某一类地下管线进行专

门精确探测。

3.12

管线放线测量loftingsurveyofpipeline

将设计的管位放样到实地。

3.13

管线竣工测量finalsurveyofpipeline

指对新施工的管线根据管线规划设计的相关要求及规划条件进行竣工验收测量。

3.14

地下管线数据库undergroundpipelinedataba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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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的管线数据分层和结构来组织、存储和管理地下管线信息的数据库。

3.15

地下管线元数据undergroundpipelinemetadata

地下管线数据的标识、覆盖范围、质量、空间和时间模式、空间参照系和分发等信息。

3.16

地下管线三维模型three-dimensionalmodelofundergroundpipeline

在立体空间中表达地下管线要素的位置、几何形态、表面纹理及其属性等信息的三维模型。

3.17

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informationsystemofundergroundpipeline

在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库和网络的支持下,利用GIS技术实现对地下管线及其附属物、建(构)

筑物的空间和属性信息进行二维或三维输入、编辑、存储、管理、查询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信

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4符号、缩略语和代号

4.1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管线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

�𝑐:管线点高程测量中误差;

��ℎ:明显管线点的埋深量测中误差;

�𝑡: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探查中误差;

�𝑐:隐蔽管线点的埋深探查中误差;

��ℎ: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探查限差;

�𝑐:隐蔽管线点的埋深探查限差。

4.2�缩�ℎ略语

下列代号适用于本文件:

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

RTK:载波相位实时动态差分定位技术(RealTimeKinematic);

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

PDOP:位置精度因子(PositionDilutionofPrecision)。

4.3代号

O:字段可选填(Optional);

M:字段必填(Mandatory);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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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字段条件必填(Conditional)。

5基本规定

5.1项目类型

5.1.1管线数据获取项目分类

地下管线数据获取项目按任务类型可分为管线普查、管线详查、专项探测、管线修补测、管线竣工

测量。各类探测项目可按委托要求、本文件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

5.1.2管线普查

5.1.2.1管线普查按探测对象不同可分为综合管线普查与专业管线普查,按探测区域不同可分为市政

管线普查和院落管线普查。

5.1.2.2综合管线普查一般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需全面查明辖区或指定区域内管线现状,其成

果可用于规划编制、项目前期研究和行业管理应用。

5.1.2.3专业管线普查一般由管线权属单位组织,对本专业单一种类管线进行普查,其探测范围应包

括该专业管线相关或指定的区域,其成果主要应用于管线的运维管理。

5.1.3管线详查

管线详查一般由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所有现状管线或特定管线进行详细探测,

按工程的阶段可分为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成果应用于工程的设计、管线防护和迁改等,对特定管线的

探测精度要求较高。

5.1.4专项探测

当工程建设需要获取重点管线、特殊管线的准确空间数据,经评估管线详查数据无法满足需求时,

应使用特定方法进行地下管线专项探测。

5.1.5管线修补测

管线修补测是对一定区域内的已有管线数据成果进行修补测的工作,其探测范围应包括委托方指定

或建设工程相关的区域,其成果可用于建设工程规划、总体设计及已有管线数据成果的更新维护。

5.1.6管线竣工测量

管线竣工测量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项目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管线进行竣工测量的工作,其成果主

要应用于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程验收及已有管线普查数据的更新维护。

5.2基本要求

5.2.1管线探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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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探测应查明或测量管线的类别、平面位置、埋深(高程)、走向、性质、规格、材质和权属单

位等管线基本信息,绘制管线图,建立管线数据库。

5.2.2管线探测基本程序

管线探测的基本程序宜包括:接受任务、技术准备、管线探查、管线测量、数据处理、编绘成果图、

建立管线数据库、编写技术总结报告和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探测任务较简单或工作量较小时,上述程

序可简化。

5.2.3空间基准

5.2.3.1平面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5.2.3.2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5.2.4时间基准

