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335-2009 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
GB/T 24335-2009 Classification of earthquake damage to buildings and special structur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9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 起草人:
- 张令心、孙柏涛、孙景江、郭恩栋、林均岐、戴君武、刘洁平
- 出版信息:
- 页数:13页 | 字数:2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91.120.25
P15
a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335--2009
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
Classificationofearthquakedamagetobuildingsandspecialstructures
2009-09-30发布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学者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仅111
前言???????????????
引言???????????????
1范围?????????????一
2术语和定义??????????一
3基本规定?????·??????一
4建筑物破坏等级划分的宏观描述?·
5常用构筑物破坏等级划分的宏观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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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GB/T24335--2009
ⅡV
1
1
1
2
8
9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令心、孙柏涛、孙景江、郭恩栋、林均岐、戴君武、刘洁平。
GB/T24335--2009
Ⅲ
GB/T24335--2009
引言
本标准是在国内外各类建(构)筑物破坏等级划分方法及标准研究成果基础上制定的。由于多数构
筑物震害经验少,其破坏等级划分方法研究尚不成熟,本标准目前只给出了烟囱和水塔两种构筑物破坏
等级划分的规定。
Ⅳ
1范围
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
GB/T24335—2009
本标准规定了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震现场震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烈度评定、建(构)筑物安全鉴定,以及震害预测和
工程修复等工作。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承重构件structuralmember
以承受体系的竖向和侧向荷载(如风和地震荷载)为主的构件。
2.2
非承重构件non-structuralmember
不承受体系荷载的构件,如(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柱单层厂房的)围护墙、自承重墙,女儿墙、装饰
设备等。
2.3
建(构)筑物震害程度damagedegreeofbuildings(specialstructures)
地震时建(构)筑物遭受破坏的轻重程度。
3基本规定
3.1建(构)筑物类型
3.1.1建筑物类型包括:砌体房屋;底部框架房屋;内框架房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剪力
墙(或筒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或简体)结构;钢框架结构;钢框架一支撑结构;砖柱排架结构
厂房;钢、钢筋混凝土柱排架结构厂房;排架结构空旷房屋;木结构房屋i土、石结构房屋。
3.1.2构筑物类型包括:烟囱、水塔。
3.2建(构)筑物破坏等级划分原则
