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S 56-2022 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鉴定

T/CNS 56-2022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NS 56-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16
实施日期
2023-04-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核学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初始鉴定、鉴定状态保持和鉴定寿命延长,也适用于设备变更后根据需要更新鉴定;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及其电气和机械接口部件鉴定的一般要求,包括鉴定原则、鉴定方法和鉴定程序,不包括质量保证、电子设备的选用、数字化系统设计和修改等其他方面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焦丽玲、杜建、王嘉鋆、吴飞飞、王根生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20.20

CCSF83

团体标准

T/CNS56—2022

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鉴定

Qualificationofelectricalequipmentimportanttosafetyfornuclearpowerplants

2022-12-16发布2023-04-01实施

中国核学会发布

T/CNS56—2022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设备鉴定原则.......................................................................3

5设备鉴定方法.......................................................................4

6鉴定大纲...........................................................................5

7鉴定文档..........................................................................13

参考文献.............................................................................14

I

T/CNS5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核学会提出。

本文件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焦丽玲、杜建、王嘉鋆、吴飞飞、王根生。

III

T/CNS56—2022

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鉴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及其电气和机械接口部件鉴定的一般要求,包括鉴定原则、

鉴定方法和鉴定程序,不包括质量保证、电子设备的选用、数字化系统设计和修改等其他方面。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安全重要电气设备初始鉴定、鉴定状态保持和鉴定寿命延长,也适用于设备变

更后根据需要更新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3625核电厂安全系统电气设备抗震鉴定

GB/T29308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老化管理要求

NB/T20086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老化评估、监测和缓解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显著老化机理significantagingmechanism

在储存、正常和异常服役的环境条件下,使设备性能逐渐地明显劣化,以致在设计基准事件期间不

能执行安全功能的老化机理。

老化处理ageconditioning

样本设备置于模拟的环境、运行和系统条件(不包括设计基准事故条件)下暴露一段时间,使设备

性能降质达到允许进行设计基准事故模拟试验的状况。

运行工况servicecondition

核电厂正常运行、异常运行或设计基准事件期间的环境、荷载、动力源和信号条件的通称。

严酷环境harshenvironment

由设计基准事件导致的显著的环境的改变。

和缓环境mildenvironment

严酷性不超过在电厂正常运行和预计运行事件期间的环境。

设计寿命designlife

设备在一组规定的运行工况下,可以预计的性能满足要求的时间。

服役寿命servicelife

设备从运行开始到退出运行的那段时间,在此期间设备能够承受设计运行工况。

鉴定寿命qualifiedlife

一个构筑物、系统或部件通过试验、分析和(或)运行经验已证明其能够在特定运行工况下,在验

收标准范围内运行,同时保持在设计基准事故或地震条件下能够实施其安全功能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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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NS56—2022

设备鉴定equipmentqualification

通过试验、分析或运行经验获得的证据,证明在规定的运行工况和环境条件下设备能按规定的准确

度和性能要求起作用。

注:设备鉴定包括环境鉴定和地震鉴定两个方面。

鉴定裕量qualificationmargin

实际运行工况与鉴定时的试验条件之间的差值。

设备接口equipmentinterfaces

设备边界的安装和连接部件如接线盒、接头、垫圈、电缆、管道、密封件等。

鉴定状态qualifiedcondition

设计基准事件发生前的设备状态,已证明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满足设计要求。

注:鉴定状态由标征设备状态的特征量(状态指标)相关,这些状态指标在老化处理结束时获得。

状态指标conditionindicator

构筑物、系统或部件所具有的可被观察、测量或显示趋势的特征,可用于推断或直接表明该构筑物、

系统或部件当前和未来在合格标准范围内运行的能力。

基于状态的鉴定condition-basedqualification

通过对设备、部件或材料的一个或多个状态指标的测量,表明鉴定设备在设计基准事件期间执行安

全功能的能力。

鉴定试验qualificationtests

为确定设备在设计基准事件的环境条件下的功能特性,并证明该设备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所进行

的试验。

注:设备鉴定在常规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核安全相关的功能性验证。

终止状态endcondition

在老化处理结束时的设备状态指标所表征的状态。

设计基准事件designbasisevents;DBE

在电厂设计时采用的假想事件,以确立构筑物、系统或部件可接受的性能要求。

共因故障commoncausefailure

由单一特定事件或情况导致两个和多个构筑物、系统或部件的故障。

设备相似性equipmentsimilarity

证明要鉴定设备与已鉴定设备之间的几何尺寸、运行和动态特性的等效。

严重事故severeaccident

严重性超过设计基准事故并造成堆芯明显恶化的事故工况。

安全重要设备equipmentimportanttosafety

安全序列的组成部分和(或)其故障或误动作可能导致厂内人员或公众过量辐照暴露的设备。

注1:设备包括:

a)为防止预计运行事件发展为事故工况的那些构筑物、系统和部件;

b)用以减轻构筑物、系统或部件失效或故障后果的设备。

注2:按照不同的分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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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按照GB/T15474要求,安全重要设备可包括:

