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1/T 0010-2022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
DB3411/T 0010-2022 The standard for the whole process recording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the marke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Chu County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00
3411
滁州市地方标准
DB3411/T0010—2022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规范
2022-10-14发布2022-10-14实施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11/T001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滁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永生、宋文亮、戴玲玲、蒋铱。
I
DB3411/T0010—2022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原则和要求、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滁州市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
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时,明确记录的内容和
方式,同时明确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存储、使用和管理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recordsofthewholeprocessof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
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
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的活动。
3.2
文字记录writtenrecord
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复议、罚没物品处理等执法活动中通过纸质或电子文件形
式形成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检测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
表、送达回证、证据材料等。
3.3
音像记录audiovisualrecording
在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通过手机、照相机、录音笔、摄像机、执法
记录仪、视频监控、无人机等记录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收集、固定、保存证据,实
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查询,并形成的照片、录音、音频、录像、视频等。
4原则和要求
4.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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