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4-2025 地震监测站编码规则

DB/T 4-2025 Coding rules for earthquake monitoring station

行业标准-地震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T 4-2025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地震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11-27
实施日期
2026-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国地震局
归口单位
地震监测预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地震监测站的编码原则和编码方法,以及地震监测站代码使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震行业建设的地震监测站代码编制,地方和企业等其他行业建设的地震监测站代码编制参照使用。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甘肃省地震局、深圳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院、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广东省地震局、江苏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
起草人:
何少林、樊春燕、周中红、何玉杰、康英、陈继锋、梁建宏、王俊、黄文辉、姚玉霞、李敏娟、段天奇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2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91.120.25

CCSP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

DB/T4—2025

代替DB/T4—2003

地震监测站编码规则

Codingrulesforearthquakemonitoringstation

2025-11-27发布2026-06-01实施

中国地震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T4—2025

目次

前言……………………………Ⅲ

引言……………………………Ⅳ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编码通则……………………2

5编码方法……………………2

6代码使用……………………4

附录A(资料性)顺序码编码…………………5

附录B(资料性)地震监测中心站基本代码…………………6

参考文献………………………11

DB/T4—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T4—2003《地震台站代码》,与DB/T4—200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术语“地震台[站]”(见3.1,2003年版的第3章),增加了术语“代码”(见3.2)、“代码长度”

(见3.3)、“字母数字代码”(见3.4)、“顺序码”(见3.5);

b)更改了“编码原则”(见4.1~4.5,2003年版的4.1);

c)更改了“编码方法”(见第5章,2003年版的4.2),采用基本代码和扩展代码两种代码表示;

d)增加了“代码使用”(见第6章),说明了两种代码的使用要求;

e)更改了“数字代码表”(见附录B,2003年版的第5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文件由地震监测预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甘肃省地震局、深圳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院、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广东省地震局、江苏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少林、樊春燕、周中红、何玉杰、康英、陈继锋、梁建宏、王俊、黄文辉、姚玉霞、

李敏娟、段天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3年首次发布为DB/T4—2003《地震台站代码》;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DB/T4—2025

引言

地震监测站代码是地震监测站的重要身份标志,DB/T4—2003自实施以来,在地震监测站管理,以

及地震监测数据的管理、处理与交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促成本次修订的主要原因如下。

——DB/T4—2003采用5位数字代码,仅能适应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内不超过

999个地震监测站的情况。随着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的正式运行,以及其他项目

的实施,我国许多省级行政区,如四川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等行政区的地震监

测站数量都超过了1000个,DB/T4—2003已不能满足目前和未来地震监测站编码的需要。

——随着地震业务的拓展,已有多个地震业务系统多年在线运行、提供服务,不同的应用系统使用了

不同的地震监测站编码方式,DB/T4—2003提供的一种编码方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现实不同

的应用需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采用基本代码和扩展代码两种代码表示,以兼容目前多年在线运行、提供服务的多个地震业务

系统不同编码方式的实际情况,以及满足未来不同应用系统使用不同地震监测站编码方式的

需求;

——基本代码是在DB/T4—2003的5位数字代码基础上扩充为5位字母数字代码,适应一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内地震监测站超过999个的现状,解决DB/T4—2003代码容量

不足的缺陷。

DB/T4—2025

地震监测站编码规则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地震监测站的编码原则和编码方法,以及地震监测站代码使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地震行业建设的地震监测站代码编制,地方和企业等其他行业建设的地震监测站代码

编制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659—2000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震监测站earthquakemonitoringstation

地震观测或地震观测管理的基层单元。

[来源:DB/T99—2024,3.2,有修改]

3.2

代码code

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注:这些字符可以是阿拉伯数字、字母或便于人和机器识别与处理的其他符号。

[来源:GB/T10113—2003,2.2.5]

3.3

代码长度codelength

一个代码中所包含的有效字符的个数。

[来源:GB/T10113—2003,2.2.11]

3.4

字母数字代码alphanumericcode

由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组成的代码。

注:为了增强直观性,有时可引入一些其他符号,如空格、“—”、“/”等。

[来源:GB/T10113—2003,2.2.15]

3.5

顺序码sequentialcode

由阿拉伯数字或拉丁字母的先后顺序来标识编码对象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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