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27/T 042-2020 《大兴安岭地区蓝狐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2327/T 042-2020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Bluefox Keeping in Daxing'anling Area"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27/T 042-2020
标准类型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0-09-27
实施日期
2020-10-27
发布单位/组织
大兴安岭地区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畜牧总站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85.020.30

B44DB2327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方标准

DB2327/T042—2020

大兴安岭地区蓝狐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2020-09-27发布2020-10-27实施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27/T042—2020

前言

本标准适合大兴安岭区域内蓝狐人工养殖,关键性技术指标严于相关国家标准。

本标准与GB/T34718—2017,《野生动物管理技术规程蓝狐》相比主要的变化如下:

——范围中增加了本标准适用于大兴安岭区域蓝狐人工养殖与管理。(见标题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19301-2010生乳鲜乳卫生规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见标题2)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标准楦板使用。(见标题3.4)

——饲养建设改为饲养场建设及设备。(见标题4)

——厂址选择中环境可概括为生态环保和卫生防疫法规定要求,厂址选择应远离居民区1000m

以上。(见标题4.1.1)

——地势表述中增加了坡度<10°的表述。(见标题4.1.2)

——饲料来源表述中把“饲料来源充足”改变成“物资便利”。(见标题4.1.4)

——场区布局修改为饲养区域和划分。(见标题4.2)

——饲养设施改为棚舍、笼具和设备。(见标题4.3)

——狐笼距地面高度改为80~90cm、间距在10~15cm。(见标题4.3.2.1)

——种狐笼规格长×宽×高改为90~120cm×80~90cm×65~75cm。(见标题4.3.2.1)

——笼底网眼30cm×45cm。(见标题4.3.2.1)

——修改了产箱小室内径长×宽×高为60cm×40cm×40cm(见标题4.3.2.2)

——增加了双格产箱尺寸89cm×45cm×34cm(见标题4.3.2.2)

——修改了产箱内垫草材质。(见标题4.3.2.3)

——饲料加工设备中增加了破冰机、磨。(见标题4.3.3.2)

——饲喂设备中增加了喂食车。(见标题4.3.3.3)

——扑捉、运输工具修改为扑捉、运输和维修工具增加了运输车辆和维修工具。(见标题4.3.3.5)

——人工授精设备中增加了清洁泵。(见标题4.3.3.6)

——医疗防疫设备中增加了冰箱和诊疗箱。(见标题4.3.3.7)

——饲料的加工中修改了动物性饲料的类型和饲喂标准。(见标题5)

——删除了维生素性饲料果蔬类饲料、麦芽饲料。(见标题5.1.2)

——饲料调制中增加了维生素的使用温度<70°。(见标题5.1.6.1)

——饲养管理中增加了要有专业能力好的人员负责的表述。(见标题6.2.4)

——饲养管理中增加了饲喂一项。(见标题6.3)

——仔狐育成期饲喂增加了如果采用饲喂一次的自由采食模式要注意饲料和设备配套等问题。

(见标题6.3.3)

——产仔哺乳期饲养管理中增加了母狐代养仔狐的方法。(见标题6.4.4.7)

——产后检查事项中抗生素的使用没有写入规程。(见标题6.4.4.7)

——繁育选种要求中增加了皮张松弛、皮张致密及长度等内容。(见标题7)

——删除了自然交配的内容。(见标题7.2.1)

——人工授精修改了精液检查、精液稀释、输精、配种记录的内容。(见标题7.2.6)

——增加了取皮和皮张保存的方式方法。(见标题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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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蓝狐日粮表格中修改了产子泌乳期的日粮量600~900g,恢复期代谢能修改为2.5~

3.0MJ/d,准备配种期前期代谢能修改为2.5~4.0MJ/d。(见B.1成年蓝狐日粮表)

——成年蓝狐日粮混合饲料中将果蔬类、酵母、乳粉修改为鱼、肉类及副产品、谷物、豆类

料、预混饲料。(见B.1成年蓝狐日粮表)

——仔狐日粮混合饲料中将果蔬类、酵母、乳粉修改为鱼、肉类及副产品、谷物、豆类饲料、

预混饲料。(见B.2仔狐日粮表)

——仔狐日粮表中将6月龄代谢能调整为2.5~4.0MJ/d。(见B.2仔狐日粮表)

——皮用狐日粮中将代谢能调整为3.4~9MJ/d、粗蛋白30%~42%。(见B.3皮用狐日粮表)

——增加设计了育种记录卡、配种记录表、公狐采精记录表。(见表C.1、C.2、C.3)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兴安岭地区畜牧总站、东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图强林业局产业发展

部、大兴安岭地区蓝狐养殖协会、黑龙江省博龙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力养殖公司、漠河县龙源生

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农维特生物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新生、白秀娟、杨明、鲍德海、张革、文平、张兰、庞晖、

全佳慧、刘国忠、李国臣、李勇、罗春度、郭向东、邹文萍、郭喜辉、王华、赵亮。

标准实施部门:大兴安岭地区畜牧总站。

II

DB2327/T042—2020

大兴安岭地区蓝狐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兴安岭地区蓝狐饲养场的建设与设备、饲料、饲养管理、繁殖和卫生防疫等内

