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46.3-2015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 32146.3-2015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for inspection and testing laboratory—Part 3:Food laboratory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2146.3-201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12-10
实施日期
2016-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6)
适用范围
GB/T 32146的本部分规定了食品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总体规划、功能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施、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食品实验室的设计和建设。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计量学院、惠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福润德技术检测(天津)有限公司、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起草人:
马育松、张桂玲、艾连峰、刘彩虹、王建昌、黄宇、黄建宇、卢飞龙、梅恪、蒋建辉、刘毅、李业鹏、方晓时、李思远、刘唐书、刘友华、王成城、张小云、皮晓栋、李秀英、陈迪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3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Technicalrequirementsofdesignandconstructionforinspectionandtestinglaboratory-Part3:Foodlaboratory

GB/T32146.3-2015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0日

实施日期:2016年07月01日

前言

GB/T32146《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包括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电气实验室;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

本部分是GB/T32146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6)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

究院、中国计量学院、北京惠诺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福润德技术检测(天津)有限公司、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食品安

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育松、张桂玲、艾连峰、刘彩虹、王建昌、黄宇、黄建宇、卢飞龙、梅恪、蒋建辉、刘毅、李业鹏、方晓时、

李思远、刘唐书、刘友华、王成城、张小云、皮晓栋、李秀英、陈迪。

1范围

GB/T32146的本部分规定了食品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总体规划、功能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设施、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食品实验室的设计和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6.14爆炸环境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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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687-2011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T32146.1-2015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JGJ91-1993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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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GB/T32146.1-2015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食品实验室foodlaboratory

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为检测对象的实验室。

3.2食品理化实验室foodchemicallaboratory

采取化学分析手段和装置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品质、安全检测的实验室。

3.3食品微生物实验室foodmicrobiologicallaboratory

按照一定的检测程序和质量控制措施,确定单位样品(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机械、食品包装材料及食品加工环境样

品)中某种或某类微生物的数量或存在状况的实验室。

3.4食品分子生物学实验室foodmolecularbiologylaboratory

以分子生物学技术(如核酸技术等)为主要手段,以食品为检测对象的实验室。

3.5食品毒理学实验室foodtoxicologylaboratory

通过毒理学的方法对食品相关物质进行检测和评价的实验室。

3.6食品感官分析实验室foodsensoryanalysislaboratory

通过感觉器官检验食品感官特性的实验室。

4食品实验室的分类

按照实验室建筑的设计与建设要求不同,食品实验室分为食品理化实验室、食品微生物实验室、食品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食品毒理学

实验室和食品感官分析实验室。

5总则

GB/T32146.1-2015的第5章均适用。

6规划设计

GB/T32146.1-2015的第6章均适用。

7系统设计

7.1总则

食品实验室的系统设计除需考虑GB/T32146.1-2015的第7章外,还应考虑本部分7.2、7.3、7.4、7.5、7.6的要求。

7.2一般要求

食品实验室的系统设计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若实验用房包含不同性质的实验室且条件允许,在实验楼中自上而下宜按毒理、理化、微生物、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依次布置;

b)对于容易造成交叉污染又难以有效隔离的实验室,不宜设置在同一区域或邻近区域;

c)大型仪器室应避免阳光直射,需要供气的仪器在满足工作流程的情况下宜集中摆放。用于滴定、比色等操作的化学分析室要求

应光线良好;

d)气瓶室宜设在少人走动的阴凉角落位置,可燃气体和不可燃气体应分开放置;

e)洗涤功能区应安排在有上下水的角落位置,但不宜与高温室或较强电磁干扰的房间相邻;

f)易爆实验室以及易爆物品贮存室应远离机械振源及热发生源;

g)在无技术夹层的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的实验室和恒温恒湿房间的正上方,不应布置涉及有化学腐蚀性物质的房间;

h)安装特殊仪器的实验室,应按照特殊仪器要求进行单独设计;

i)化学分析室应安装紧急洗眼器、紧急淋浴器等安全设施;

j)对于具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还应符合GB50073-2013中4.1的规定;对于具有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还应符合GB50346-

2011中4.1.1的规定;对于实验动物设施,还应符合GB50447-2008中4.1的规定。

7.3特殊要求

食品感官分析实验室的设计与建设的特殊要求应符合GB/T13868-2009的规定。食品微生物实验室、食品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和食品毒理

学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特殊要求见附录A~附录C。

7.4实验室功能区划分

实验室应合理划分出相对独立的区域,以便于实现总体功能,达到安全、合理、科学、方便和节能的要求。

实验室宜采用标准单元组合设计,单元可设计成室或区。在同一室设分区时应对相互影响的相邻区域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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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污染以及分析仪器之间、人员之间相互干扰。建设技术要求相似的实验室宜集中设置;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资料室和更衣室等

辅助区域宜集中设置。实验室宜以室规划功能区域,一般应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单元:业务受理室、样品室、前处理室、仪器室、药品

室、气瓶室等。

食品理化实验室、食品微生物实验室、食品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食品毒理学实验室的典型布局图见附录D。

由标准单元组成的具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其空间尺寸应按实验室功能、仪器设备规格、安装及维护检修的要求确定。

7.5实验室前台-后台设计

实验室应进行前台-后台设计。实验室前台是指实验室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接触的场所,一般为检测任务受理和样品接收区域。实验室

后台是指实验室技术实施的场所,即为检测活动实施区域,应从实验室管理和技术要求的角度考虑,与前台隔离,设置门禁系统,与实验

无关人员不可随意进入。

7.6给排水和废气、废液、固废处理

实验室废水按废水性质、成分及污染的程度应进行不同的处理,污水排入地面水体或城市排水系统时,应符合GB50015-2003第4章、

GB8978、GB20425中的规定。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废水处理,应符合GB18871的有关规定。对地表有腐蚀性影响的废水防渗处理应执行国家

相关规范。

实验室有机废气排放宜设置碳吸附系统,无机废气的处理宜设置水喷淋系统。处理后的实验室废气应符合GB16297及GB14554中的规

定。

对于具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还应符合GB50591-2010中7.2、7.3及GB5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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