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917-2020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技术标准

DB34/T 917-2020 Residential areas and residential buildings communication facility technical standard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917-2020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8-03
实施日期
2021-02-03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JJ1151038730—-220020DB34/T917—2020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技术标准

Technicalcodeforresidentialdistrictsandresidential

buildingscommunicationfacilities

2020-08-03发布2021-02-03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第5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秸杆

成型燃料清洁生产技术规程”等46项

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秸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

技术规程”等46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8月03日

安徽省地方标准清单

序地方标准代替

标准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

号编号标准号

DB34/T建设工程人工材料

12020080320210203

36932020机械设备数据标准

DB34/T建设工程造价电子

22020080320210203

36942020数据交换标准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

DB34/TDB34/T

3保温系统应用技术2020080320210203

1859202018592013

规程

DB34/T工程建设场地抗震DB34/

42020080320210203

50082020性能评价标准50082014

DB34/T住宅区和住宅建筑DB34/

52020080320210203

9172020通信设施技术标准9172009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8年

第三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9]10

号)的要求,编制组在原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

信设施技术标准》(DB34/917-2009)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在修编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周边省市的相关标准,在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十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

本规定;4通信配线设施;5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6室外通信

管道;7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8户内配线管网;9公用信息设

施;10工程验收。

本标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将原第3章“通信设施级别划分”和第4章“一般规定”

合并为第3章“基本规定”;

2根据光纤到户的要求修编了相关章节的条文;

3原第6章“天线接入设施建设”,修改为第5章“移动通

信室内信号覆盖”。增加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适应5G等移动

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的技术条款,包括天线设施、设备用房以及

供电等要求;

4增加了第10章工程验收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由合肥

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有

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

司(地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邮政编码230009)。

主编单位: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分

公司

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万排名不分先后力王小向)汪军章维扬林余庭

孟磊余雯娟路家新姚康舒天忙

胡少云江蔚然笪良飞曹红星周芳

林秋云赵艳张超俊陈昌李可健

张金龙王新宇刘凤鸣

主要审查人员:张宜吴燕辉王靖绚任冀湘周真志

王爱民陈奇梅

目次

1总则………1

2术语和定义…………………2

3基本规定……………………4

4通信配线设施………………7

4.1设备间…………………7

4.2光纤配线架……………8

4.3光缆交接箱……………9

4.4光缆分纤箱…………10

4.5家居配线箱…………11

4.6线缆及连接设备……………………12

5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14

5.1一般规定……………14

5.2天线设施……………14

5.3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设备用房…………………15

6室外通信管道………………17

6.1一般规定……………17

6.2管道………………17

6.3人(手)孔……………19

7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21

7.1一般规定……………21

7.2导管………………21

7.3弱电井(间)…………22

7.4电缆桥架……………22

8户内配线管网………………23

8.1管线………………23

8.2通信终端……………23

9公用信息设施………………24

9.1住宅公用信息设施…………………24

9.2无线对讲系统………24

9.3访客对讲系统………25

9.4有线电视系统………25

10工程验收…………………27

10.1一般规定…………27

10.2竣工资料…………27

10.3工程质量评判标准………………28

附录A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29

本标准用词说明………………32

引用标准名录…………………33

条文说明………34

Contents

1General………1

2TermsandDefinitions……2

3GeneralProvisions…………4

4ResidentialWiringFacility………………7

4.1ResidentialEquipmentRoom………7

4.2FiberDistributionFrame……………8

4.3CableTransferBox…………………9

4.4CableSplitterBox…………………10

4.5HomeWiringBox…………………11

4.6OpticalCableandConnectionEquipment…………12

5AntennaAccessFacility…………………14

5.1GeneralProvisions…………………14

5.2BaseStationAntennaFacility………14

5.3DistributedSystemAntennaFacility………………15

6OutdoorCommunicationPipeline………17

6.1GeneralProvisions…………………17

6.2Pipeline………………17

6.3Human(Hand)Hole………………19

7BuildingWiringNetwork…………………21

7.1GeneralProvisions…………………21

7.2Pipeline………………21

7.3Shaft…………………22

7.4WeakBridge…………22

8IndoorWiringNetwork…………………23

8.1Pipeline………………23

8.2CommunicationTerminal…………23

9PublicCommunicationFacility………24

9.1PublicInformationNetworkSystem………………24

9.2WirelessIntercomSystem…………24

9.3GuestIntercomSystem……………25

9.4CableTVSystem……………………25

10EngineeringAcceptance…………………27

10.1GeneralProvisions………………27

10.2CompletionData…………………27

10.3EngineeringQualityEvaluationStandard………28

AppendixA:ProjectInspectionItemsandContents………29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32