日期采用公元纪年,时间采用北京时间。

5.2.5数据获取对象

5.2.5.1管线分类

管线数据获取对象为各种地下管线、综合管廊(沟)、地上管线,其中管线大类包括给水、排水、

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和其他。

5.2.5.2取舍标准

各类型管线项目的取舍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市政管线普查

给水(内径≥50mm)、雨污水(管径≥200mm,方沟≥400×400mm)、燃气、电力、通信、热力、

工业管道等管线均需全测。作业范围为道路及两侧范围内的所有符合要求的管线,超出探测

范围起贯通作用的管线均需探测。

b)院落管线普查

给水管线探测至楼栋入户阀门,雨水管线探测至楼栋雨水收集边井,污水管线探测至楼栋污

水收集井,其他管线户外管均需全测,外围应探测至与市政管线接入点或排放口。

c)管线详查按照项目的要求进行,详细程度一般不低于上两条标准。

5.2.6仪器设备及软件

管线数据获取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及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测量仪器应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校验应符合CJJ/T8的相关规定,按说明使用及保养;

b)探查仪器在使用前应检校,探查仪器检校和保养应按CJJ/T7执行;

c)管线数据处理软件基本功能宜包括数据输入或导入、图形编辑、属性编辑、管线图生成、数

据检查、查询统计、成果输出等。

5.2.7记录要求

探测过程中应现场绘制探查草图,记录探查管线的物探点号、要素名称、埋深、管径、材质、埋设

方式、连接关系等信息,各项目应记录齐全、正确、清晰,不得随意擦改、涂改、转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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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数据建库要求

地下管线数据建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地下管线数据库的数据来源应为经规划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数据、地下管

线竣工测量数据或管线权属单位汇交的符合入库要求的数据;

b)地下管线建库数据应包括各类管线及其附属物的空间和属性数据;

c)管线废弃、拆除时,管线权属单位应向规划主管部门报备,以进行数据库的更新。

5.2.9成果资料归档

管线探测成果资料应按CJJ61中规定的档案载体、装订规格和组卷要求,按文字、表、图、数据分

类进行整理归档。

5.2.10安全保护

地下管线探测作业应确保人身、财产、数据及地下管线的安全,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安全保护执行附录D的规定。

5.3精度要求

5.3.1基本要求

本文件以中误差作为探测精度的衡量标准,以2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5.3.2控制点精度要求

用于测量地下管线的控制点相对邻近控制点平面点位和高程中误差均不应大于50mm。

5.3.3管线探测的主要精度指标

地下管线探测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地下管线明显管线点(实地可见的管线点)埋深量测中误差不应大于25mm;当丈量困难需分

段累计丈量时,中误差不应大于25(n为分段数,应不大于3);当埋深大于5000mm时,中

误差不应大于50mm。

√�

b)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探查中误差不应大于O.05h,管线埋深探查中误差不应大于O.075h,

其中h为管线中心埋深,单位为mm,当h<1000mm时以1000mm代入计算。特殊情况下可以另

行约定地下管线探查精度。

c)地下管线点测量精度:相对于邻近控制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高程测量中

误差不应大于30mm。

d)使用跟踪测量方法时管线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管线点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应

大于50mm。

6技术准备

6.1一般规定

6.1.1地下管线探测前应根据项目的类型确定技术准备的内容。

6.1.2地下管线探测开展前应对测区内已有的地下管线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编绘地下管线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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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调绘图。

6.1.3管线探测技术准备工作宜包括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仪器检校、方法试验和技术设计。

6.2现状调绘

6.2.1资料搜集

在管线探测工作开展前应全面搜集已有的地下管线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来源一般为相关主管

部门、管线权属单位、档案馆、管线建设单位、管线设计单位、管线施工单位等。各类资料一般包括如

下内容:

a)已有的各种地下管线探测成果图(库);

b)各类管线的设计、施工、竣工图件及相应说明资料或口述资料;

c)覆盖测区的控制测量成果;

d)覆盖测区的相应比例尺地形图。

6.2.2工作底图编制

工作底图编绘应对搜集的各类已有管线资料进行分类、合并、整理、分析,并将有关管线点、线及

属性信息转绘到相应的比例尺地形图上,作为管线探测的参考。

6.3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核查搜集的资料与现场的符合性,评价其可靠性及可利用度;

b)踏勘了解测区的地物、地貌、交通和管线分布情况及电磁干扰、井内积水等可能对探测产生

影响的因素;

c)检查测区范围内测量控制点的保存情况;

d)根据现场踏勘结合所搜集的资料预估管线探测的工作量。

6.4探查仪器校验

6.4.1探查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验,仪器的校验包括稳定性校验及精度校验。

6.4.2探查仪器的稳定性校验应采用相同的工作参数对同一位置的地下管线进行不少于2次的重复探

查,重复探查的定位及定深结果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6.4.3探查仪器的精度校验宜在单一已知地下管线或管线敷设条件相对简单地段进行,通过探查结果

