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2949-2015 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YD/T 2949-2015 Telecommunications Internet Data Center (IDC)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行业标准-邮电通信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D/T 2949-201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邮电通信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7-14
实施日期
2015-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3.040.40

M30YD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T2949-2015

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丨DC)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SafetyadministrationstandardofInternetDataCenter(IDC)

2015-10-14发布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YD/T2949-2015

目次

•II

細-..................................*•1

规范性引用文件........................••1

术语和定义............................••1

原则与任务”...........................•-2

机房环境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要求........"2

5.1机房环境安全生产要求…............"2

5.2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总体要求........."3

5,3基础动力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要求....."3

5.4发电机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5

5.5UPS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要求........••6

5.6蓄电池安全生产管理要求…..........••6

5.7空调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要求.........._-7

5.8防雷接地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0

5.9动力及环境监控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0

消防系统安全管理要求..................11

6.1消防系统安全管理要求...........11

6.2用电安全管理要求…”..............12

IT维护安全管理要求....................13

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要求................13

8.1机房安全管理制度.................13

8.2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5

8.3维护作业计划制度.................15

8.4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资料管理制度……16

8.5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管理制度16

8.6巡检制度.........................16

YD/T2949-2015

本标准按照GB/TU-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宄院、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鲁、高岩、康楠、温源。

YD/T2949-2015

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具体包括IDC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管

理和IDC安全生产操作规范。IDC安全生产包含范围具有特殊性,不仅包含人员、建筑、设施、线路及

设备等安全,还包含IDC内数据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己投入正式运营的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以下简称IDC)的安全生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YD5002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

YD/T1712中小型电信机房环境规定

YD/T1363-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互联网数据中心丨ntemetDataCenter

基于电信网和互联网,为集中式收集、存储、处理和发送数据的设施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网络条件,

系统维护及相关服务的场所及配套设施。

3.2

安全生产管理OperationSafetyManagement

为防止本单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使劳动者的人身安

全和生产过程中设备及设施安全得到保障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3.3

消防安全管理FireProtectionSafetyManagement

为使IDC机房免遭火灾危害而进行的各项防火和灭火的管理活动。

3.4

保卫安全管理SafeguardSafetyManagement

为维护IDC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落实IDC机房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IDC机房安全事故而

进行的管理活动。

YD/T2949-2015

3.5

基础动力设施设备BasicPowerFacility

为IDC机房提供基本动力以及基本环境的相关动力机空调设施设备及附属系统等。基础动力设施设

备主要包含:电力电源设备、空调设备、动力环境监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

3.6

空调设备AirConditioningEquipment

机房内用于保持机房或机房局部区域处于适当温度和湿度的设备及系统。一般机房内空调设备包括:

机房专用空调设备、集中式(中央)空调设备、普通分体、柜式空调设备以及机房加湿设备等。

3.7

基础动力设施设备BasicPowerFacilities&Equipment

基础动力设施设备分为:电力电源设备、空调设备、动力环境监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

4原则与任务

4.1基本原则

1)先人后物。IDC安全生产首先保证人员安全,在此前提下保障机房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安全。

2)先整体后局部。IDC发生生产安全事件时,机房内影响设备和数据的整体安全要素的保障级别

优先于影响局部设备或数据安全的要素。

3)客户优先。客户数据和设备的安全优先于IDC服务提供方数据和设备安全。

4.2基本任务

1)加强机房生产安全管理,保障人员、数据、设备、线路及建筑消防等安全。

2)强化日常维护管理,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确保IDC网络和机房配套设备的性能、技术指

标,满足IDC的稳定、可靠运行,减少故障次数和修复时长,提高维护效率。

3)建立IDC故障及事故快速响应机制,做好相应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

4)保留IDC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操作痕迹、记录完整日志,相关内容和保存期限满足事件分

析、安全取证、独立审计和监督检查需要。

5机房环境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5.1机房环境安全生产要求

1)机房环境设计标准应符合YD/T1712《中小型电信机房环境规定》等相关规定

2)对有人值守的机房须保证机房内有足够新风量(以同时工作的最多工作人员计算,每人新鲜空

气量不小于30m3/h)。机房内人员空间与设备空间应有相应的隔离。

3)机房内环境应满足按机房环境分类的温度和湿度要求。机房内温度根据冷通道封闭或者热通道

封闭区别对待。可采用取回风口温度或者采用机房通道内1.5m高度的平均温度。机房内湿度应满足电

信机房环境规定,一般情况下为55%±15%。

4)机房内应设置必要的防虫、防鼠设施,防止虫、鼠对机房内设备、线路造成损害,甚至引起火

灾。

5)环境噪声要求:机房产生的噪声在城市区域内的最大影响应不超过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标准》的规定值。