ListofQuotedStandards……33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4

10

1总则

1.0.1为了适应工程建设与信息通信的发展,规范住宅区和

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和公用信息传输

等通信设施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满足居民对

通信服务的需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建

设,以及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通信设施的改建、扩建工

程建设。

1.0.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

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

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1.0.4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

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同步建设。

1.0.5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地区,住宅区和住

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

1.0.6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应预留移动通信设备间和移动通

信室内信号覆盖设施安装条件,并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

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1.0.7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还应与无线对讲、设备

共用信息网络、有线电视等住宅公用信息设施的建设相协调。

1.0.8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建设时,必须保证通信的

质量和安全,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

1.0.9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2术语和定义

2.0.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communicationfacili

tiesinresidentialdistrictsandresidentialbuildings

指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住宅区内地下通信管道、光缆交接

箱,住宅建筑内管槽及通信线缆、配线设备,住户内家居配线

箱、户内管线、信息插座,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等设施及

预留的设备间等设备安装空间。

2.0.2地下通信管道undergroundcommunicationduct

通信线缆的一种地下敷设通道。由管道、人(手)孔、室外

引上管和建筑物引入管等组成。

2.0.3配线区wiringzone

在住宅区内根据住宅建筑的分类、住户密度,以单体或若

干个住宅建筑组成的配线区域。

2.0.4配线管网wiringpipelinenetwork

建筑物内竖井、管槽等组成的管网。

2.0.5设备间equipmentroom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具备线缆引入、安装通信配线设备条

件的房屋。

2.0.6用户接入点accesspointforsubscriber

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共同接入的部位,是电信业务经营者

与住宅建设方的工程界面。

2.0.7光纤配线架(ODF)opticalfiberdistributionframe

光缆和光通信设备之间或光通信设备之间的配线连接设

备。

2.0.8光缆交接箱opticalcableintersectionbox

住宅区室外和住宅建筑内设置的连接配线光缆和用户光

缆或用户光缆之间的配线设备。

2.0.9光缆分纤箱opticalfibercabledistributionbox

(ODB)