容。

本标准适用于大兴安岭区域内蓝狐饲养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301—-2010生乳鲜乳卫生标准

GB/T34718—2017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技术规程蓝狐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3规定执行。

3.1蓝狐arcticfox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3.1规定执行。

3.2全价配合饲料completeformulafeed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3.2规定执行。

3.3小室nestbox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3.3规定执行。

3.4标准楦板standardstretchingboard

统一尺寸用于支撑毛皮的模具。

4饲养场建设及设备

4.1场址选择

4.1.1环境

选择符合生态环保和卫生防疫法规要求,场址远离居民点1000m以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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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地势

背风向阳,平坦,排水良好,阳坡,坡度<10°。

4.1.3交通、水电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4.1.2规定执行。

4.1.4饲料来源

养殖场应建在物资便利的地方

4.2场区布局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4.2规定执行

4.3棚舍、笼舍和设备

4.3.1棚舍符合图1要求。

图1蓝狐棚舍(单位:mm)

4.3.2笼舍

4.3.2.1狐笼的结构与规格符合图2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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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狐笼(单位:mm)

a)皮兽养殖可采用简易地摊模式,笼子架子距离地面80cm,上盖可采用水泥瓦等材质。

b)种狐笼规格长×宽×高为(90~100)cm×(80~90)cm×(60~65)cm;皮用狐笼的规格长×宽×高

为(90~120)cm×(80~90)cm×(65~75)cm。

c)狐笼距地面高80cm~90cm,间距在10cm~15cm。

d)狐笼宜用钢筋或角钢制成骨架,固定铁丝网片。笼底一般用3.0mm钢焊接网丝织成,网眼

3.0cm×4.5cm为宜;四周可用2.7mm焊接网,网眼不大于2.5cm×3cm。

4.3.2.2小室或产箱

小室或产箱结构与规格符合图3要求。

图3小室或产箱(单位:mm)

a)小室或产箱用木板或硬塑制成,内壁光滑、无缝隙;

b)内径长×宽×高为60cm×40cm×40cm或89cm×45cm×34c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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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与网笼相通的出入口处设有插门,出入口20cm×25cm,带8cm门槛,可优化设计为带有走

廊双隔的产箱,尺寸为89cm×45cm×34cm,出入口为20cm×22cm。

4.3.2.3垫料

产仔期在小室中放入适量的垫草,垫草上压笼片网。

4.3.3设备及工具

4.3.3.1饲料储存设备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4.3.3.1规定执行。

4.3.3.2饲料加工设备

主要有粉碎机、绞肉机、搅拌机、破冰机、磨、简易蒸锅等。

4.3.3.3饲喂设备

主要有食盒、水槽、饲料容器及喂食车。

4.3.3.4清洁工具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4.3.3.4规定执行。

4.3.3.5捕捉、运输和维修工具

主要有捕捉器、运输笼、运输车量、维修工具等。

4.3.3.6人工授精设备

主要有清洁泵、无菌操作台、显微镜、恒温水浴锅、阴道开膣器、输精枪、注射器、采精保定

台、集精杯、消毒设备等。

4.3.3.7兽医医疗防疫消毒设备

主要有紫外线灯、消毒喷雾器、火焰喷灯及常规手术医疗器具、冰柜、诊疗箱等。

4.3.3.8记录、标记设备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4.3.3.8规定执行。

5饲料

5.1饲料的卫生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5.1规定执行

5.1.1动物性饲料

5.1.1.1鱼类饲料

鱼类饲料按如下方法加工和饲喂:

a)冷冻的海鱼要保证质量确保没有泥土和杂质,用绞肉机粉碎后可生喂,淡水鱼大量添加时煮

熟并补充维生素B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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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正常加工的鱼粉可以直接饲喂,购买鱼粉时一定选择质量稳定的优质鱼粉。

5.1.1.2肉类饲料

肉类饲料按如下方法加工和饲喂:

a)经过检疫的畜禽肉、头、蹄、内脏、骨架作为皮兽饲料粉碎后可生喂;

肉类加工废弃的碎肉以及血、肝、肺等应经高温或高压蒸煮后,再进行绞碎处理;

b)动物胴体作为皮兽饲料一定要经过高温高压蒸煮处理。

5.1.1.3乳类和蛋类饲料

乳类和蛋类饲料按如下方法加工和饲喂:

a)乳品应符合GB/19301—-2010鲜乳卫生标准的要求;

健康牛或羊产的鲜奶可直接生喂;

b)合格的蛋类应熟制后饲喂。

5.1.2植物性饲料

5.1.2.1谷物饲料

谷物饲料按如下方法加工和饲喂:

a)玉米、小麦经过膨化加工或熟制处理;

b)豆类可粉碎成豆粉或制成豆汁,并熟制后饲喂。

5.1.2.2维生素制剂

维生素制剂需按如下方法加工和饲喂:

a)鱼肝油、维生素E和维生素A等脂溶性维生素应用植物油稀释后加入混合饲料中;

b)水溶性维生素用水稀释后加入混合饲料中;

c)所有维生素应梯度稀释后加入,保证在饲料中搅拌均匀。

5.1.3矿物质饲料

按GB/T34718—2017标准中5.2.4规定执行

5.1.4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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