1)执行A类、B类和C类功能的所有I&C设备;

2)在失去正常电源的情况下,确保应急电源供给所需的所有电气设备;

3)在厂内电源完全丧失((如果选择作为缓解设计扩展工况)的情况下,确保最终应急电源所需的所

有电气设备。

b)按照IEEE和1E级分类的要求,安全重要设备可包括:

1)和反应堆紧急停堆、安全壳隔离、反应堆堆芯冷却以及安全壳和反应堆热量排出有关的电气设备和

系统;

2)和防止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到环境中所必需的电气设备。

注3:1E级是一个功能性术语。只有当设备和系统满足定义中列出的功能时,它们才被归类为1E级。在上述功能之外

的任何系统或设备不属于为1E级的范畴。

4设备鉴定原则

鉴定目的

设备鉴定主要目的是获得可信的证据用以证明安全重要电气设备能在选定的设计基准事件前、期

间和之后执行其规定的安全功能而不会出现共因故障。安全重要电气设备及其接口应满足或超过设备

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这种持续能力是通过一整套规则来保证,这些规则至少包括设计控制、质量控制、

设备鉴定、安装、维护、定期试验和监督等方面。尽管鉴定对这些活动的其他部分有影响,但本文件主

要关注的是鉴定。

在设计扩展工况下要求运行的所有设备,应提供证据证明它们能够在选定的运行工况(包括设计扩

展工况)下执行其要求的功能。

安装在和缓环境的设备,在正常运行和预计运行事件期间的运行工况下执行安全功能要求,包括EMC、

环境老化、运行老化和抗震要求应在设计规格书或采购规格书中规定。

保证设备满足规定性能要求的维护或监督大纲,宜补充供货商的建议和运行经验。

安装在和缓环境和没有显著老化机理,并且在技术规格书和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内运行的设备,不

要求确定鉴定寿命。布置在和缓环境中设备的鉴定应提供证据证明设备满足或超过规定要求,包括已认

可的工业要求。安装在和缓环境有显著老化机理的设备应在地震模拟试验前进行老化处理。

鉴定寿命和鉴定状态

暴露在由DBE导致的温度、压力、湿度、辐照、振动、化学喷淋和水淹等极端环境条件,可使设备老

化而诱发故障,因此,具有显著老化机理的安全重要电气设备,应确定其鉴定寿命。确定鉴定寿命应考

虑设备服役前和服役期间性能的降质。确定鉴定寿命的同时也就确立相应的鉴定状态,该状态是一个性

能降质了的状态,应在后续DBE模拟试验进行证明设备能够执行安全重要功能的能力。

初始鉴定的鉴定寿命是通过样本设备预期老化降质到鉴定寿命终止时的状态来确定,这个状态被后

续DBE模拟试验证明该设备能够执行安全重要功能来确定。

现役设备的鉴定寿命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来调整和延长,详见5.3。

鉴定要素

鉴定首选的方法是型式试验,其他方法见5.2.2、5.2.3和5.2.4。

证明设备鉴定的基本要素应包括下列方面:

a)包含安全功能说明的设备技术规格书;

b)验收准则;

c)运行工况的说明,包括设计基准事件及其持续时间;

d)鉴定计划;

e)鉴定实施程序;

f)鉴定结果文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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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文档

设备鉴定结果应形成文件,证明设备在鉴定寿期内和适用的设计基准事件期间能够执行规定的安

全功能。在鉴定寿命内为维持鉴定状态所要求的所有活动也应形成文件,并归入鉴定文档。鉴定文档应

由未参与鉴定的、胜任的人员审核。

5设备鉴定方法

选择鉴定方法

电气设备应通过试验、分析或成文的运行经验三种基本方法进行鉴定,这些方法可单独使用或任意

组合使用(通常设备鉴定包含这三种方法)。选择合适的鉴定方法应基于诸多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在

要求的条件下能获得成功鉴定的证据,其次是设备类型、几何尺寸和复杂性、设备功能、可运行性要求、

费用和同类设备已有的鉴定资料。设备初始鉴定宜采用型式试验并结合其他方法。如果类似设备已经过

鉴定,初始鉴定可采用类比法(相似性分析)。

初始鉴定

5.2.1型式试验

对有代表性的样本设备连同其接口进行一系列试验,试验应模拟正常运行期间由显著老化机理产

生的老化效应。设备鉴定应实施设备预期运行实际情况的功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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