2

YD/T2949-2015

5.2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1)设施设备应贴有标识,内容应包括设施设备名称、编号、负责人、启用时间等信息,主要设备

应在现场放置有操作说明资料。

2)应保持现用、备用或停用的设施设备的机件、部件和技术资料完整,不准任意更改设施设备的

结构、电路或拆用部件。

3)需要更改设施设备的结构、电路性能等要素时,应拟定方案,经主要责任人同意后报该IDC上

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更改。设施设备的结构、性能变更后,应经过试运行,由主管部门组

织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相关更改资料应及时登记入档。

4)对于己超过有效使用年限的设施设备,经过检测评估,性能仍然良好者并满足运行质量要求,

具有使用价值的,经过设施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可继续使用,但应适当缩短维护和检测周期。性能指标

达不到要求的设备,经维修达不到运行质量要求时须提出更新计划,同时设备应坚决报废和退网。

5)对于故障率高,造成运行维护成本过高或影响生产运行安全的设备,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可

提前报废。

5.3基础动力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基础动力设施设备管理基本原则是要保持所有在用动力系统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基本要求:

♦设备各项性能良好,满足使用要求。

♦电气指标符合标准。

♦设备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技术资料、原始记录齐全。

2)交流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直流配电设备,整流器,UPS,发电机组,空调设备应满足YD/T

1363-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要求,具有标准的通信接口,提供通信协

议,便于对电源、空调等设备集中监控和管理。

3)割接动力设施设备时应制定周密的割接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相关流程报批、执行。

4)配电屏四周的维护走道净宽应保持一定距离(>0.8m),四周走道均应铺绝缘胶垫。

5)高压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在危险处应设防护栏,并在明显处设“高压危险,不得靠近”等字

样的警告牌。

6)高压室各门窗、地槽、线管、孔洞应做封堵处理,严防水及小动物进入,应采取相应的防鼠灭

鼠措施。

7)专用高压输电线和电力变压器不得搭接外单位负荷。

8)高压防护用具(绝缘鞋、手套等)应专用,高压验电器、高压拉杆绝缘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应

定期检测试验。

9)高压维护人员应持有高压操作证,无证者不准进行操作。

10)变配电室停电检修时,应报相关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并通知用户后再进行。

11)继电保护和告警信号应保持正常,严禁切断警铃和信号灯,严禁切断各种保护连锁。

12)自动断路器跳闸或熔断器烧断时,应查明原因再恢复使用,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3

YD/T2949-2015

13)熔断器应有备用,不应使用额定电流不明或不符合规定的熔断器。直流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

应不大于最大负载电流的2倍。各专业机房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不大于最大负载电流的1.5倍。交流

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照明回路按实际最大设计负载配置,其它回路不大于最大设计负载电流的2倍。

14)引入通信局(站)的交流高压电力线应安装高、低压多级避雷装置。

15)交流用电设备采用三相四线制引入时,零线禁止安装熔断器,在零线上除电力变压器近端接

地外,用电设备和机房近端应重复接地。

16)交流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时,零线禁止安装熔断器,在零线上除电力变压器近端接地外,

用电设备和机房近端不允许重复接地。

17)电力变压器、调压器,安装在室外的,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绝缘油耐压;安装在室内的,每两

年检测一次绝缘油耐压。

18)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接地引线和接地电阻,其电阻值应不大于规定值。

19)停电检修时,应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断负荷开关,后断隔离开关。送电顺序则相反。切

断电源后,三相相线上均应接地线。

20)对高压变配电设备进行维修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高压操作应实行两人操作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实行操作唱票制度。不准一人进行高压操

作。,

♦切断电源前,任何人不准进入防护栏。

♦检修时,切断电源后应验电、放电、接地线,并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任何人不得接触设备或进入设备遮拦内。人体距带

电导体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在检查有无电压、安装移动地线装置、更换熔断器等工作时,均应使用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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