以承重构件的破坏程度为主,兼顾非承重构件的破坏程度,并考虑修复的难易和功能丧失程度的高
低为划分原则。
3.3建(构)筑物破坏等级划分步骤
按照下列步骤划分建(构)筑物破坏等级:
a)将建(构)筑物按结构类型分类;
b)区分建(构)筑物的承重构件和非承重构件,分别评定它们的破坏程度;
c)综合各个构件的破坏程度、修复的难易程度和结构使用功能的丧失程度,评定建(构)筑物的破
坏等级。
3.4建(构)筑物破坏等级划分基本标准
3.4.1I级:基本完好。
3.4.2Ⅱ级:轻微破坏。
3.4.3Ⅲ级:中等破坏。
3.4.4Ⅳ级:严重破坏。
】
GB/T24335--2009
3.4.5V级:毁坏。
3.5破坏数量用语含义
3.5.1个别:宜取10%以下。
3.5.2部分:宜取10%~50%之间。
3.5.3多数:宜取50%以上。
3.6破坏程度用语含义
3.6.1细微裂缝
由地震引起的肉眼能够看得清楚的裂缝,对砌体墙和柱,一般发生在灰缝或抹灰层表面上。对混凝
土构件,一般发生在表面上。
3.6.2轻微裂缝
混凝土构件裂缝宽不大于0.5mm,砌体构件裂缝宽不大于1.5mm。这种裂缝对构件的承载能力
无明显影响。
3.6.3明显裂缝
在钢筋混凝土构件上,裂缝宽大于o.5mm,表层脱落,裂缝已深入到内层,钢筋已外露。在砌体墙
上,裂缝宽大于1.5mm,砌体已濒临断裂或裂缝几乎贯通墙厚。
3.6.4严重裂缝
在混凝土构件上,裂缝宽大于1.0mm,钢筋明显外露,表层严重脱落,裂缝已深入到内层或贯通。
在砌体墙上,裂缝宽大于3.0mm,砌体断裂或裂缝已贯通到墙厚。
3.6.5濒临倒塌
结构中各构件已失去承载能力,处于一触即塌的状态。钢筋混凝土构件破坏处的混凝土已酥碎,钢
筋严重弯曲,产生了较大的变形;砌体墙产生了多道明显的贯通裂缝,近于酥散状态;砌体柱受压区的砌
块酥碎脱落,或柱体断裂。
4建筑物破坏等级划分的宏观描述
4.1砌体房屋
4.1.1I级
主要承重墙体基本完好,屋盖和楼盖完好;个别非承重构件轻微损坏,如个别门窗口有细微裂缝等;
结构使用功能正常,不加修理可继续使用。
4.1.2Ⅱ级
承重墙无破坏或个别有轻微裂缝,屋盖和楼盖完好;部分非承重构件有轻微损坏,或个别有明显破
坏,如屋檐塌落、坡屋面溜瓦、女儿墙出现裂缝、室内抹面有明显裂缝等;结构基本使用功能不受影响,稍
加修理或不加修理可继续使用。
4.1.3Ⅲ级
多数承重墙出现轻微裂缝,部分墙体有明显裂缝,个别墙体有严重裂缝;个别屋盖和楼盖有裂缝;多
数非承重构件有明显破坏,如坡屋面有较多的移位变形和溜瓦、女儿墙出现严重裂缝、室内抹面有脱落
等;结构基本使用功能受到一定影响,修理后可使用。
4.1.4Ⅳ级
多数承重墙有明显裂缝,部分有严重破坏,如墙体错动、破碎、内或外倾斜或局部倒塌;屋盖和楼盖
有裂缝,坡屋顶部分塌落或严重移位变形;非承重构件破坏严重,如非承重墙体成片倒塌、女儿墙塌落
等;或整体结构明显倾斜;结构基本使用功能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部分功能丧失,难以修复或无修复
价值。
4.1.5V级
多数墙体严重破坏,结构濒临倒塌或已倒塌;结构使用功能不复存在,已无修复可能。
2
GB/T24335--2009
4.2底部框架房屋
4.2.1I级
底部框架的粱、柱完好,底部墙体有轻微裂缝;上部砌体承重墙完好,个别非承重构件轻微损坏,如
个别门窗口、非承重墙体有轻微裂缝等滔}构使用功能正常,不加修理可继续使用。
4.2.2Ⅱ级
底部框架个别梁、柱有细微裂缝,底部墙体有轻微裂缝;上部个别承重墙有轻微裂缝,部分非承重构
件有轻微损坏,或个别有明显破坏,如部分屋檐塌落、坡屋面溜瓦、女儿墙出现裂缝、室内抹面有明显裂
缝等;结构基本使用功能不受影响,稍加修理或不加修理可继续使用。
4.2.3Ⅲ级
底部框架多数梁、柱有轻微裂缝,部分有明显裂缝,个别梁、柱端头混凝土剥落,底部部分墙体有明
显裂缝,个别有严重裂缝;上部多数承重墙有轻微裂缝,部分墙体有明显裂缝,个别墙体有严重裂缝,多
数非承重构件有明显破坏,如多数非承重墙体有明显裂缝、个别有严重裂缝、女儿墙出现严重裂缝、室内
抹面有脱落等;结构基本使用功能受到一定影响,修理后可使用。
4.2.41V级
底部框架梁、柱破坏严重,多数梁、柱端头混凝土剥落,主筋外露,个别柱主筋压屈,底部多数墙体有
明显裂缝或外闪;上部承重墙多数出现明显裂缝或外闪。非承重构件破坏严重,如非承重墙体成片倒塌、
女儿墙塌落等;或整体结构明显倾斜;结构基本使用功能受到严重影响,甚至部分功能丧失,难以修复或
无修复价值。
4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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