与实际对比评价其定位精度和定深精度。定位、定深精度应符合本文件第5.3.3条b款的规定。

6.4.4经校验不合格的探查仪器不得投入使用。

6.5探查方法试验

6.5.1方法试验应在地下管线探查前进行。

6.5.2方法试验可与探查仪器校验同时进行,并应符合如下规定:

a)试验场地和试验条件应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

b)试验应在管线数据获取范围内的已知管线地段上进行;

c)试验应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埋深的地下管线和不同地球物理条件分别进行;

d)拟投入使用的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探查仪器均应参与试验。

6.5.3探查方法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结果进行验证和校核,评价、确定有效的探查方法和技术参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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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编写方法试验报告。验证和校核内容应包括探查方法和仪器的有效性、技术措施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探查成果可靠性与精度。

6.6技术设计

6.6.1管线普查及工作量较大的详查类项目应编制技术设计书指导项目的实施,工作量较小的管线详

查、管线修补测、管线竣工测量等项目可编制简单技术方案。

6.6.2技术设计书内容

技术设计书宜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任务来源、工作目的与任务内容、工作量、工作范围、项目工期等;

b)测区概况:测区环境条件、地球物理条件、管线埋设概况等情况;

c)已有资料及其可利用情况;

d)执行的技术标准或其他技术文件;

e)计划投入的仪器、设备等;

f)作业方法与技术措施要求;

g)施工组织与工期计划;

h)质量、安全和保密措施;

i)拟提交的成果资料;

j)有关附图、附表。

6.6.3技术设计书及变更应经批准后执行。

7管线探查

7.1一般规定

7.1.1管线探查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选用合适的仪器和方法进行,确定目标管线在地面上的投影位

置及埋深,并按照任务要求调查相应的管线属性。

7.1.2明显管线点采用实际调查方法获取其属性信息,隐蔽管线点应通过物探方法探查其平面位置及

埋深。

7.1.3地下管线探查应在管线特征点的地面投影位置上设置管线点。在无特征点的管段上,应以能够

反映地下管线走向变化、弯曲特征为原则设置地面管线点。管线点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线普查、管线修补测及管线竣工测量时,管线点实地间距≤75m;

b)设计阶段管线详查时,管线点实地间距≤50m,

c)施工阶段管线详查时,管线点实地间距≤20m;

d)管线竣工测量或管线专项探测中使用管道三维轨迹定位测量时,管线点采样间距宜为1m。

7.1.4管线详查项目中应根据项目的需要,使用有效的方法对超深管线、非金属管线等常规方法不能

准确探测的管线进行准确探测。对精度有更高要求的特定管段,经评估后应进行专项探测。

7.1.5管线竣工测量中,燃气、给水等明显点较少的管线应覆土前跟踪测量;非开挖方式敷设的管线

应使用管道三维惯性定位等有效方法进行准确测量。

7.2实地调查

7.2.1调查内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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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调查应按地下管线类别分别调查其相应的属性项目。各类地下管线实地调查的属性项目按表1

进行调查。

表1各类地下管线实地调查属性项目

埋深断面附载体特征

管线埋设孔特埋设权属

内外管材质属压流电

类别方式宽×高(根)征年代单位

底顶径物力向压

给水管道---★--★★

管道-----★★

压力

排水-----★★

沟道-----★★

燃气管道-----★★

管道---★--★★

热力

沟道--★--★★

管块----★★

电力沟道----★★

直埋-----★★

管块-----★★

通信沟道--△---★★

直埋------★★

管道--★--★★

工业

沟道-----★★

综合

管廊------★★

其他(沟)

不明

-△--△△△-----

管线

注1:表示应查明的项目;△表示宜查明的项目;★表示竣工测量应查明的项目,其他类型项目宜查明;

注2:宜查明的项目在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填写属性内容;

注3:电力管线为空管时电压不记录。

7.2.2明显管线点设置要求

明显管线点设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检查井应在其井盖中心设置管线点,其他附属设施的管线点应设置在其地面投影的几何中心;

b)综合管廊(沟)应在其几何中心线上设置管线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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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当管线附属设施的管线点偏离管线中心线在地面的投影位置,偏距大于或等于0.4m时,应量

