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1/T 0010-2022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

DB3411/T 0010-2022 The standard for the whole process recording of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the marke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Chu County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11/T 0010-202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0-14
实施日期
2022-10-14
发布单位/组织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00

3411

滁州市地方标准

DB3411/T0010—2022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规范

2022-10-14发布2022-10-14实施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11/T001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滁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永生、宋文亮、戴玲玲、蒋铱。

I

DB3411/T0010—2022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原则和要求、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滁州市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

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时,明确记录的内容和

方式,同时明确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存储、使用和管理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recordsofthewholeprocessofadministrativelawenforcement

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

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的活动。

3.2

文字记录writtenrecord

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复议、罚没物品处理等执法活动中通过纸质或电子文件形

式形成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检测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

表、送达回证、证据材料等。

3.3

音像记录audiovisualrecording

在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通过手机、照相机、录音笔、摄像机、执法

记录仪、视频监控、无人机等记录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收集、固定、保存证据,实

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查询,并形成的照片、录音、音频、录像、视频等。

4原则和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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