住宅用于室外、楼道内或室内连接用户光缆与用户光缆的

配线设备。

2.0.10家居配线箱householddistributionbox

安装于住户内的多功能配线箱体。

2.0.11配线光缆wiringopticalcable

用户接入点至设备间配线设备、设备间至与公用信息管道

互通的人(手)孔之间连接的光缆。

2.0.12用户光缆subscriberopticalcable

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至家居配线箱之间连接的光缆。

2.0.13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mobilecommunication

indoorsignalcoveragesystem

建筑物内由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发射及传输等设施组成

的系统,是移动通信基站的室内设置形式。

2.0.14无源光纤网络(PON)passiveopticalnetwork

PON是一种光纤接入网技术,它采用点到多点结构、无源

光纤传输,在公用电信网之上提供多种业务。物理层采用了

PON技术,利用PON的拓扑结构实现了宽带业务的接入。

2.0.15光缆引入与接地单元opticalcableentryand

groundingunit

供光缆固定、开剥并对光缆、纤芯提供保护,同时使光缆金

属部分可靠接地并与机架绝缘的构件。

2.0.16电信业务经营者communicationbusinessoperator

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经营电信基础

业务、增值业务的企业。

3基本规定

3.0.1根据地域情况、住户对通信业务的需求和公用信息设

施的要求可将住宅的通信设施级别进行划分,并应符合表3.0.1

的规定。

表3.0.1通信设施级别划分

配置等级

提高型基本型

分项分项配置要求

通信1根入户光缆(2芯)√

通信设施(宽带、电话)1根入户光缆(1芯)√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

无线对讲√√

访客对讲系统√√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设备共用

公用信息出入口控制系统√√

信息网络

设施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

1根入户光缆(1芯)√

有线电视

1根入户同轴电缆√

3.0.2参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用户工程建设时,应充分

分析最终用户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以上所述级别中的某一级

或其组合的通信设施分项配置进行建设,但不宜低于表中的基

本型标准。

3.0.3基本型光纤到户工程的一个设备间形成的配线区所辖

住户数量不宜超过2000户。一个光缆交接箱形成的配线区所

辖住户数不宜超过300户。

3.0.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应设置设备间或光缆交接箱。

3.0.5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基本型设备间和光缆交接箱的设置

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终期户数超出2000户时,宜根据建筑分布情况设置

多个设备间;

2当终期户数大于300户,且不超出2000户时,应设置不

少于1个设备间;

3当终期住户数不超出300户时,宜设置设备间,也可设

置光缆交接箱;

4住户密度大的高层住宅楼及超过300户的单栋住宅建

筑的设备间宜设置在本栋建筑内;

5多栋低层、多层、高层住宅楼的设备间宜集中设置。

3.0.6光纤到户工程中,用户接入点的位置应依据不同类型、

等级的住宅建筑形成的配线区以及所辖的用户数确定。

3.0.7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用户接入点应设置在设备间或光缆

交接箱处。

3.0.8光纤到户工程中,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工程建

设分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户接入点设置的配线设备建设分工应符合下列规

定:

1)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住宅建设方共用配线箱或光缆交接

箱时,由住宅建设方负责箱体的建设;

2)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住宅建设方分别设置配线箱或配线

柜时,各自负责箱体或机柜的建设;

3)电信业务经营者侧的配线模块由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

建设,用户侧的配线模块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

2用户接入点电信业务经营者侧以外的配线设备及配线

光缆,应由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设;用户接入点用户侧以内

配线设备、用户光缆及户内家居配线箱、终端盒、信息插座、用

户线缆,应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

3住宅区内通信管道和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应由住宅

建设方负责建设;

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的安装空间,应由住宅

建设方负责提供。

3.0.9用户接入点的配线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块类型与容量应按配线光缆和用户光缆的类型及光

纤芯数配置;

2电信业务经营者侧与用户侧配线模块之间应能通过跳

纤互通;

3光缆交接箱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建设方共用时,配线

模块应在箱内分区域安装。

3.0.10用户接入点处的配线架(箱)应具有光缆成端、配线及

分纤功能。设计应在架(箱)内设置光分路器设备,并将配线光

缆与用户光缆互连。

3.0.11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容量、用户接入点处预留的配线

设备安装空间和设备间面积,应满足至少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

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3.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总体通信管道、管孔数,应能满

足通信和公用信息设施系统的需求,管道应统一规划,同步建

设,应采取同沟敷设的方式,且在保证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宜合

用人(手)孔,一次规划并建设完毕。

3.0.13配线光缆、用户光缆及配线设备的容量应满足远期各

类通信业务的需求,并应预留不少于10%的维修余量。

3.0.14用户光缆各段光纤芯数应根据光纤接入的方式、住宅

建筑类型、所辖住户数及对通信业务的需求计算。

3.0.15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移动通信设施应满足移动通信

室内信号覆盖的的要求。

4通信配线设施

4.1设备间

4.1.1设备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设置在住宅区中心位置、并宜靠近物业管理中心机

房或高层住宅楼的地下一层或首层;

2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易积水、潮湿场所的正下

方或贴邻,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强电磁干扰场所的

楼上、楼下或隔壁房间;

3应远离排放粉尘、油烟的场所;

4宜靠近本建筑物的线缆入口处、进线间和弱电间,并宜

与布线系统垂直竖井相通;

5应满足消防的有关要求。

4.1.2设备间的使用面积应根据配线设备类型、数量、容量、

尺寸进行计算,基本型设备间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4.1.2的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4.1.2基本型设备间使用面积表

参考尺寸

终期户数使用面积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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