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643-2019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技术导则

DB37/T 3643-2019 The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qualified personnel to undertake remote sensing monitoring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for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3643-2019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8-06
实施日期
2019-09-06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01

Z04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643—2019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技术

导则

TechnicalGuidelinesforthePersonalCertificateEvaluationofEcological

EnvironmentalRemoteSensingMonitoring

2019-08-06发布2019-09-06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3643—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考核岗位分类.......................................................................2

5考核内容...........................................................................2

6考核方式...........................................................................3

7考核评定...........................................................................3

8考核程序...........................................................................3

附录A(资料性附录)山东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分类体系及遥感图像解译标志.............5

附录B(资料性附录)地面生态调查观测内容及参数指标.............................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操作技能考核要求及分值.....................................13

I

DB37/T364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王绍凯、孟祥亮、高洁、夏传真、孔梅。

II

DB37/T3643—2019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岗位分类、考核内容、考核评定、考核程序等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19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DB37/T2582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EcologicalEnvironmentalRemoteSensingMonitoring

运用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等空间信息技术,对遥感图像进

行图像解译、反演与分析,得到区域生态环境指标和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测技术。

3.2

遥感技术RemoteSensingTechnology

不接触探测目标,借助电磁波敏感仪器,记录目标物的电磁波辐射、反射、散射等信息,揭示目标

物特征、性质及其变化的综合探测技术。

3.3

遥感图像解译InterpretationofRemoteSensingImages

根据遥感图像特征来识别它们所代表的物体或现象的性质。

3.4

遥感图像解译标志InterpretationLogoofRemoteSensingImages

综合遥感图像的色调、结构、纹理和专业知识,结合成像时间、季节、图像的种类、比例尺等多种

因素得出的目标地物在图像上的综合特征。

3.5

1

DB37/T3643—2019

生态遥感数据处理岗EcologicalRemoteSensingDataProcessingPost

承担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与评价工作遥感数据处理、图像解译、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评价与分析的岗位

(简称数据处理岗)。

3.6

生态遥感地面核查岗EcologicalRemoteSensingFieldCheckingPost

承担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与评价工作图像解译结果的野外核查、地面生态调查的岗位(简称地面核查

岗)。

3.7

自考认定Self-examinationandConfirmation

被考核单位在提交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申请前,对监测人员开展的监测能力考核认

定。

4考核岗位分类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岗位分为数据处理岗和地面核查岗。

5考核内容

5.1考核科目

申请数据处理岗和地面核查岗的人员,均要参加基本理论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数据处理岗和地面

核查岗的考核方式与考核科目见表1。

表1考核方式与考核科目

岗位类型考核方式考核科目

山东省自然地理概况、遥感图像处理技术、地理信息数据处理技术、生态

基本理论考核

数据处理岗环境状况评价技术、野外核查技术、地面生态调查技术等

操作技能考核遥感图像处理技术、地理信息数据处理技术、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

山东省自然地理概况、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野外核查技术、地面生态

基本理论考核

地面核查岗调查技术等

操作技能考核野外核查技术、地面生态调查技术

5.2科目考核内容

5.2.1山东省自然地理概况

包括山东省地形地貌、气候、水文、植被、生态系统组成与分布等内容。

5.2.2遥感图像处理技术

包括遥感图像纠正、融合、投影转换、镶嵌等技术方法运用。

5.2.3地理信息数据处理技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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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遥感图像解译、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专题图制作等技术方法运用。

5.2.4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

包括行政区或专题生态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报告编制

要求等内容。

5.2.5野外核查技术

包括核查点位类型选择、GPS定位、现场核查表填写和照片拍摄等技术方法运用。

5.2.6地面生态调查技术

包括样方位置选择、样方布设、生态参数测量仪器使用、生物样品采集、现场调查表填写和照片拍

摄等技术方法运用。

6考核方式

6.1基本理论考核

基本理论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集中进行。基本理论考核合格者方能参加操作技能考核。

6.2操作技能考核

6.2.1数据处理岗

6.2.1.1考核方式为计算机操作,集中进行。

6.2.1.2被考核人员借助专业软件,依次完成遥感图像处理技术、地理信息数据处理技术和生态环境

状况评价技术等科目考核内容,数据成果以光盘形式保存。山东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分类体系及遥感图

像解译标志详见附录A。

6.2.1.3考核组采取平行打分方式,取平均值为被考核人员的最终成绩。

6.2.2地面核查岗

6.2.2.1考核方式为野外现场核查或调查,在选定区域进行。

6.2.2.2被考核人员利用定位、照相、生态参数测量等专业设备,依次完成野外核查技术、地面生态

调查技术等科目考核内容,现场填写野外核查记录表或地面生态调查表。地面生态调查观测内容及参数

指标详见附录B。

6.2.2.3打分方式参见6.2.1.3。

7考核评定

7.1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操作技能

考核要求及分值详见附录C。

7.2基本理论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补考;操作技能考核不合格的,考核期间可申请一次补考,

补考通过后视为合格。

8考核程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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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考核申请

8.1.1被考核单位应对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人员开展岗前技术培训,并进行自考认定,自考认定应覆盖

所申请岗位的全部考核科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评定参照本导则相关规定执行。经自考认定合

格的人员才能提出考核申请。

8.1.2被考核单位明确要申请的岗位类型,按考核单位要求报送考核申请表、考核人员基本情况表、

自考认定表等相关材料。

8.2考核时间

8.2.1考核单位审查被考核单位申请材料,于20个工作日内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8.2.2考核时间根据年度考核计划确定,一般为2天。

8.3考核组组建

8.3.1考核单位根据年度考核计划,组建考核组并指定组长。可集中考核的原则上实行集中考核。

8.3.2考核组成员从考核单位组建的专家库中选取,一般由3人组成(均不得为同一单位人员),专家

主要从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选取,并实行动态管理。

8.3.3考核组成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至少5年从事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的工作经历,较

全面的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理论知识、操作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考核组长除应具备考核组成员条件外,

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参加过两次及以上现场考核,有较强的组织和决策能力。

8.4考核计划实施

8.4.1考核组应根据考核单位有关要求和考核申请材料,确定要考核的岗位类型、考核方式和具体日

程安排,由考核单位告知被考核单位。

8.4.2考核组到达考核现场后,应首先完成基本理论考核,试题从考核单位建立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8.4.3考核组长负责考核工作的总体组织与协调,考核组成员按职责分工独立开展考核并现场填写考

核记录表。

8.4.4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形成考核意见并通报被考核单位,基本理论考核试卷、考核记录表和数据

成果光盘等材料由考核组签字后封存于被考核单位备查。

8.5合格证发放

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考核组长将考核报告等材料整理上报考核单位。考核单位审核后依相关

规定发放合格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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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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