测和记录偏距,并分别设置管线点;以井盖中心与管线中心线在地面投影的垂足点设置管线

点,同时将检查井作为管线附属物处理;

d)管线检修井内有多种管线附属物时,应按照投影位置分别设置管线点;

e)面积>2㎡的井室需按其内壁水平投影绘制井室面。

7.2.3明显管线点调查方法

7.2.3.1明显管线点的各种属性数据一般直接开井调查。开井调查时,应仔细观察连接关系,对于无

法目视观察的井位应使用量杆探查,以防遗漏方向。当井室较大在地面难以调查且因安全等问题无法下

井调查时,宜使用管道潜望镜内窥等方法进行调查。

7.2.3.2实地调查应按表2的规定查明地下管线的种类;按附录C的相关规定查明地下管线的埋设方

式;在调查合建井时应根据井内标牌或管线标识并结合相关资料核实权属单位信息。

7.2.3.3量测管线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道及管廊(沟)应量测其断面尺寸,单位用mm表示;

b)重力流排水管道应量测内径,其他圆形管道应量测其外径,矩形管廊(沟)、沟道应量测断

面内壁的宽和高;

c)规则排布的电力、通信等管块形式的管线可根据单孔直径按行和列组合的样式计算管块的断

面尺寸,不规则管块按组合的外包络最大尺寸量取;

d)定向钻施工的电力、通信管线断面拟合成圆形。

7.2.3.4电(光)缆管块(组)应查明其总孔数、电缆条数及占用孔数。

7.2.3.5电力管线电压值以kV为单位,同一通道内有多种电压等级的以最高电压表示;未穿电缆的电

力管线,电缆根数字段填“0”。

7.2.3.6在明显管线点上实地量测地下管线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根据管线的类别不同,按照表1规定量测管线的外顶埋深或内底埋深;

b)地下管线埋深可采用钢尺或量杆丈量,丈量两次以上,读数至cm,两次量测较差不得大于3cm,

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数据;

c)给水、燃气等管线在丈量三通时,应注意不同连接方向管径与埋深的关系,确保三通点在各

连接方向的中心埋深一致性;

d)当各类管线井无法开启或井内淤积及有障碍物导致无法直接量测时,应采用其他方法查明其

埋深,并记录量测方法;实在无法查明时,结合周边管线埋深值,填写概略埋深,并备注说

明。

7.2.3.7阀门等附属物应测定其几何中心的平面位置和与管道连接处外顶的埋深。

7.2.3.8应对各类管线附属物按附录A中分类进行准确认定,专业管线普查、管线竣工测量及项目需

要时应区分附属物子类,管线普查和一般管线探测时可不区分子类;不能按附录A进行分类的附属物,

归为各管类的“其他附属物”,并记录附属物的实际名称。

7.2.3.9调查查明各种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泵站、调压站、变电站、变换站、控制室、换热站、

锅炉房、动力站等面积大于4㎡的管线附属物或地面建(构)筑物在其几何中心以相应符号表示,并按

实际水平投影绘制范围面。

7.3隐蔽管线点探查

7.3.1探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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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探查应遵循下列原则:

a)按照从简单到复杂的顺序探测;

b)优先选择有效、快捷的方法;

c)复杂条件下宜采用综合探查方法。

7.3.2物探方法选择

隐蔽管线点探查宜根据任务要求、探查对象材质、埋深等特性及地球物理条件,按CJJ61附录D选

用地球物理探查方法。

7.3.3金属管线探查要求

金属管线探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金属管道、线缆探查,宜优先选用电磁感应法的直接法、夹钳法、感应法;深埋金属管道探

查,可选择综合物探方法。

b)使用管线仪定位时,可综合应用极大值法和极小值法,初步确定管线平面位置,再使用极大

值两侧等比例取中法确定管线平面位置。

c)使用管线仪定深时,可采用特征点法、直读法及45°法,探测环境复杂时,宜综合应用多种

方法进行探测。定深点宜选在靠近目标管线特征点左右各3~4倍管线埋深范围内。

d)当目标管线邻近有较多平行管线或管线分布情况较复杂时,宜采用直接法、夹钳法等信号激

发方式进行探测。

e)采用直接法或充电法探查管线时,应保持良好的电性接触,接地电极应布设合理,接地点上

应有良好的接地条件。

f)对于没有管线资料的测区,宜分别采用感应法和工频法进行扫描搜索金属管道和带电的电力

电缆。其具体方法为,根据方法实验确定的最佳收发距,利用平行搜索法发现异常点,再在

异常点上用圆形搜索法确定管线走向,然后沿管线走向进行追踪探测、定位和定深。

g)非开挖埋设的管线应重点探测,在其出入土点、最深点(河道处除外)等处增加探测点。

h)分多股进行非开挖施工的电力管道应分别进行探测。

7.3.4非金属管线探查要求

7.3.4.1燃气PE管探测

燃气PE管探测宜选用主动声源法,采用此方法探测的燃气PE管道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6MPa,应保证

驱动器接口和管道接口尺寸对应、连接牢固。探测过程中,仪器连接处应有专人值守,并做好防护措施。

7.3.4.2地质雷达法探测

采用地质雷达法进行非金属管线探测时,应选用合适的发射频率和接收天线;在一个探测点上应进

行两次以上往返探测;对不规整的管线异常应进行开挖验证。

7.3.4.3空管示踪探测

有出入口的非金属管道,根据任务要求及现场条件可选用示踪电磁法、三维惯性定位法进行探测。

7.4管线点外业编号及实地标注方法

7.4.1管线点编号应采用“管线类别代号+管线点顺序号”的形式,并应保持其同一测区内的唯一性。

11

DB3206/T1063—2023

7.4.2经探查精确定位后的管线点,在实地用油漆做“⊕”字标记(直径宜为5-8cm),无法用油漆

做标记的地方用铁钉或木桩做标记,并在附近明显的地方标注其点号。管线点号应书写在易保存且容易

查找的地方。

7.4.3无法做标记和点号的地方用栓点的方法标明方向和拴距,并画好示意图,便于实地查找。

7.4.4实地标注时应注意标记和文字不宜过大,不可影响市容。

7.5外业草图的编绘

7.5.1外业草图应根据现场调查及探测的结果现场绘制,可选用纸质工作底图或电子手簿作为载体。

7.5.2各管线点号应做到实地与图上统一。

7.5.3管线的连接关系及管线之间的相对位置必须正确、清楚。管线密集或管线连接关系复杂的区域

应绘制局部放大示意图。

7.5.4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采用不同颜色和符号绘制,各项调查内容必须标注清楚、正确、完全。

7.6管线探查质量检查

7.6.1管线探查质量检查应采用明显管线点重复调查、隐蔽管线点重复探查方式,必要时应进行开挖

验证。

7.6.2应在明显管线点和隐蔽管线点中分别抽取不少于各自总点数的5%且不少于20个点进行同精度

质量检查。检查的管线点应随机抽取且应在测区内均匀分布和具有代表性。

7.6.3需要对隐蔽管线点开挖验证时,应选取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0.5%,并不少于2个点进行开

挖验证。

7.6.4管线点的数学精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明显管线点应重复量测埋深,隐蔽管线点应使用仪器

重复探查的方法检查平面位置和埋深,根据检查结果按下式(1)、式(2)、式(3)分别计算明显管

线点的埋深量测中误差、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和埋深中误差,按式(4)、式(5)

分别计算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限差和埋深限差。不得超过±25mm,�ℎ和不得超过各自对

�𝑡�𝑐�

应限差、的0.5倍,各指标的粗差率不应大于5%。

�𝑐��ℎ�𝑡�𝑐��ℎ

�𝑐��ℎ·····················································(1)

2

∆�𝑡

�𝑡=±2�1

······················································(2)

2

∆�𝑡

�𝑐=±2�2

·····················································(3)

2

∆ℎ𝑡

�ℎ2�2

�=±·····················································(4)

0.1�2

�𝑐=�2�=1ℎ�

····················································(5)

0.15�2

�ℎ�2�=1�

式中:�=ℎ

为明显点埋深较差(mm);

为隐蔽点平面位置较差(mm);

∆�𝑡

为隐蔽点埋深较差(mm);

∆�𝑡

为检查的明显点点数;

∆ℎ𝑡

为检查的隐蔽点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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